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市也门勒乡加尔苏村卡拉窝依村公路改建工程农村公路监理实施细则122121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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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也门勒乡加尔苏村卡拉窝依村公路改建工程农村公路监理实施细则1221211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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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城市也门勒乡加尔苏村卡拉窝依村公路改建工程农村公路监理实施细则12212112

 

塔城市也门勒乡加尔苏村、喀拉窝依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批人:

 

新疆华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九月

 

一、工程概述

 

(一)项目特征

 

1工程名称:

塔城市也门勒乡加尔苏村、喀拉窝 依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

塔城市

3工程投资:

万元

4计划工期:

2015年9月10日

5质量等级:

合格

6相关单位

建设单位:

塔城市交通运输管理局

设计单位:

昌吉市瑞路丰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

新疆宝马新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工程设计概况

具体概况见下:

本项目公路等级为四级,路面采用4cm厚沥青混凝土面层+15cm厚级配砾石基层,设计速度20km/h,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I级。

该项目路线为塔城市也门勒乡加尔苏村、喀拉窝依村公路巷道,共计13条路线,路线全长5.906058km。

公路建筑界限采用四级公路要求,在路基、桥涵横断面设计中明确建筑界限范围,拉坡控制时考虑满足界限净高4.5m安全距离的要求。

公路用地范围:

四级公路路堤两侧排水沟外边缘(无排水沟时为路堤或护坡道坡脚)以外,或路堑坡顶外边缘(无截水沟为坡顶)以外1米范围内为公路用地范围。

线路均位于村镇内,路线两侧为居民区,地质状况为:

加尔苏村全线为老路,表层0.1-0.15m天然砂砾,下为低液限粉土:

喀拉窝依村1号线、2号线、3号线老路,表层为0.1-0.15天然砂砾、下位低液限粉土,3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为新建道路,地表主要为低液限粉土。

 

(四)工程监理依据

1、国家、交通部颁布的工程建设监理法规;

2、业主与监理单位签订的施工监理委托合同,业主与施工承包人签订的正式合同、协议及附件;

3、施工承包合同指定的经批准的设计图纸及说明;

4、施工承包合同工程量清单及说明;

5、现行的国家及交通部颁发的相关技术规范、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试验规划等;

6、业主签发的与本工程有关的指令、文件;

7、在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与监理单位、承包人间签订的补充合同、协议等。

 

二、监理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监理机构和人员配备

1实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成立“塔城市也门勒乡加尔苏村、喀拉窝依村公路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理部”。

监理部由新疆华通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派员组建。

(二)主要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

1、总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总监理本合同段监理的总负责人,全面负责监理办的各项工作,组织该项目的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①确定监理办的组织机构设置,审定各级监理人员的任免资格,完善监理办各部门及人员配备,检查、考核监理人员的业绩及决定人事调配、奖励、处罚。

②全面主持监理办的业务工作,组织、领导各个职能部门对工程技术、进度、质量、计量、支付和合同管理等业务工作实施有效监理。

③协助业主审查承包人的施工资质,确认承包人的分包,答复承包人提出的建议和意见。

④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实现施工进度目标要求,当计划变更时,及时提出计划调整意见,审查该标段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⑤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工程技术标准,组织对单项工程、隐蔽工程和施工前准备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和签证,发布停工和复工令,对施工质量进行评价。

参加质量事故调查。

⑥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

⑦审查承包人提出的用款计划,承包人的计量及单价费用等,签发付款凭证。

受理索赔申请,组织进行索赔调查和审理;处理合同变更,落实变更工程的单价。

⑧组织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参予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

⑨督促施工单位进行编制月、季、年度报表等。

⑩协调业主与承包人之间的关系,调解争议。

主持工程例会。

⑪审核工程结算。

⑫在缺陷责任期鉴定质量问题责任,督促保修。

2、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职责

①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带领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工作。

②熟练掌握工程设计文件、合同文件,正确解释本项目的设计图纸和合同文件、施工规范等资料。

③管理好分管项目的技术、质量、计量、检测工作,指导监理人员做好技术方面的管理和检测工作。

④审查施工组织计划,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

⑤审查承包人分项、分部工程开工报告,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施工设备;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质量检查和现场监督,实施中间交工验收;系统记录和分析各部位质量成果。

⑥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工程进度情况,特别是施工进度有可能导致合同工期延误时,应与总监理工程师研究处理措施,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做出相应的决定。

⑦按分项工程的要求,检查、验收并签认结果,并将签认资料或报表提交合约组审核。

⑧初审承包人提出的有关项目变更设计。

⑨调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分析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以及事后处理方案,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报告。

⑩坚持经常性的现场检查、监督和旁站,对重要的工序严把质量关,及时对承包人在工地的人力、设备、材料等情况提出要求和建议。

⑪检查和督促监理人员严格执行分管项目的监理程序,保证文件、资料、表格、证明齐全,数据清楚、准确。

⑫组织分项工程验收,审核有关验收资料,审查中间和最终计量支付申请并签署意见,提交合约组汇总。

⑬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每月向合约组提交项目工程进度、质量报告。

3、监理旁站的职责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人员担任,实行全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批准的单项工程开工报告是否符合要求。

②检查各种集料的级配、砼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是否一致。

③检查施工方法和操作工艺,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方法和工艺及时发出警告或作出指示。

④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验收。

⑤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必要时进行开孔检查。

⑥监督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⑦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信息,及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三、监理主要工作内容

(一)监理工作安排

在接到中标通知之后,我公司立即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组建监理部,在监理服务实施过程中将本着“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精神,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明确岗位职责,履行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监理合同赋予监理的职责、权力和义务,努力作好工程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合同管理等各项监理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监理,争创“优质工程”。

我们将按投标书中的承诺进行如下工作:

1、施工准备阶段

(1)配备监理设备包括办公设施及其用品,生活设施及其用品,交通通讯设施及其用品。

(2)组织进场监理人员学习招标文件、熟悉图纸,并将有针对性的考核学习效果。

(3)建立、健全要求的有关程序和规章制度。

(4)安排专人进行监理部建设,包括“三牌一上墙”等监理部标准化管理内容。

(5)熟悉招标文件,审核校对图纸及技术文件。

(6)根据承包人施工安排,结合工程特点,对监理部人员组织机构进行安排,明确监理部各科室负责人。

(7)组织承包人进行交桩、复测及土石方工程量复核工作。

(8)准备第一次工地会议,督促审查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督促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正常运作,督促、检查承包人试验室的建立并要求尽快投入使用。

(9)制定监理图表。

(10)初审承包人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11)审批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12)确定监理试验室,审核承包人工地实验室。

(13)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情况,复查承包人对施工环境调查的结果。

(14)现场交桩及复核承包人复测的原始基准点

(15)检查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进场情况。

(16)核实承包人的料源情况。

(17)监理其它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工作。

(18)参与业主安排的有关工作。

2、施工阶段

(1)按照有关规范履行监理职责,开展施工监理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通知书后,投入的监理工程师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投标书承诺如期进场,监理部将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理、工程进度监理、工程费用监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等各项工作。

(2)加强现场质量控制,旁站、巡视、检验、抽验要满足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3)进度控制要严格,并制定相应的细则,完善各级汇报、汇总、上报程序。

(4)严格执行工程计量程序,各分项工程开工前应首先做好基础资料,并安排计量工程师进行相关复核。

(5)每月检查承包人的履约情况,设备、人员进场是否符合要求,计划是否符合投标书及工期进展情况。

(6)检查承包人工地的安全措施的落实,保证安全生产。

(7)完善资料归档管理。

(8)组织分项工程的交工检验。

3、缺陷责任期

针对工程遗留项目,留守监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理,对工程缺陷、修补、修复及重建进行监理,直至签发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并完善、移交有关工程资料。

 

四、监理工作程序

(一)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的工作程序

根据要求,在施工规定的开工日期以前的适当时间进驻工地,并开展以下工作:

1、配备监理设备包括办公,生活,交通、通讯设施、试验室及其耗用品;

2、组织监理培训;

3、建立、健全有关的监理程序和规章制度;

4、熟悉合同(招标)文件;

5、检查承包人的现场复查及施工环境调查结果;

6、制定监理图表;

7、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

8、审查承包人的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工程进度计划,并上报批准;

9、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建立情况;

10、复测各导线点、水准点及承包人测量的原始地面线;

11、审查承包人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人员、资质、进场情况;

12、抽检承包人进场材料,平行试验复核承包人本次开工项目的每一控制指标试验(如砼配合比等);

13、检查其它与保证按期开工有关的施工准备工作;

14、参与安排的有关工作。

(二)工程质量监理的工作程序

1、工程质量保证体系

承包人对其测量放样和使用于工程的原材料(无论是业主提供或自由选购材料)及所有完成的施工项目的质量,包括施工工艺、配合比、强度、密实度、几何尺寸等的试验,承包人必须先行自检,主要有承包人质量负责人检查、承包人工班交接检查、承包人质量检验员自检等。

以证明它们是符合规范要求的。

所有自检结果报告要一式三份,其中一份提交监理工程师保存,凡未建立自检系统的承包人或凡未经自检的工程项目,监理工程师将不予受理或验收。

监理工程师对重点工序、隐蔽工程如测量放样、原材料进场品质检查、各拌制投入料配合比误差检验、各部位几何尺寸及外观质量检验应实施旁站。

并按至少20%的频率进行独立抽检,对个别重要指标如各种配合比、最大干密度、重要材料按100%的频率进行平行检验。

2、验收承包人的施工定线

(1)要求承包人在收到测量资料后的规定时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基准点、基准线、基准高程的方位和数据的复核成果资料。

并对承包人的施工定线进行复核验收,复核工作可伴随承包人的测量同步进行或先后平行作业。

(2)复核放线过程中如发现和原始资料或施工图纸有不符情况,应保持原状不动,报会同设计代表到现场处理。

(3)测量精度按本工程招标文件中技术规范的要求或不低于设计测设时的要求。

3、现场材料验收

(1)开工前对所有进场材料,无论是业主提供的或承包人自由选购的,均需做材料试验,只有试验合格的材料,才能允许用于工程。

(2)材料质量的要求标准均须符合本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各章节的规定。

4、施工组织设计

(1)承包人应按施工合同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格式和内容符合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以及为完成该计划而采用的施工安排和施工方案说明。

(2)总监理工程师在收到计划后在规定的时限内,组织讨论审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并报。

5、审查承包人的机具设备和试验室

(1)开工前对承包人进场的机具设备的数量、型号、规格及生产能力是否能达到开工标准,对审验不合格的机具应令承包人限期撤离工地,并限期补充不足部分进场。

(2)开工前检查承包人在营地建立的功能齐全的试验室和各分散的试验点建立的活动试验室及使用这些设备的专业人员所具备的知识、经验、相应资历等。

6、审查承包人占用工程场地

开工前应对承包人将占用的永久性场地进行检察,了解并掌握场地是否全部正式移交并可以动用,占用场地是否超过规定界限,临时占地亩数是否有超过标准,场地位置是否合理等,并将检查情况报告,以便其协调处理。

7、质量监理依据

施工质量监理将遵循本工程合同条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指令性文件及有关会议记要进行。

8、质量控制程序

(1)工程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发布一个完整的适用于本工程所有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和各工程项目检测方法、说明及使用表格,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规范化、程序化。

(2)承包人具备单项工程(工序)开工条件后,总监理工程师可下达(项)施工开工令,通过试验检验施工方案,工艺的可行性及施工机具、技术人员的可靠性;施工工艺程序确定后,建立相应的监理程序,施工中按程序监理。

(3)质量控制一般程序为:

总监理工程师审批单项工程开工报告(在总开工令已下的条件下);承包人施工阶段工序交接检查、承包人自检,由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旁站或进行抽检;承包人提交检验申请单,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复核或抽查(抽查可紧接承包人的自检合格后进行,或与承包人的自检同步进行),对合格工程验收并签认,对不合格的工程应指示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下道工序不得进行);承包人提交交工报告,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填发中间交工证书。

(4)现场质量控制以本工程施工规范为标准严格进行控制。

(5)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完成后及时按抽检资料进行评定。

质量事故处理程序,框图如下:

 

施工过程

事故发生

承包人暂停工作

承包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

总监办查办

重大事故

向报告

给出结论

承包人向总监办提出处理意见

暂停施工

总监办审查

总结报告

总监办下达指令承包人复工

 

(三)工程进度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计划审批工作程序

(1)审阅读进度计划,列出问题,进行调查了解。

(2)提出问题与承包人讨论或澄清。

(3)对有问题部分进行分析。

(4)批准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或提出修改补充意见,要求承包人补报。

2、审查的主要内容

(1)施工总进度的安排是否应符合合同工期要求。

(2)各施工阶段或单位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与承包人工、料、机的进场计划是否协调,是否有能力完成计划目标。

(3)对地震、冰冻、酷暑、雨季、洪水、复杂的地质条件等影响施工的因素是否作了安排及采取了相应措施。

(4)对动员、清场、假日及天气影响的时间是否适当扣除并留有足够的时间空间。

(5)动员准备阶段的可靠性和积极性。

(6)关键路线施工计划和施工力量的安排是否合理。

3、进度计划的检查和调整

对进度计划应要求承包人在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总体进度计划的指导下编制分年分月(季)计划;在每年第四季度末做出第二年的分月计划。

在每月开始的前五天承包人应将月计划分解成日工作量计划,报专业工程师审查、批准,以达到日保月、月保年、年保总计划完成的目的。

4、日进度计划检查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检查和记录每日进度情况的主要事项,分析完成与未完成原因。

(1)当日实际及本月累计完成的工作量与计划数相对照。

(2)当日实际参加施工的人力、机械数量及生产效率。

(3)当日施工停滞的人力、机械数量及其原因。

(4)当日承包人的主管及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的情况。

(5)当日发生的影响工程进度的特殊事件或原因。

(6)当日的天气情况及对工程的影响。

(7)月终提出本月完成或未完成计划的原因分析及今后应采取的措施并报告总监理工程师。

5、监理工程师月报

监理工程师每月末应总结各专业工程师的报告,通过分析和整理提出合同段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和今后措施,按月写出报告,其主要内容有:

(1)工程概况、工程形象进度的说明,工程进度累计曲线和完成投资额的累计曲线。

(2)对工程计划完成与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分析(包括其它特殊影响)及今后采取的措施。

(3)本月工程质量情况分析;

(4)支付状况及变更、延期、索赔等事宜;

(5)监理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6、进度计划调整

当实际工程进度与计划工程进度基本相符时,监理工程师不应干预承包人对施工进度计划的实施,当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将不能按照计划

进度预定的竣工日期完工时,专业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采取措施,以赶上工程进度计划的阶段目标或总体目标。

其中因采取加快工程进度措施而增加的施工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负。

若承包人拒绝接受监理工程师加快工程进度的指令,或虽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但仍然不能赶上预期的工程进度并将使工程在合同期内难以完成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的施工能力重新进行审查和评价,必要时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报告,建议对工程的一部分实行指定分包或考虑更换承包人。

7、进度计划的延期

由于业主原因,或承包人在实施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或不可抗拒的因素,使工程进度延误并获批准延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对原来的计划及现金流计划予以调整,并按调整后的进度计划实施。

(四)工程费用监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工程量清单的管理

(1)总监理工程师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均应熟悉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掌握工程具体项目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及计量方式和方法。

(2)除非业主或另有准许,一切计量工作都应在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场的情况下由承包人测量完成。

凡超过图纸所示或监理工程师指示的任何长度、面积和体积,都不予计量。

2、工程量清单的变动

按合同规定业主或批准需工程变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对工程量清单进行数量或单价上的变动、调增或调减,以确保工程数量计量的准确性。

3、计量原则

(1)凡工程质量不合格者,严禁计量。

(2)严格按合同文件规定的方法和控制标准进行计量。

(3)按合同文件及施工图纸的规定,计算出每一个支付项目的总量和总额,作为控制计量的红线。

设计变更一经批准,应随时修改计量红线,各计量项目累计额不得超过计量控制红线规定额。

4、工程计量的方法

(1)工程达到规定计量单位或时间时,承包人提出计量申请资料,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予以审查,符合要求时给予计量。

(2)工程计量必须具备需计量工程的检测、计算资料;工程检验申请单;工程质量检验表;中间交工证书及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有关该工程的质量评定意见。

5、工程计量程序

承包人汇总有关资料填报工程计量单→编制支付申请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承包人为计量而准备的有关资料(发现问题或资料不全,应退回承包人,暂不计量)→审查是否超过计量红线(接近计量红线的项目停止计量,待竣工核定工程量时,一并处理)→编制工程计量证书→总监理工程师签发计量证书报。

框图如下:

 

《分项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批准

实施下道工序

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共同现场计算

 

承包人填写《计量单》

承包人实施每道工序

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

承包人自检合格否

同意否

承包人填报《质量检验申请表》

经监理工程师检验合格否

总监办审查

否是

同意否

 

报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批准否

 

审批

(五)合同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方法

1、工程变更

任何形式、质量、数量和内容上的变更,必须接到总监理工程师工程变更令后,承包人方能实施。

凡由业主或提出的工程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合同有关规定通知承包人,并监督承包人实施。

2、变更的办理程序

(1)研究来自业主、、承包人等各方面有关变更的文件与会议记录等,进行初步评估。

(2)对来自业主或的变更,若图纸和资料齐全,可即向承包人发出变更通知,要求承包人据此安排工程变更施工及价格申报等事项。

(3)对来自承包人提出的变更申请,必须是设计资料齐全,在慎重研究后提出初步意见,按职权范围处理,并上报项目。

3、工程延期

如有发生,应要求承包人作好有关的记录,并及时调查签字认可。

必要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录相、照片等手段同时进行记录,掌握确凿的第一手资料。

承包人提出的延期报告应附有详细的证明资料,经监理部审查,提出初步处理建议,呈报审批。

 

评估小组评价

延期申报、审批程序框图如下:

 

监理审批程序

承包人申报程序

提出评估评价

延误事件发生

监理部审核填写《延期审批书》

28天内报延期意向通知

连续性

审批

28天内间隔临时报告

通知承包人

延误事件结束

28天内报正式《延期申请书》

 

4、费用索赔

如有发生,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承包人作好有关的记录,并及时调查签字认可,必要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以录象、照片等手段同时进行记录,掌握确凿的第一手资料,供总监理工程师决策。

承包人提出的费用索赔报告应附有证明资料,经监理部审查与核实,提出初步处理建议,报审批。

费用索赔申报、审批程序框图如下:

评估小组评价

监理审批程序

承包人申报程序

提出评估评价

索赔事件发生

总监办审核填写《索赔审批书》

28天内报延期意向通知

连续性

审批

28天内间隔报详情报告

通知承包人

索赔事件结束

28天内报正式《索赔申请书》

 

5、争端与仲裁

对于仲裁、质询、诉讼事宜,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在开庭/仲裁/质询之前提供支持性的证据,并根据业主的需要,为处理和执行有关的任何事件出席法庭,支持性证据应包括足够的材料来阐明承包人控告的性质和当时的情况,以及关于该纠纷双方应承担的义务的实质内容。

在项目管理日记中应详细记载有关工程中承包人的施工情况,并包括可能涉及的设备材料以及工程的进展情况。

6、业主、承包人的违约

如有发生,应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内容的规定,仔细研究其违约性质和严重程度,并依据提出处理此问题的初步意见,必要时,提供可靠的证据和资料,呈报业主处理。

7、转让、分包与指定分包

承包人事先未报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取得同意,不得将本工程的任何部分分包出去。

总监理工程师在得到承包人推荐的分包人和分包工程内容及有关资料的报告后,应组织人员对分包人进行审查。

主要审查分包人的技术力量,管理水平,施工机械和适应程度及业绩,着重审查分包人投入分包工程的人员和机械,施工计划及分包合同对整个工程和合同的影响等,最后由监理工程师写出审查报告,呈报批准。

承包人即使取得上述批准,也不应解除合同规定承包人的任何责任或义务,并对分包人职工的行为、违约和疏忽完全负责。

对于提供劳务或根据合同规定的标准采购材料,虽不要求承包人取得上述批准,但承包人应报监理部备案,监理工程师对此有权检查。

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分包工程,不允许再次分包,承包人所分包的工程不能超过合同规定的限额。

业主或对承包人的施工进度、质量不满意而采取指定分包措施时,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落实。

(六)组织协调的内容和方法

第一次工地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为本合同段召开的第一次会议,其目的在于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布置,为开工创造条件,确保工程有一个良好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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