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技改补贴文档.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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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
瓦
斯
治
理
示
范
项
目
方
案
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
二0一三年十月
第1章项目总论
1、项目名称
2、项目实施单位
3、项目性质
4、项目建设地点
5、项目投资情况
第二章项目概述
1、项目背景
2、项目要求
第三章项目建设技术方案
1、设计原则
2、设计依据
3、瓦斯灾害的防治
第四章项目预算
第六章建设工期及进度
第七章项目经济效益分析及评价
第八章项目风险分析
第九章社会综合效益分析
第十章结论及建议
第一章项目总论
一、项目名称
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瓦斯治理示范项目。
二、项目实施单位:
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
3、项目建设地点
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
4、项目投资情况
宏发煤矿瓦斯治理示范项目总投资为749万元,其中:
根据黔西南州财企(2013)67号文件《关于下达2013年第一批省煤矿安全技改专项资金计划的通知》精神,2013年第一批煤矿安全专项资金贵州省补助220万元,其余的529万元为矿自筹资金。
第2章项目概述
一、项目背景
1、项目现状
普安县地瓜镇煤炭资源丰富。
为充分发挥煤炭资源优势,促进普安县地瓜镇煤炭开发的健康、持续、合理、有序发展,在合理开发煤炭资源的前提下,结合实际情况,使之逐步形成规模建设;同时应遵循科学发展观,使煤炭工业走上可持续发展之路。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各市、州、地煤矿整合和调整布局方案的批复”>有关问题的专专题会议纪要》,矿井生产规模由原设计21万t/a变更为30万t/a。
同时,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意见”的精神;对建设矿井的瓦斯治理工作必须进行从严监管,为此特编制宏发煤矿瓦斯治理示范项目的方案。
2、项目编制的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矿井的安全施工及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本着对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针对矿井采掘活动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防止煤矿瓦斯事故发生,使矿井在实施安全生产管理中有据可查,为矿井的安全生产管理营造良好的硬件、软件环境,使其具备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2)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工作方针,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
二、项目要求
要求瓦斯治理示范项目方案编制及实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等政策、法规、标准要求。
第3章项目建设技术方案
一、编制原则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为矿井的安全施工及生产创造良好条件。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本着对人的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高度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针对矿井采掘活动中存在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其目的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防止煤矿瓦斯事故发生。
2、坚持“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坚持“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防治工作方针,着力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的瓦斯治理二十四字工作体系。
二、编制依据
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2009)等政策、法规。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意见”等文件进行编制。
3、瓦斯治理示范项目技术方案
(一)矿井主要灾害因素及安全条件
1、煤层瓦斯赋存及规律
根椐本井田及相邻井田资料,本井田煤层瓦斯风氧化带深度50m,一般煤层随标高的降低,瓦斯含量有增加的趋势:
同一煤层随埋藏深度的增加,瓦斯也有增加的趋势,即深部煤层瓦斯含量较浅部煤层含量高。
同一钻孔不同煤层的瓦斯含量从上至下瓦斯含量变化无明显的规律;瓦斯含量与煤层厚度和煤的结构、构造有关,煤层厚度大,瓦斯含量较大,粉或粉粒状的煤比块状煤瓦斯含量大。
2、煤层瓦斯含量、压力
本矿2010、2011年度分别进行过煤矿瓦斯等级鉴定,2012年进行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各年度瓦斯鉴定情况摘要如下:
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0]801号《对黔西南州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宏发煤矿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0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1.32m3/t,为高瓦斯矿井。
。
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1]709号《对黔西南州煤矿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宏发煤矿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2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3.82/t,为高瓦斯矿井。
2012年6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给17-1号煤层做了煤与瓦斯突出鉴定,鉴定为为突出矿井。
本次设计的瓦斯数据参照贵州省煤矿地质工程咨询地质环境监测中心《贵州省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储量核实报告》中各煤层水份、灰份、挥发份以及煤层埋深等数据计算,经预测计算,经计算各煤层瓦斯含量在14.10—17.30m3/t之间,瓦斯压力在1.61—2.48MPa之间。
预测结果如下表所示。
各采区煤层瓦斯压力、瓦斯含量表
煤层编号
17
19
23
26
煤层埋藏深度(m)
221
325
410.0
424.0
瓦斯压力(MPa)
2.48
2.20
1.72
1.61
瓦斯含量(m3/t)
15.33
14.10
11.32
13.00
经计算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5.747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6.254m3/min,根据以上计算采煤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189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801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704m3/min;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计算值,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涌出量大,除必须采取瓦斯抽采的同时,应加强矿井的通风,满足矿井排放瓦斯的要求。
3、矿井瓦斯等级及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1)、矿井瓦斯
根据贵州省煤炭管理局文件(黔煤行管字[2007]66号《对黔西南州煤矿2006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普安县三板桥云庄煤矿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41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63m3/t,测定数据及矿井瓦斯等级鉴定结果,矿井为低瓦斯矿井。
2)、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
2012年6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给17-1号煤层做了煤与瓦斯突出鉴定,鉴定为为突出矿井。
宏发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参数测试结果表
煤层
编号
煤的破坏
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
(△P)
煤的坚固性系数
(F)
煤层瓦斯压力
P(MPa)
17-1号
Ⅲ
>10
<0.5
>0.74
根据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贵州省煤炭管理局联合下发的黔安监管办字[2007]345号文件“关于加强煤矿建设项目煤与瓦斯突出防治工作的意见”,普安县划为煤与瓦斯突出危险区。
4、邻近矿井瓦斯、煤尘、自燃倾向性、煤与瓦斯突出、地温等情况
与宏发煤矿毗邻的矿井有普安县老虎田煤矿,其瓦斯、煤尘、自燃倾向性、煤与瓦斯突出、地温等情况详见表。
邻近矿井2010年瓦斯、煤尘、自燃倾向性、煤与瓦斯突出等情况统计表
序号
矿井名称
瓦斯
煤层自燃倾向性
煤尘爆炸危险性
煤与瓦斯突出
地温
备注
相对(m³/t)
绝对(m³/min)
等级
普安县老虎田煤矿
9.31
1.5
高瓦斯
二类
有
无
正常
(2)瓦斯治理
1、瓦斯赋存状况
本矿2010、2011年度分别进行过煤矿瓦斯等级鉴定,2012年进行过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各年度瓦斯鉴定情况摘要如下:
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0]801号《对黔西南州煤矿2010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宏发煤矿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0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1.32m3/t,为高瓦斯矿井。
。
贵州省能源局文件黔能源发[2011]709号《对黔西南州煤矿2011年度矿井瓦斯等级鉴定报告的批复》,宏发煤矿的矿井绝对瓦斯涌出量为7.23m3/min,相对瓦斯涌出量为13.82/t,为高瓦斯矿井。
2012年6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给17-1号煤层做了煤与瓦斯突出鉴定,鉴定为为突出矿井。
2)瓦斯参数
(1)瓦斯风氧化带
瓦斯风化带的划分方法:
按照每克可燃物质含2ml可燃气体相对应的深度为准。
其上为瓦斯风化带,其下为瓦斯带。
根据所作的瓦斯地质工作和资料分析,推测瓦斯风化带距地表斜长约30m。
2012年6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给17-1号煤层做了煤与瓦斯突出鉴、17-1#煤层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并提交了《宏发煤矿17-1#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测得瓦斯放散初速度△P、煤的坚固性系数f、瓦斯压力P如表。
3)煤层瓦斯透气性系数
开采层瓦斯抽采的可行性取决于煤层的透气性,其评价指标有两个:
煤层的透气性系数(λ)和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α)。
开采层预抽瓦斯可行性评价标准见表。
开采层预抽瓦斯难易程度分类表
抽采难易程度
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α
(d-1)
煤层透气性系数λ
(m²/MPa2·d)
容易抽采
<0.003
>10
可以抽采
0.003~0.05
10~0.1
较难抽采
>0.05
<0.1
本矿地质报告未提供煤层的透气性系数(λ)和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α),矿井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必须进行各区域煤层的钻孔瓦斯流量衰减系数、煤层透气性等有关参数的测定,以便采取有效的瓦斯防治措施。
4)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
2012年6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给17-1号煤层做了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提交了《普安县地瓜镇宏发煤矿17-1号煤层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报告》,各项煤与瓦斯突出参数测试结果,所下表示。
宏发煤矿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参数测试结果表
煤层
编号
煤的破坏
类型
瓦斯放散初速度
(△P)
煤的坚固性系数
(F)
煤层瓦斯压力
P(MPa)
17-1号
Ⅲ
16.9
0..34
0.89
本报告经贵州省能源局备案,2012年6月煤炭科学研究总院给17-1号煤层做了煤与瓦斯突出鉴定,鉴定为为突出矿井。
2)瓦斯灾害治理措施
(1)降低矿井瓦斯浓度的途径
本矿井各煤层瓦斯含量都超过10m3/t,设计投产期采用开采保护层及预抽煤层瓦斯等综合抽采瓦斯措施将开采层瓦斯预抽后降至8m3/t以下、压力降到0.74MPa以下消突。
降低矿井瓦斯浓度的途径主要有以下二个方面:
A、对开采层及邻近层瓦斯进行预抽
①采掘前预抽:
开采鉴定为无突出危险性的区域时采用本煤层巷道对回采工作面进行预抽方法。
开采未进行突出危险性鉴定的区域,利用布置于各区段的底板瓦斯抽放岩巷对煤层群瓦斯进行穿层预抽以及本煤层瓦斯顺层抽放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瓦斯预抽。
②采掘中抽采:
当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8m3/t(预抽消突后)时,采用以通风为主的手段,同时根据“防突规定”考察煤层突出危险性。
当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量>8m3/t(预抽消突后)时,可据实际情况采用高位钻孔卸压抽采、底板瓦斯抽采巷卸压抽采、上顺槽埋管抽采等综合抽采技术降低煤层瓦斯含量。
③采掘后抽采:
主要是对已采采空区密闭抽采,视采空区瓦斯涌出量情况实际决定。
B、对生产区域进行合理配风
①根据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巷道断面要求,对采掘工作面进行合理的配风。
②由于本矿井瓦斯涌出量较大,经过预抽后采煤工作面所配风量仍然不能满足稀释瓦斯浓度的要求,本矿井采用低负压瓦斯抽采系统对工作面回风巷向采空区进行埋管抽采,使工作面回风瓦斯浓度满足要求。
2)矿井瓦斯抽排量的定性定量分析
根据上述对瓦斯含量预测计算分析,本矿井瓦斯含量较高,按照《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及有关AQ标准的要求,需将矿井煤层瓦斯含量降至无突出危险指标内,即煤层瓦斯含量降至8.0m³/t以下或煤层瓦斯压力降至0.74MPa。
瓦斯抽采方法分为采前抽采、采中抽采及采后抽采三种。
3)瓦斯灾害治理方法的选择
A、一采区瓦斯灾害治理措施选择
宏发煤矿处在345号文件(黔安监管办字【2007】)划定的煤与瓦斯突出区域内,本次按突出矿井设计,根据提供的资料一采区开采范围内1#煤层已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鉴定为不具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因此,一采区采用如下降低瓦斯浓度的方法:
(1)瓦斯抽采
1)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采取顺层抽放瓦斯的方法;
2)采面回风顺槽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
3)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抽放局部瓦斯。
(2)风排瓦斯
进行矿井风量计算,根据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巷道断面要求,对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进行合理的配风,以稀释矿井涌出的瓦斯。
(3)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4)采取隔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B、后期瓦斯灾害治理措施选择
当矿井开采其它未进行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或鉴定为具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的区域应采取如下瓦斯治理措施。
(1)瓦斯抽采
①底板瓦斯抽采巷作穿层钻孔预抽条带或块段瓦斯;
②回采工作面运输顺槽采取顺层抽放瓦斯的方法;
③采面回风顺槽埋管抽放采空区瓦斯;
④掘进工作面采用先抽后掘抽放局部瓦斯。
(2)风排瓦斯
进行矿井风量计算,根据矿井采掘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及巷道断面要求,对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进行合理的配风,以稀释矿井涌出的瓦斯。
(3)控制和消除引爆火源,防止引爆瓦斯。
(4)采取隔爆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三)瓦斯抽采
1、矿井瓦斯储量及可抽量
1)矿井各煤层瓦斯含量
由于本矿井没有瓦斯储量图及测定相关的资料,故采用经验公式计算煤层瓦斯含量,根据煤层瓦斯含量经验公式为:
根据上述经验公式计算得出一采区瓦斯含量:
一采区最低开采标高为+1450m,距地表垂深为328.0m,
将以上各参数代入公式计算得一采区煤层瓦斯含量见表。
一采区煤层瓦斯含量计算表
煤层
Wf
(%)
Af
(%)
Vr
(%)
fn
(%)
H
(m)
KY
T
(°C)
γ(t/m3)
a
b
P
(MPa)
en
瓦斯含量
(m3/t)
17-1#
1.24
15.33
13.31
4.5
328
1.03
20
1.48
5.20
0.95
1.80
1.49
15.33
从表中可看到,采区煤层开采至采区最低开采标高时的瓦斯压力均大于0.74MPa,瓦斯含量均大于8(m3/t);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中区域预测的临界值,17-1#煤层在开采各个采区时,均有煤与瓦斯突危险性,因此在开采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煤与瓦斯突出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采取相应的防突措施。
根据《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的规定,将煤层瓦斯含量降到8m3/t以下或将煤层瓦斯压力降到0.74MPa(表压)以下。
经预测1#、17#煤层的各采区开采时,瓦斯含量大于8m3/t、煤层瓦斯压力超过了0.74MPa(表压),矿井在开采前必须对开采层进行瓦斯预抽,经抽采后效果检验,瓦斯压力和瓦斯含量必须符合《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
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的要求,煤层瓦斯含量经抽采后需小于8m3/t,则瓦斯抽采率测算如下:
17-1#煤层=(13.33-8)/13.33=40.0%
故为确保安全起见,矿井煤层瓦斯抽采率取48%可满足瓦斯含量经抽采后小于8m3/t的要求,经抽采后各煤层的瓦斯含量详见下表:
煤层编号
一采区
二采区
三采区
原始瓦斯含量(m3/t)
15.33
15.12
13.33
瓦斯抽采率(%)
48
48
48
矿井瓦斯预抽量(m3/t)
7.358
7.258
6.398
抽采后瓦斯含量(m3/t)
7.972
7.862
6.932
2)瓦斯储量计算范围
矿井瓦斯涌出量是指井田开发过程中,受采动影响能够排放瓦斯的煤层(包括不可采煤层)所储存的瓦斯量。
包括:
矿井可采煤层瓦斯涌出量;受采动影响后能够向开采空间排放的各不可采煤层的瓦斯储量;受采动影响向开采空间排放的围岩瓦斯储量。
3)瓦斯储量及可抽量
(1)瓦斯储量
矿井瓦斯储量:
W=W1+W2+W3
按照《煤矿瓦斯抽采基本指标》要求,并结合我国目前抽放瓦斯的实际水平及设计对本矿井煤层瓦斯抽采方法,矿井各煤层瓦斯抽采率按48%进行瓦斯储量计算。
瓦斯储量及可采瓦斯量表
煤层名称
储量(万t)
煤层原始瓦斯含量(m3/t)
残存瓦斯含量(m3/t)
瓦斯储量(万m3)
抽采率(%)
可抽瓦斯量(万m3)
备注
煤层瓦斯储量
围岩瓦斯储量
合计
17-1#
160
15.23
2.11
2135.30
423.04
2538.24
48%
1210.3
19#
150
15.02
2.11
1961.20
390.30
2341.80
48%
1114.0
23#
313
13.13
1.65
3605.04
731.17
4387.01
48%
2125.7
26#
208
13.20
1.65
2403.20
484.64
2907.84
48%
1385.6
不可采煤层
3040.72
608.74
3652.47
1773.8
小计
831
13189.4
2637.89
15827.3
7517.1
2、矿井瓦斯涌出量
本矿设计以一个采区、一个普采工作面和二个掘进工作面达到设计生产能力,首采工作面布置在17-1#号煤层。
1)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1)开采层瓦斯涌出量
采煤工作面本层瓦斯涌出量:
q1=K1·K2·K3·
·(W0-WC)
经计算:
17-1#煤层为2.10m3/t,19#煤层为1.75m3/t。
将以上各参数代入公式计算得采煤工作面本层瓦斯涌出量见表。
各煤层采煤工作面本层瓦斯涌出量计算表
煤层
K1
工作面
回采率
K2
K3
L
(m)
h
(m)
m
(m)
M
(m)
W0
(m3/t)
Wc
(m3/t)
瓦斯涌出量
(m3/t)
17-1#
1.3
0.95
1.15
0.763
120
14.2
1.64
1.64
7.972
2.11
6.123
19#
1.3
0.95
1.20
0.763
120
14.2
2.66
2.66
6.932
1.65
5.517
(2)邻近层瓦斯涌出量
本矿可采煤层为1#、17#煤层,按由上至下的开采顺序,参照(AQ1018-2006)标准附图D.1邻近层瓦斯排放率与层间距的关系曲线选取瓦斯排放率,不可采邻近层涌入开采层的瓦斯量,按开采层原始瓦斯含量的20%估算。
根据(AQ1018-2006)标准,缓倾斜煤层上邻近层的层间距超过100m以后,上邻近层的瓦斯不再涌入开采层,下邻近层的层间距超过50m以后,下邻近层的瓦斯不再涌入开采层。
·开采1#煤层时,1#煤层属可采煤层的最上部煤层,无上邻近层,下邻近层未进行开采也未进行预抽,按原始瓦斯含量进行计算,但下邻近层与1#煤层之间的层间距均超过了50m,因此,下邻近层瓦斯不再涌入开采层,不可采层及围岩涌入开采层的瓦斯计算如下:
15.33×20%=3.066(m3/t)
则开采1#煤层时,采面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q采=q1+q2=6.123+3.066=9.189(m3/t)
·开采17#煤层时,17#煤层为矿区内可采煤层的最下部煤层,无下邻近层,上部1#煤层与17#煤层之间的层间距超过了100m,设计为分煤层开采,开采17#煤层时,上部1#煤层已采空,因此,上部1#煤层的瓦斯不再涌入开采层;因此,不可采层涌入开采层的瓦斯计算如下:
13.33×20%=2.666(m3/t)
则开采17#煤层时,采面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q采=q1+q2=5.517+2.666=8.183(m3/t)
(3)回采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根据以上计算可知道,当开采1#、17#煤层各采区时,1#煤层回采工作面的相对瓦斯涌出量最大,为9.189m3/t,影响矿井整体瓦斯涌出量也是最大,因此,以下计算将以开采1#煤层时的瓦斯涌出作为设计依据。
因此,矿井采煤工作面生产能力按30万吨/年计算,采煤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189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801m3/mim。
2)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包括掘进巷道煤壁瓦斯涌出量和掘进巷道落煤的瓦斯涌出量,即公式:
q掘=q3+q4
q3=D·V·q0·(2
-1)
q4=s·V·γ·(W0-WC);
掘进工作面瓦斯涌出量为:
Q掘=q3+q4=D·V·q0·(2
-1)+s·V·γ·(W0-WC)
根椐以上公式,取煤层瓦斯涌出最大的1#煤层进行计算。
Q掘=q3+q4=D·V·q0·(2
-1)+s·V·γ·(W0-WC)=0.704m3/min
3)采区相对瓦斯涌出量
根据矿井开拓部署,本矿为一个采区一个生产工作面组织生产。
则:
4)矿井瓦斯涌出量
矿井瓦斯涌出量采用下式计算
m3/t
因此,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量为:
18.389m3/t,根据上述计算,矿井预抽瓦斯量取大值为:
7.358m3/t。
则:
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量+矿井预抽瓦斯量
=18.389+7.358=25.747(m3/t)
经预测计算值比矿井瓦斯等级鉴定值大,因此,设计选取预测计算值作为本设计依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
25.747m3/t。
建议矿井建设及生产中进一步测定瓦斯基础参数,核算矿井瓦斯涌出量。
经计算,预测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为25.747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16.254m3/min,根据以上计算采煤工作面相对瓦斯涌出量为9.189m3/t,绝对瓦斯涌出量为5.801m3/min,掘进工作面绝对瓦斯涌出量为0.704m3/min;根据矿井瓦斯涌出量预测计算值,矿井瓦斯等级为高瓦斯矿井,矿井瓦斯涌出量大,除必须采取瓦斯抽采的同时,应加强矿井的通风,满足矿井排放瓦斯的要求。
3、瓦斯抽采和方法
本矿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设计和管理。
矿井在建设和生产中必须贯彻落实国家局安监总煤装[2007]188号《关于加强煤矿瓦斯先抽后采工作的指导意见》中,先抽采的指导原则和目标,使矿井采掘活动严格控制在瓦斯抽采达标的区域和煤层内。
指导原则。
矿井瓦斯抽采必须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十二字方针,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