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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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砌体工程所用砌墙砖应有出厂合格证,其外观检验、强度检验数据及结论

均应满足设计要求,同时还要符合《烧结普通砖》GB/T5101、《烧结多孔砖》

GB13544、《烧结空心砖和空心砌块》GB13545和《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GB8239标

准的要求。

(2)进场的砌墙砖应按规定取样检验,并提供强度检验报告。

(3)砖检验报告应按质控(建)表4.1.3.3填写。

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

《砌墙砖试验方法》GB2542规定,加气砼砌块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标准《加气混凝

土性能试验方法总则》GB/T11969规定。

(4)砌墙砖应以同厂家、同规格3.5万~15万为一批,不足3.5万的按一批

计算,普通砼小型空心砌块1万块为一批,每批按标准规定抽取一定数量做有关项

目的检验。

Ⅱ核查办法

(1)核查砖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砖的强度等级是

否满足设计要求,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2)应见证的砖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

与规定不符。

(3)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砂、石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砼用砂、石及砂浆用砂应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同时砼用砂、石还要

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

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要求。

(2)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必须按要求取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3)砂、石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4-1~2填写,对

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方法应符合《普通砼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JGJ52和《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标准的规定。

(4)砂、石应按同产地同规格分批检验,用大型工具(如火车、货船、汽车)

33或300t为一批,m为一批,用小型工具运输的,以运输的,以400m或600t200

不足上述数量以一批论。

(5)每批砂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检验,如为海砂还应检验其氯

离子含量,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检测项目,如对其它指标

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使用新产源的砂时,应由供货单位按《普通砼用砂

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2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检验。

(6)每批石子应进行颗粒级配、含泥量、泥块含量及针、片状含量检验,高强

度等级混凝土石子应有压碎指标检验。

对重要工程或特殊工程应根据工程要求增加.

检测项目,对其它指标合格性有怀疑时,应予以检验。

用新产源的石子时,应由供

货单位按《普通砼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53的质量要求进行全面

检验。

Ⅱ核查方法

(1)核查砂、石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检验项目是

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

(2)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4.1.3.5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砼用外加剂应符合《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混凝土泵送剂》

JC473、《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474、《混凝土膨胀剂》JC476、《混凝土外加剂应

用技术规范》GB50119标准的要求和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用于防水工程中的外加

剂还应同时符合《建筑防水材料应用技术规程》DBJ13—39标准中对外加剂的要求。

(2)凡属工程使用的外加剂,必须按进场的批次和产品的抽样检验方案进行取

样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单。

(3)外加剂检验报告应根据有关规定按质控(建)表4.1.3.5填写,对一些主

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方法应符合产品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规定。

(4)混凝土配制应根据混凝土性能要求、施工工艺及气候条件,结合混凝土的

原材料性能、配合比以及对水泥的适应性,通过试验确定使用外加剂的品种与掺量。

(5)进场的外加剂应同时附有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还必须提供有效的抽样

型式检验报告。

对首次使用的外加剂或使用间断三个月以上时,厂方必须提供有效

的型式检验报告或经型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存放期超过三个月的外加剂,使用

前应重新检验,并相应调整配合比。

(6)混凝土外加剂、泵送剂应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10t为一批,不足

10t按一批进行检验,每一批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量,同批号的

产品必须混合均匀。

(7)砂浆、砼防水剂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50t为一批,不足50t按一批

进行检验,每一批号取样量不少于0.2t水泥所需用的外加剂,同一批号的产品必须

混合均匀。

(8)砼膨胀剂以同厂家、同品种一次供应50t为一批,不足50t按一批进行检

验。

袋装和散装膨胀剂应分别进行编号、取样。

每一编号为一取样单位,取样方法

按《水泥取样方法》GB/T12573进行。

取样应具有代表性,可连续取,也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不小于10kg。

(9)预应力砼结构中,严禁使用含氯化物外加剂。

钢筋砼结构中,若使用含氯

的规定。

GB50164化物外加剂时,砼中氯化物的总含量应符合《砼质量控制标准》

(10)设计有特殊要求的外加剂应有专项性能检验报告。

Ⅱ核查办法

(1)核查外加剂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是否符合要求,外加剂的品种性能指标

是否与应用要求一致。

(2)对照单位工程材料用料汇总表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

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一致。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出厂检验报告及进场复验报告。

(2)外加剂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

定不符。

(3)使用的各种外加剂,未提供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4)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5)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总数量与单位工程实际用量不符。

4.1.3.6掺合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砼及砂浆用粉煤灰应符合《粉煤灰在砼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标

准的要求。

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18046标准的要求。

(2)粉煤灰检验方法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1596标准的

规定,对一些主要的检验指标不得缺检,检验报告见质控(建)表4.1.3.6-1,高

炉矿渣粉检验方法应符合《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18046标

准的规定,高炉矿渣粉检验报告见质控(建)表4.1.3.6-2。

(3)相同等级连续供应的粉煤灰以200t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粉煤

灰的数量按干灰(含水率≤1%)的重量计,必要时需方可对粉煤灰的品质进行随机

抽样检验。

(4)每批粉煤灰必须按《粉煤灰在砼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要求,检

验细度和烧失量,有条件时,可加测需水量比。

(5)设计有特殊要求的粉煤灰,应有专项性能检验报告。

(6)矿渣粉按同级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

以200t为

一编号,不足200t按一编号计。

取样应有代表性,可连续取样,也可以在20个以

上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20kg。

Ⅱ核查办法

(1)核查粉煤灰、高炉矿渣粉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的检验结果是否符合要求,

粉煤灰和高炉矿渣粉等级是否和应用要求一致,检验项目是否齐全,检验结果是否

正确。

(2)核查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是否按批提供,批量总数是否和实际用量基本一致。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

)应见证的掺和料检验未按规定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2(.

数量与规定不符。

(3)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标准要求。

(4)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总数量与单位工程实际用量相比,严重不

足。

4.1.3.7防水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建筑工程用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防水涂料、卷材胶粘剂、涂料胎体增

强材料,密封材料及刚性防水材料等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进场复验报告。

(2)防水材料检验报告应按质控(建)表4.1.3.7-1~3填写,检验方法应符

合国家有关标准。

(3)各类防水材料进场复验项目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建筑防水工程材料进场复验项目

物理性能检外观质量检材料名现场抽样数

大100卷卷50100卷卷孔洞、硌伤、露胎、涂1049卷卷纵向拉力,耐10卷以下,不匀,折纹、皱折,裂沥青防度,柔度,不行规格尺寸和外观质纬度,裂口、缺边,每水检验。

在外观质量检卷材的接

合格的卷材中,任取

卷作物理性能检

孔洞、缺边、裂口,边拉力,最大拉高聚物改性不整齐,胎体露白、未浸时延伸率,耐热沥青防水同12透,撒布材料粒度、颜色,度,低温柔度,材卷每卷卷材的接头不透水性

断裂拉伸强度,折痕,杂质,胶块,凹痕,合成高分子扯断伸长率,低同13每卷卷材的接头防水卷材温弯折,不透水

针入度,延度,同一批至少抽一次石油沥青—4软化点

耐热度,柔韧性,每工作班至少抽一次沥青玛蹄脂—5粘结力

包装完好无损,且标明涂高聚物改性固体含量,耐热每10t为一批,不足料名称、生产日期、生产沥青防水度,柔性,不透610t按一批抽样厂名、产品有效期;无沉涂水性,延伸率料

淀、凝胶、分层(固体含量,拉伸包装完好无损,且标明涂1合成高分子强度,断裂,延料名称、生产日期、生伸率,柔性,防水涂厂名、产品有效透水均匀,无团状,平整,胎体增为一批,不3000拉力,延伸折按一批抽300耐热度,低温黑色均匀膏状,无结块2改性石油2为一批,不性,拉伸粘结性未浸透的填按一批抽青密封材施工拉伸粘结性,1为一批,不1均匀膏状物,无结皮、合成高分1密封材按一批抽胶或不易分散的固体团边缘整齐,表面光滑,同一批至少抽一1得有分层、裂纹、露边缘整齐,切槽清晰,耐热度,柔同一批至少抽一油毡薄均匀,表面无孔洞、1伤、裂纹、折皱及起边缘整齐,表面光滑,金属板同一批至少抽一泽均匀,外形规则,不1有扭翘、脱膜、锈拉伸强度,扯尺寸公差;开裂,缺胶每月同标记的止水带高分子防伸长率,撕裂海绵状,中心孔偏心;1量为一批抽材料止水痕,气泡,杂质,明拉伸强度,扯高分子防尺寸公差;开裂,缺胶每月同标记的膨胀橡材料遇伸长率,体积海绵状;凹痕,气泡,1产量为一批膨胀橡胀质,明核查办否正确。

)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2(

准的要求。

如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是否有复检及处理办法等。

)核查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3(

和(4)核查所选用的防水材料是否符合《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

要求的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

核定原则Ⅲ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主要防水材料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复验报告。

1(

)防水材料检验未按规定实行见证取样送检;见证取样送检的材料种类、数(2

量与规定不符。

)使用的防水材料与规范、设计要求不符。

3(

)防水材料的主要检验项目缺项或品种等级,技术性能不符合标准、规范的4(

要求,又无鉴定处理结论。

)各种拌合物(如玛蹄脂、聚氯乙烯胶泥、细石砼等)无配合比或现场抽样5(.

检验报告。

4.1.3.8隔热保温材料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隔热保温材料的品种、规格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2)隔热保温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标准的规定。

(3)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规格、外观和尺寸进行验收。

材料包装应完好,

应有产品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进口产品应按规定进行商

品检验。

(4)进场后需要进行检验项目必须包括:

抗压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密度。

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送检测机构进行检验,

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8。

(5)每批产品中应随机抽取8块制品作为检验样本,进行尺寸偏差与外观质量

检验,检验合格的样品用于其它项目检验。

Ⅱ核查办法

(1)核查隔热保温材料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

准的要求。

如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是否有复检及处理办法等。

(3)核查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检验报告。

(2)使用的隔热保温材料与规范、设计要求不符。

(3)主要抽样检验项目抗压强度、吸水率、导热系数、密度缺项或检验结果不

符合要求。

(4)出厂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所代表的批量之和明显小于实际用量。

4.1.3.9建筑外墙涂料及外墙腻子出厂合格证及进场检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外墙涂料和外墙腻子的品种、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及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2)所有材料进场时应对品种、外观等进行验收,材料包装应完好,应有产品

合格证书、中文说明书及相关性能的检测报告。

(3)建筑外墙涂料进场后需要进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

耐水性、耐碱性、耐洗

刷性、耐沾污性。

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

行检验,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9-1。

(4)外墙腻子进场后需要进行检测项目主要包括:

打磨性、粘结强度、耐水性

及耐碱性。

同厂家生产的同品种、同批次的进场材料应至少抽取一组样品进行检验,

检测报告见质控(建)表4.1.3.9-2。

(5)从每批产品中按《涂料类产品取样方法》GB3160的规定抽取2kg作为检

验样本,进行检验项目的检测。

核查办法Ⅱ.

(1)核查外墙涂料和外墙腻子检验报告的检验项目是否齐全,结论是否正确。

(2)核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中的各项物理性能指标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标

准的要求。

如单项检验项目不合格,是否有复检及处理办法等。

(3)核查是否按批取样,取样批量之和是否与实际用量相符。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出厂合格证或进场检验报告。

(2)送检的材料种类、数量与规定不符。

(3)使用的材料与规范、设计要求不符。

(4)主要检验项目缺项或检验结果不符合要求。

4.1.4施工试验报告及见证检测报告

4.1.4.1地基压实系数试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及土方回填工程,应按设计要求

和规范规定,分层填筑,夯压密实,现场分层取样,实测试样的密度、含水率,据

此计算压实系数。

(2)设计未提出控制干密度指标的工程,在施工前应对填料做击实试验(粘性

土)或砂的相对密度试验(回填砂)确定其最大干密度ρ,,再根据设计压实系maxd数,分别计算出填料的施工控制干密度。

(3)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粉煤灰地基的取样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

2222至少300mm以上工程,每点,1000m以上工程,每100m点,至少应有130003

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土方回填的

取样数量应按协议规定,协议未规定的也可按上述规定执行。

(4)环刀法取样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含水率及环刀法密度试验应进行两

次平行测定,两次测定的差值不大于规定时,取两次测值的平均值。

(5)密度及含水率试验、灌水、灌砂法密度试验、击实试验、砂的相对密度试

验及压实度试验报告见质控(建)表4.1.4.1-1~6。

压实度试验报告应附分层取

样平面示意图。

Ⅱ核查办法

(1)核查设计图纸、施工记录、试验报告、检查回填是否按层取样,检验的数

量、部位、范围和试验结果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

若干密度(压实系数)

低于质量标准时,是否有补夯措施和重新进行测定,或其它技术鉴定和设计签证确

认。

(2)核查试验报告中的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数据是否正确,签章是否齐全,是

否按要求实施见证。

(3)核查设计未提出控制干密度指标的工程,是否通过试验确定施工控制干密

度。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未按规定取样试验或取样数量、部位与规定严重不符。

(2)试验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及规范规定,又无补夯措施和重新测定,或其它

技术鉴定和设计签证确认。

(3)试验报告主要内容不全,所缺项目造成试验报告不能对应实体情况。

4.1.4.2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砂浆应按设计要求由试验室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提交配合比设计报告,

见质控(建)表4.1.4.2。

当砂浆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砂浆配合比试配应符合《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98、《建筑砂浆基

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的砂浆配制尚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

要求。

(3)试配砂浆的各组成材料应经检验,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4)现场施工的砂浆配合比,应根据砂的含水率做相应调整。

Ⅱ检查办法

(1)核对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和配合比设计报告,核查砂浆配合比是否按不同

品种,强度等级提供,当砂浆的组成材料变更时,其配合比是否重新确定。

(2)核查砂浆配合比设计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签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关

规范的要求。

(3)核对砂浆各组成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

核查原材料检验结果

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设计或实际所用的原材料与配合比存在明显差异。

(2)配合比设计报告主要内容不全或配合比设计未按规范进行。

(3)砂浆配合比组成材料未检验或检验结果主要指标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4.1.4.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砂浆应按设计分类提供试件抗压强度试验报告,见质控(建)表

4.1.4.3。

(2)砂浆试件取样留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3砌体的各种类型及强度等级的砌筑砂浆,每台250m1)每一检验批且不超过

搅拌机应至少取样一次。

2)建筑地面工程水泥砂浆强度试件,按每一层(或检验批)不应小于1组,

22m应增做一组试件,剩余时,每增加1000当每一层(或检验批)面积大于1000m

22计。

当配合比不同时,应相应制作不同试件。

1000m不足1000m的按

3)同盘砂浆只应制作一组试件。

(3)砂浆强度应按验收批进行评定,配合比和原材料基本相同的同品种、同强

度等级砂浆划分为同一批。

基础和主体(多、高层建筑按施工组织设计划定)各作

为一个验收批。

一个验收批的试件组数原则上不少于3组。

(4)每批试件抗压强度应符合以下规定:

1)同一验收批砂浆试件抗压强度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

的立方体抗压强度;同一验收批砂浆试件抗压强度的最小一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

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的0.75倍。

2)当同一验收批只有一组试件时,该组试块抗压强度的平均值必须大于或等

于设计强度等级所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5)砂浆强度应以标准养护、龄期为28d的试件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6)当砂浆试件块强度评定不合格或试件留置组数严重不足或对砂浆强度的代

表性有怀疑,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采用非破损或局部破损的检测方法,按

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对砂浆和砌体强度进行鉴定,并作为处理的依据。

鉴定处

理应有处理记录,并经设计单位同意签认。

Ⅱ核查办法

(1)核对设计图纸、施工记录、砂浆试件强度试验报告。

核查砂浆试件的取样

组数、制作日期、品种是否相符,留置数量是否满足要求。

(2)核查试验报告中的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养护方法、龄期是否符合要求,计

算数据是否正确,是否按要求实施见证。

(3)核对设计图纸和施工组织设计,核查砂浆强度评定是否按不同品种、强度

等级及验收批进行评定,评定方法是否正确。

当评定不合格时,是否按规定进行鉴

定并由设计单位同意签认。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砂浆无试件强度试验报告或试件留置组数严重不足或试件严重超龄。

(2)试验报告主要内容不全或应见证而未实施见证的。

(3)砂浆试件抗压强度验收评定不合格又无鉴定处理记录和设计单位签认;或

评定方法、计算出错将不合格验收批评定为合格的。

4.1.4.4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报告

Ⅰ基本要求和内容

(1)混凝土应按设计要求由试验室通过试配确定配合比,提交配合比试验报告,

见质控(建)表4.1.4.4。

当混凝土的组成材料有变更时,其配合比应重新确定。

(2)混凝土配合比试配应符合《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55、《普通混

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GB/T5008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

GB/T50081的规定。

有特殊要求的混凝土配制尚应满足现行有关规范的要求。

(3)试配混凝土的各组成材料应经检验,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4)现场施工时的混凝土配合比,应根据砂、石的含水率做相应调整并做好记

录。

Ⅱ核查办法

(1)核对设计图纸、施工记录和配合比试验报告,核查混凝土配合比是否按设

计的混凝土特性和不同强度等级提供,当混凝土的组成材料变化时,其配合比是否

重新确定。

(2)核查混凝土配合比试验报告,内容是否完整,签章是否齐全,是否符合相

关规范的要求。

(3)核对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出厂合格证和进场检验报告,核查原材料检验结

果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Ⅲ核定原则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本项目核定为“不符合要求”。

(1)无试验室提供的配合比报告,或实际所用的原材料与配合比存在明显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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