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员工保险福利指南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员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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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银行员工保险福利指南适用于劳动合同制员工

目录

基本篇5

第一章法定社会保险及福利6

1.法定社会保险福利有哪些?

6

2.法定社会保险福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7

3.法定社会保险福利缴费对员工个人现金收入有何影响?

个人缴费金额如何查询?

8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哪些内容?

8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比例如何确定?

9

6.员工如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9

7.员工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9

8.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如何记入的?

10

9.员工何种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0

10.失业保险金待遇如何确定?

11

11.员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1

12.工伤有哪些情形?

12

13.工伤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内容?

13

14.工伤1—10级伤残待遇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3

15.员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的医疗待遇?

14

16.生育员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14

17.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是如何记入的?

15

18.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15

19.员工何种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15

20.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15

21.员工如何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15

第二章我行企业保险及福利17

22.我行建立了那些企业保险福利?

17

23.我行企业年金如何缴纳?

18

24.企业年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18

25.如何查询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19

26.员工如何支取企业年金?

21

27.我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

22

28.建立员工商业医疗保险的目的?

22

29.员工如何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22

30.员工如何享受商业医疗保险门诊医疗待遇?

23

31.员工如何享受商业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待遇?

23

32.员工如何享受商业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待遇?

25

33.员工如何享受商业医疗保险疾病身故保险待遇?

25

34.哪些员工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25

35.什么情况下员工可以支取住房补贴?

25

36.员工如何支取住房补贴?

25

37.哪些员工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以及具体休假天数?

25

专项篇29

第三章入职30

38.应届毕业生入职后参加哪些法定保险福利,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30

39.应届毕业生入职后可以享受哪些企业福利?

30

第四章离职及系统内调动31

40.离职后何时停薪和停止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31

41.离职后如何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或支付?

31

42.离职后如何办理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转移或支付?

32

43.系统内调动的,各项社会保险及企业福利如何变动?

32

第五章退休34

44.员工退休后有哪些保险福利待遇?

34

45.法定退休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34

46.员工如何办理因病退休(退职)手续?

35

47.员工退休后如何领取基本养老金?

35

48.员工退休后如何办理退休证?

35

49.员工退休后基本养老金标准如何确定?

35

50.员工退休后统筹外养老金标准如何确定?

35

51.员工退休后统筹外养老金如何领取?

35

52.员工退休后如何支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36

53.员工退休后如何支取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36

54.员工退休后如何支取住房补贴个人账户余额?

36

55.员工退休后需办理哪些支付手续?

36

第六章其他37

56.在职员工因病非因工死亡待遇如何确定?

37

54.在职员工因工死亡待遇如何确定?

37

58.在职员工死亡后,家属需办理哪些支付手续?

38

59.离退休人员死亡待遇如何确定?

38

60.离退休人员死亡后,家属需办理哪些支付手续?

39

基本篇

员工保险福利是我行薪酬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我行员工的福利包括法定社会保险福利和企业保险福利两部分。

此篇包括两章,主要介绍法定社会保险及福利、企业保险福利政策及相关手续的办理。

第一章介绍法定社会保险及福利的具体项目、享受条件及相关办理流程。

第二章介绍我行企业保险及福利的具体项目、享受条件及办理流程。

第一章法定社会保险及福利

本章依次介绍法定社会保险及福利的具体项目、享受条件及相关办理流程。

1.法定社会保险福利有哪些?

答:

法定社会保险福利包括: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即通常所说的“五险一金”,均为国家通过立法实行的保险福利项目,涵盖了员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住房等方面的保险福利待遇。

我行每月都及时、足额向社保机构上缴各种社会保险费用,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购房等情况下,都能够获得帮助和补偿。

基本养老保险是使员工在年老或因病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而退出工作岗位的情况下,依法定期领取一定数额的基本养老金,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员工因疾病、非因工伤残等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失业保险是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员工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提供物质帮助及再就业培训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是员工因工作原因遭遇意外事故致伤、致残、致死或患职业性疾病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由社会给予其本人或遗属必要的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是在员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子女而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生育津贴、医疗费、一次性生育补助金等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员工缴存的一项长期住房基金,员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支取并可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

2.法定社会保险福利的缴费标准是什么?

答: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完全由单位承担,个人不需要缴纳。

“五险一金”实行按月缴费,月缴费金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资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工资总额统计的项目计算,其中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一般每年7月调整一次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河南省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0%,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上限为所在省辖市上年度在岗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300%。

我行目前执行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标准分别为:

险种

缴费比例

单位

个人

基本养老保险

20%

8%

基本医疗保险

6-8%

2%

失业保险

2%

1%

工伤保险

0.5%

生育保险

1%

住房公积金

12%

12%

3.法定社会保险福利缴费对员工个人现金收入有何影响?

个人缴费金额如何查询?

答:

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均需从每月工资中扣缴,会减少当月现金收入,但因所有法定保险福利缴费均属于免税项目,相应减轻了员工当期个人所得税负担。

“五险一金”、企业年金及个人所得税缴纳金额信息,员工本人可通过登陆我行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http:

//11.152.160.16:

1158/Login.jsf)的员工自助模块进行查询,

4.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包括哪些内容?

答:

员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录了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情况,是参保职工养老保险权益记录和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计发基本养老金的重要依据,涉及到每位参保员工的切身利益。

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主要内容包括:

姓名、性别、社会保障号码、身份证号码、参加工作时间、缴费年限、个人首次缴费时间、个人当年缴费基数、当年缴费月数、当年记账利率、单位和个人缴费记入个人账户的比例、当年缴费金额、当年记账利息及个人账户余额情况等。

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其中1998年1月1日之前的连续工龄作为视同缴费年限,1998年1月1日之后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作为实际缴费年限。

5.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入比例如何确定?

答:

建设银行员工基本养老保险自1994年1月1日起开始缴纳,1994—1996年个人账户按个人缴费基数的2%记账,1997年按个人缴费基数的3%记账,自1998年1月1日起实行全国统一的养老保险政策,按个人缴费基数的11%记账,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全额记入,单位缴费划入部分相应补齐到11%,自2006年7月1日起按个人缴费基数的8%记账,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6.员工如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答:

员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因病非因工伤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缴费年限满15年,由河南省社会养老保险局按月发放基本养老金。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基本养老金待遇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

累计缴费年限、历年缴费工资基数、退休时上年度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个人账户金额、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7.员工如何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答: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员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购药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应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支付符合规定的医药费,IC卡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资金节余按规定计息、可结转使用和继承。

员工在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与住院不间断的门(急)诊留观以及经批准重症慢性病门诊治疗,应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及《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由医院直接通过医疗统筹基金支付大部分费用,其余少部分费用由个人从IC卡个人账户或现金支付。

在职员工异地工作一年以上或异地定居的退休人员,在原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备案,可选择工作或定居地的1-3家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个人先予垫付,出院或治疗终结,将相关资料报送原参保地医疗保险中心进行报销。

8.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是如何记入的?

答: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

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个人账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用于建立统筹基金,一部分划入个人账户,具体划入个人账户比例与职工年龄等因素相关。

省直基本医疗保险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

在职45周岁以下3%,45周岁以上4%,退休人员4.5%。

濮阳市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每月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为:

在职45周岁以下1.1%,45周岁以上1.5%,退休人员按本单位退休职工平均退休费的3.6%。

9.员工何种情况下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答:

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由失业保险中心按月发放。

失业人员应当在终止、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持单位开具的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及有关证明材料,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10.失业保险金待遇如何确定?

答:

失业保险金自失业人员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按照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按月发放,不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参照当地对在职职工死亡的规定,向其遗属发给一次性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

11.员工如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

员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由各行人力资源部向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员工持工伤治疗期间取得的各种诊疗凭证,包括初次诊断证明书、X光片、医院费用清单、医疗费专用收据、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并填写相关表格,由人力资源部到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对发生的相关医疗费用进行报销。

员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向河南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确定伤残等级后,由人力资源部到河南省工伤保险中心申请领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等待遇。

12.工伤有哪些情形?

答:

认定或视同为工伤的情形主要包括:

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④患职业病的;

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⑧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⑨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⑩职工受用人单位指派前往疫区工作而感染该疫病的。

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①故意犯罪的;

②醉酒或者吸毒的;

③自残或者自杀的。

13.工伤保险待遇都有哪些内容?

答:

工伤保险待遇主要包括: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项目、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项目。

其中: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项目包括:

工伤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工亡待遇,以及住院伙食补助费、转外地治疗的交通、食宿费,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用人单位支付项目包括:

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及陪护、五至六级伤残津贴、在职伤残补助金、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14.工伤1—10级伤残待遇的具体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伤残待遇标准

伤残

级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标准(本人工资比例)

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

(郑州市上年度社平工资)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单位支付)

一级

27个月

90%

二级

25个月

85%

三级

23个月

80%

四级

21个月

75%

五级

18个月

70%(单位支付)

16个月

56个月

六级

16个月

60%(单位支付)

14个月

46个月

七级

13个月

12个月

36个月

八级

11个月

10个月

26个月

九级

9个月

8个月

16个月

十级

7个月

6个月

6个月

生活护理费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郑州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50%

郑州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40%

郑州市上年度社平工资的30%

15.员工如何享受生育保险的医疗待遇?

答:

生育医疗待遇包括:

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

员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住院分娩、流产、引产或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应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手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IC卡》及《生育证》等材料,由医院直接通过医疗统筹基金支付医疗费用。

员工到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产前妊娠诊断检查费用,由人力资源部到医疗保险中心办理报销手续。

16.生育员工如何领取生育津贴和一次性生育补助金?

答: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规定可以享受一次性生育补助金待遇。

生育津贴按日计发,日标准按照女职工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30计算,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津贴低于女职工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前工资水平的,差额部分由单位补足。

员工需提供生育证明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证明、身份证、婴儿出生、死亡或者流产证明、计划生育手术证明和收费凭证等;我行男职工的配偶无工作单位的,提交我行及男职工配偶所在的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无工作单位的证明。

17.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是如何记入的?

答:

员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和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部记入员工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目前我行员工单位缴纳住房公积金与个人缴纳公积金标准相同。

18.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是否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员工缴存和单位为员工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其缴存基数在员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内和缴存比例不超过12%部分,按照国家规定免缴个人所得税;但超额部分依照国家规定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19.员工何种情况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

答: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①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②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③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④出境定居的;

⑤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

⑥退休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

⑦职工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范围的;

⑧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它情形。

20.员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是什么?

答:

员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①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并正常缴存的职工;累计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半年;具有城镇户口;

②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③在当地购买自住住房;

④具有固定职业和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有能力;

⑤具有不低于符合相关部门规定比例的购建房自筹资金;

⑥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有关证明文件;

⑦提供委托人同意的担保方式;

⑧贷款月还款不能超过家庭总收入的50%,如贷款人和配偶同时有其他商业银行贷款,月还款额要合并计算;

⑨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21.员工如何支取住房公积金账户的余额?

答:

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员工,先到所在行人力资源部(省分行本部员工到省分行共享中心)填写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表,加盖单位财务章后,携带本人身份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购房款发票、银行还款对账单、公积金龙卡等相关资料自行到各行所在地住房公积金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支取。

第二章我行企业保险及福利

本章依次介绍我行企业保险及福利的具体项目、享受条件及办理流程。

22.我行建立了哪些企业保险福利?

答:

我行根据企业经营情况为员工建立了多层次的保障体系及福利项目,主要包括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商业医疗保险,住房补贴,带薪年休假,健康体检及其他福利等企业福利项目。

企业年金是由企业及其员工依据经济状况自主建立的一项退休金计划。

企业年金鼓励员工长期为建设银行服务,同时还提高了员工退休后的保障水平。

员工退休、出国定居或在职死亡时,一次性支取企业年金个人账户资金。

补充医疗保险和商业医疗保险是我行在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履行缴费义务的基础上,在经济效益许可的条件下,为适当补贴员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后由个人承担的医疗费,而为员工建立的一种多梯次、高水平的医疗保障制度。

住房补贴是我行为员工建立的用于购买住房、住房大修和住房租赁等支出的专项福利计划。

带薪休假包括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和哺乳假、护理假等。

健康体检是我行为员工提供的一项福利政策,我行每年为员工进行一次健康体检。

其他福利包括在岗员工防暑降温费、取暖费及餐补等项目,具体内容由各行根据本行实际情况确定。

23.我行企业年金如何缴纳?

答:

我行已建立了员工企业年金制度。

企业年金由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缴费金额等于缴费基数乘以缴费比例。

企业年金月缴费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我行目前执行的缴费比例为:

个人缴费

(计入个人账户)

单位缴费

计入个人账户

计入企业账户

1%

3%

1%

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包括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部分和员工个人缴费部分以及相应的投资收益等,员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归个人所有,可以继承。

企业年金企业账户用于支付退休人员退休后按月发放的生活补贴及核心人才的特殊奖励。

24.企业年金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答:

企业年金的个人缴费部分,不得在个人当月工资、薪金计算个人所得税时扣除;企业年金的单位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在计入个人账户时,应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单位在缴费时代扣代缴。

25.如何查询企业年金个人账户余额?

答:

员工可以通过个人网上银行、CallCenter(95533电话银行)和手机银行来自助查询个人企业年金的相关信息。

通过上述电子渠道可以查询的信息包括:

个人基本信息、企业年金计划信息、年金缴费信息、年金支付信息、权益信息以及年金投资信息等。

详细查询流程和方法如下:

①个人网上银行查询流程如下:

②CallCenter(95533电话银行服务)查询流程如下:

③手机银行查询流程如下:

备注:

①企业年金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末尾是“X”的输入“0”;

②个人网银和手机银行均需要先通过输入年金客户号追加年金账户后,才能查询个人企业年金信息。

其中,员工企业年金客户号为12位数字符,您的年金客户号可以向所属分支行人力资源部问询。

26.员工如何支取企业年金?

答:

员工退休、出国定居或在职死亡时可一次性支取本人企业年金个人账户。

员工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办理了退休手续,方可领取企业年金,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一次性结清支付给本人。

员工在职期间死亡,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应一次性结清支付给本人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员工出国定居,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应一次性结清支付给本人。

27.我行补充医疗保险费如何缴纳?

答:

我行于2004年1月1日起建立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制度。

我行补充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费由各行以当年工资总额的4%按月计提,从成本中列支,员工个人不缴费,省分行统一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专户。

28.建立员工商业医疗保险的目的?

答:

我行于2009年1月1日起建立员工商业医疗保险制度。

引入商业医疗保险机制,适当提高广大员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费用补助水平,增加员工医疗费用补助项目,兼顾员工特殊意外风险,完善多层次的医疗保险体系,切实提高广大员工和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障待遇,较好地解决员工的后顾之忧,充分体现省分行党委以人为本的观念,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促进我行的和谐稳定和持续发展。

29.员工如何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住院医疗待遇?

答:

员工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与住院不间断的门(急)诊留观以及经批准重症慢性病门诊治疗,经医院直接通过医疗统筹基金报销医疗费用后,员工应持《出院证》(两份)、《住院病历》复印件(两份)、《医疗费专用收据》(两份)、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等资料,按人力部门通知时间到规定地点办理补充医疗保险及商业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例:

建行濮阳某支行员工甲46周岁,2010年因病住院,本人合计发生医疗费50000元,假如全部为非自费项目药品,基本医疗保险将报销(50000-900)×85%=41735(元);其余部分(50000-41735)=8265(元),将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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