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集团火力发电厂03计划经营制度汇编修改稿102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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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集团火力发电厂03计划经营制度汇编修改稿1026

目录

计划管理办法3

统计管理办法12

合同管理办法17

招标管理办法26

机组检修管理办法33

经济活动分析管理办法37

绩效管理办法43

法律事务工作管理办法61

规章制度管理规定67

 

计划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对计划工作的管理,使公司经营工作的各个环节纳入目标管理,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综合计划、专业计划和月度经营计划工作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计划经营部门是公司计划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编制公司年、季度综合计划和月度生产计划,对相关职能部门编制的专业计划进行审核和整理(汇总),对全厂的计划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管理。

第四条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专业计划制定和汇总上报工作,(上级部门下达)并按企业下达的综合计划进行分解、落实和管理。

第五条具体分工

(一)计划经营部

1、负责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发展目标(草案)。

2、负责组织并提出公司年度综合计划框架,报公司批准。

3、负责会同公司有关职能部门根据批准的年度综合计划框架,对公司各专项计划(草案)进行汇总审核、综合平衡和优化,并编制公司年度综合计划(草案)报公司批准,后上报山西省电力公司及大同煤矿集团公司。

4、年度综合计划下达后,负责组织、协调、控制年度综合计划的实施,确保全年综合计划的顺利完成。

5、负责编制施工队伍招标计划(草案)。

6、负责编制电力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草案)。

7、负责编制小型基建投资计划(草案)。

8、汇总上报技术更新、新建

(二)设备管理部

1、负责编制发电设备可靠性计划(草案)。

2、负责编制发电设备检修计划(草案)。

3、负责编制发电设备更新改造及零星购置计划(草案)。

4、负责编制电力基建工程进度和投产计划(草案)。

5、负责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审查、竣工验收计划(草案)。

6、负责编制基本建设项目设备招标技术谈判计划(草案)。

7、提出检修和技改项目材料、设备数量计划(加)

(三)生产管理部

1、负责编制发电量计划(草案)。

2、负责编制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燃油量计划(草案)。

3、负责编制生产用水及费用计划(草案)。

4、负责编制节能措施计划(草案)。

(四)企业发展部

1、负责编制电力项目前期工作计划(草案)。

2、负责本企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近期发展目标(加)

3、项目开发、综合利用(加)

(五)物资管理部

1、负责编制基本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招标计划(草案)。

2、负责编制材料费用计划(草案)。

3、负责编制生产主要设备采购及备品配件采购计划(草案)

(1、3、合并)

4、负责编制物资储备计划(草案)。

(六)燃料管理部

1、负责编制燃料采购计划(中长期采购、具体采购计划)(草案)。

2、负责编制单位燃料成本计划(草案)。

3、编制燃料采、制、化工作消耗性材料(加)

(七)安全监察部

1、负责提出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及安全措施计划(草案)。

2、负责编制环境保护目标及措施计划(草案)。

3、编制消防工作消耗性工作计划(加)

(八)人力资源部

1、负责编制在册职工人数计划和劳动用工调配计划(草案)。

2、负责编制劳动生产率计划(草案)。

3、负责编制工资总额使用计划(草案)。

4、负责编制社会保险费用提取计划(草案)。

5、负责编制职工培训计划(草案)。

6、负责职业病防治计划编制(加)

(九)综合管理部

1、负责编制外事(接待、包括四项费用)工作计划(草案)。

2、负责编制非生产性固定资产(办公用品、生活用品、低值易耗品、车辆购置费用)购置计划(草案)。

(十)财务管理部

1、负责组织和编制年度预算;

2、负责编制公司内部折旧计划(草案)。

3、负责编制资金平衡计划(草案)。

4、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负责编制资本运作和贷款融资计划(草案)。

5、负责编制资产运作计划(草案)。

6、负责编制公司各项费用计划(草案)。

7、负责编制成本、利润及税金上交计划(草案)。

8、负责编制还本付息计划(草案)。

9、负责编制电价、销售收入计划(草案)。

10、负责编制电费回收计划(草案)。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六条综合计划编制依据

(一)公司的发展战略目标、年度工作设想和集团公司下达的各项指令性、指导性计划及各项任务。

(二)公司发电机组设计能力。

(三)公司核定的机组大、中、小(A、B、C)修计划。

(四)机组的可靠性和热力试验报告。

(五)企业上年度或月度计划完成情况,成功的经验、存在的问题。

(六)国内外同类企业的指标水平,技术和管理上的先进经验和教训。

七、电网状况、煤炭市场、经信委(加)

第七条综合计划编制要求

(一)计划指标要简明,含义要明确,指标之间应相互衔接,指标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应有科学依据,计划要切实可行。

(二)应做到指标先进、项目明确具体。

(三)应有超前性、预见性,体现企业的发展。

(四)应符合系统性的原则,发挥纵横之间互相支持、互相配合、相互协调的整体效应,防止顾此失彼、上下矛盾。

(五)必须达到符合客观实际,目标明确可行,责任压力到位,量、质、期要求全面,用语精练准确,尽可能量化的要求。

(六)各类(种)工程计划、资金计划以及企业效益计划的编制,要注重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客观情况的调查等前期准备工作,必须的可行性研究,具备充分的效益分析和论证依据,方可形成实施计划。

第八条综合计划编制内容

(一)综合计划应涉及企业主要生产经营的专业计划。

(二)主要生产指标计划:

产值、发电量、上网电量、发电煤耗、供电煤耗、厂用电率、等效可用系数等。

(三)主要经营指标计划:

收入、利润总额、上网电价、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等。

(四)燃料供应计划主要指标:

燃料供应量、标煤单价等。

(五)劳动工资计划主要指标:

职工人数、工资总额、劳动生产率等。

(六)项目费用计划主要包括:

大、小修计划、技改计划、节能计划、科技环保计划等。

(七)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基建项目计划、小型基建项目计划等。

第九条综合计划编制程序

(一)年度综合计划编制前,计划经营部根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和山西省电力公司安排及董事长指示,撰写编制年度计划的通知。

通知中应对各专业年度计划的编写和特殊内容等提出明确的要求,规定年度计划的统一格式。

各部门根据责任分工和通知要求进行编制工作。

(二)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计划经营部的要求编制本专业计划草案。

各专业计划的内容包括计划指标和计划报告两部分,计划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计划编制原则和依据、保证计划实现的主要措施。

(三)计划经营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各专业计划进行平衡和优化。

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平衡必须召开有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及各有关部门参加的公司级计划平衡会,形成企业年度综合计划草案。

(四)年度综合计划草案,经总经理签发后作为正式的《企业年度综合计划》,下发执行。

(草案报董事会)

(五)公司在接到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和山西省电力公司下达的计划指标后,必须及时迅速地按照上级下达的指标,对本单位综合计划中的有关指标进行调整,并且逐项进行分解和落实,并报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和山西省电力公司备案。

(六)计划部门依据正式的综合计划,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综合计划进行分解、细化和补充,并明确各计划指标的责任部门和考核部门,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

(七)综合计划一经批准下达,根据年度综合计划,计划经营部会同相关职能部门编制月度生产经营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下达各部门执行,以保证全年各项任务的完成。

(八)月度生产经营计划是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在各月中的具体分解和落实,是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月度计划包括月度生产经营指标计划和月度工作计划两部分。

1、月度生产经营指标计划包括产值、收入、利润、发电量、上网电量、综合厂用电率、供电煤耗、发电煤耗、燃煤量、补水率等。

2、月度计划中的内容应包含年度计划中本月实施的项目和由公司、各部门临时安排的各项工作。

3、各部门根据年度综合计划,按职责分工进行月度计划的编制并组织实施。

部门之间各专业计划之间进行配合的计划,由各部门进行协调和平衡。

涉及到专业计划实施中的配合工作,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能,负责协调和平衡。

第十条综合计划实施与调整

(一)综合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各责任部门和职能管理部门必须严格管理,认真组织贯彻实施,确保综合计划的顺利完成。

(二)综合计划下达后,各职能部门应根据综合计划分工职责负责所分工范围内计划的组织、指挥、协调、控制及执行结果的分析。

(三)各职能部门随时掌握影响综合计划的各种因素,对同煤集团和省电力公司下达给本公司的计划指标,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需要调整时,由专业计划(指标)归口管理部门在认真分析和预测的基础上,及时提出调整计划申请和理由报计划经营部,计划经营部报请总经理批准后,统一向同煤集团和省电力公司提出调整计划申请。

(四)调整计划申请在未获批准以前仍按原计划执行,获得批准以后按调整后计划执行。

第十一条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分析

(一)为强化综合计划的过程管理,各职能部门应根据月度工作计划内容认真做好贯彻落实和阶段性工作小结与问题分析,结合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会,进行工作汇报;(月度汇报;季度讲评;年度述职。

(二)综合计划执行情况分析是检查、监督计划执行情况,为保证计划完成及时提供信息反馈的主要手段,要从实际出发,坚持实事求是的观点,强调用事实说话,数字要准、情况要实,定性和定量分析结合,注重定量分析,要全面看问题,防止片面性。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计划经营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计划部执行,其他分管部门考核)(各项计划编制时间待定)

第十三条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绩效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

1.《综合计划管理流程图》

附件1:

统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科学地组织公司统计工作,保证统计资料的准确性与及时性,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综合统计和各专业统计工作管理。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计划经营部门是公司统计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综合统计和专业统计的审核、汇总工作。

第五条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专业统计,按期上报计划经营部汇总、备案。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六条统计报表的管理与分工

(一)同煤集团、省电力公司、地方统计局以及实际业务需求下发要求填报的报表,计划经营部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组织各部门搜集资料,由计划经营部统一填制上报。

如报表涉及两个以上部门,而又无明确部门负责时,计划经营部组织有关部门协商编制上报。

(二)上级专业管理部门直接布置给本公司相应部门的统计文件或报表,首先按文件传递程序交由综合部统一进行来文登记,并按权属分交给总经理或分管副总阅批,然后按领导批示向计划经营部和承办部门传阅。

承办部门在报表报出之前,应先经计划经营部会签,同时报一份给计划经营部备案,以保证公司外报统计资料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要加盖公司印章时,需报送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批准方可用印。

(三)公司内综合性统计调查表和各种定期的专业统计表格,由计划经营部统一制定表格、编号,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统一下达。

各部门因工作需要,要求有关单位填报的临时统计报表,须经计划经营部会签同意,并经主管公司级领导批准后方能定为正式报表。

公司内正式定期统计报表,由计划经营部编制“报表目录”颁发执行。

未经公司批准的报表,各部门可拒绝填报。

正式确定的各种报表,如有个别项目或格式有变动时,由需要变动部门直接通知填报部门,同时将修改后的表样送计划经营部备案,不必再办审批手续。

(四)公司内用的各种定期统计报表,由计划经营部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要统一印刷、保管、发放。

(五)为确保统计报表数字的正确可靠,各部门的公司分管经理应对上报报表进行认真审查,签字后方能报出。

(六)凡需加盖公司法人或法人代表印章的外报统计报表,应先经计划经营部审查同意后才能用印报出。

(七)凡各单位报出数据涉及公司财务指标的,计划经营部应与财务资产部协商,经财务资产部同意后方能报出。

第七条统计资料的积累、提供和保管

(一)各部门向外提供统计资料、数字,一律以本部门统计人员所掌握的统计资料为准。

(二)凡以公司名义对外报出统计数字,应由计划经营部负责提供,以便克服使用统计数字的混乱现象。

(三)外单位或根据上级规定,并持有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局介绍信件来公司索取统计资料时,统一由计划经营部接洽提供,或由计划经营部根据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指定有关部门提供。

(四)公司各级统计工作人员在职责范围内享有统计调查权、统计报告权和统计监督权,被调查部门和人员应当积极协助其工作,及时提供真实资料和情况。

(五)公司统计资料采取分级管理。

公司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计划经营部统一管理,在每年末,将上年度的统计资料整理成册送公司档案室存档。

各部门的各项主要统计资料,由本部门管理。

(六)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统计资料采用卡片或台帐形式,按月、季、年进行整理分类,以便使用。

(七)各部门编制的统计台帐和加工整理后的统计资料,应妥善保管,不得损坏和遗失。

内部统计原始记录和报表保管期限为三年(如公司档案管理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已经过时的统计资料,如认为确无保管价值,应呈请公司主管领导核准,并经计划经营部会签后方可销毁。

第八条统计数字差错的订正

(一)统计资料发出后,如发现错误,必须立即订正,填报部门不得推诿或拖延。

(二)企业内部报表如发现数字错误或逻辑关系错误时,应及时用口头或电话查询订正。

如发现指标口径错误或其它重大错误,应以书面形式订正,并填报《统计数字订正单》。

各受表部门应将《统计数字订正单》贴在原报表上,并将原报表数字加以订正,以防误用。

第九条统计工作的交接

(一)统计人员调动工作时应认真办妥交接手续,在未办妥以前,原任统计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更不得因工作即将调动而影响统计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统计人员调离工作时,应做好下列工作:

1、将经办工作情况全面地向接替人员交待清楚;

2、培训接替人员的业务,使其能独立工作;

3、所有统计资料(包括原始凭证、统计手册、台帐、报表、文件、历史资料等)与统计用具(如计算机、绘图仪、书刊等)应一一造出清单移交。

第十条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

(一)文字说明与分析报告是统计报表的重要组成部分,编制统计报表要做到:

月报有文字说明,季报、年报有分析报告。

(二)文字说明是统计分析的基础形式,必须根据统计报表中各项主要指标反映的问题,说明产生的原因、影响及其后果。

(三)分析报告应以报表为基础,以检查计划为重心,测定计划完成程度,分析计划完成与未完成原因,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一条统计纪律

(一)公司各级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统计制度规定提供统计资料,不准虚报、瞒报、迟报和拒报。

(二)属于保密性质的统计资料,必须严格保密,严防丢失,提供时应按本规定和公司保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二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计划经营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条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绩效管理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合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将公司的经济活动纳入法治化轨道,依法保护××发电公司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制订。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发电公司法人名义与其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依法签订、履行经济合同、协议、委托的整个经济活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计划经营部门是公司合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公司经济合同的审核、归档,监督合同的履约。

第五条合同签约权限按照董事会批准的合同签约权限执行。

第六条各有关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对外经济合同的起草、谈判、经公司合同管理部门审核后签约及履行。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方法

第七条对乙方的资质审查

(一)签约前应进行对乙方的资质、履约能力、信誉等诸方面审查。

审查的主要内容为:

1、审查对方的法人资格:

即查验对方的营业执照(特别注意年检手续)择录执照证号,资质证书,发证及年检机关。

法定代表人、注册资金,确认其为合法的经济实体。

2、了解履约能力,确定有、无如实履约的行为能力。

(二)对工程承包者,应了解其资质等级、技术装备水平、近三年主要业绩证明、三体系(质量、安全、环卫)认证有效期证明,已交工程的后期质量状况及甲方证明材料。

(三)对物资设备供应商,应了解其资产状况、技术装备情况、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技术签订书、产品质量保证书、生产周期,必要时可向使用产品的单位了解使用中的工况、服务、安全、能耗等情况。

(四)对原材料生产厂,主要了解其生产能力、资产负债和材质状况。

(五)审查后,认定对方无如实履约能力及乙方谈判签约代表无有效授权书不与签约。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

(一)合同变更,是对已生效合同依法提出变更请求,是签约双方的权利,是解决履约中存在的实际困难问题的途径,也是避免发生违约事件,形成经济纠纷的一种手段。

(二)必须针对有效的合同,协商一致是合同变更的必要条件,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更改合同。

(三)提出变更的客观依据是:

国家下达计划调整,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燃料、能源供应不足、生产事故引起足以影响供货的停产等。

(四)提出变更的形式,一般以书面形式(书信、便函、电报、传真、电子邮件)为主,但在紧急情况下,也可使用电话形式。

(五)收到变更请求的日期以分送邮局邮戳或邮件签收日期为准,电话以双方通话的日期为准。

通话时应该对电话内容及日期进行记录。

(六)收到变更请求后,在两日内将其内容报告公司主管领导,研究决定是否及时变更,并在48小时内明确回答对方(否则即视为默认请求,变更成立)。

(七)对变更的答复,可以是同意、部分同意、不同意,若对对方提出请求的依据可靠性有怀疑,或问题重大者可约定面议。

(八)一旦变更成立,应立即采取措施,解决变更引起的问题,如另寻货源,另订合同等。

第九条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

合同应包含下列内容:

(一)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明确合同主体。

(二)标的。

标的表现形式为物、劳务、行为、工程项目等。

(三)标的物的名称,若有多种称谓者,应括号加注;规格有多种标示者,亦应加注。

(四)数量、质量,合同对质量标准的约定应当是准确而具体的,对于技术上较为复杂的和容易引起歧义的词语、标准,应当加以说明和解释。

对于强制性标准,当事人必需执行,合同约定的质量不得低于该强制标准。

外观、工程质量及内在质量,如钢材的化学成份、加工件的原料等级等。

(五)生产厂家或产地,特别是在与流通中间机构签约时,应明确货物的生产厂家甚至生产时间。

(六)验收方法和验收标准。

(七)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交货期限。

(八)运输方式、运费承担者及结算方式。

(九)包装要求,包装费承担者及结算方式。

(十)计价单位、单价、总价、价款支付方式和地点。

(十一)违约责任及承担方式(如定金、违约金、罚金)。

(十二)合同纠纷处理办法。

(十三)合同份数、各执份数。

(十四)双方开户银行、行户、账户。

(十五)双方的法定代表人、签约代理人。

(十六)开工日期、完工日期、签订日期。

第十条合同签订程序

(一)项目主管部门提出工程招标申请,送计划经营部。

(二)计划经营部按照招标管理规定负责工程及运营维护检修服务项目招标;物资管理部按照招标管理规定负责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标。

(三)以计划经营部、设备管理部、物资管理部与中标单位进行合同谈判、合同起草。

工程、运营维护检修服务项目合同以计划经营部为主;设备、材料采购合同以物资管理部为主。

(四)公司各主管部门进行合同会签(见附表1《合同签订会签单》)。

(五)按签约权限签订合同:

计划经营部负责工程及运营维护检修服务项目合同;物资管理部负责设备、材料合同。

燃料部负责燃料采购合同、企业发展部负责征地、拆迁合同

(六)主管部门合同建立档案、合同履行。

第十一条合同的履约

(一)履约是合同的实质,履约的依据是合同的条款,为了保证合同的如实履行,防止发生纠纷,除对履约的方式在合同条款中要作较为详细的约定外,还应按双方不同的权利和义务作好履约工作。

(验收)

(二)甲方:

1、合同的履约工作,指定专人负责。

2、合同的履约工作,按不同的业务分解给各有关部室作业范围,如签约后将贷款计划,首先纳入年、月的投资计划、再纳入年、月的用款计划,以保证贷款按期支付。

若支付发生困难时,应由有关部室设法筹措外,还应主动向对方请求延缓支付等。

3、在乙方进入履约期前,将甲方接受履约的条件,如资金筹措情况、接货条件等,及时通知对方。

(三)乙方:

1、及时了解合同准备及合同进度情况,必要时可实地察看。

2、要求对方定期通报合同进度及其它相关情况。

第十二条合同的管理工作

(一)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是保证公司正常运作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本公司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各部门应紧密配合。

计划经营部负责工程及运营维护检修服务合同管理;物资设备部负责采购合同管理,并将签订合同随时以统计报表形式报送计划经营部。

(二)计划经营部、物资管理部、企业发展部、燃料管理部为公司合同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与地方政府经济合同管理机构的业务联系。

2、协助有签约事项的部室审阅合同文稿;对已签合同登记造册;办理合同会签手续。

3、负责合同统计工作,编报统计报表及分析说明。

4、谈判、起草合同。

5、重要大型合同的文本,在合同签约前需经公司法律顾问的审阅并签认。

第十三条合同文书

(一)合同文书,包括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纪要、联系合同事务的书信、便函(包括业务人员联系业务的私人书信)、电报、传真、电话(记录)录音、录像。

(二)以上所述合同的业务联系文件,是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文书,必须按合同分别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三)合同文书,一般按国家工商局颁发的统一示范文本填写,无示范文本的,可以自行编写。

(四)填写和编写的合同文书及联络业务的书信、便函、电报、传真等,文字要求简练明确。

(五)合同中数字、时限必须明确。

第十四条合同的公证和签证

合同的公证和签证,按政府规定办理,但法规有明确规定者,必须进行公证和签证。

第四章检查与考核

第十五条本办法的执行情况由计划经营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第十六条依据本办法和企业绩效管理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计划经营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附件:

1.《合同签订流程图》

2.《合同评审会签单》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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