《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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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

编制:

复核:

审批:

xx年

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第一条经理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第二条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第三条在基坑边缘处设置隐患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第四条各部门、作业队在接到安质部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

安质部对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第五条安质部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

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

安质部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六条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安质部门报告。

第七条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第八条重大隐患由经理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第九条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部门或作业队,安质部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部门或作业队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十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达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评不合格,经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经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等处理。

第十一条安质部门对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

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安质部门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第十二条安质部门每月底应就将本月的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要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题等内容。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嫩丹高速路基02标段

第二篇: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l、为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治理长期有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结合我项目部管段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2、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制定

“隐患治理”活动实施方案,建立本项目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统计和报送制度、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隐患排查公示公告制度、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制度。

3、把隐患排查工作贯穿到生产活动全过程,建立实时检查、班检查、日检查等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确排查风险、地点、项目、标准、责任、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

4、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带领下,以班组为单位坚持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从业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行为和带病运行设备、设施及生产场所的各类事故隐患,对每天排查出的各类隐患严格按照排查治理流程进行分类登记、分类整改、验收上报,全过程建档。

5、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组长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登记建档,同时以书面形式向上级报告。

6、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长定期召开由本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全体职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通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排部署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隐患排查公示公告

1、公示对象

日常检查、定期检查查出的一般隐患及重大隐患

2、公示的主要内容、时限

1)一般隐患应公示隐患检查时间、隐患内容、隐患地点、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是否按要求整改完毕等。

2)重大隐患除上述公示内容外,还需公示是否停工整改、是否制定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等,并应在排查或检查发现后三天内进行公示,主动接受员工监督,及时公开重大隐患的治理情况。

3)自隐患查处之日起至整改完成全过程进行公示。

三、安全隐患报告

1、主要领导对安全生产隐患上报和隐患月报工作必须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深入一线开展隐患排查,确保安全隐患全部摸清,对查处的安全隐患认真分析梳理。

对重大安全隐患第一时间上报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办公室,并迅速落实人员对重大隐患进行监控。

2、对排查出的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实行挂牌督办制度,并将重大安全隐患挂牌上墙,主要领导是重大隐患的详细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严重后果必须明了,采取防范措施必须过硬有效。

3、安全生产隐患报表必须及时、真实、准确。

无论是重大安全隐患上报还是一般安全隐患月报,都必须及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上报的隐患必须全面、真实、准确,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进行上报,杜绝上报不及时,内容不完善、隐患不清楚的现象发生。

四、重大隐患整改挂牌督办

1、凡日常检查及定期查出的安全隐患,一律实行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挂牌督办制度。

2、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组成员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碰头会,对每日及定期排查出的重大隐患进行通报,经过讨论研究,确定整改方法,必要时制定整改方案并整改进行挂牌督办。

3、隐患挂牌督办全过程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重大隐患检查时间、内容、地点、整改要求、整改范围、整改期限、整改督办人姓名以及整改落实情况等。

4、整改完成的安全隐患,隐患督办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汇报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由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成员在安全碰头会上通报。

5、督办人员要高度负责,对未能认真履行职责的,一经发现要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进行处理。

五、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

1、对日常及定期排查出的隐患经安全员汇总统计,按一般隐患、重大隐患进行分类汇总编号报本项目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经安全碰头会议研究,制定隐患整改目标、整改人员、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等,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改进制度,督促施工队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隐患,整改完成公示后,报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予以验收销号。

2、整改责任人要对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明确登记检查时间、检查地点、隐患编号、存在隐患、整改期限、整改要求、整改责任人和整改完成销号情况。

3、隐患排查跟踪治理、逐项整改销号工作要求项目部、施工队全体成员严格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坚持谁领号,谁督办,谁负责。

第三篇:

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制度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实施细则

一、编制依据

为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规范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遏制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国发[xx]23号)的要求及《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6号)和中交股份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项目生产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中交一公局沈丹客专tj-1标所有工程。

三、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领导小组

沈丹客专tj-1标成立以项目经理王福杰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职能部门与各工区经理为组员的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领导小组,以实事求是、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为原则,全面负责我标施工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

四、隐患分类

生产安全隐患分为重大隐患和一般隐患,重大隐患是指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程度较大、可能导致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隐患,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出的隐患,或因外部因素致使企业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其他属生产安全一般隐患。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比照重大隐患处理:

(一)政府有关部门通报至中交股份和局的;

(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通报至中交股份和局的;

(三)经举报、媒体报道并经核查属实的;

(四)中交股份及局组织督查中发现的。

五、相关要求

(一)项目经理部负责一般隐患排查治理的挂牌督办工作。

工区项目负责人

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二)每周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全面排查安全隐患。

检查覆盖全线、深入每个生产岗位、每个生产环节,从严从细,不留死角。

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工点,必须立即进行整改。

对不能现场解决的问题,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跟踪落实。

(三)每月组织一次安全隐患大排查。

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各工区对全线范围内安全隐患进行拉网式排查。

由安质部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汇总,能够现场处理的,现场立即处理:

不能现场立即处理的,对问题工区下发《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限时整改。

对排查的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

工区要建立隐患台帐,制定专项治理方案,由项目经理部安质部负责跟踪处理。

其中《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包括工程项目的名称、隐患的具体内容、治理要求及时限、督办解除的程序、其他有关要求。

(四)各工区接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组织整改,明确隐患整改责任人、主管领导、整改措施、整改时间、整改进度。

(五)各工区在生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应严格控制安全风险,避免发生安全事故,同时按《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要求及时书面报告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隐患整改完成后,经项目经理部安质部复检合格后,方可销号。

(六)各工区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治理的,应向项目经理部提交书面报告,并确保及时完成隐患治理。

(七)各工区接到局发《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后,应立即治理,并编制隐患治理方案,报局备案,隐患治理方案主要包括治理的目标和任务、采取的方法和措施、经费和物资的落实、负责治理的部门和人员、治理的时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向局提交《安全隐患治理完成报告》,并附相关证明的影像等资料。

六、处罚

(一)各工区要认真整改安全隐患,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的,对事故责任者处罚5万元,对责任工区处罚10万元;

(二)不按规定整改安全生产隐患或不落实整改措施的,对责任工区罚款

1万元,对责任人罚款5000元;

(三)收到局《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的工区,处罚10万元,并处罚项目经理5万;未按本文第五章第7条落实的,加罚工区、项目经理各10万。

(四)对有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的工区,处罚10万元。

七、附则

本制度解释权归项目经理部安质部。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xx年四月七日

中交一公局沈丹客专tj-1标项目经理部

附件:

《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附件:

生产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通知书

编号:

经检查,你工区工点存在以下生产安全隐患:

现对你工区上述生产安全隐患治理工作实施挂牌督办,责令你工区于年月日前治理完毕。

治理期间要做好以下工作:

1、工区主要负责人应认真组织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并严格组织实施;

2、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应每天报告一次隐患治理工作进展情况;

3、治理期间,应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控措施,避免发生安生产全事故

第四篇:

安全隐患治理挂牌督办制度(范文模版)xx年

为加强安全管理,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和薄弱环节,杜绝事故发生,特制定此制度。

1、矿长是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对安全生产隐患的排查和治理负直接责任。

必须认真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应当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部门负责人等参加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

2、组织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中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注重用事故教训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掌握事故发生的部位、环节、原因、特点及规律,举一反三,制定并落实措施,预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

对查出的隐患要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落实整改责任人、资金,安全技术措施、复查人员及应急预案。

3、在主井口设置隐患公示牌,安质部对排查出的隐患及时填写在隐患公示牌上进行公告和提示。

4、各部门、作业队在接到下发的隐患整改通知书后,要及时整改。

对检查出的隐患进行跟踪排查,落实责任,对隐患的挂牌督办、监控,实现闭环管理。

5、安检科具体负责日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经常性的组织各部门人员分工排查治理隐患。

查出的隐患要登记建档,分级进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消号。

安检科负责下发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追踪督促认真整改,对经复查确认整改完备的隐患要进行及时消号,整改一个,消号一个,对隐患排查工作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6、现场各级管理人员要加强现场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章指挥、违单作业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发现存在重大隐患,要立即停止生产,并立即向分管领导报告。

7、一般隐患由分管领导指定隐患整改责任人,责成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对限期整改的隐患,由整改责任人负责监督检查和整改验收,验收合格后报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备案。

8、重大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隐患整改方案、安全保障措施,落实整改的内容、资金、期限、整改作业范围、整改措施等,并组织实施。

整改结束后要认真自检。

9、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队,要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加强跟踪督促并到期复查。

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隐患作业队暂时停工,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10、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纳入考核的重要内容,对隐患拒不整改的或到达期限仍未完成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当月考评不合格,经予经济处罚、警告批评、以观后效或调离工作岗位或经再次培训学习、重新考核合格后上岗等处理。

11、对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建立隐患台帐和责任制,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措施、整改预案和整改期限。

被挂牌部门或作业队要限期将隐患整改到位,复查合格后即可摘牌。

12、每月底应就将本月的重大隐患及排查整改情况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交书面报告,报告要包括重大隐患的原因、现状、危害程度分析、整改方案、安全措施和整改结题等内容。

第十三条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

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一、事故隐患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数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二、防控主体

医院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规范监督检查的方法,采取督查、巡检、抽检、互检等方式,全面排查和消除事故隐患。

三、事故隐患督办制度

1、重大安全隐患“挂牌督办”制度。

要求医院对挂牌督办的重大事故隐患予以书面通知,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整改时限、督办科室。

2、根据规定,医院范围内任何安全责任事故隐患由院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挂牌督办。

督办时应明确责任科室及责任人、整改时限、督办科室。

对排查不彻底、报告不及时、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科室和相关人员,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因隐患整改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从严从重予以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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