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

上传人:b****2 文档编号:1138830 上传时间:2022-10-17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4.5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docx

桩基合同交底记录

合同交底记录

工程名称

三门县滨海新城A12地块

合同编号:

供方名称

浙江繁荣建设有限公司

交底时间:

承包范围

桩基础

交底人:

被交底人:

 

交底内容:

质量部、工程部、技术部需要特别注意

1、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1.1承包范围:

灌注桩和管桩施工;

1.2承包方式:

包工、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和包文明施工。

2、工作内容

1)乙方工作内容

(1)乙方负责全部施工机械的配备(固定单价含进出场费用)及其场内外运输;并负责大型机械的管理工作。

(2)乙方负责桩位测量放线(甲方提供定位控制点);

(3)乙方负责桩基施工的场地清理和平整、回填、换填及施工所需的挖机及钢板,为保证周边环境和安全施工所采取的必要措施。

(4)乙方负责桩机就位安设、钢护筒的提供及埋设,钻孔及入岩、清孔。

(5)乙方负责钢筋笼及钢构件的制作、安装、加固、导管安拆;

(6)乙方负责埋设注浆管,商品砼的灌注,达到要求的桩顶标高、办理验收等为合格完成本工程一切相关的工作内容。

(7)乙方负责桩混凝土浇筑后的养护及成品保护工作;

(8)乙方负责泥浆池建造,泥浆的集中处理;泥浆外运,遗撒泥浆清理,确保不影响甲方现场文明施工;

(9)乙方负责施工原始资料的收集、报验、整理,并配合甲方做好竣工清理、竣工验收、交工、竣工资料等及相关工作内容;

(10)相应辅材由乙方自行采购,甲方不另行支付;

(11)乙方的工程范围不但包括上述的直接工程,且包括为完成上述工程所需的辅助工程等一切工作内容

(12)乙方负责水电费的支付,不得随意浪费;乙方必须提供相应的配合工作。

2)甲方提供的工作内容:

(1)甲方在场区内提供施工用水接驳点,由乙方负责自行接驳至施工部位;甲方在场区内临电管线提供至二级箱,乙方自行接至三级箱连接到施工机械,乙方负责自行施工范围内铺设管线的维护及清理,并保证不得损坏甲方提供的临时用水用电设备及管线;

(2)甲方负责供应工程所需的钢材、商品砼、管桩运输至施工现场,甲方负责桩基的所有检验检测工作。

3、质量保证与检验、验收

1、乙方应保证本分包工程材料及施工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保证其供应的材料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符合设计要求、业主方、甲方要求和规范要求的材料和工艺生产制造的材料,乙方应对由于本分包工程材料或施工缺陷而引起的质量及安全事故负责。

2、工程质量应达到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行业、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质量目标。

如图纸、甲方指令和国家、行业及当地政府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之间有差异或不一致,乙方应以质量要求较高者为施工依据。

3、乙方应严格、认真地按照标准、规范、施工图纸和设计的要求以及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4、乙方应按业主方、甲方根据工程需要可能提出的要求,在制造、装配或准备地点,或在现场,或在合同可能规定的其它地点或若干地点,或在上述所有地点或其中任何地点随时接受业主方、监理方及甲方的检查,乙方应为业主方、监理方及甲方提供方便。

5、乙方应为检验上述任何材料或工程设备提供通常需要的协助、交通、食宿、劳务、电力、燃料、备用品、装置和仪器,并应在用于工程之前,按甲方的选择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6、混凝土试块、钢筋试件由乙方运输到甲方指定实验室。

7检验和试验的合格不能免除乙方因物资及施工工艺等所导致工程实体不合格的相应责任。

验收程序:

1、在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依据甲方的总体进度计划向甲方提供一份与合同要求相符的供货材料设备清单,并应提供本工程主要材料样品及样品说明,由业主方/监理方、设计方及甲方进行封样,验收时验收标准以样品为准。

2、乙方材料设备货到现场并自检合格后3日内填写单项验收单,书面报请甲方、监理验收,同时向甲方提供4套相关的验收报验资料,验收合格后签字确认。

3、如材料运至现场后甲方经检验发现材料的性能或数量或规格与材料清单不符,乙方需负责换货、赔偿或修理,所有费用(如检验费用、修理费用、返修货物的往来费用、保险费、仓储及装卸费用)均由乙方负担,由此造成的工程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并自检合格后3日内填写单项工程验收单,书面报请甲方、监理验收。

5、乙方在完工验收并且移交后10日内向甲方移交4套乙方工作范围内的完整的完工资料(原件)及完工图纸;

6、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后,乙方向甲方提供一份工程使用说明书及保修书。

7、对甲方或监理方提出的对已隐蔽的工程重新验收的要求时,乙方应无条件的对该材料或已完工程进行剥露、试验等检验,当检验结果符合分包合同条件的要求时,甲方承担因检验而发生的费用。

当检验结果不符合分包合同条件的要求时,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技术要求

1、根据浙江省浙中地质工程勘察院提供的《君临城邦三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报告》,结合地方规范和本工程实际情况,采用钻孔成孔灌注桩基础。

以”10•~3层(中风化凝灰岩层)为桩端持力层,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极限端阻力标准值fak以设计图纸为准。

本工程建筑桩基安全等级为二级,建筑桩基设计等级为甲级。

2、工程桩主筋为HRB400级钢筋,箍筋均用HPB300级钢筋。

桩砼为水下砼,标号详见设计图纸,主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为50mm,桩主筋的锚固长度为LA。

工程桩在施工前必须试成孔,位置宜选择在靠近地质钻孔部位,以便核对地质资料,检验所选用设备、施工工艺及技术是否合适,若出现缩颈、塌孔、回淤、孔底沉渣过厚等不能满足设计要求的现象时,应拟订补救措施或重新考虑施工工艺。

3、设计根据试桩结果来决定是否对施工工艺、桩长、桩位布置等进行调整。

孔底沉渣厚度不得大于50mm;桩身砼充盈系数按照1.10;超灌长度要求500mm。

施工时相应的质量要求详见《2004浙G23》中的相应规定。

钢筋笼制作尺寸和就位必须准确,应确保纵筋锚入承台的设计锚固长度,钢筋笼在制作、运输和安装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出现不可恢复的扭转、弯曲等变形。

钢筋笼外侧需设混凝土垫块或采取其它有效措施,以确保钢筋保护层的厚度,并不致碰伤孔壁。

4、根据《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第3.3.1条要求,本工程应在施工前试桩并通过静载试验方法确定抗压桩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特征值。

现场已根据设计要求完成3根桩的试桩并通过采用慢速堆载静载试验方法测得单桩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有关内容详见试桩报告。

5、工程桩施工完毕后的检测要求:

a、要求对每根桩桩身混凝土质量做低应变动测检查,选用可靠的检测方法并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03相关内容执行。

b、根据《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2008第9.4.3条要求,施工完毕后应采用静载荷试验对工程桩单桩竖向承载力进行检测,以检测其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检测数量为不小于总桩数的1%,不小于3根且每幢楼至少有2根,位置和规格根据现场情况由监理单位随机确定,检测方法采用慢速堆载法,加载值不得小于2.05Ra。

6、终孔判定:

首先应遵照设计施工图要求,达到设计桩长,并应保证桩端进入持力层的深度要求。

现场根据勘察报告、岩样、桩架跳动反应判定是否进入持力层。

施工单位应提供试打桩记录报告。

施工单位应确保桩身质量,避免出现缺陷桩;桩基砼强度不得低于设计强度。

7、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地质情况与地质勘察报告不符,或出现其他异常现象时,应及时与设计人员和其他有关部门联系。

根据避雷的要求,桩主筋与柱主筋之间用2Φ12钢筋焊接;具体施工方法详电气施工图纸。

桩数统计和平面布置有出入时以平面布置为准。

施工时注意校核桩顶标高和桩定位尺寸,对单桩承台和两桩承台垂线方向的定位偏差大50mm,其余当定位偏差大于100时必须报设计单位复核。

本说明未及之处均按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规程执行。

设计图表中的桩长是按勘察报告估算的,仅供参考。

施工时应根据试桩情况结合勘察资料确定实际桩长。

3、成桩工艺系数取0.70。

安全部、物资部需要特别注意

安全文明与环境保护

本工程的安全文明标准,双方约定如下:

 创建台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地方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各项规定,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施工安全,双方在签订三门县滨海新城A12地块房地产开发项目桩基合同的同时,签订本协议。

一、工程安全责任目标

1、杜绝较大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生产安全事故为零;

2、重伤事故为零,因工负伤频率3‰以内;

3、杜绝重大机械事故及急性中毒事故;

4、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及火灾伤亡事故;

5、文明安全创优目标:

创建台州市建筑安全文明标化工地

二、总包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对乙方施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的影响;推行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管理目标、指标、方案;制订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措施和规定;

4、对总承包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有权责令整改、停工整顿或进行经济处罚。

对于业主的各项经济处罚分包方相应承担,总包方有追偿的权利。

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有依法查处和纠正的权利。

5、负责编制的施工组织总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和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并将该方案提供给分包方以遵照执行。

6、负责对分包方进行入场三级教育培训,具体负责项目级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并对施工队(班组)级安全教育进行监督、管理。

7、由总包方提供的机械设备、脚手架等设施,总包方应会同分包方共同按规定验收,并做好验收及交付使用的书面手续,严禁在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情况下投入使用。

8、按规定对施工现场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进行上报。

9、有义务对分包人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提供协助救援服务。

10、有义务对分包人开展的安全生产活动提供帮助。

三、分包方权利、责任和义务

1、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地方政府和上级劳动保护、安全生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消防工作的法规、制度、方针、政策,严格执行有关劳动保护法规、条例、规定。

2、按总包方制定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分包方承担的施工范围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对自施部分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及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严格服从、及时履行总包方有关安全生产的全部相关要求。

3、分包方应熟悉并能自觉遵守、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

积极参加总包组织的各种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4、严格贯彻执行甲方有关环境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要求,遵守甲方现场有关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5、分包方必须遵守总包方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顺应总包的管理方式,并按合同有关条款、会议纪要或其他文件要求加强自身管理,履行己方责任。

(1)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分包方必须执行总包方总体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技术方案(专业分包的施工方案由分包单位编制、审批)。

---分包方须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并跟班检查管理。

(2)安全教育制度

---分包方工人入场一律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并负责对本单位施工人员进行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总结汇报 > 学习总结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