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三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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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三篇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三篇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1

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重大意义

(一)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深化公安改革的必经之路。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政法工作提出了更高、更严的要求,只有全面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才能在新时代更好地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

2015年中办、国办印发全面深化公安改革"1+3'文件,将规范辅警管理作为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主要任务之一,要求推动出台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建立政府出资保障、公安管理使用的辅警管理模式。

(二)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教育整顿活动的必定结果。

深入落实上级公安机关党委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部署要求,围绕增添"四个意识'、坚决"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目标,着力锻造一支忠诚洁净担当为民尚武的高素养过硬公安铁军,扎实推动"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高质量推动队伍建设与业务工作双提升。

(三)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缓解警力缺乏的迫切需要。

随着社会治安形势日趋严峻冗杂,实际管理人口的增加、接处警数的上升以及民警警力的负增长等因素导致公安机关警力缺乏问题尤为凸现,辅警就成为了警力缺乏的重要补充。

但由于辅警的队伍的综合素养及队伍管理与民警还有肯定的差距,只有明确辅警身份职责、履职有法可依、管理严格规范,充分发挥警务辅助作用,释放警务辅助生产力,提升警务辅助效能。

(四)加强辅警队伍管理是辅警队伍进展的必定要求。

现有辅警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还存在部分管理制度建设滞后、法律地位不明、职责权限不清、职业保障偏低、管理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导致队伍不稳定、综合素养不高,警务辅助效能发挥不充分、不明显,亟需通过立法和改革实现队伍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当前辅警队伍管理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重视程度还不够

在基层单位的辅警队伍管理中基层领导对辅警管理的重视程度还不够,一是部分地区辅警没有纳入基层党组织和工会组织中,不能充分发挥党组织建设在辅警思想建设中的根本作用及工会维护辅警合法权益效力,造成辅警党建和优抚工作缺失和滞后;二是部分基层单位对辅警"三定'工作还不够明确,导致单位辅警没有明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职责、责任领导民警及各单位具体用人额度,造成岗位不清职责不明。

(二)经费保障有待提高

经费保障是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重要支撑。

由于辅警人员待遇偏低,工作强度又比较大,造成了人员流淌性较大,队伍不稳定。

以温江分局为例,勤务辅警每月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加班值班,除去个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平均到手工资为3100余元;文职辅警每月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加班值班,除去个人缴纳社保及公积金部分,平均到手工资为2300余元。

同时,随着维稳任务的空前艰难和治安形势的日益冗杂,公安工作任务随之急增,辅警承当的工作量越来越大,辅警人员普遍感觉付出和回报不成正比,心理失衡也是导致辅警队伍不稳定的一大缘由。

(三)职业进展空间缺乏

职业进展空间事关辅警职业的吸引力。

大多数辅警从参与公安工作到退休、离职都能"一眼望到头',没有职级、没有领导晋升岗位、没有技术职称就连岗位调整都十分的困难更别提职业化进展空间。

只有通过职业空间拓展,让特殊优秀的辅警进入"体制内',实现身份转变,留住技术性、技能性人才,不断增添职业吸引力,增添辅警工作的获得感、成就感与职业荣誉感和归宿感,促进辅警队伍管理可持续进展。

(四)困难困扰比较突出

在辅警队伍管理中,温江公安坚决信念,凝聚斗志,全警动员,制订了明确的进展目标和具体的工作思路,予以强力推动。

但部分基层所队还存在认识不到位,思路不清,推动乏力,气氛不浓的问题。

一是在辅警思想政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分局党员辅警未参与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在思想政治建设中不能很好的融入;二是在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存在辅警执法素养和能力普遍偏低,法律学问不熟识的问题;三是在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方面,加深理解、加强互信、和谐互助的警民关系建设任重道远。

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的路径探究

温江分局始终坚持严管与厚爱相结合,制度与落实并重的工作思路,建立健全聘请使用、日常管理、绩效考评等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加强辅警队伍管理,确保在推动教育整顿有力有效开展的同时,着力打造一支管理规范、纪律严明、训练有素的辅警队伍。

(一)创新管理机制,确保辅警队伍稳定进展

一是完善规章制度,落实科学管理。

为最大限度提升辅警效能,温江分局2018年制定了《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方法》(试行)共有6项管理细则,明确了辅警编制及具体岗位。

2020年对其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管理方法共有11项管理细则,其中管理方法进一步明确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配备比例、协助勤务领域、聘用程序条件、管理监督内容等。

二是建立层级管理,打通晋升通道。

辅警岗位职位层级晋升管理是提升辅警队伍管理效能的重要途径,要建立起层级竞聘、层级考核、层级激励等机制,使得辅警工作干好干坏、干多干少、干与不干"不一样',提高辅警工作主动性。

三是加强岗位沟通,盘活警力资源。

为深入推动分局辅警改革工作,不断优化辅警队伍人力资源结构和配置,提高辅警人员多岗位工作能力和综合素养,实现提质增效,温江分局对辅警轮岗进行了具体规范。

分局机关新入职文职辅警必需有1年以上指挥中心、派出所、交警大队或巡警防暴大队工作经受,并通过报名考试后上岗。

(二)建全监督机制,确保辅警队伍忠诚可靠

一是完善纪律规定,增添规矩意识。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温江分局结合正在开展的"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和辅警管理实际状况,制定了《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问责规定》。

同时新制定《成都市公安局温江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方法(试行)》,划定纪律红线底线,让每名警务辅助人员明确纪律规定,行为守则,严守纪律铁规,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戒,同时对警务辅助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早防范、早发觉、早查处,绝不姑息迁就,打造一支纪律严明、听从指挥的警务辅助人员队伍。

二是健全考核方法,激发工作动力。

根据"奖勤罚懒、多劳多得'的思路,进一步完善辅警日常考核和绩效考核方法,要求分局各用人单位依据工作状况,以月、季、年为单位,对辅警的工作绩效、遵章守纪等状况开展常态化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辅警奖惩、续聘、解聘的主要根据,并与工资绩效、表彰嘉奖、层级晋升、沟通轮岗等挂钩。

对于年度考核优秀的辅警,要给予专项表彰,提升辅警的职业荣誉感。

三是建立责任清单,严格风险监管。

要深入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活动,常态化开展辅警队伍风险隐患滚动排查,对重点人员要逐一落实教育管理责任,对出现违规违纪问题的,要擅长运用辅警问责规定,准时给予批判教育或相应的问责处理。

根据"谁用人、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分局各单位实行民警与辅警结对捆绑制度,严格落实连带责任和"一岗双责',对辅警日常纪律作风、八小时外生活进行全面监督。

(三)落实关心机制,确保辅警队伍生机活力

一是强化关怀关爱,增进情感认同。

提升队伍"精气神'是深化推动队伍正规化建设的有效手段。

用好激励手段,形成主动向上的良好气氛,不仅为辅警们创造出了拴心留人的环境,更能提升辅警的工作劲头。

温江分局形成长效机制加强辅警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核心价值观、职业道德教育,培育忠诚奉献、爱岗敬业的职业精神。

对辅警政治上关怀、工作上关注、人格上敬重、健康上关爱,给予辅警更多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主动营造公安机关大家庭的良好气氛。

二是注重教育培训,提升能力素养。

温江分局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全警实战大练兵'等活动为抓手,主动开展各种形式的强化培训和岗位练兵活动,定期分批对辅警进行强化培训,重点解决辅警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业务问题,全面提高辅警的业务能力和素养。

对内组织各单位辅警进行了业务"大比武',到达互相学习、互相切磋、互相进步的效果;同时坚持以实战为导向,充分运用"走出去'和"引进来'相结合的方式,主动拓展延长业务领域的学习与沟通,对外陆续组织辅警骨干参与市局培训,进一步增添培训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战性,切实提升辅警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三是提高待遇保障,增添职业归属。

今年以来分局主动开展辅警经费保障专项调研,向区委区政府专题汇报,形成辅警薪酬待遇稳步提升和社会保障机制,并对标先进地区,提升辅警财政保障力度。

依据社会经济进展、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因素,温江分局主动向区委区政府申请,加强经费保障,已建立健全经费增长机制,根据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涨幅调整。

规定了具有党员身份的警务辅助人员需参与所在单位的党组织生活;依据辅警专项经费执行状况,结合年度考核确定绩效嘉奖基数,合理的将年终剩余经费根据考核进行安排;将辅警纳入本单位工会,享受工会成员权利等,从而使分局辅警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和警营的暖和。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2

新华社北京11月29日电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管理体制、岗位职责、人员聘请、管理监督、职业保障等方面,提出了规范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具体措施和要求。

《意见》指出,警务辅助人员是依据社会治安形势进展和公安工作实际需要,面向社会聘请,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

要坚持问题导向,树立法治思维,以理顺管理体制、明确岗位职责为核心,以完善管理制度、落实职业保障为重点,推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保障。

《意见》明确,根据职责分工,警务辅助人员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文职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非执法岗位人民警察从事行政管理、技术支持、警务保障等工作,勤务辅警负责协助公安机关执法岗位人民警察开展执法执勤和其他勤务活动。

同时明确了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可从事的相关辅助工作,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不得从事的工作。

警务辅助人员要按规定配发统一的工作证件,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警务辅助人员协助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的行为受法律爱护,履行职责行为后果由所在公安机关承当。

《意见》明确,警务辅助人员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实行向社会力量购置服务、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方式聘请使用。

各地要依据本地经济社会进展和社会治安状况,科学配置并合理掌握警务辅助人员规模。

警务辅助人员的聘请,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会同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也可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根据批准的用人计划单独组织实施。

同时规定了警务辅助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明确受过刑事惩罚或治安管理惩罚、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誉记录等人员,不得从事警务辅助工作。

《意见》要求,根据"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责任。

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岗前培训和年度定期培训,建立考核晋升机制,对在本职岗位表现突出、有显著成果和突出奉献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建立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监督、投诉和退出机制,严格违法违纪行为处理,对违背公安机关纪律要求或者相关规章制度的,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分或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意见》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督检查,落实保障措施,切实担负起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责任。

要将警务辅助人员相关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依法保障警务辅助人员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劳动用工、劳动爱护等方面的合法权益。

《意见》还要求,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讨论制定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方法或工作细则,不断推动警务辅助队伍正规化建设向更高水平进展。

  进一步加强辅警人员管理的意见3

为规范全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务辅助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主动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涟水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6〕15号)、《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苏政办发〔2017〕81号)等文件精神,立足精细化队伍管理体系建设,针对当前公安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使用、轻管理'的问题和困扰,依据上级"五统一'警辅管理模式的要求,进一步健全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机制,推动警务辅助人员充分履职尽责。

二、适用范围

本意见所称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聘请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

警务辅助人员统称"辅警',依据岗位职责和工作性质,分为文职辅警和勤务辅警,依有关规定履行职责。

公安机关聘请不涉及警务工作的从事膳食、保安、保洁等工勤服务人员不适用本意见。

三、具体内容

(一)统一招录。

由县公安局负责建立警务辅助人员统一招录制度,着力解决各用人单位招录力量薄弱、操作流程不规范等问题。

各用人单位确定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计划、职位、标准、待遇等条件后,准时上报县公安局,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统一招录(特别情形可另行支配),招录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一般根据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政审等程序。

由县公安局统一牵头组织,用人部门亲密协作,面向社会统一公开招录,形成协调联动、亲密协作、规范运作的招录格局,从源头保证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素养。

各用人单位不再自行组织聘请。

(二)统一考核。

县公安局负责制订目标考评方法及警务辅助人员综合目标中的共性目标,对各用人单位的考核结果进行审核公示;各用人单位负责制订警务辅助人员综合考核目标中的独特目标、对综合目标进行实际考核、向县公安局政治处报送考核结果,形成与经济利益直接挂勾的动态考核嘉奖机制。

同时,考核结果作为警务辅助人员职务晋升、表彰嘉奖、依法续签或解除合同的主要根据,从而充分调动警务辅助人员工作主动性。

(三)统一培训。

建立警务辅助人员不少于5天的岗前必训和以警种岗位练兵为主的年度定期轮训制度,各用人单位年底前向县公安局报送培训计划,县公安局视情集中组织专题培训。

培训状况作为警务辅助人员职务晋升、岗位沟通、依法续签或解除合同的重要参考根据。

(四)统一着装。

根据公安部要求,警务辅助人员配发全市统一的工作证件,统一着装、持证上岗。

统一着装后,警务辅助人员的行为、语言、仪表应当符合公安机关和本岗位的要求,做到举止端庄、仪表严整、看法和气、语言文明、履职规范、工作高效。

(五)统一调度。

根据"警力跟着警情走'的总原则,结合警务辅助人员的专业技能和适岗能力,各用人单位适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统一调度,对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准时进行调整,做到"能进能出',合理支配工作岗位。

四、相关要求

各用人单位要进一步强化对本单位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压实管理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充分履行好管理、监督职责,将管辅、用辅工作统一起来,推动落实"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工作机制,努力在全县范围形成既各司其责又亲密协作、协同进展的良好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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