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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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PPP项目社会资本

 

市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文件

 

项目编号:

 

 

 

采购人:

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代理机构:

元真建设项目管理

日期:

年月日

第一章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总则

项目概况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采购需求

合格的申请人

语言文字

费用承担

信息发布

.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评审小组

资格审查

.通知和确认

通知

解释

确认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纪律与监督

严禁贿赂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保密

资格预审异议

质疑

投诉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

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

.审查方法

.审查标准

初步审查标准

详细审查标准

.审查程序

初步审查

详细审查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澄清

.审查结果

提交审查报告

重新进行资格预审或调整采购方式

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

一、资格预审申请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声明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年月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六、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全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

企业最新章程

八、《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市场行为证明》

(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十、审计报告

十一、征信报告

十二、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内容和资格审查前附表所列内容

十三、其他资料

附件:

初步审查和详细审查记录表

第一章公开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市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已由市河东区人民政府同意采用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

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市河东区人民政府(项目授权主体)授权为本项目的项目实施机构。

项目现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编号: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性文件的规定,元真建设项目管理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竞争性磋商资格预审公告,邀请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以下简称申请人)积极参与。

一、项目基本信息

.工程概况:

本项目主要涉及河东区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的新建、续建、改造,主要工程建设容为:

()道路新建及续建工程。

涉及条道路,建设容为路基、路面建设及相应配套管网、亮化工程,共公里,道路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主路面面积平方米。

()道路改造工程。

涉及条道路,建设容为路基及路面改造工程,共公里,改造路面面积为平方米。

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模式)运作,具体运作方式为建设运营移交()。

本次采购的社会资本方,在中标(成交)之后,依据中国适用法律的规定与政府指定的出资机构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承担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用户服务、期满移交职责。

采购人按约定向项目公司付费。

本项目合作期为年,包含建设期和运营期。

其中建设期为年,运营期为年。

以上所述事项最终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约定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参与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应同时具备下述条件:

.申请人应为在中国境注册成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亿元,最新一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早于年月日,应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亿元。

.申请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

.申请人自年月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承揽过不少于项,且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或公路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申请人须有公司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和本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开具的《市场行为证明》。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年月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所有运营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申请人自行承诺)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年月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无行贿犯罪记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代为查询提供)。

.须通过“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信息”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参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能同时参加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如有,则以各申请人现场报名先后顺序为准,资格预审时经评审专家评审,后报名的申请人资料将被拒绝;申请人须出具工商局盖章的公司章程。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

.本项目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才能参加后续的采购活动。

三、资格预审报名时间及地点

有意向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的申请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时间,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下同)前,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号窗口(元真建设项目管理窗口进行报名登记,逾期不再受理。

报名前需先在“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入库并通过网上报名。

(投标报位需根据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要求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认证)

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件;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证书副本;

.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信息”查询的信用记录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回执单。

上述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装订份留存,并在封面注明“市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报名资料”字样,否则不予受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时间,下同),到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号窗口(元真建设项目管理窗口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资格预审会议时间为年月日时分(时间),预审地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具体开标室见候标区大屏幕)。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人应派授权代理人准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出席资格预审会议时,授权代理人须携带第二代原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核查。

开启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将对授权代理人的第二代身份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进行当场验证,不能通过验证的或没有现场提交的,采购人将拒绝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六.资格预审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

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公街与东兴路交汇河东区政务大厦

联系人:

继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元真建设项目管理

地址:

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人:

薛工

联系方式:

第二章申请人须知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容

采购人

采购人:

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市河东区九曲街道公街与东兴路交汇河东区政务大厦

联系人:

继峰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

元真建设项目管理

地址:

市河东区解放东路瑞华金都七楼

联系人:

薛工

联系方式:

电子信箱:

项目名称

市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

市河东区中心城区

项目容

本项目主要涉及河东区中心城区部分道路的新建、续建、改造,主要工程建设容为:

()道路新建及续建工程。

涉及条道路,建设容为路基、路面建设及相应配套管网、亮化工程,共公里,道路占地面积平方米,其中,主路面面积平方米。

()道路改造工程。

涉及条道路,建设容为路基及路面改造工程,共公里,改造路面面积为平方米。

资金来源

()项目投资金额:

估算投资为项目投资总额:

万元。

本投资额仅供参考。

()本项目由中选社会资本方和政府方出资代表共同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为项目总投资的。

其中注册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股东出资,项目融资由项目公司负责筹措。

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社会资本预期,拟定项目公司采取的股权比例为:

社会资本占股权,政府方占股。

社会资本出资比例

占项目公司注册资本金的

采购需求

见资格预审公告

申请人资格要求

见资格预审公告

是否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不接受

申请人要求澄清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日

采购人澄清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日

采购人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的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日前日

申请人需补充的其他材料

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应包含的容:

详见本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款。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份数

正本份数:

份,副本份数:

份。

电子文件(盘)份

封套上写明

采购人全称:

市河东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市河东区中心城区道路新建和改造工程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申请人全称:

申请人地址: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年月日时分(时间)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市政务服务中心楼具体开标室见候标区大屏幕)

是否退还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评审小组的构成和确定方式

评审小组构成:

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人单数组成;评审专家确定方式:

从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由采购人自行选定。

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评审小组成员总数的。

评审专家可以由项目实施机构自行选定,但评审专家中至少应当包含名财务专家和名法律专家。

项目实施机构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项目的评审。

评审小组人数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对采购邀请函的答复截止时间

资格预审入围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需要补充的其他容

自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申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传真、电子等)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申请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将作为本项目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人有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核实的权利,若采购人在资格审查时或必要的调查过程中发现申请人有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参加资格预审资格。

本次采购不接受投标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和投标。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容:

.申请人对其授权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件;

.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申请人年月日起近两年依法纳税证明和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包括缴纳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财务审计报告,最新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企业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亿元(最新一期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不早于年月日,应提交的审计报告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

.申请人应具有相应的投融资能力并提供《项目融资委托承诺函》,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针对本项目出具的融资证明或银行出具的其他资金证明文件,且额度不得低于人民币亿元(银行授信额度须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日仍处于有效期);

.申请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申请人自年月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承揽过不少于项,且单项合同额工程造价不低于万元人民币的市政道路或公路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年月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所有建设项目均未发生过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经营权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申请人需自行承诺)

.申请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自年月日至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政府采购承诺书;

.申请人须出具工商局盖章的公司章程;

.本文件中要求的其他原件。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元。

.总则

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关于印发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和《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邀请有意向承担本项目的申请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本项目采购人: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名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建设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出资比例: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本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合格的申请人

申请人应当具备采购人规定的资格要求:

见资格预审公告。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资格预审。

申请人还应符合资格预审文件的其他规定和要求。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申请文件和来往文件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外文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费用承担

申请人准备和参加资格预审发生的费用自理。

信息发布

本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澄清、更正、通知和资格预审结果公示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均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

上述信息一经发出即视为申请人已收到,申请人应密切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及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下简称:

公告)发布的有关信息。

.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的组成

本次资格预审文件包括资格预审公告、申请人须知、资格审查办法、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以及根据本章第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和第款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当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或修改等在同一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资格预审文件的澄清

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资格预审文件的全部容。

如有疑问,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报送采购代理机构(同时提供格式电子版一份发至电子信箱:

),要求采购人对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公告发布澄清公告。

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

采购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的,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报监督部门批准后,在公告发布修改公告。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后实质性修改资格预审文件的,采购人应相应顺延递交申请文件的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将在公告予以明确。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容:

()资格预审申请函

()法定代表人明

()授权委托书

()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的书面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政府采购诚信承诺书

()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附相关证件复印件)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市场行为证明》

()申请人与其他单位股权(股东和被投资企业)关系、比例框图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企业名录

()审计报告

()征信报告

()申请人须知前附表所列容和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所列容(提交与前述要求不重复的资料)。

()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编制要求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并按各资格审查表格的具体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及证明材料。

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并作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

法定代表人明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

“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最新章程(工商局盖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装订、签字

申请人应按本章第款和第款的要求,编制完整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同时加盖单位公章。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的任何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公章或由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份数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

当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可分册装订,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采购人对由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密封包装;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单独提供,并附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清单,无需密封。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申请人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所附清单,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与其他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一并递交。

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证件及证明材料原件”字样,封套还应写明的其他容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未按本章第项或第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将有可能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申请人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地点: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除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申请人所递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退还。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

评审小组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负责审查。

评审小组的构成和确定方式: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评审小组人数:

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资格审查

评审小组根据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法和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审查标准,对所有已受理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

没有规定的方法和标准不得作为审查依据。

.通知和确认

通知

资格预审工作结束后,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采购邀请书。

解释

应申请人书面要求,采购人应对资格预审结果做出解释,但不保证申请人对解释容满意。

确认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收到采购邀请函后,应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明确表示是否参加响应。

在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时间未表示是否参加响应或明确表示不参加响应的,不得再参加响应。

.申请人的资格改变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组织机构、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发生变化,使其不再实质上满足第三章“资格审查办法”规定标准的,其响应不被接受。

.纪律与监督

严禁贿赂

严禁申请人向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和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行贿。

在资格预审期间,不得邀请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到申请人单位参观考察,或出席申请人主办、赞助的任何活动。

不得干扰资格审查工作

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资格预审的审查工作,否则将导致其不能通过资格预审。

采购人、评审小组成员,以及与审查活动有关的其他工作人员应对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审查、评审进行,不得在资格预审结果公布前透露资格预审结果,不得向他人透露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信息。

资格预审异议

申请人认为其他申请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密封不符合规定的,应在资格预审会议现场提出,采购代理机构现场记录,按以下原则处理:

(1)相关各方申请人签字确认无异议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若相关各方申请人签字确认有异议的,报现场监督人员和资格审查委员会处理,在处理决定未作出之前有异议各方的资格预审文件均不得开启;处理决定认为资格预审文件符合或者不符合规定的,各方均应签字确认,拒绝签字的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处理决定认为资格预审文件不符合规定的,按照无效资格预审文件处理。

处理决定当场公布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开启符合密封规定的资格预审文件。

()按照上述规定开启资格预审文件后,申请人再对资格预审文件的密封情况提出异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质疑

参加或有意参加本次资格预审活动的社会资本认为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过程和资格预审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被质疑人提出异议。

社会资本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社会资本提出质疑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必须是参与所质疑的资格预审活动的社会资本;

()与质疑事项存在利害关系;

()在质疑法定期限提出质疑;

()质疑书应当符合本章第项规定;

()相关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未递交响应文件的社会资本,其未参加后续采购活动,不得对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后的采购过程、采购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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