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361244 上传时间:2023-02-28 格式:DOCX 页数:6 大小:18.4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页
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页
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页
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页
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

《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案防目标责任书.docx

案防目标责任书

案防目标责任书

  篇一:

信用联社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

  信用联社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

  信用联社案件防控目标责任书

  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社案件防控工作目标责任状

  为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切实做好我县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提高案件防控水平,确保全年安全经营无案件,促进全市农村信用社稳健发展,特签订本责任状。

  一、责任目标

  在责任年度内,各社在管辖范围内要以开展“合规执行年“为抓手,继续按照“打造平安年“的目标和要求,切实抓好案件防控工作,加强内部控制,全面提升案件综合防控能力,防范“贪污、挪用、诈骗、盗窃“等案件以及重大违规违纪事件的发生,防范赌博、涉毒和治安灾害等责任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村信用社资金、财产安全和职工人身安全,确保年度发案数为零。

  二、责任范围

  各网点负责人是案件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所辖案件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落实和执行负总责;领导及其它成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案件防控工作负主要责任。

  三、责任内容

  1、依法合规经营各项金融业务,严格执行省联社各项>规章制度,不得默许或指令下属违规经营或违规使用、占用信用社资金,不得违规拆借、挪用信用社资金。

  2、建立、健全信用社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并考核资金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

  3、按照省联社规定建立相应的案防组织机构,按照内部控制和岗位制约的要求配备岗位人员,实行案件防控目标责任制。

  4、积极开展“合规执行年“活动,打造流程银行,创建合规文化,积极构建全面风险管理机制和内部控制综合评价机制及相应的内控制度体系,夯实案防工作基础,建立案防工作长效机制。

  5、加强全员案件防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员工案件防控意识和技能,筑牢案件防控思想防线。

  6、认真组织班子成员落实各项履职检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问题,消除隐患,保持案件防控和追究问责的高压态势。

  7、严格落实高管人员定期交流、重要岗位人员轮换、强制休假、亲属回避等制度;按照员工日常行为排查月报告制度组织排查,对重点人员建立监控档案,实行动态管理。

  8、组织落实上级及有关部门对案件防控工作的部署和提出的整改意见。

  9、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案件防控专项工作会议,分析、布置、督促、检查信用社案件防控工作,会议要形成会议记录,并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

  10、按规定时限报告本联社发生的案件,组织对信用社案件的调查处理,按照管理权限对案件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落实监管部门“双线问责、上追两级“的规定。

  四、责任追究

  1、按照省联社《河北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控责任追究办法》(冀信联发〔〕80号)对发生案件的网点负责人进行处理。

  2、对发生瞒报、迟报、漏报、误报重大突发事件和案件的,从重追究有关责任人管理责任和领导责任。

  3、对未完成案件防控责任目标,发生案件的社,网点负责人先行就地免职,再做调查处理,从严追究问责。

  4、本年度结束后,由联社对各网点案件防控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案件防控工作考核结果市办与联社绩效挂钩,算出各联社年度应得绩效工资后,再按照案件防控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得分百分比发放绩效工资。

  五、有关事项

  1、本责任状一式两份,县联社与签署单位各持一份,责任状期限自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本责任状由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具体监督实施。

  联社党委书记(理事长)_________网点负责人

  (签字):

(签字):

  年一月一日

  篇二:

案件防控责任书-副本

  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书

  (二0一五年度)

  农村商业银行

  签订时间: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案件防控工作责任书

  为进一步落实我支行案件防控治理工作领导负责制,切实防范和控制案件风险隐患的发生,依据省联社《安徽省农村信用社案件防范长效机制建设指导意见》和总行相关规章制度的要求,特签订本责任书。

具体内容如下:

  一、责任目标

  

(一)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体系、强化内控机制建设,建立案件防控的自我更新、自我修正和自我完善的案件防控长效机制。

  

(二)力争不发生各类经济案件。

  (三)确保不发生损失重大的责任性违规事件和大要案件。

  二、责任内容

  

(一)各位员工是本岗位案件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分管负责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树立长期的案件防控治理观,把操作风险、道德风险的防范摆在全面风险管理的突出位置,加强制度流程建设,加强员工教育,落实重要岗位工作交流、轮岗等制度,坚持“八相符”核对,关注“九种人”,抓好员工行为管理。

切实抓好信贷业务、融资担保、票据贴现、同业业务、跨业合作业务、电子银行业务、柜台与会计结算业务的风险防控工作。

严格按照银监会关于防范操作风险“十三条”的要求,切实加强对身份认证(柜员卡,指纹)、业务印章(含个人名章)、客户预留印鉴、现金、重要空白凭证、金库及尾箱、查询对账等重点环节和领域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严格按照“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要求,抓好贷款的贷前调查、贷中审批、条件落实、押品管理、受托支付和贷后检查等环节的管理和监

  督,抓好票据业务的贸易背景调查、查询查验、资金划付和票据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同业业务交易对象的调查授信、资金头寸、分层决策、凭证保管等环节的管理和监督。

加强对存款账户、网银和手机银行的开户和管理。

加大对POS机、ATM机和自助银行等机具和区域的管理,严防风险

  (三)分管负责人、各岗位要及时、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案件防控治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借名、假名、冒名贷款专项整治”活动,按照“分类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要求,根据本支行风险状况、类别和每年不少于1次的风险点排查要求,并将排查实施情况上报总行。

  (四)分管负责人、各岗位积极配合总行对年度内发生的经济案件进行查处,并及时将案情、案因和处理情况在本单位进行通报和警示,杜绝同类案件的重复发生。

  (五)分管负责人、各岗位在责任期内发生案件,不论涉案金额大小、损失多少,都要及时将情况向支行主要负责人汇报和报告县总行监察保卫部门。

若发生大案要案或造成不良影响的重大违规事件,由主要负责人及时在第一时间向总行进行专题报告

  (六)各岗位员工要端正经营思想,树立和强化合规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对全体员工职业操守、思想道德、业务知识、法规法纪的教育以及8小时以外的监督,切实建立有效激励和约束机制,营造内控优先、案件风险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环境,逐步形成有效的案件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责任追究

  

(一)分管负责人、各岗位对案件防控工作开展不力的,支行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期限整改;对拒不落实期限整改要求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和报总行处理。

  (三)各岗位年度内发生责任性案件或重大违规事件,按照省联社《安徽省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违规行为处理办法》、银监会《农村中小金融机构案件责任追究指导意见》的规定,严格问责。

  四、本责任书的责任期限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责任期限内岗位变动的,新老人员的责任划分以离岗、到岗时间为准。

  五、本责任书一式贰份,签订责任书的双方各保留壹份。

  支行行长(签字):

员工(签字)

  签订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签订日期:

二〇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篇三:

案件防控责任书

  突泉县农村信用社2014年度案件防控及反洗钱工作

  责

  任

  书

  突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为切实做好全辖案件防控及反洗钱工作,有效防范案件和洗钱犯罪的发生,提升农村信用社服务水平,维护农村金融稳定,确保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案件防控工作

  

(一)各信用社、营业部当年新发生或发现各类经济案件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发案单位当年“双先”评选资格,并视情节轻重和涉案金额大小,按照《内蒙古农村信用社案件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及案件防控工作要求,对各社、部主任及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

  

(二)凡发现各信用社、营业部及员工参与民间融资、银行客户转借贷款资金、作假账、虚列费用、截留收入、账外经营、私设“小金库”等严重违法、违纪、违规经营行为的,依法依规对各社、部主任和相关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责任。

  二、反洗钱工作

  

(一)各信用社、营业部必须成立反洗钱工作组织,设立专门的反洗钱岗位,明确反洗钱专管员和信息联络员,遵守有关反洗钱的规章、法规和法律,严格遵守客户身份识别等15项内控制度,并做好反洗钱年初工作安排和年终总结工作。

  

(二)建立反洗钱宣传和培训机制,将反洗钱工作责任落实到一线工作岗位和具体工作人员。

按要求报送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交易信息,保守反洗钱工作秘密,做好资料存档工作。

  (三)凡因工作人员违规被监管部门给予经济处罚,由责任人承担。

凡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突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理事长(签字):

  信用社(部)主任(签字):

  2014年月日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起诉状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