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395729 上传时间:2023-02-28 格式:DOCX 页数:76 大小:114.8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76页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76页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76页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76页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7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7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docx

无锡电力系统调度规程完整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供电公司

二00七年三月

 

编写:

荣颂九华程莉红强兴华盛荣良

吴卫民周琦云

会审:

王振伟许立新向阳龚逊东勇明

审定:

王建明

批准:

建明

 

电力系统调度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系统调度管理,保障电网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国电力法》(以下简称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以及有关电力生产和电网运行的技术法规、规程、规定,并结合电网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电力系统包括发电厂、变电所、输电线路、有关用户及其确保电网安全运行的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计量装置、电力通信设施、电网调度自动化设施等。

电力系统是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电网运行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电力系统各部门必须服从电网的统一调度,以确保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三条电力调度系统包括各级调度机构和电网的发电厂、直属用户、变电所等发供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

下级电力调度机构必须服从上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电力调度机构调度管辖围的发电厂、直属用户、变电所等发供用电单位的运行和管理部门,必须服从该级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电力调度。

第四条电力调度管理的任务是依法领导电网的运行、操作以及事故处理,实现下列基本要求:

1.按最大围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实现优化调度,充分发挥地区系统发、供、用电设备的能力,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和人民生活用电的需要。

2.使电网连续、稳定运行,保证供电可靠性。

3.使电网的电能质量(频率、电压、波形)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4.根据电网实际情况,依据法律的、经济的、技术的手段,使电网处于经济运行.

5.依据法律、法规、合同、协议正确合理调度,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发电、供电、用电企业等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地区电力调度机构设置为二级制,即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地调)、各县级市电力调度机构(以下简称××县调)。

电力调度机构下设市区配网调度(以下简称配调)。

各发电厂应有负责运行管理的职能部门。

各级电力调度机构和发、供电单位对运行方式、继电保护、电力通信、电网调度自动化等都应建立相适应的专业职责并配备相适应的专、兼职人员。

第六条地调是地区电力系统的生产运行指挥机构和相关专业的业务领导机构,其工作关系到电力系统全局,代表地区电网管理部门在电网运行工作中行使指挥权。

地调与县调及本网中的发电、变电、线路、直属用户(指与地调有调度关系的用户)等运行单位在电网运行指挥中是上下级关系。

第七条本规程是电力系统运行、操作和事故处理的基本规程。

地区电力系统电力生产运行单位的领导、运行值班人员均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

其他与电力生产运行有关的管理、技术和工作人员应熟悉并遵守本规程的有关部分。

各运行单位应依据本规程制定现场规程。

凡现场规程与本规程有抵触者,必须依据本规程修改现场规程。

第八条本规程解释权属供电公司电力调度中心。

第二章调度管理制度

第九条地区电网是一个整体,全网实行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

地调主要进行下列工作:

1.负责编制并执行本地区电网的运行方式。

2.对调度管辖围设备进行调度操作管理。

3.指挥地区电网系统的事故处理,分析电网事故,制订并组织落实提高电网安全运行的措施。

4.对调度管辖围设备的检修进行统一管理,编制月度、节日检修计划表,并批准实施。

5.编制调度管辖围日运行方式及调度操作计划,并正确组织实施。

6.指挥地区电网系统的电压调整工作,配合上级调度机构调整系统频率和电压,编制按频率、按电压减负荷方案。

7.参加拟订地区发、供电计划、各种技术经济指标和改善电网经济运行的措施。

8.对地区系统的远景规划和发展设计提出意见,并参加审核工作。

9.负责编制调度管辖围的新设备启动方案并参与新设备启动。

10.编制和审查调度管辖围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及电网调度自动化规划。

11.对调度管辖围的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和电网调度自动化设备负责专业管理,对非直接管辖围的上述设备和装置负责技术指导。

12.监督发电、用电计划的执行情况。

做好受网电力的预测工作。

负责编制事故限电序位表,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13.组织调度系统有关人员的业务培训。

14.负责收集、整理本网的运行资料,并进行运行分析工作,总结交流调度运行管理工作经验,不断提高调度运行和技术管理水平。

15.协调管辖围的涉及电网运行管理的其它工作。

16.负责与并入本地区电网的各类发电厂、直属用户依法签订调度协议。

第一十条凡需并入本地区电网的各类发电厂、直属用户,不论其投资主体或产权归属,均应遵照《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在并网前必须向调度机构提出并网申请,依法签订调度协议。

第一十一条值班调度员发布的调度操作指令,下级值班调度员、现场值班员必须立即执行。

如接令人员认为所接受的调度指令不正确,应立即向值班调度员汇报并说明理由,由值班调度员决定该调度指令的执行或撤消;若值班调度员重复该调度指令时,则接令人员必须执行;若执行该调度指令将危及人身、设备或电网安全时,则接令人员应当拒绝执行,同时将拒绝执行的理由及改正调度指令容的建议汇报值班调度员和本单位直接领导。

如有不执行或延迟执行调度指令者,一切后果均有接令人员和允许不执行该调度指令的领导负责。

决不允许有无故拒绝执行调度指令、破坏调度纪律、有意虚报或隐瞒现象的发生。

如经发现,应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一十二条凡属调度管辖围的任何设备,未经相应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各有关单位的运行值班人员不得擅自进行操作或改变其运行方式。

对人身或设备安全有严重威胁者除外,但应边处理边向值班调度员汇报。

第一十三条值班调度员调度业务联系对象是:

上、下级值班调度员,变电所及操作班、监控中心值班员(以下简称变电值班员)、发电厂及直属用户值长、各单位允许与地调联系业务的人员。

第一十四条各单位允许与值班调度员联系业务的人员,须经电力调度管理知识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

值班调度员与其联系对象之间联系调度业务或发布(接受)调度和事故处理指令时,必须互报单位、,严格执行发令、复诵、监护、录音、汇报和记录等制度,并使用统一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见附件一、二)。

第一十五条值班调度员在进行调度业务工作时必须采用自启动录音设备进行录音。

不涉及事故处理等有争议的容保存一个月。

第一十六条当调度管辖围的设备发生故障或异常运行情况时,各有关单位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汇报值班调度员,并对汇报情况的正确性负责,同时应按现场规程迅速处理。

非事故单位的值班人员应加强监视电网运行信息,并做好记录。

地调值班调度员在接到变电所属网调、省调调度的设备不正常情况汇报后,应做好记录,并通知设备运行单位抓紧处理。

凡本地区电网属网调、省调调度管辖围的设备,在遇到发生事故、故障、异常情况以及由上级调度发令操作结束后,除按调度关系向有关值班调度员汇报外,变电值班员还应汇报地调值班调度员。

第一十七条县调、配调值班调度员、变电值班员交接班后应主动向地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交接班情况。

地调值班调度员接班后应综合本地区运行情况向省调值班调度员汇报(交接班汇报制度详见附件四)。

第一十八条凡上级领导发布的一切有关调度业务的指示应通过调度中心领导、调度组长转达给值班调度员,如涉及到上级调度职责围时,则必须取得上级调度值班调度员同意方可执行。

各发、供、用电单位的领导向其运行值班人员发布的指示,如涉及到调度职责围时,必须经值班调度员的指令或许可才能执行(现场事故处理规程中已有规定者按其事故处理规定执行)。

第一十九条在调度工作中必须坚持安全第一,在发布或执行调度指令过程中安全和经济发生矛盾时,应以安全为主,经济服从安全,不允许以经济问题为理由不执行调度指令而影响电网安全运行。

第二十条调度员应当由遵纪守法、政治素质较高、职业道德良好、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管理、协调能力较强的人员来担任。

调度员在独立值班之前,必须经过发电厂、变电所、线路及调度室学习和培训实习,经过考试合格、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正式值班,并书面通知各有关单位。

第三章调度管辖围划分原则

第二十一条为使电力调度机构有效地指挥电力系统的运行、操作及事故处理,凡并入本地区电网运行的发电、输电、变电等相关设备,不论其产权归属或管理方式,均应纳入相应的电力调度机构的调度管辖围。

根据电网的网络结构特点和电网发展的趋势,按照“统一调度、分级管理”的原则和充分发挥电网经济效益、便于指挥等要求,地区调度管辖围划分的基本原则如下:

一、上级调度的管辖及许可划分原则以上级调度规程为准。

二、市区220kV变电所的220kV馈供线路及其开关、主变及其220kV侧开关和110kV、35kV全部输、变电设备由地调管辖,市区220kV终端变电所的全部输、变电设备(10kV设备除外)由地调管辖。

三、地调与县调管辖围的划分原则:

1、县(市)公司所属220kV变电所的220kV馈供线路及其开关、主变及其220kV侧开关由地调管辖,主变中、低压侧开关由县调管辖,地调许可,110kV及以下输、变电设备由县调管辖。

2、县(市)公司所属220kV终端变电所全部220kV设备、主变由地调管辖,主变中、低压侧开关由县调管辖,地调许可,其余输、变电设备由县调管辖。

3、县(市)公司所属220kV变电所主变的中性点接地闸刀由地调管辖;110kV系统中性点外补偿接地方式、主变消弧线圈由县调管辖。

四、地调与配调管辖围的划分原则:

1、市区变电所的110kV设备、35kV设备、主变由地调管辖。

2、主变10kV侧无主变侧闸刀的开关由地调管辖;主变10kV侧有主变侧闸刀的开关由配调管辖、地调许可。

3、接于主变的中性点接地变由地调管辖。

4、接于主变中性点的10kV消弧线圈由配调管辖。

5、其余10kV设备均由配调管辖。

五、下级调度机构调度管辖的设备影响地调管辖设备的运行时由地调许可。

六、地调与直属用户管辖围的划分原则:

1、市区110kV用户、地区220kV用户由地调管辖,其220kV、110kV、35kV进线由地调管辖,进线开关、分段(母联)开关、主变中性点接地方式由地调许可。

七、地调与发电厂管辖围的划分原则:

1、市区容量为3000kW及以上、县区单机容量为6000kW及以上装机总容量为12000kW及以上或具有调峰性质的发电厂的出力均由地调管辖;市区并网线路由地调管辖、其他并网通道影响出力时由地调许可。

2、电厂母线有直配线路时,母线、并网和直配线路及开关由地调管辖。

八、配调与10kV配电设备运行单位管辖围的划分原则:

具有两路及以上电源且部10kV能构成环路,或具有连接架空线的出线间隔的开闭所、环网柜的开闭所、环网柜及10kV线路柱上开关,由配调调度管辖。

配调管辖的开闭所、环网柜以下设备属配调管辖,其他设备均由运行单位管理:

1、作为电源的进线开关及线路(包括进站、柜的第一断路器)。

2、构成环路的分段开关。

3、10kV母线。

4、供其他开闭所、配电所、环网柜的出线开关及线路。

5、连接架空线的出线开关及线路。

九、凡属调度管辖的线路均包括线路压变、避雷器、线路接地闸刀等设备。

十、凡属地调、配调管辖的母线、输电线路、主变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由地调继保整定。

凡属县调管辖的母线、输电线路、主变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由县调根据地调继保下达的限额或运行要求整定。

发电厂进线开关保护由进线所属调度整定。

第四章调度员职责及工作制度

第二十二条值班调度员职责

正值调度员职责:

1.严格执行调度计划,负责本值的电网安全、稳定、优质、经济运行。

2.审核停电单、日调度计划,组织与审核任务票、操作票;主持本值的调度操作;正确执行上级调度指令。

3.领导事故处理,并在告一段落后向相关领导汇报事故情况,组织填写事故报告。

4.听取接班汇报,并与副值交换接班情况,及时向上级调度作接班汇报。

5.检查当班工作,并使调度日志的记录正确、完整。

6.掌握系统运行情况,必要时决定变更地区电网运行方式。

7.批准配合工作及对系统运行影响不大的临时检修和事故检修。

8.掌握地区用电、发电情况,必要时调整发用电计划,并及时修正有关曲线。

9.组织完成本值的有关报表统计和填报工作。

10.执行新设备投运的启动方案,必要时进行现场调度。

11.负责对副值、实习调度员的指导与培训工作。

12.组织本值人员进行事故预想。

13.做好交接班准备工作,按交接班制度主持交接班。

副值调度员的职责:

1.在正值调度员指导下,进行调度业务联系工作。

2.认真监视系统运行情况,努力使电能质量符合要求。

3.监视地区用电、发电情况,必要时调整发用电计划,并及时修正有关曲线。

4.审核停电单、日调度计划,填写任务票、操作票,经正值审核后进行预发。

5.在正值调度员监护下发布调度指令,并及时更正调度模拟图板,做好记录。

6.在正值指导下进行事故处理,并填写事故报告。

7.协助正值听取接班汇报,并与正值交换接班情况。

8.收集、记录、整理系统主要运行数据,维护生产日报表,负责本值的来往文件、资料的收发、整理、变更等工作。

9.负责调度室的清洁卫生工作,核对标准时钟,了解天气情况,反映调度室微机、网络、自动化及通信装置的异常情况。

10.在正值调度员指导下做好事故预想、技术问答,认真学习,努力提高技术水平。

实习调度员职责:

1.做好正值调度员布置的各项培训工作。

2.协助正值调度员监视系统运行方式、电能质量、用电、发电情况。

3.做好事故预想、技术问答及资料变更等工作。

4.收集、记录、整理系统有关运行数据和维护各类报表。

5.填写任务票、操作票,并在正值调度员指导下,进行一般的调度业务工作。

6.做好清洁卫生工作,核对标准时间,了解天气情况。

7.协助做好本值其它各项工作。

第二十三条调度员值班制度

1.值班调度员根据调度机构领导批准的值班表值班。

每值至少由一名正值调度员和一名副值调度员组成,必要时应加强值班。

特殊情况可以调班,但必须经地调领导或调度组长同意。

一般情况下不得连值两班。

2.值班调度员在值班时间必须严格执行调度规程和其它安全运行规程,严肃认真,全神贯注,集中精力考虑系统运行情况,并做好事故预想,保证电力系统安全、优质、经济运行。

3.调度室应保持肃静、整洁、不得闲谈、不得会客、不做与调度业务无关的事。

4.值班调度员接班后,正、副值调度员应研究本值的工作情况,对本值工作做好分工。

5.调度员连续脱岗超过三个月,重新上岗前须经考试合格。

6.调度员应严格遵守制度,防止失密、泄密和窃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生产数据和系统生产情况等。

7.调度员应按规定时间参加政治和业务学习、安全活动以及反事故演习活动等,不断提高自己政策水平和调度业务水平。

第二十四条值班调度员应熟悉下列各项规章制度:

1.《电力法》、《电网调度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等的有关部分。

2.本规程,省调及网调调度规程的有关部分。

3.调度管辖围各发电厂、变电所、直属用户运行规程的有关部分。

4.电网高压线路系统图(包括同杆架设),地区系统发电厂、变电所、直属用户的一次结线图。

5.各变电所主要设备的容量和规及输馈电线路的容量限额。

6.调度管辖围的继电保护整定方案、运行规程及各种运行方式下的继电保护的相应更改。

7.地区电网年度运行方式。

8.调度管辖围的输馈电线路的负荷情况及主要用户。

9.本公司规定的各项制度中有关部分。

10.调度信息管理系统、调度自动化、通信系统等的使用方法。

第二十五条值班调度员按照批准的设备停电检修申请单(见附件七,以下简称停电单),执行计划停送电时,应详细核对停电时间、停电围、工作容、检修方式及操作计划等容。

如运行方式已有变更需修改时,应向地调领导或调度组长汇报。

送电操作时必须仔细核对所有工作均已结束,许可指令均已收回,方可送电。

第二十六条接班调度员必须在规定接班时间前15分钟到达调度室,查阅停电单、调度日志、日调度计划等各种有关记录和资料,了解系统方式变化、设备遗留缺陷及上级指示等,然后会同交班调度员按下列各项进行交接班:

1.缺陷及事故处理情况。

2.设备检修情况,接地线的数目及地点。

3.电网运行方式(核对模拟图)。

4.设备变更情况。

5.任务票、停电单、许可令执行情况。

6.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调整情况。

7.电网危险源点,下值预定工作及本值已做准备工作。

8.上级指示及文件资料,用电、发电及负荷预测情况。

9.调度信息管理系统、图板、自动化、通信设备运行情况。

10.清洁卫生工作及其它。

然后交接双方调度员进行签字,交接班手续才算完毕。

交班调度员应对交班容准确性负责。

交接班人员在交接班时,应严肃认真,并保持站立靠拢,不得做与交接班无关的事宜。

整个调度交接班过程应录音,并保存备查。

第二十七条遇事故处理时,应在告一段落后交接班。

在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交接班,并由交班调度员负责处理,接班调度员则应根据交班调度员的要求协助处理,当事故处理告一段落或完毕后再办理交接班手续。

第二十八条调度员在进行交接班时原则上不进行倒闸操作。

第二十九条重大事件汇报制度

1、值班调度员遇有重大事件时,应严格按照上级调度关于重大事件汇报的规定执行。

2、遇有本地区发生重大事件时,值班调度员应及时向省调、地调领导和公司领导汇报。

3、重大事件分为:

3.1电网事故:

电网非正常解列、系统振荡、大面积停电事故,由于电网事故造成重要用户停、限电,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等。

3.2厂站事故:

110kV及以上变电站发生全站停电,主要设备损坏。

3.3自然灾害:

水灾、火灾、风灾、地震、冰冻及外力破坏等对电力生产造成重大影响。

3.4调度纪律:

调度系统(含厂站运行值班人员)违反调度纪律和规程规定的重大事件。

3.5人员责任:

发生误调度、误操作等人员责任事故。

4、汇报的主要容:

4.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背景情况。

4.2事件经过、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动作情况。

4.3重要设备损坏情况、对重要用户的影响。

4.4系统恢复情况等。

4.5在发生严重电网事故或受自然灾害影响,恢复系统正常方式需要较长时间时,应及时向上级值班调度员汇报恢复情况。

第五章设备检修的调度管理

第三十条设备检修的分类

1.按设备检修的类别分为计划检修和临时检修;按检修设备分为:

发电设备、母线设备、变电设备(含10kV开闭所)、线路设备(含10kV环网柜)、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电力通信设备、调度自动化设备等;检修计划按时间分为年度、季度、月度和日检修计划。

2.计划检修是指已列入公司月度、节日检修计划中设备的定期检修、维修、试验等。

临时检修包括非计划检修和事故处理,如因设备缺陷、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的设备停役检修。

3.本章节所指的设备,如非特殊加以说明,均指地调、配调管辖、许可围的设备。

第三十一条检修计划的编制

1.地调配合公司生技部编制年度、季度检修计划。

地调负责编制月度、节日、日检修计划。

2.月度检修计划编制应从系统设备情况和保证电网安全要求出发,结合年度、季度检修计划,充分考虑合理的运行方式,电能质量和事故处理等问题。

3.月度计划上报的时间规定:

3.1有关单位应于每月5日前将下一月度的属上级调度管辖的设备检修计划报送地调。

经地调初步平衡汇总后上报。

并待上级调度批准后执行。

3.2报上级调度的节日检修计划有关单位应在法定节日一月前上报(含节日前、后各一天)调度中心,经地调初步平衡汇总后上报。

经上级调度批准后执行。

3.3月度检修计划经每月26日前后召开的公司月度停电平衡会同意通过后下达。

各有关单位应在每月停电平衡会召开前3个工作日将本单位的月度检修计划报送地调汇总。

第三十二条检修申请

1.同一申请单位在同一时间围对同一设备只能办理一停电单。

申请单位应正确填写停电设备(双重名称)、工作项目、计划工作时间和设备变更情况,线路设备应填写停电围(各侧断开点),并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

凡检修设备在复役时需要进行有关试验(如:

核相、冲击、带负荷测试等),申请单位均应在停电单中提出要求,必要时还要附报试验方案。

申请单位填写及设备运行单位会签的停电单,双方均要对停电围的正确性负责。

2.不同调度管辖围的设备检修原则上应分开填写停电单,如检修工作必须同时涉及地调管辖(许可)及配调管辖的设备停电时,申请单位统一向地调办理。

3.用户设备检修涉及地调管辖围线路的停电申请,由各营业处直接向地调办理。

4.各有关单位根据正式下达的月度检修计划及节日检修计划填写停电单,并提前5个工作日报送地调。

属上级调度管辖或许可设备的检修按上级调度规定执行。

6.临时检修及其处理:

6.1运行设备发生异常,需要停役检修时,申请单位应在24小时前向调度申请,调度应及时安排。

属上级调度管辖或许可的设备临时检修,由调度及时转报并按上级调度规程执行。

6.2发生危及电网、设备和人身安全的设备缺陷,需立即处理时由运行单位提出,值班调度员应根据具体情况,果断处置。

事故抢修,当天不能恢复时,申请单位应立即补办检修申请。

6.3对于临时检修申请,申请单位还应报总工程师(110kV及以上设备)或生技部(35kV及以上设备)同意,涉及对外停电还应报公司分管副总经理同意,经停电公告人提前24小时公告后,由调度批复.

7.设备变更单(格式见附件五)应由申请单位正确填写有关栏目,并经单位分管领导签字,设备运行单位会签及生技部(35kV及以上设备)、总工程师(110kV及以上设备)同意。

设备变更单应与停电单同时报送调度。

设备变更单的编号及容应与停电单中的工作项目、停电设备及设备变更情况一致。

申请单位填写及设备运行单位会签的变更单,双方均要对变更的正确性负责。

第三十三条检修申请的批复

1.调度提前3天批复计划检修申请单,以及根据具体情况尽快批复临时停电单。

2.报上级调度批准后的停电单,地调值班调度员及时转批。

3.设备检修涉及到对外停电时,调度应及时通知用检人员。

如涉及两个及以上营业处,只通知其中一个营业处用检人员,并由其通知相关营业处用检人员。

4.值班调度员在下列允许的围,有权批准设备的临时检修:

(1)急于消缺并对电网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者,工期以当值为限;若对下一值的调度计划无影响者,工期可延长至下一值。

(2)时间在节假日期间及办公时间以外的急于消缺的设备临时检修,工期以当值为限,最长不超过下一值。

(3)与已批准的计划检修设备相配合的其它设备检修或其它单位配合同一设备提出的检修,且时间不超出计划检修设备所批准的工期围者。

(4)事故处理。

注:

所谓对电网运行方式无明显影响者,是指:

(1)不破坏电网的正常电气接线方式;

(2)不影响电能质量;(3)不破坏电网的稳定性;(4)不影响电网的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整定配合。

第三十四条设备停役和复役

1.设备停、复役均应得到值班调度员的指令后,才能进行。

凡涉及上级调度管辖和许可的设备检修,值班调度员在接到上级调度员发布的开工令后,才能转发给有关单位许可开工;检修工作结束,值班调度员在收回有关工作许可后,应及时向上级调度报竣工。

2.变电所设备检修时间的计算,是设备从电网中断开(如拉开开关)时起,到设备投入电网运行(如合上开关)或根据电网要求转入备用时为止。

设备投入运行(或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资源标签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