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杨兰茳.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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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杨兰茳
建筑电气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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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人:
中航工程监理(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朝阳区管庄新村B11公建工程项目监理部
2012年11月15日
1.工程概况1
2.监理工作范围7
3.工程特点7
4.编制依据7
5.监理工作流程8
6.施工监理预控措施及工作重点8
7.工程进度控制15
8.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16
9.环境管理保护及节约降耗17
1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法与措施19
1、工程概况
电气工程设计范围
A、电力配电系统;
B、照明(应急)配电系统;
C、建筑物防雷、接地系统;
D、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E、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F、弱电系统(电视、电话、网络);
1.1强电系统
1.1.1电源
1.1.1.1供电电源由市政开关站引入两路10KV电源;应急电源应急照明采用灯具自带镉镍电池作为备用电源。
1.1.1.2在地下车库人防层设一座10KV变配电所,低压侧桥架引入主配电室,由主配电室引出至各层电气竖井配电箱,车库人防等公共场所合用一座为主变配电室。
1.1.1.3本工程按二级负荷供电,两路10KV电源互为备用运行方式,当任一路电源停电或故障时,另一路电源应能带全部重要负荷运行。
1.1.2负荷等级分类
1.1.2.1本建筑物为二类多层综合楼建筑,消防负荷为二级负荷,其余三级负荷。
专变负荷:
pe=377.2KW/pjs=226.4KW(B11公建)
1.1.2.2二级负荷(消防设备用电)采用双电源末端互投供电,三级负荷采用单电源供电。
1.1.2.3本工程小于37KW的电动机或消防用电机采用全压启动。
1.1.2.4低压配电系统采用TN-S形式。
~220/380V,采用以放射式为主的供电方式。
1.1.3过电压保护
1.1.3.1在低压总进线柜内设置第一级SPD(PRF1-50KA/3P+N)
1.1.3.2在楼层配电箱内设置第二级SPD(PRD40/440V/3P+N)
1.1.3.3在屋面电梯控制柜室外配电箱内设置SPD(PRD40-50KA/3P+N)
1.1.3.4在计算机电源系统、有线电视系统引入端、卫星接收天线引入端、电信引入端设过电压保护装置。
1.1.4消防专用设备及火灾监控系统
1.1.4.1风机等的过载保护只报警,不脱扣。
1.1.4.2本工程设置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在专变配电房集中设置对建筑物整体供配电干线进行全范围监视和控制
1.1.4用电计量:
商业一户一表,电表出户,变配电所内表计由电力部门设计。
1.1.5功率因数补偿方式
1.1.5.1在变配电所低压侧设功率因数集中补偿装置,电容器组采用自动循环投切方式,要求补偿后的功率因数不小于0.90;
1.1.5.2并要求对于荧光灯、气体放电光源的单灯就地补偿,使其功率因数不小于0.90。
1.1.6照明控制方式
1.1.6.1照明、插座分别由不同的支路供电,照明支路为单相三线,插座支路为单相三线。
1.1.6.2应急照明灯具单独回路供电,由灯具自带镉镍电池作为备用电源(且应急时间)30min,其中水泵房、风机房和配电室应急时间>180min)。
1.1.6.3光源:
楼梯间、卫生间、管道井采用紧凑型三基色一体化节能灯,其余场所采用荧光灯(配电子整流器)或稀土节能灯,设计要求均采用三基色光源。
1.1.6.4荧光灯灯管为三基色节能型(T8)灯管,电子镇流器cosØ≥0.90。
1.1.6.5楼梯间、前室照明灯控开关选用延时开关。
1.1.6.6装饰灯具需与装饰设计单位及甲方商定,功能性灯具,如:
荧光灯、出口标志灯、疏散指示灯需要有国家主管部门的检测报告及合格证,必须满足设计要求方可进场使用。
1.1.6.7装修场所照明配电设计时,装饰设计施工单位应考虑10%的应急照明。
1.1.7设备的选择及安装
1.1.7.1各楼层的配电箱安装方式在楼层电气竖井内安装
1.1.7.2商业用照明配电箱安装高度距地1.6m
1.1.7.3动力配电箱(柜)安装箱体高度600mm以下,底边距地1.5m;
1.1.7.4动力配电箱(柜)安装箱体高度600mm-800mm,底边距地1.2m;
1.1.7.5动力配电箱(柜)安装箱体高度800mm-1000mm,底边距地1.0m;
1.1.7.6动力配电箱(柜)安装箱体高度1000mm-1200mm,底边距地0.8m;
1.1.7.7动力配电箱(柜)安装箱体高度1200mm以上,为落地式安装,下设150mm基础。
1.1.7.8照明开关、插座为暗装,除图纸中注明以外均为250v/10A;
1.1.7.9应急照明开关应带电源指示灯,插座均为单相安全型插座。
1.1.7.10安全出口标志灯在门上方安装时,底边距门框0.1m;若门上方无法安装时,在门旁墙上安装,距离吊顶50mm,安全出口标志灯为明装。
1.1.7.11超薄型疏散诱导灯,底边距地0.3m,超薄型疏散诱导灯为明装。
1.1.7.12水泵、空调和各类风机及设备电源出口的具体位置,以设备专业图纸为准预留。
1.1.8电缆桥架敷设安装
1.1.8.1普通水平桥架均采用csp合金塑料槽式电缆桥架;防火桥架均采用金属防火电缆桥架;竖井内垂直桥架采用梯架式电缆桥架;
1.1.8.2电缆桥架水平安装时,支架间距不大于1.5m;垂直安装时,支架间距不大于2m。
1.1.8.3电缆桥架穿越防火分区、防烟分区、楼层时应在安装完毕后,用防火材料封堵。
1.1.9线缆选型及管线敷设
1.1.9.1低压部分的普通负荷采用YJ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消防部分的负荷采用ZR-YJV铜芯交联聚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缆。
1.1.9.2末端线路普通负荷采用BV-450/750铜芯塑料绝缘电线,消防负荷采用ZR-BV-450/750铜芯聚氯乙烯绝缘阻燃电线。
1.1.9.3电缆明敷桥架上时,普通回路电缆与应急回路电缆应分设桥架或采取防火隔离板隔离措施,在竖井内距离应大于300mm或采用隔离措施。
若不敷设在桥架上,可穿镀锌钢管敷设,SC32及以下管线暗敷设,SC40及以上管线明敷设,明敷设时管线及其吊架必须刷防火涂料。
1.1.9.4照明回路支线穿PC塑料管敷设(经与设计商定改材质,原图为镀锌钢管),在楼板或墙内暗敷设。
1.1.9.4由顶板接线盒至灯具一段管线穿钢制(耐火)波纹管,机房内管线在不影响使用及安全的情况下,可采用镀锌钢管或金属线槽明敷设,明敷设管线及其吊架必须刷防火涂料保护措施。
1.1.9.5接地保护线(PE线)必须采用双色绿/黄导线或标识。
1.1.9.6所有穿过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后浇带的管线按国家、地方标准图集中相关作法施工。
1.1.9.7施工平面图中所有回路均按回路单独穿管敷设,不同支路不应共管敷设,各回路N、PE线均从箱内引出。
1.1.9.8所有I类灯具及安装高度低于2.4m的灯具必须接入PE线。
1.1.9.9施工中当管线过长时,中间应做接线盒处理,接线盒规格可根据情况现场商议拟定。
竖向线路沿强电竖井桥架敷设,必须将电缆和管线进行加固绑扎防止因自重下垂将电缆或管线损坏。
1.1.9.10电缆进户保护管:
室外部分引出建筑物墙体外墙1m,埋深0.8m,凡由室外引入室内的电气管线必须预埋好穿墙套管,并做好防水密封处理(在套管两端用防水材料封堵严密避免出现渗漏)。
1.1.9.11插座回路中必须设一根接地保护线(L+N+PE),插座导线截面均为BV-4mm²。
1.1.9.12当有不同电压或不同种类的导线在同一线槽中敷设时应做分隔。
1.1.9.13所有电缆桥架的安装路径及安装高度原则上按设计图纸所示,但需要在现场管道综合确定后确定,如放生碰撞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避免返工。
1.1.9.14所有电缆桥架、线槽穿线金属管均应做好跨接地线,在电气竖井内均敷设一根40X4热镀锌扁钢作为接地保护干线。
1.1.10防止火灾蔓延封堵位置
1.1.10.1由配电所引出的电缆桥架上端
1.1.10.2管线穿越防火分区处
1.1.10.3电气竖井穿楼板预留孔处
1.1.10.4由电气竖井水平方向出线孔洞处
1.1.10.5所有与消防有关的线路均穿金属管暗敷设在楼板与墙体内,若明敷或在线槽、桥架内敷设时,线管、线槽、桥架及其吊架均应作防火处理。
1.2防雷、接地及安全系统
1.2.1防雷
1.2.1.1本工程防雷等级为三类,建筑物的防雷装置必须满足防直击雷、防雷电感应及雷电波侵入,并设置总等电位联结。
1.2.1.2接闪器:
本建筑物防雷接闪器采用避雷带组成,在屋顶采用40X4镀锌扁钢作避雷带,在屋顶避雷带连接线网格状不大于20mX20m或24mX16m。
1.2.1.3引下线:
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柱子内两根Ø16以上主筋通长焊接作为引下线,引下线间距不大于25m;所有引下线在室外下1m处引出一根40X4镀锌扁钢作为人工接地用。
1.2.1.4接地极:
接地极为建筑物基础底梁内的上下两层钢筋中的两根主筋通长焊接形成的基础接地网。
1.2.1.5引下线上端与避雷带焊接,下端与接地极焊接。
建筑物四角的外墙引下线在室外地面上0.5m处设测试卡子。
1.2.1.6凡突出屋面的所有金属构件、金属通风管、金属屋面、金属屋架等均与避雷带可靠焊接。
1.2.1.7室外接地凡焊接处均应刷沥青防腐。
1.2.2接地及安全
1.2.2.1本工程防雷接地、变压器中性点接地、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电梯机房、消防控制室等的接地共用统一接地极,接地电阻不大于1欧。
测试不满足时,增设人工接地极。
1.2.2.2本工程各系统接地采用联合接地方式。
要求利用建筑结构基础底板钢筋与在-1.5米处墙内周圈敷设一条50*5镀锌扁钢相互焊接,构成的同一接地体。
要求接地电阻值小于0.5欧,当不满足该电阻值要求时须补加接地极。
1.2.2.3本工程采用总等电位联结,总等电位板由紫铜钢板制成,应将建筑内的保护干线、设备进线总管、建筑物金属构件进行连接。
总等电位的联结线采用BV-1X16mm²,穿PC32塑料管。
1.2.2.4总等电位联结均采用各种型号的等电位卡子,不允许在金属管道上焊接。
1.2.2.5有洗浴设备的卫生间、淋浴间采用局部等电位联结,从适当的地方引出一根大于Ø10结构钢筋至局部等电位箱LEB,局部等电位箱暗装,底边距地0.3m。
将卫生间内所有管道构件联结。
1.2.2.6本工程接地型式采用TN-S系统,要求单体的电源在进线处(PEN线)做重复接地,在接地处的PEN线分为N线和PE线后,严禁再合在一起。
1.2.2.7从变配电所至强电竖井内的桥架敷设一根40X4mm镀锌扁钢,将变配电所接地与强电竖井内接地相连。
1.2.2.8钢制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不少于两处与接地干线连接,竖井内的接地线其下端应与接地网可靠连接。
1.2.2.9所有变配电房电气竖井内均垂直敷设一根镀锌扁钢;水平向每层敷设一圈40X4镀锌扁钢,水平与垂直的接地镀锌扁钢可靠连接。
1.2.2.10垂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的底端及顶端与防雷装置连接牢固。
1.2.2.11变配电所内墙上水平接地扁钢距地0.3m,明敷安装,过门口处埋地暗敷设。
1.2.2.12凡正常不带电,而当绝缘有可能呈现电压的一切电气设备金属外壳均应可靠接地。
1.2.2.13潮湿场所移动电器回路设置漏电保护装置,要求漏电保护器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动作时间不大于0.1秒,当漏电保护用于消防设备回路时它不作用于跳闸,仅用于报警。
1.2.3节能与环保
1.2.3.1根据建筑物的性质,通过计算负荷,合理确定变配电所的位置、容量,尽量做到高压供电线路深入负荷中心,正确选择导线的截面积和线路的敷设方案,降低配电线路的损耗。
1.2.3.2正确采用无功功率补偿、调节谐波措施,提高供电系统的功率因数。
1.2.3.3选择节能设备,减少设备本身的环境能源消耗。
1.2.3.4根据建筑物的特点、功能、标准及要求,应对照明系统进行分散、集中、手动和自动合理控制。
1.2.3.5应合理设置分项计量装置。
2、监理工作范围
2.1建筑电气分部工程(强电系统)施工阶段监理:
照明系统、动力系统、防雷、接地与安全系统以及节能与环保措施。
2.2智能建筑分部工程(弱电系统)施工阶段监理: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综合布线系统、楼宇自控系统、通信网络系统、安全防范系统。
(实施细则另行编制)
2.3电梯分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实施细则另行编制)
2.4安全文明施工及环保监理
3、工程特点
3.1专业分包单位不同,施工依据、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程、标准不同。
3.2专业性强,工艺流程、施工方法及进场作业时间不同。
3.3结构施工中须预留预埋电气管线、沟槽孔洞、埋件等,工程量较大,但土建工序作业时间安排较紧,配合难度较大。
3.4受工序衔接及场地作业面限制,各专业穿插作业,难免互为影响,各单位之间工作协调难度较大。
3.5工程材料及设备型号、规格、种类繁多,标准高,受场地限制,物资供应及到场时间不同。
3.6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洽商易多。
3.7部分电力、消防以及后续精装修须深化设计(甲方另行委托),易影响施工进度。
4、编制依据
4.1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4.2已批准的设计施工图纸、建设工程相关方会签的图纸会审记录、工程洽商、设计变更等文件。
4.3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北京地方性标准、标准图集。
4.3.1《建筑电气工程施工通用图集》09BD系列(原92DQ系列)
4.3.2《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规程》DB11/382-2006
4.3.3《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4.3.4《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02。
4.3.5《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DBJ01-41-2002
4.3.6《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411-2007
4.3.7《北京市绿色施工管理规程》DB11/513-2008
4.3.8《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4.3.9《北京市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11/T695-2009。
4.3.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程》JGJ46-2005、J405-2005。
4.3.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4.3.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4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
5、监理工作流程
分包单位的资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核承包单位对分项工程的技术交底施工过程的巡视、平行检验和旁站隐蔽工程(检验批施工质量验收)验收竣验前的预验。
6、施工监理预控措施及工作重点
6.1监理预控措施
6.1.1认真核查施工图纸,找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力求在设计交底时求得解决。
6.1.2审查电气安装工程分包单位的资质。
认真审查专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严格“施工方案”的审批制度。
6.1.3做好向电气安装工程分包单位技术人员的施工监理交底,严格执行《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北京市地方标准及市质监总站的有关文件要求。
施工技术资料管理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要求执行,建筑电气工程专业技术资料常用表格详见6-1-1。
6.1.4电气安装工程中所用的工程物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材料、设备的进场报验制度。
6.1.5深入施工现场督促、检查、协调电气专业与其他专业的配合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及时指出工程中存在的问题,不留隐患。
6.1.6严格执行检验批质量验收、隐蔽工程检查验收程序,不合格工程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严格执行分部/分项工程报验制度。
6.2电气监理的工作重点在于事前控制(预控),要认真做好各个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工作。
6.2.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要点
6.2.1.1参与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在设计交底之前对图纸进行详细核查。
核查的重点是,施工图和设计说明是否符合现行设计规范和施工规范,图中是否存在错漏碰缺,必要时还要查看建筑图,结构图和设备图,把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写成书面意见提给建设单位并在图纸会审时提出。
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应由建设单位主持,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积极参加,积极提出问题,寻求解决办法,不要把设计问题拖到开工之后,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图纸会审提出的问题和解决的方法,应由施工单位汇总整理成《图纸会审记录》(表C2-2),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四方会签(其中设计单位应由专业设计负责人签字),其法律效力等同于设计变更。
6.2.1.2审核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
1)对于施工单位提出的临电施工组织设计,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的重点是:
A.核算施工电源的容量是否够用。
B.配电箱的布置是否合理,电缆型号、规格的选择以及电缆的走向是否正确。
注意要首先满足搅拌站、塔吊等重点机械的用电。
C.保护的配置和配合是否正确。
D.接地方式是否正确,漏电保护的配置是否正确。
6.2.1.3对于电气专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查的重点是:
1)施工方案是否符合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合同的要求。
2)施工方案是否切实可行。
3)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完备。
4)安全保证措施是否完善。
5)特殊作业条件和特殊气候条件的施工措施是否可行。
6)技术力量和劳动力安排能否满足施工的需要。
7)施工进度能否满足总工期的要求。
8)设备和材料的进场时间能否满足进度要求。
9)工程技术资料的管理是否落实。
10)施工方案的审批程序是否齐全有效。
6.2.1.4施工单位应当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表B2-1(A1监)],由施工单位签署意见后,请总监审批。
6.2.1.5审查电气专业分包单位资质。
总承包单位应当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并由项目经理签字。
监理工程师审查的内容是,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注意营业范围及年审情况等),企业资质等级证书,专业许可证以及分包单位的业绩等。
审查劳务人员的上岗证,特别要注意核对工长和电焊工的上岗证,必要时进行现场核对,以免冒名顶替。
电气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将《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总监签发审核结论。
6.2.2设备和材料的进场验收
6.2.2.1审查进场材料设备的证明文件:
1)电力变压器、高压成套配电柜、控制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和试验记录。
2)低压成套配电柜、动力照明配电箱柜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及试验记录。
3)电动机、电加热设备、电动执行机构和低压开关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生产许可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4)电线、电缆、照明灯具、开关、插座、风扇及附件应有出厂合格证、“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电线、电缆还应有生产许可证。
5)导管、型钢应有出厂合格证和材质证明书。
6)电缆桥架、线槽、裸母线、裸导线、电缆头部件及接线端子、钢制灯柱、混凝土电杆应有出厂合格证。
7)镀锌制品应有出厂合格证和镀锌质量证明书。
8)封闭母线、插接母线应有出厂合格证、安全技术文件、“CCC”认证标志和认证证书复印件。
6.2.2.2进场材料设备的外观检查:
设备、材料进场后应进行外观检查,检查标准依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的有关规定。
6.2.2.3进场材料设备的现场测试:
对于关系到用电安全的设备材料,应进行现场测试:
1)对于电缆、电线的导管,应按制造标准现场抽样检测导管的管径,壁厚及均匀度。
2)对于电线、电缆,应现场抽样检测绝缘层厚度和圆形线芯的直径。
线芯直径误差不大于标称直径的1%,常用的BV型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有关规范的规定值。
3)对开关、插座的电气和机械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要求:
A.不同极性带电部件间的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不小于3mm。
B.绝缘电阻不小于5MΩ。
C.用自攻锁紧螺钉或自切螺钉安装的,螺钉与软塑固定旋合长度不小于8mm,软塑固定件在经受10次拧紧退出试验后,无松动或掉渣,螺钉及螺纹无损坏现象。
D.金属间相旋合的螺钉螺母,拧紧后完全退出,反复5次仍能正常使用。
4)对成套灯具的绝缘电阻,内部接线等性能,进行现场抽样检测,灯具的绝缘电阻值不小于2MΩ,内部接线为铜芯绝缘电线,芯线截面积不小于0.5mm2,橡胶或聚氯乙稀(PVC)绝缘电线的绝缘层厚度不小于0.6mm。
6.2.2.4进场的设备材料,在现场的检查检测中有异议的,应当按批抽样送有资质的试验室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1)型钢和电焊条。
2)镀锌制品对镀锌质量有异议时。
3)对有机绝缘导管及配件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
4)对电线、电缆的绝缘性能、导电性能和阻燃性能有异议时。
5)对开关、插座、接线盒及其面板等塑料绝缘材料的阻燃性能有异议时。
6)对游泳池和类似场所灯具(水下灯及防水灯具)的密闭和绝缘性能有异议时。
6.2.2.5对进场材料设备的检验,监理人员可单独进行也可会同施工人员一同进行,检测有异议的令施工单位送检,检测不合格的,不准在工程中使用,并限期运出工地。
检测合格的,由施工单位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B2-4(A4监))和《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记录》(表C4-1)和《设备开箱检验记录》(表C4-3),报监理签字确认。
6.2.3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
6.2.3.1对施工现场进行有目的的巡视检查,旁站检查,努力把问题发现在萌芽状态,及时纠正施工中不符合要求的问题,根据问题的性质和需要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
1)现场口头指示。
2)向施工单位质检员,工长或技术员提出。
3)在监理例会上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
4)召开专题监理会议研究纠正措施。
5)签发《监理通知》(表B2-16(B2监))书面纠正。
对为解决质量问题而签发的《监理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将整改结果书面答复,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表B2-15(A16监)),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