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申报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操作流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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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申报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网上申报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操作流程
一、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政策依据:
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拟订的《珠海市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
二、由单位办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选定操作的意义:
1、单位为参保职工办理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便于参保职工及时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也对减轻参保人普通门诊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基本医疗保险水平有重大意义。
2、采用各单位统一申报的方式,避免了参保人(据不完全统计,全市逾120万人)集中涌向定点医疗机构、社保机构申报,造成网络阻塞,影响申报,导致参保人无法正常享受门诊待遇。
3、采用单位网上统一申报的方式,单位可随时进行网上操作,不受办公时间的限制,及时为本单位参保职工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保障职工及时享有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三、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的选定方法:
(1)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居(村)委会、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选定,其中居(村)委会、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保经办机构只可办理首次选定。
(2)在办理参加居民、未成年人医保手续时选定。
(3)由单位组织统一申报选定。
以下就单位统一申报选定的操作流程进行简要介绍:
1、登陆网址:
珠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网:
2、进入操作界面:
图1
登陆网站,点击“更多网上业务”(如图1),进入图2所示界面:
图2
选择进入“珠海市劳动保障业务网上申报系统”,出现图3界面:
图3
页面上方出现安装提示,请不要安装。
已办理数字证书的企业,可使用数字证书登陆。
机关事业单位可点击“医疗机构网上选定”,出现登陆对话框。
(如图4)
图4
“法人代码”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密码”为单位在社保机构设定的查询密码。
如单位未设定密码,则组织机构代码作为密码登陆。
登陆后进入图5界面,在“网上业务”中选择“门诊医疗机构选定申报”。
图5
3、申报流程:
(1)单个申报:
点击“填写申报表”,弹出网页对话框(如图6)。
图6
选择“门诊签约”后点击“确定”,进入图7所示界面:
图7
操作时,可点击“单个申报”或“从在职人员选择”(建议人数较少单位使用)进行申报。
以下分别介绍:
①“单个申报”:
点击后弹出图8所示对话框。
图8
分别录入参保人身份证号码、姓名、联系电话(尽可能填写手机号码)及联系人,在下拉菜单中选择签约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保存。
若点击“保存并继续新增”,可继续录入下一位参保人信息,依此反复操作,待完成最后一名参保人信息录入时,可点击“保存并关闭”,返回图9所示界面:
图9
之前所有录入的信息将按序显示在界面中,如需修改,可点击“编辑”进行参保人申报信息修改;也可点击“删除”直接将所填信息删除。
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经审核后的数据将在如图10所示界面中显示。
若“办理标识”栏有审核不通过记录显示,可点击“查看”,详细查询不通过原因,经核实后修改,按前述流程再次申报直至审核通过。
图10
②“从在职人员选择”:
点击进入后,弹出对话框(如图11):
图11
可在签约机构下拉菜单中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并填写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确认无误后点击确定。
如单位参保人员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相同或大部分相同,可在第一个人选定后,点击“全选”,则全单位所选签约机构为同一定点医疗机构,随后可对个别人员进行修改。
系统返回至图9所示界面,点击“申报”即可交由系统自动审核,经审核后的数据将在界面中显示。
若“办理标识”栏有审核不通过记录显示,可点击“查看”,详细查询不通过原因,经核实后修改,按前述流程再次申报直至审核通过。
(2)批量申报:
进入操作界面(按前述操作进入图5所示界面)后,首先应分别点击“导出医疗机构名单”和“导出在职人员名单”,页面上方位置会出现下载链接(如图12),点击右键“目标另存为……”可下载医疗机构名单和单位在职人员名单,下载文档为EXCEL格式。
图12
以EXCEL格式打开“单位在职人员名单”和“医疗机构名单”(如图13、14),根据参保职工所选择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将“医疗机构名单”中对应的代码填入“单位在职人员名单”中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代码”栏,同时填入参保人联系电话(尽可能填写手机号码)及联系人姓名,保存。
图13—单位在职人员名单
图14—医疗机构名单
注意:
不要修改文件格式或重新排版,否则无法正常导入。
点击“填写申报表”,弹出网页对话框(如图15),选择“门诊签约”后点击“确定”。
图15
进入下图所示界面:
图16
点击“从文件导入”,弹出对话框。
将已填好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代、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的单位在职人员名单导入系统,点击“提交”,确定导入。
图17
导入文件后,系统将对导入情况进行提示,点击“确定”后,可在如下界面位置下载错误清单。
图18
错误清单仍为EXCEL格式,根据错误原因提示进行修改,将“错误原因”栏删除后保存,再将此文件重新导入。
可在导入修改文档前将已成功导入的数据进行申报,也可导入后一并申报。
完成文件导入后,系统返回如下界面:
图19
所有导入信息将显示在界面中,如需修改,可点击“编辑”进行单个信息修改;也可点击“删除”直接将所导入信息删除。
确认无误后,点击“申报”即可。
经审核后的数据将在如图20所示界面中显示。
若“办理标识”栏有审核不通过记录显示,可点击“查看”,详细查询不通过原因,经核实后修改,按前述流程再次申报直至审核通过。
图20
四、注意事项:
1、各单位只可为本单位参保人员申报选定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若申报非本单位人员,系统审核将不予通过。
2、申报时,单位经办人应征求参保职工本人意愿选定医疗机构,以确保参保人正常、及时享受门诊统筹医疗待遇。
3、申报后,若职工对申报结果有异议,可直接到新选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申报修改,修改结果在申报修改的次月生效。
4、系统正式上线后还会增加“联系人”一栏,请各单位在申报时如实填写;对于没有移动电话或小灵通的参保人,可填写单位电话,同时填写单位联系人姓名。
5、目前幼儿园、学校暂负责在园在校教职工的网上选定申报工作,参加未成年人医疗保险的各年级学生需前往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居(村)委会、街道(镇)劳动保障所和社保经办机构办理选定。
各单位实际操作时,如遇相关问题,可拨打以下电话与社保中心联系:
市社保中心:
21219252121977
社保中心拱北办事窗口:
8872333
社保中心南湾办事窗口:
8828998
社保中心斗门办事处:
52113075555634
社保中心金湾办事处:
7614325
三灶保险所:
76113277613804
平沙保险所:
775079877529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