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调研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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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调研报告

[摘要]本文在分析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基本状况和面临的问题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对策思考。

[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研究报告

党的十七届四全会提出:

要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推广在农村社区、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

为此,共上海市委农办组成课题组对上海市合作社党建工作基本情况及其面临的问题进行了较为全面的了解和把握,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基本现状

截至目前,上海市共建有各类生产性农民专业合作社2361家,其种植业占65.8%,养殖业占24.6%,其他行业占9.6%。

根据对上海236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调查,目前合作社已单独建立党组织的51个,主要分布于浦东、嘉定、金山、青浦和奉贤,现有共党员4416名,约占合作社成员总数的6%,按党员户籍关系划分,合作社所在村党员占66.2%,所在区县党员占29%,外省市党员占4.8%。

从目前上海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活动的基本情况看,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是单独建立组织。

目前合作社已单独建立的51个党组织,一般来说所在的合作社规模都较大,生产经营状况相对稳定,党员数量较多,而且有一个合适的书记人选。

组织形式分为单独组建和联合组建两种,绝大部分挂靠在所在村党

组织。

个别规模较大、跨村域经营的合作社挂靠在镇党委或镇综合经济党委,有的挂靠在条线党组织。

个别由流动党员组建的新党组织,则采用双挂靠的方式,实行合作社所在地镇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双重管理。

二是挂靠开展活动。

如村集体+合作社,龙头企业+合作社,这些合作社党员大多继续按照原有模式参与村或企业党组织活动。

一些村党组织为了管理方便,在合作社设立了党小组,或者针对合作社设立了专门的党建指导员。

从走访的几个合作社党建情况看,一些村集体+合作社和龙头企业+合作社,以及年轻创业人士领办的合作社的党建工作相对正常,一些由种养能手、大户领办的合作社由于缺乏党组织管理经历,党建工作相对薄弱。

二、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面临的问题

在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多元化的情况下,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把农民真正有效组织起来的新型生产方式,在其开展党建工作也面临着不少新情况、新问题,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

体现为主观上重视不够,实践热情不高。

不少镇村干部认为,合作社的党员组织关系大多在村党组织,教育管理都纳入了村党组织的职责范围,没有必要再在合作社建立党组织来加强党建工作,也没有必要单独把合作社党建列为新领域。

有的基层干部甚至认为合作社只是一个松散型的经济组织,建不建党组织、搞不搞党建工作无关紧要。

但事实上,合作社这种以家庭承包经营和农民自愿合作为基础的合作经济组织,其凝聚群众、服务群众、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的作用较村“两委”来得更加直

接、更加明显,如果不重视合作社的党建工作,农民很可能与合作社越来越近,与村“两委”越来越疏远,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就会受到影响和削弱。

(二)党员作用难发挥。

由于合作社吸纳的党员来自各个方面、各个领域,打破了原有的区域界限和以村为单位设置党组织的方式,部分党员甚至跨区县流动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出现了组织关系在村、生产活动在社的“双重管理”的党员,导致了“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

一方面村级党组织不清楚党员的工作流向,难以管理;另一方面合作社又没有单独成立党组织,无法管理。

而这些党员由于在合作社没有充分“亮牌”,党员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缺失,较难正常发挥党员的作用。

同时,由于这些党员“享受”双重管理,个别党员可以“看菜吃饭”,即待遇性的组织活动双重参加,任务性的组织活动则两面推辞,参加一些有决议性的会议两面都说情况不清楚,而一旦要他在某个方面带个头,他会说自己组织关系不在合作社等等,较难从整体上形成和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共推机制未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行业主管部门是各级农业部门,党组织和党员的管理则一般都归属于所在镇、村党组织。

据调查,上海51家单独建立党组织的合作社,党组织挂靠所在行政村的占39.5%,挂靠所在乡镇党委的占41.8%,挂靠所在区、镇农业部门等占18.7%。

到底谁来牵头负责抓合作社党的建设,似乎工作责任主体不太明确。

一方面各级农业部门按其职能主要精力

放在扶持服务合作社本身的发展壮大上,工作的重点是研究和制定合作社相关政策及扶持合作经济发展,加上农业条线并没有抓党建的职能,很难做到在开展行业指导的同时加强党建工作的指导;另一方面乡镇党委、村党组织没有把合作社党建摆上应有的议事日程,甚至有的乡镇党委、村党组织认为合作社既然是农业部门抓的事,其党建工作也应是农业部门的事,导致抓合作社党建工作的积极性不够高。

(四)内在动力显不足。

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人大多是技术能手或业务骨干,对搞党建兴趣不大,或缺乏党建工作经历,担心建立党组织后没有精力、能力抓好党建工作。

不少合作社领办人认为合作社的特色就是“民办、民管、民受益”,在规划、建设、经营、发展等方面乐于自主管理和经营,特别是一些非党理事长,客观上还存有“重经济轻党建”的倾向,认为合作社主要精力是搞好合作社的经营发展,提高经济效益,党建工作抓不抓无所谓。

另外,合作社的党员对合作社单独建立党组织也不是很支持,有些党员担心合作社的盈利能力不稳定、办公场地缺乏,很难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经费,而且把组织关系转到合作社之后,原来在村里的有些待遇难以在合作社享受到。

有的党员即使合作社建立了党组织,也不太愿意将组织关系转到合作社来。

(五)党建基础较薄弱。

首先,合作社缺少优秀党务人员。

合作社领办人不少是非党人士,而且加入合作社的党员骨干大部分都有一技之长,他们在发展经济、带领群众致富方面有特长,但在党务知

识、组织协调能力上还有欠缺,不能适应在合作社开展党建工作的需要。

其次,不少合作社党员较少或根本就没有党员,缺少组建党组织的基础和条件。

再次,相当部分的合作社规模还较小、运作不够规范,组织活动场所还相当缺乏。

同时,由于合作社准入门槛较低,入社自由,出社自由,造成了合作社社员、从业人员不够稳定。

所有这些都给合作社推进党建工作带来不少困难。

三、进一步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对策思考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总的思路是:

围绕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的工作,发挥党组织推动合作社发展的积极作用,不断实现、维护、发展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

其,围绕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开展党的工作是根本,发挥党组织推动合作社发展的积极作用是关键,不断实现、维护、发展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是目标。

(一)从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高度充分认识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重要性。

推动合作社党建工作,有利于在家庭联产承包经营长期不变的前提下,让合作社承担起目前村级集体想“统”而统不起来、农民一家一户想办而办不成的事情,探索农村经济组织治理新模式;有利于在人均耕地不足一亩的前提下,组织广大农民群众走出一条生产小规模、经营规模化、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农业发展之路,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有利于促进农村基层党组织统筹协调农村各种资金、资产和资源,扶持合作社发展壮大,解决农民最急最盼的致富问题,健全党组织引领下的社员自治机制;有利于在

当前农民群众组织形式、就业方式、生产活动多样性情况下,进一步密切农村党群关系,促进农村党群和谐与农村社会和谐。

因此,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做好党的工作,关系到党的执政基础的稳固。

区县、乡镇党委必须把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纳入本地区基层党建的工作范畴,明确分管部门,形成推进合作社党建工作的思路和措施。

(二)正确把握合作社“党建”与“建党”的关系。

客观地说,本市合作社的党员基本都在镇、村党组织的覆盖之,因此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重点是解决党的工作覆盖问题,即如何让合作社党员在政治思想上保持先进,在业务技能上发挥专长,在各项工作起先锋模范作用,进而团结凝聚社员群众共同推进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所以,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重点是党建,而不是形式上追求在合作社组建多少个新的党组织。

由此可见,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必须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根据合作社经营规模、生产区域、社员分布、产业链条等情况区别对待,坚决防止一刀切。

一般对社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产业链涉及生产、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跨村、镇区域的合作社可探索推进建立新的党组织。

其它如生产品种单一,经营规模不大,社员多属本村的合作社以及集体农场或村级集体资产直接参与的合作社,现阶段暂无必要单独建立新的党组织,可在原党支部建制内划分若干个专业党小组,开展小组活动,发挥作用。

(三)创新党建工作模式,夯实党在合作社的工作基础。

按照有利

于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有利于合作经济发展,有利于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的要求,探索多种形式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模式。

一是单独设立党组织。

对具有较强产业特点、较长产业链、跨村域组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成员来自本镇多个行政村及镇外,且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具备单独建立党支部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可以单独组建党组织。

二是依托村党组织设立党小组(村党支部+合作社模式)。

对建立在同一村域的合作社,合作社成员来自同一个行政村,现有党员均属本村党(总)支部,且党员数量和经营规模相对较小的合作社,可在合作社设置相应党小组,隶属所在村党组织。

三是联合建立党支部。

对等经营规模、成员主体来自不同生产基地而生产经营业务联系较为密切,且党员人数不足3人的专业合作社,可采取联合组建的方式,由几个合作社共同成立联合党支部,并在每一合作社设立一个党小组。

四是归口建立党组织。

对自身不具备组建条件,但生产的产品却有较大特色的合作社,可采取归建到业务主管部门或技术指导部门党组织,或者以乡镇为单位专门成立合作经济党组织,将这类合作社的党员吸纳进去。

五是指派党建工作联络员。

对党员少于3人的合作社,要考虑安排党建联络员,负责做好合作社负责人及骨干社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引导、推荐他们向党组织靠拢,以尽快形成党的工作基础。

(四)探索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运行模式。

比照“两新”组织党建工作运行机制,从三方面探索建立合作社党建工作的运行模式。

一要明确合作社党组织的功能定位。

合作社党组织要在社员

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承担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管理等重要职责,与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之间是协助配合关系,与监事会之间是支持指导关系。

重点要把政治素养好,带领群众致富意识强,懂经营、会管理,热心服务、群众公认的党员选进合作社理事会、监事会。

二要创新党员活动方式,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对合作社党员要提倡“隶属一个组织关系,参与多重组织活动”,即在组织关系上,要明确党员的归属,服从党组织的管理,同时根据合作社各产业链的生产经营情况,参加多个相关党组织的活动。

尤其在事关合作社发展方面,党组织要认真吸收组织关系不在该党组织但与合作社发展密切相关的党员参与组织活动,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从而让党员能够在推动合作社发展方面发挥多方面积极作用。

同样,产业相近或相关的合作社党组织也要加强沟通,在党组织层面协调党员参与多重党组织活动问题。

(五)着力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共推机制。

一是镇村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

应明确合作社党建工作就是镇、村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

这是因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模一般都不大,生产经营一般都在镇村范围内,而合作社的党员组织关系大多也挂靠在镇村党组织,镇村党组织对合作社的党员个人情况都比较熟悉,从而便于镇村党组织对于合作社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村级党组织对新建并隶属于村党组织的合作社党支部(党小组),要切实加强领导,制订符合合作社生产、经营特色的党建工作计划,并在推进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工作措

施。

对新建而挂靠于乡镇党委或对口业务部门的合作社党支部,要在合作社流转土地、村级公共服务资源共享等方面给予必要支持,定期与挂靠党组织取得联系,关心合作社发展。

二是农口部门应当与镇村党组织形成共推合力。

农口部门在对合作社生产经营进行管理、服务的同时,应当就地区合作社整体发展状况经常与镇村党组织进行沟通,以便镇村党组织及时掌握合作社的发展态势和必要信息,明确合作社各发展阶段党建工作的重点。

同时,还要通过政策杠杆引导合作社领办人在获利的基础上,让社员充分享受合作经济的发展成果,并建立一定的风险机制,在遇到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时,将农民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切实保护好农民利益,真正使合作经济成为带领农民共同致富的火车头。

加强合作社党建工作,农口部门或镇村党组织不能各自为战,而需要密切配合,把合作社的行业管理和党的建设有机地结合起来,形成共同推进的工作合力。

作者单位:

共上海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

责任编辑:

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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