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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解释
最近我在翻译一篇法律方面的文章作练习用,其中一段觉得很有意思,贴出来和大家分享。
有谁知道关于美国著名案例庭审笔录方面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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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LiteralRule
文意解释
Thefundamentalruleofstatutoryinterpretation,towhichallothersaresubordinate,isthatastatuteistobeconstruedaccordingtotheintentoftheParliamentthatmadeit.Andthatintentionhastobefoundbyanexamintentionofthelanguageusedinthestatuteasawhole.
其他的规则都是次要的,对制定法进行解释最基本原则是依据议会当时制定该法律的目的进行解释,而只要找到整部法律所使用语言的用意,就能找到其立法的目的。
Thequestionis,whatthelanguagemeansinitsordinaryandnaturalsense.Whenthe‘ordinaryandnatural’meaningisfound,thejudgehastoobeythatmeaning,evenifs/hethinkstheresulttobeinconvenientorunwiseorimprobable.Ifapplyingthisrulestrictly,thecourtwillnotlookatanybackground,policy,socialconditionsorsupposedintentionofparliament.
问题是要搞清楚该法律的用语在通常的意思是什么?
一旦找到,法官就必须按其意思进行解释,即使他(她)认为解释出的意思是多么不可能或不合理。
如果选择这一规则进行解释,法庭就不能再考虑任何背景、政策、社会情况或其他假设。
Sometimes,literalruleofinterpretation(orliteralism)doesnotwork.Thefollowingcourttranscriptsagoodexample.
然而,实际上文意解释(或文意主义)很难行得通,下面的法庭记录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TheparliamentofTennesseepassedalaw(knownasButlerAct)prohibitingtheteachingofanytheorythat“deniesthestoryoftheDivineCreationofmanastaughtintheBible,andtoteachinsteadthatmanhasdescendedfromalowerorderofanimals."Ayoungteacherwasarrestingforviolatingthelaw.Inthesubsequenttrial(theMonkeytrial),thedefendingattorney,ClarenceDarrow(thegreatestdefendinglawyerinAmericanlegalhistory)examinedMr.WilliamBryan(adistinguishedpoliticianandthemostinfluentialsupporterfortheButlerAct)toshowthatBibleshouldnotbeinterpretedliterally.
田纳西州议会曾通过一部法律(即巴勒特法案)禁止学校教授任何“否认圣经所说的神造人的故事,而教授人是由低等动物演化而来的”学说,一位年轻的教师曾因违反该法而被逮捕。
在随后的审判(猴子审判)中,被告律师克拉伦斯·达罗(美国法律史上最杰出的辩护律师)在对威廉·布莱恩(一位著名的政治家和巴勒特法案最有影响力的支持者)驳斥中,提出圣经不应做文意上的解释。
Mr.Darrow--Mr.Bryan,doyoubelievethatthefirstwomanwasEve?
达罗:
布莱恩先生,你相信第一个女人是夏娃吗?
Mr.Bryan--Yes.
布莱恩:
是。
Mr.Darrow--DoyoubelieveshewasliterallymadeoutofAdam'srib?
达罗:
你相信圣经文本上说夏娃是用亚当的肋骨做的吗?
Mr.Bryan--Ido.
布莱恩:
是的。
Mr.Darrow--DidyoueverdiscoverwhereCain(thesonofAdam)gothiswife?
达罗:
那你能否告诉我该隐(亚当的儿子)是从哪儿娶到他的妻子的呢?
Mr.Bryan--No,sir;Ileavetheagnosticstohuntforher.(Laughter)
布莱恩:
我怎么知道,我派不可知论者去找一下她好了。
(大笑)
Mr.Darrow--Youhaveneverfoundout?
达罗:
你还没找到?
Mr.Bryan--Ihavenevertriedtofind.
布莱恩:
我还没找过呢。
Mr.Darrow--TheBiblesaysCaingotone,doesn'tit?
Werethereotherpeopleontheearthatthattime?
达罗:
圣经说该隐有妻子,对吧?
但那个时候地球上哪来其他的人呢?
Mr.Bryan--Icannotsay.
布莱恩:
我不能说。
Mr.Darrow--Youcannotsay?
Didthatneverenterintoyourconsideration?
达罗:
你不能说?
那你从来没有考虑过吗?
Mr.Bryan--Neverbotheredme.
布莱恩:
别烦我。
……
Mr.Darrow--DoyoubelievethatafterEveatetheapple(ofknowledge),GodcursedEve,andatthattimeorderedthatallwomanforevershouldsufferthepainsofchildbirthinthereproductionoftheearth?
达罗:
你相信夏娃吃了苹果后,从此上帝便诅咒她,于是,从那时起所有的女人就得忍受生育之苦(这样的说法)?
Mr.Bryan--Ibelievewhatitsays,andIbelievethefactasfully.
布莱恩:
我相信圣经所说的,完全不怀疑。
Mr.Darrow--Andforthatreason,everywomanhaschildbirthpainsisbecauseEvetemptedAdamintheGardenofEden?
达罗:
基于这个原因,每一个女人所受的生育之苦都是因为夏娃在伊甸园里诱惑了亚当?
Mr.Bryan--IwillbelievejustwhattheBiblesays.
布莱恩:
我相信圣经所言。
Mr.Darrow--AndyoubelievethatisthereasonthatGodmadetheserpent(snake)togoonhisbellybecausehetemptedEve(toeattheapple)?
达罗:
你相信这也是上帝让毒蛇(蛇)用肚皮走路的原因?
因为他诱惑夏娃去吃苹果?
Mr.Bryan--IbelievetheBibleasitis.
布莱恩:
我相信圣经说的是这样。
Mr.Darrow--Haveyouanyideahowthesnakewentbeforethattime?
达罗:
那你知道蛇之前是怎么进去的呢?
Mr.Bryan--No,sir.
布莱恩:
不知道,先生。
Mr.Darrow--Doyouknowwhetherhewalkedonhistailornot?
[Laughter]
达罗:
那他是不是用尾巴走进去的呢?
(大笑)
Mr.Bryan--No,sir.Ihavenowaytoknow.
布莱恩:
不知道,先生。
我没法知道。
Thepurposeofthecross-examinationistoshowthestupidityofliteralinterpretationoftheBible,asMr.Darrowactuallydidit.
交叉盘问的目的就是要表现出用文意解释圣经的愚蠢之处,达罗所为达到了这一目的。
Ontheotherhand,fromtimetotime,thecourtisveryreluctanttolookbeyondthelanguageinthelaw.Thereasonissimple:
iftheparliamentwantstosaysomething,sayitclearlyanddonotletjudgesecondguessyour“realintention”.
另一方面,有时法庭并不太情愿搞明白法律背后的意思,原因非常简单,如果议会想说明什么,它一定会直接说明了,而不用法官第二次去猜它的“真实目的”。
Forinstance,InCridlandvFCT[1]
theIncomeTaxAssessmentAct(Australia)providedthatapersonwhoshouldbetreatedasa‘farmer’andisentitledtotaxexemptionif“heiscarryingonabusinessofprimaryproductionorabeneficiaryinatrustwhichiscarryingonprimaryproduction”.Amedicalstudentboughta10-dollar-shareinafarmingtrust.Aftergraduation,hebecameadoctor.HeclaimedtaxexemptionforallhisincomeaccordingtotheAct.Thetaxationauthoritydenied,hesued.
比如Cridland诉FCT一案,根据(澳大利亚)所得税估价法的规定,如果某一纳税人从事经营初级产品的业务或是一位初级产品经营业务的信托受益人时,该纳税人可被看做成“农民”,有权免交所得税。
有位医学院的学生在读书的时候买了某个农业信托基金10美元的股票,毕业后,他做了医生。
当他要求根据法律规定免交所有收入的所得税时,他的请求遭到税局的拒绝,于是,他将税局告上法庭。
Thegovernmentarguedthattheprovisionatissuewasintendedtobenefitfarmersonly,thedoctorrepliedthatitsplainwordingdidnotrestrictthetaxbefittofarmeronly.Bybuyingshareinafarmingtrust,hebecameabeneficiary.Asthetrusteewasafarmingcompanyandhewasitsbeneficiary,thisprovisiondeemedhimtobecarryingonthebusinessoffarming!
Andthehighcourtagreedwithhim.
政府提出,该条诉争法律制定的意图仅惠及农民,但医生认为,该条法律规定在字面上没有只限制农民才有权利享受这一免税优惠。
他买了农业信托的股票,他就成了法律上所说的受益人。
因为托管的是一家农业公司,他是该农业公司的受益人,因此,根据该项法律的规定,他就是在经营一项农业生意。
最后,高等法院支持了他的主张。
Theresultofliteralinterpretationisavery,verylongandcomplicatedtaxlaw.Theparliamenttryitsverybesttocoveralltheloopholesandanticipateeverypossiblesituations.
文意解释的规则后果是,导致税法成了一部非常、非常长且复杂的法律,议会竭尽所能努力弥补所有的立法漏洞,并尽可能考虑到所有可能的情形。
ExamplesofLiteralRule
文意解释案例
WhiteleyvChappell(1868)4QB147.
Thedefendantpretendedtobesomeonewhohadrecentlydiedinordertousethatperson’svote.Itwasanoffenceto“pretendanypersonentitledtovote”.Asdeadpeoplecannotvote,thedefendantwasheldnottohavecommittedanoffence.
被告装扮成一个刚死去的人的名义参加投票,违反了“假冒他人参加选举”的规定,但死人不可能去投票,所以被告被判无罪。
London&NorthEasternRailwayvBerriman[1946]AC278.Theclaimant’shusbandwaskilledwhileoilingpointsalongarailwayline.Compensationwasonlypayableifhehadbeen“relayingorrepairing”theline.Thecourtheldoilingpointswasmaintainingthelineandnot“relayingorrepairing”.
原告的丈夫在给铁路结点加润滑油的时候死了,而赔偿仅适用于加长铁路线或对铁路线进行维修,法院认为给铁路结点加润滑油是维护铁路线,不是加长或维修铁路线。
CuttervEagleStarInsurance[1998]4AllER417.Theclaimantwassittinginhisfriend’scarinacarparkandwasinjuredwhenacanoflighterfuelexploded.Thedriverwasinsured,asrequiredbytheRoadTrafficAct1988,forinjurycausedwhileona“road”.Thecourtheldthatthecarparkwasnotaroadbecausearoadprovidesforcarstomovealongittoadestination.Therefore,theinsurancecompanywasnotliabletopayoutonthedriver’spolicybecausetheclaimanthadnotbeeninjuredduetotheuseofthecarona“road”.
原告朋友的汽车停在停车场时,原告在朋友的车上被一罐易挥发燃料引起的爆炸所伤。
司机已投保,但根据1988年公路交通法的规定,仅适用于“公路”上所发生的伤害。
法院认为停车场不是公路,因为公路是为汽车移动的到目的地而服务的。
因此,因原告所受伤害不是在“公路”上使用汽车所发生的,保险公司也就没有义务赔偿原告的损失。
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
目录
简介
概念
必要性
基本分类
方法
中国现状
展开
编辑本段简介
法律解释
法律解释(legalinterpretation):
是指,一定的解释主体根据法定权限和程序,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对法律的含义以及法律所使用的概念、术语等进行进一步说明的活动。
法律解释具有价值取向性。
此外,法律解释还具有主观性、相对的客观性、文义的范围性、解释的实践性和历史性等特征。
法律解释指由一定的国家机关、组织或个人,为适用和遵守法律,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政策、公平正义观念、法学理论和惯例对现行的法律规范、法律条文的含义、内容、概念、术语以及适用的条件等所做的说明。
法律解释是人们日常法律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法律实施的重要前提。
法官在依据法律作出一项司法活动之前,需要正确确定法律规定的含义;律师在向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时候也需要向当事人说明法律规定的含义;公民为了遵守法律也要对法律规定的含义有正确的理解。
编辑本段概念
法律解释的概念
法律解释是指一定的人或组织对法律规定含义的说明。
法律解释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1.法律解释的对象是法律规定和它的附随情况。
2.法律解释与具体案件密切相关。
3.法律解释具有一定的价值取向性。
编辑本段必要性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
法律解释的必要性是由法律调整的特殊性及其运作的规律所决定的。
首先,法律解释是将抽象的法律规范适用于具体的法律事实的必要途径。
其次,法律解释是寻求对法律规范的统一、准确和权威的理解和说明的需要。
再次,法律解释是弥补法律漏洞的重要手段。
最后,法律解释是调节法律的稳定性与社会的发展变化之关系的媒介。
编辑本段基本分类
具体分类
相关书籍
1、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或文义解释,即依照文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基本含义。
这种解释要防止脱离法律的精神实质而断章取义或陷于形式主义。
2、逻辑解释:
逻辑解释是运用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概念之间的联系,以求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作出确定的解释
3、系统解释:
系统解释是从某一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它在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联系其他规范来说明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4、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又称目的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根据具体案件,从逻辑上进行解释,即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合理的目的进行的解释。
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
法律解释由于解释主体和解释的效力不同可以分为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两种。
正式解释,通常也叫法定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有解释权的人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上约束力的解释。
正式解释有时也称有权解释。
根据解释的国家机关的不同;法定解释又可以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种解释。
非正式解释,通常也叫学理解释,一般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
是否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是区别正式解释与非正式解释的关键。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
根据解释尺度的不同,法律解释可以分为:
限制解释、扩充解释与字面解释三种。
(1)限制解释。
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广时,作出比字面含义窄的解释。
(2)扩充解释。
这是指在法律条文的字面含义显然比立法原意窄时,作出比字面含义广的解释。
(3)字面解释。
这是指严格按照法律条文字面的通常含义解释法律,既不缩小,也不扩大。
根据解释方法的不同
1、文理解释:
文理解释又称语法解释或文义解释,即依照文法规则分析法律的语法结构、文字排列和标点符号等,以便准确理解法律条文的基本含义。
这种解释要防止脱离法律的精神实质而断章取义或陷于形式主义。
2、逻辑解释:
逻辑解释是运用逻辑的方法,分析法律规范的结构内容、适用范围和概念之间的联系,以求对法律规范的含义作出确定的解释。
3、系统解释:
系统解释是从某一法律规范与其他法律规范的联系,以及它在整个法律体系或某一法律部门中的地位与作用,同时联系其他规范来说明规范的内容和含义。
4、论理解释:
论理解释又称目的解释,是指按照立法精神,根据具体案件,从逻辑上进行解释,即从现阶段社会发展的需要出发,以合理的目的进行的解释。
论理解释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1)扩大解释,是指超过被解释对象的字面含义或日常含义范围,如扩展、使用该字词的较为边缘含义,但没有超出该词句的应有含义范围,或者说仍在该条文用语“可能具有的含义”范围之内,因此也没有超出一般国民的预测可能性。
(2)缩小解释,是法律条文的字面通常含义比法律的真实含义广,于是限制字面含义,使其符合法律的真实含义。
(3)当然解释,即刑法规定虽未明示某一事项,但依形式逻辑、规范目的及事物属性的当然道理,将该事项解释为包括在该规定的适用范围之内。
(4)历史解释,是根据制定法律时的历史背景以及刑法发展的源流,阐明法律条文真实含义的解释方法。
另外还有反对解释,补正解释,体系解释等。
根据解释的自由度不同
1、狭义解释:
狭义解释,又称严格解释,强调法律条文字面上的含义,严格地理解与把握整个法律的精神,较少解释的自由度。
普通法系国家,特别是英国,倾向于狭义解释
2、广义解释:
广义解释称较自由的解释,强调不拘泥于文字的、比较自由的解释。
一般法官尊重立法者原意,不愿违背法律条文规定,但在一些特殊社会条件下(如社会矛盾激化、发生危机、对外战争等)会作出改变法律字面含义,甚至改变立法原意的解释。
民法法系国家较倾向于广义解释
编辑本段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
法律解释的方法是解释者在进行法律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