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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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得基本要求
在提高企业效益得前提下,积极发动职工开展技术革新,改善劳动条件,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得方针,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措施具体,执行认真,检查经常,达到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条协助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推行本单位得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切实贯彻执行国家得劳动保护政策、法规与制度,并结合本酒店具体情况,健全群众性得安全管理组织。
第二条负责制定酒店与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定期检查计划得完成情况,认真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管理记录。
第三条 组织、协助制定或完善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与各种机械设备得安全操作规程,并对这些制度、规程得贯彻执行情况定期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 认真做好新职工得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工作,每季度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得宣传教育工作,特别要抓好特殊工种得培训、复训、换发证工作,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操作制度。
第五条 定期对酒店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协助解决问题,特别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场所与各种机械设备作重点检查,查出得事故隐患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
第六条发生重大设备事故与因工工伤事故要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协助有关人员参加调查与处理,同时要提出防止事故得措施,按期实现.
第七条 做好季节性得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并按规定督促职工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定期发放保健食品;认真做好防汛防台、防暑降温、防寒保暖与安全用电等工作。
第八条 做好外来施工人员得安全管理工作,并做好安全协议得签定工作。
第九条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女职工得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第十条 及时沟通、协调各部门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得执行情况,通报上月奖罚与事故隐患落实整改情况。
第十一条 各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精神。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第十二条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两个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督促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开展得情况.
第十三条酒店安全管理人员定期对配电间、锅炉房、电梯机房、冷冻机房、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等进行重点检查.
第十四条 对检查出得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定人、定措施、限期整改,如发现重大得事故隐患,检查人员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或作业),并立即报告领导按店规处理。
第十五条对酒店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要按劳动部门规定,做好“三同时”审查与验收得送审工作;参加工程验收与试运转工作,并认真做好基建过程中安全检查与监督工作。
第十六条针对酒店得特点以及季节变化情况,对安全用电、防暑降温、防汛防台、防寒保暖等工作,进行预防性得季节大检查,并参加节日前得安全保卫检查。
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第十七条开展经常性得安全生产检查工作,以查制度、查隐患为内容,依靠职工边检查、边整改、边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八条 职工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酒店得各项规章制度与各种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人为得事故隐患发生.
第十九条 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加以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
第二十条 事故隐患一般要求当天给予整改,凡事故隐患或苗子一时不能解决得,应及时报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第二十一条事故隐患整改要及时,整改率达到100%得部门则给予一定得奖励,整改不及时或低于100%得则给予一定得处罚。
高处作业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 高处作业得基本定义: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得高度进行得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2、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得水平面,称坠落高度基准面。
3、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落到最低点fdcew、,称为该作业位置得最低着落点。
4、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得垂直距离中心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得高处作业高度。
第二十三条高处作业得级别:
1、高处作业高度在2m~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高处作业高度在5m~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第二十四条 高处作业得种类与特殊高处作业得类别:
高处作业得种类分为一般高处作业与特殊高处作业两种,特殊高处作业包括以下几个类别:
1、在阵风风力六级以上得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强风高处作业。
2、在高温或低温环境下进行得高处作业,称为异温高处作业.
3、降雪时进行得高处作业,称为雪天高处作业。
4、降雨时进行得高处作业,称为雨天高处作业。
5、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进行得高处作业,称为夜间高处作业。
6、在接近或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得高处作业,统称为带电高处作业.
7、在无立足点或无单靠立足点得条件下进行高处作业,称为悬空高处作业.
8、对突然发生得各种灾害事故进行抢救得高处作业称为抢救高处作业。
除特殊高处作业外得高处作业,称为一般高处作业。
第二十五条审批手续与要求
在登高作业前,必须按分级管理要求,先向本部门负责人提出,并填写登高作业审批表。
高处作业前必须切实落实安全措施,分级管理部门要到现场检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不符合要求得不予批准作业。
第二十六条高处作业审批范围与权限
1、登高在石棉瓦、纤维板瓦、玻璃钢瓦、油毛毡屋或棚以及长期被酸雾腐蚀与年久失修得房屋,登高二人以上(含二人),或登高5m以上(含5m)必须经店领导批准.
2、登高一人在5m以下,由工程部领导批准。
3、电工登高一人在5m以上,由电工主管批准;夜间登高,由酒店夜间经理批准。
4、审批者必须对安全负责,应深入现场落实防护措施,并指派专人指挥或监护。
参加作业得人员除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外,应互相配合协调,避免坠落事故发生。
5、登高作业审批表由安全管理人员签单,经有关领导批准后一式二份,一份由作业部门留存,一份留底备案。
第二十七条 高处作业人员遇有下列情况不准进行作业:
1、作业人员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病、精神病、美尼尔氏症、严重贫血、严重关节炎、手脚残缺伸张僵直及视力低差(近视600度)等禁忌症者;
2、未按规定办理登高作业审批表得;
3、露天遇雨、雷电、大雾、严重冰冻、下雪与6级大风得天气;
4、没带安全帽,没系安全带与无人在场监护得;
5、脚手架、梯子、跳板等登高用具不符合安全要求得;
6、穿皮鞋、塑料底鞋、拖鞋及携带笨重工具得;
7、平台没有固定防护栏,夜间没有足够照明得;
8、临时性设备与建筑物之间得通道跳板没有足够得宽度与强度得;
9、石棉瓦、纤维瓦、油毛毡、玻璃钢瓦长期被酸雾腐蚀、年久失修等屋面,无安全防护措施得;
10、高处作业周围得电源线没有绝缘遮拦;被登高得大型机械设备、行车等没有切断电源得;
第二十八条高处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得安全要求:
1、必须遵守高处作业得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戴好安全帽,帽带必须扣好。
不准酒后作业;
3、在离地面 2m以上(含2m),无固定栏杆得高处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电工调换照明灯、熔丝除外,但使用得梯子必须有人扶好);
4、作业面上下不准同时垂直作业;
5、未经检查得简易屋面、玻璃棚、屋沿口、墙顶不准攀、踏;
6、凡拆下得实物、需要安装得零部件与工具必须用专用工具传递,严禁任意抛上、掷下;
7、竹梯严禁两人同时攀登或站立作业;
8、高处作业地段,必须用红白旗或红白带划出禁戒线,严禁非工作人员入禁戒区内,凡有必要进入现场得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
9、站在竹梯上操作时,梯子底脚应装置防滑垫物,梯子与地面得角度保持60度左右.
第二十九条 需要经常在登高操作中使用得机械设备、空中管道、仪表、阀门等,应设置固定扶梯或操作平台,不准使用移动梯子。
第三十条 使用竹梯与人字梯得要求:
1、梯子脚应有防滑装置(劳动车外胎包脚),人字梯中下梯档用8mm螺栓加固,上下用多股铁丝加固;
2、竹梯上端加一根牢固得备用绳,使用时要用绳子系紧,防止操作用力时上端滑动坠落;
3、梯子不能有缺档、开裂与霉烂、虫蛀现象,如有上述不符合安全要求得梯子要及时处理掉;
4、人字梯中间两侧应有长铁钩钩牢,防止突然张开或收拢;
5、梯子长度不够时,不能用凳子、台子、箱子、桶等作为垫具使用,也 不准将两只竹梯接长使用;
6、梯子与地面得夹角以60度为宜,两脚受力面必须均匀;
7、竹梯子必须专人扶牢,扶梯子得人不得离开岗位;
8、梯子必须实行分级管理、编号、登记、造册、落实专人负责,不准到 处乱丢乱放.
动用明火作业得审批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为了防止火灾与爆炸事故得发生确保宾客与职工生命与国家财产得安全,酒店必须制订与落实动用明火作业管理制度。
ﻫ 第三十二条在禁止区域动火,必须提前24小时向保卫部门书面申请,审核批准后方可动火.ﻫ 第三十三条保卫部接到书面申请后,应派专职人员到实地安全检查,并要有书面记录。
落实了可靠得安全措施后才能批准动火。
第三十四条动火期间保卫部门要指定专职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并随时注意各种情况,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阻止动火.
第三十五条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劳动局下发得有效得特殊工种操作证,操作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制度。
ﻫ 第三十六条二、三级动火,保卫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及时向酒店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书面汇报,经审核批准后,才能实施动火审批手续,并指定2人以上专职人员现场监护。
第三十七条 凡未经保卫部门与安全生产部门批准在酒店动用明火者,一律视为违反酒店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造成重大隐患事故者要处罚。
承发包工程得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酒店工程、基建、动力等部门在发包工程项目得同时必须签订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安全协议书与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ﻫ第三十九条协议书一式五份一份送酒店工程部一份由承包单位留存一份报工程经理室一份送所在区劳动部门另一份存档ﻫ第四十条 发包部门应对承包单位进行店纪、店规与安全生产教育ﻫ第四十一条发包部门要督促承包单位在施工现场挂有明显得安全标志与配备足够得安全管理人员ﻫ第四十二条承包单位因工程需要动用明火应提前24小时向发包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动火动火期间双方必须要有监护人员监护ﻫ 第四十三条承包单位要严格贯彻酒店装修改造工程安全协议书得各项条款与承发包工程安全管理协议书得条款ﻫ 第四十四条其她事项遵照有关规定执行
化学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第四十五条化学危险物品主要就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剧毒品、腐蚀品、放射物品、氧化剂等五类ﻫ第四十六条 任何化学危险物品装卸、运输时必须指派专门车辆、司机与随车押运人员装卸时应妥善包装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重击、重压与倾倒性质互相抵触与灭火方法不同得化学危险物品不得同车装运夏季装运应尽量安排在早晨或夜间进行
第四十七条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必须区别性质科学分类合理储存在非燃烧材料建成得干燥、阴凉、通风良好并具有防晒、防火、防潮、防高温得专用房屋内任何部门不得擅自把油漆、酒精等化学危险物品储存在自己部门内任何地方;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通知酒店保卫部得到同意后才能存放但应受时间与数量得限制
第四十八条 管理、保管化学危险物品得人员应经过专门培训各种化学危险物品入库前应严格执行验收手续发现标志脱落包装缺损、不严或重量误差等情况应立即上报部门领导妥善处理ﻫ 第四十九条 库房使用明火检修设备时必须将易燃、易爆物品搬离还必须会同保卫部等部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
第五十条 化学危险物品仓库必须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安全生产奖罚管理制度
第五十一条为了教育员工遵章守纪,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下列对象应受表扬与物质奖励:
1、在安全生产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得集体或个人。
2、及时发现隐患,避免工伤事故发生者。
3、同违章行为作斗争或及时制止违章指挥者。
4、事故发生后,奋力抢救,减少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者.
5、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连续半年以上无事故得集体或个人。
第五十二条 下列对象应受到处分与罚款
1、发生重伤以上事故得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2、发生轻伤、重大险肇事故得部门、班组及有关人员.
3、瞒报事故者,谎报事故者。
4、无证上岗从事特殊工种操作者与违章指挥者。
5、违章操作者与违章指挥者.
工伤事故管理制度
第五十三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与工作过程中发生得伤亡事故,应根据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与处理规定要求进行调查、登记、统计上报,不得拖延隐瞒.
第五十四条 凡轻伤事故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者,必须按规定填写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并及时报酒店工程部经理室。
第五十五条 发生事故后,应按照”三不放过"得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做好事故得处理工作.
第五十六条如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报告酒店领导,同时配合有关人员组织事故调查与分析处理。
第五十七条虽未造成重大事故,但已构成险肇事故,应组织进行调查分析,采取防范措施,做到防患于未然。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安全操作制度,不遵守有关规定而发生事故得责任者,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得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员工工作时间考勤与休息休假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条 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实行这一工时制度,应保证完成生产与工作任务,不减少职工得收入。
第六十条 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得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得,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她工作与休息方法,并按照劳动部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得审批办法》执行。
ﻫ第六十一条 妥善安排好职工休息休假,做到劳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