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编制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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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放射事故医学应急预案编制规范

篇一:

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制度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放射源的管理,保障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和

公众的健康与安全保护环境,促进射线技术的应用与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辐射防护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制度的实施、监

督管理。

二、本单位任何部门购买放射装置必须向单位辐射防护

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由医院设备管理办公室按程序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请购置,在取得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按本单位内部有关物质购买程序进行购买。

、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的放射防护设施,

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产。

四、任何单位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必须向省、自治区、直

辖市的卫生部门和环保部门申请诊疗许可证及辐射防护安全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登记范围内的放射工作。

五、各放射装置使用单位负责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使本

单位的放射防护工作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

六、放射装置的使用、贮存场所必须设置防护设施,其

入口处必须设置放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锁、报警装置

号,

或者工作信号,在室外、野外从事工作时,必须划出安全防护区域,并设置危险标志,必要时设置专人警戒。

七、放射装置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放在一起,

其贮存场所必须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盗、防泄漏的安全措施。

八、各放射装置使用单位不得将放射装置借用、转让、

销售给其

他单位或个人。

若须借用转让、销售,将由本单位按国

家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使用单位无权进行。

九、单位在购买射线装置、放射性防护器材时,必须符

合放射防护要求,不合格的产品不得进入本单位。

、对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和健康进行监督管

理,将国家规定定期检查。

、各部门不得任意更换经体格检查、放射防护知识

培训和法规教育合格的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不得使用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员证的人员从事放射工作。

、发生放射事故时,使用部门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

施,控制事故的扩大,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和相关部门,由事故单位向环保(12369)、卫生、公安部门报告辐射事故简表。

报告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二小时。

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事故抢险、对事故现场进行封'

锁,发生事故的部门必须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各放射装置使用部门无权任意处理废弃的放射装

置,若需处理,必须报告本单位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按国家放射性废物处置有关规定进行合法处置。

四、各放射装置使用部门不得任意改变放射装置的防

护设施和使用场所,必须保护好其各种标志。

五、各放射装置使用部门必须经常加强放射防护装

置、危险标志等方面的检查,每月必须有两次以上,并做好记录备查。

六、各放射装置使用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放射装置

的管理,建立专门的放射装置使用台帐。

七、对造成放射事故的单位及个人将按本单位有关规

定进行处罚,后果特别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4小时环保电话:

12369篇二:

医院放射事故应急预案关于印发《抚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放射事故应急预案》的

通知

总则

为有效处理放射性事故,强化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责

任,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

危害,将放射意外可能造成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以保

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

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事故管理规定》(20XX年卫生部令第16号)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成立放射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医院成立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

急救援工作,其职责是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

应急救援小组由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领导。

组长:

杨洁员(院长)副组长:

邱国庆(副院长)郑常青(副院长)龙剑(副

院长)

罗红(预防保健科长)朱伯鹏(设备科科长)

(总务科长)邹勇祺(保卫科长)

(急诊科主任)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

(内五科主任)邱锡荣(检验科主任)

秘书:

丁爱民(放射科副主任)应急救援办公室:

医务科电话:

0794-8219806应急救援小组的职责: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应立即启动本预案:

1.放射源泄漏污染

2.放射源丢失

3.人员受超剂量照射

(二)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性

事故应急处理。

(三)负责向卫生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及时报告事故情

况。

(四)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

组织实施工作。

1.发生丢失放射性物质事故时,密切配合卫生行政部

门、公安部门迅速查找、侦查,尽快追回丢失的放射性物质。

2.发生工作场所、地面、设备放射性污染事故时,应

配合卫生行政部门、

公安部门确定污染的范围、水平,尽快采取相应的去污

措施。

3.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它

工具、方法迅速估

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4.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

撤离工作,并及时

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防止演变成公共

卫生事件。

.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责任划分

(一)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组长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

理的组织及指挥工

作。

(二)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组长负责放射性事故应急处

理中人员、物资的调

动调配工作,向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及卫生行政部门、

公安部门快速上报,最

迟不得超过两小时。

《放射事故报告卡》在二十四小时

内报告。

造成环境放射性

污染的,同时报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

(三)医院放射防护委员会副组长应全力协助安全第

责任人,在抓好放射

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同时,协助做好受伤害人员的家

属安抚工作。

(四)放射工作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现场的保护工作,

协助上级主管部门调

查事故、搜集证据,整理资料并做好记录。

(五)参加事故应急救援人员要自觉遵守纪律,服从命

令,听从指挥,为完

成救援任务尽职尽责,通过积极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事

故危害,为尽快恢复工

作创造条件。

(六)加强对发生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工作,放射工作

部门安全责任人要密

切配合、协助党政领导及上级主管部门做好事故现场的

保卫工作,防止现场物

资及财产被盗或丢失。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救援应遵循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五、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

作人员离开,并及

时上报;

(二)应急救援队队长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

速制定事故处理方

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

的工作人员和卫生

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

得进入事故区。

(四)除上述工作外,防护检测人员还应进行以下几项

工作:

1.迅速确定现场的辐射强度及影响范围,戈y出禁区,

防止外照射的危害。

2.根据现场辐射强度,决定工作人员在现场工作的时

间。

3.协助和指导在现场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佩戴防护用

具及个人剂量仪。

严重剂量事故,应尽可能记下现场辐射强度和有关情

况。

并对现场重复测量。

估计当事人所受剂量,根据受照剂量情况决定是否送医

院进行医学处理或治

疗。

4.各种事故处理以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

析事故发生原因。

从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凡严重或重大的事故。

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放射性事故的调查

(一)本单位发生重大放射性事故后,应立即成立由放

射科第一责任人为

组长的,由保卫科负责人和总务科负责人参加的事故调

查组、善后处理组和恢

复工作组。

(二)调查组要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

地点、起因、过

程和人员伤害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的调查分

析,并认真做好调查记

录,记录要妥善保管。

(三)配合医院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编写、上报事故报告

书方面工作,同时。

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

方面的相关事宜。

七、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过程中如有与国家、

省、市应急救援预

案相抵触之处,以国家、省、市应急救援预案的条款为

准。

二零一二年十月十日篇三:

放射科放射事故应急预案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总则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辐射事故所致的危害,加

强医院射线装置的安全监测和控制等管理工作,保障放射诊

疗工作人员、受检者以及装置周围人员的健康安全,避免环

境辐射污染,在一旦发生放射诊疗事件时,能迅速采取必要

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及环境的安

全,特制定本应急响应预案。

1.编制依据

第46号令《放射诊疗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

2.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在本科涉及射线装置工作场所内潜在的

事故或紧急情况下,可能发生的造成人员及设备设施事故的应急准备与响应控制工作。

放射危险性的主要表现:

当发生意外及人为等原因(如射线装置失控)时,会发生工作人员或公众受到意外照射。

、放射科放射事件应急小组、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

(一)迅速报告原则;

(二)主动抢救原则;

(四)科学施救,控制危险源,防止事故扩大的原则;

(五)保护现场,收集证据的原则。

四、放射性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应立即通知同工作场所的工

作人员离开,并及时上报卫生行政部门;

(二)应急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

事故处理方案;

(三)事故处理必须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在有经验

的工作人员和卫生防护人员的参与下进行。

未取得防护检测人员的允许不得进入事故区;

(四)各种事故处理以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

析事故发生原因,从

中吸取经验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严重或重大的事故,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流程图:

放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流程图六、事故分级与报告:

放射突发事件小组全面负责放射事件应急有关工作,并

根据放射事件的程度及时报告。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相关规定,在2小时内上报区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

同时在12小时内填写《放射源事故报告表》报送区环保局、

卫生局和公安局。

七、启动应急预案:

由放射突发事件小组统一指挥,工作人员应服从指挥,

相互配合,支持。

现场控制:

切断射线装置的电源,除了工作人员外,禁止其他人员进出辐

射污染区;

病人救治:

对受到辐射伤害的人员进行现场急救,而后

转到指定医院治

疗;

现场保护:

配合区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进行现场调

查;

接触隔离:

对放射事故造成的影像进行评估和总结,找

出原因,为整改提

供依据。

医务管理处组织对发生的突发事件的调查和处

理。

通知设备科或相关公司维修人员进行设备维修。

整改:

环保局、卫生局和公安局联合调查的结论和建议

进行整改,杜绝安

全隐患,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八、应急响应的终止:

故障设备维修后,要经过上海市疾病控制中心放射防护

专业人员对设备和场所再次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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