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对环境事项的考虑.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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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工程施工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环境事项

被审计单位:

项目:

环境事项

编制:

日期:

索引号:

JS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

复核:

日期:

一、审计目标

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定对环境事项已得到恰当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二、审计程序

可供选择的审计程序

索引号

执行人

1.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及其业务产生重大影响的环境保护要求和问题,主要包括:

(1)所处行业存在的重大环境风险,包括已有的和潜在的风险;

(2)所处行业通常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

(3)适用于被审计单位的环境法律法规;

(4)被审计单位的产品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技术、工艺及设备等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淘汰或行业自愿淘汰之列;

(5)监管机构采取的行动或发布的报告是否对被审计单位及其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6)被审计单位为预防、减轻或弥补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或为保护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拟采取的措施;

(7)被审计单位因环境事项遭受处罚和诉讼的记录及其原因;

(8)是否存在与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相关的未决诉讼;

(9)所投保险是否涵盖环境风险。

2.考虑与环境事项相关的法律法规

(1)利用在了解被审计单位所处行业和业务性质时获取的信息;

(2)向管理层和负责环境事项的关键管理人员询问为遵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而采用的政策和程序;

(3)向管理层询问对经营活动具有根本性影响的环境法律法规;

(4)与管理层讨论其采用的对诉讼和索赔进行识别、评价及会计处理的政策和程序。

3.了解被审计单位有关环境方面内控制度的设计和执行,主要包括:

(1)治理层对与环境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承担的职责;

(2)管理层对于环境事项的诚信和道德价值观念、管理理念、经营风格及其处理方法;

(3)被审计单位管理环境事项的机构以及职权与责任的划分;

(4)控制系统,包括内部审计、环境审计、与环境事项相关的人力资源政策与实务以及恰当的职责分离;

(5)审计单位是否建立风险评估程序以识别环境风险,并评估该风险的重要性和发生的可能性,以及针对该风险采取的措施;

(6)管理层是否识别出环境风险,并考虑这些风险是否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

(7)按照环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自身对环境风险评估的需要,被审计单位是否建立适当的信息系统,以记录排放物和有害废弃物的数量、产品的环境特征、利益相关者的投诉、监管机构的监测结果、环保事故的发生及其影响等;

(8)该信息系统是否能够为与环境事项相关的财务数据和列报提供信息支持,如为计算废弃物的处置成本提供的废弃物数量等;

(9)被审计单位是否就环境事项进行有效沟通。

4.注册会计师应当利用风险评估程序收集的信息,识别和评估由于环境事项引起的财务报表层次以及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5.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下列与财务报表层次相关的环境风险:

(1)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或执行合同的成本;

(2)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风险;

(3)顾客对环境事项的具体要求以及对被审计单位环境保护行为作出的反应可能产生的影响。

6.注册会计师应当重点关注下列与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相关的环境风险:

(1)账户余额依据与环境事项相关的会计估计的复杂程度;

(2)账户余额受与环境事项相关的异常或非常规交易的影响程度。

7.针对评估的环境事项导致的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确定总体应对措施,并针对评估的环境事项导致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询问管理层和负责环境事项的关键管理人员,包括询问被审计单位商业保险是否涵盖环境事项;

(2)检查与环境事项相关的文件或记录;

(3)利用环境专家的工作;

(4)利用环境审计的工作;

(5)利用内部审计的工作;

(6)执行分析程序;

(7)检查与环境事项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

(8)检查被审计单位因环境事项作出的会计估计;

(9)检查财务报表列报的适当性;

(10)获取管理层关于环境事项的书面声明。

8、出具审计报告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1)在形成审计意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被审计单位是否已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对环境事项的影响作出适当的处理,并进行恰当的列报。

(2)注册会计师在判断不确定事项对审计报告的影响时,应当重点考虑管理层对不确定事项的评价及披露程度。

三、重大事项说明:

 

四、审计结论:

 

“对环境事项的考虑”审计程序的说明

一、适用范围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第6条明确:

注册会计师是否需要考虑环境事项以及考虑的范围,取决于其对环境事项是否会引起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作出的职业判断。

基于此,该审计程序并不适用于所有被审计对象。

二、了解被审计单位情况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1.所处行业存在的重大环境风险,包括已有的和潜在的风险;

1.1若被审计单位处于下列行业,则在评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时,应重点考虑环境事项的影响:

1.2冶金、化工、石化、煤炭、火电、建材、造纸、酿造、制药、发酵、纺织、制革和采矿业。

1.3处于上述行业内的企业,又因所处地理位置、企业性质、建厂时间、经营状况等因素的不同而导致管理层对环境事项的看法和管理风格的不同。

因此,在评估被审计单位的重大错报风险时,应综合考虑。

2.所处行业通常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

3.适用于被审计单位的环境法律法规;

4.被审计单位的产品或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材料、技术、工艺及设备等是否属于法律法规强制要求淘汰或行业自愿淘汰之列;

5.监管机构采取的行动或发布的报告是否对被审计单位及其财务报表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6.被审计单位为预防、减轻或弥补对环境造成的破坏,或为保护可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拟采取的措施;

7.被审计单位因环境事项遭受处罚和诉讼的记录及其原因;

8.是否存在与遵守环境法律法规相关的未决诉讼;

9.所投保险是否涵盖环境风险。

三、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对环境事项的考虑

(一)与财务报表层次相关的环境风险

1.遵守环境法律法规或执行合同的成本。

如为遵循环境法律法规,淘汰造成环境污染的主要设备或生产工艺,购置新设备或进行工艺改造对财务报表的影响等。

2.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风险。

如因污染面临的处罚,最高处罚可能是被强制关闭。

3.顾客对环境事项的具体要求以及对被审计单位环境保护行为作出的反应可能产生的影响。

如被审计单位的重大环境污染事项或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事项经媒体曝光后,顾客可能对被审计单位企业的产品产生反感,造成顾客群的流失。

(二)与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认定层次相关的环境风险

1.账户余额依据与环境事项相关的会计估计的复杂程度。

如环境污染的赔偿、采掘业环境恢复的支出等可能涉及繁多的考虑因素、多种专业知识和复杂的计算方法。

2.账户余额受与环境事项相关的异常或非常规交易的影响程度。

(三)重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如果被审计单位存在下列情形,应重新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环境专家或内部审计人员出具的报告中显示有重大环境问题;

2.被审计单位与监管机构的往来函件或监管机构发布的报告中提及存在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

3.在生态环境恢复的公开记录或规划中列有被审计单位的名称;

4.媒体评论涉及被审计单位的重大环境问题;

5.律师函中对环境事项的评价意见;

6.有证据表明被审计单位购买与环境事项相关的商品或服务,相对于常规业务活动而言属于异常交易;

7.因违反环境法律法规导致诉讼费用、环境咨询费用或罚金增加或异常。

四、其他指引

1.对环境事项给被审计单位带来的影响的评估,应由掌握足够的环境事项知识的人员完成,这些知识至少包括各种行业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污染、相关的环境法律法规知识等。

2.当环境事项的影响被评估为可能导致财务报表重大错报的风险之一时,应将环境事项添加为内部控制调查的内容之一,并视初步评价结果确定是否有必要完成控制测试。

3.本程序第4项的目的是检查过去发生的环境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的影响以及现状,如前期政府强制性规定需购置的环保设备目前是否已购置,是否能正常使用,效果如何?

以前因环境污染事件遭到索赔或处罚,导致环境污染的因素目前是否已经消除,若仍未消除,则有再次导致环境污染的可能性。

4.当确定需要利用环境专家的工作时,应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的规定,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确信专家的工作可以满足审计的需要。

5.完成本审计程序需要审计人员大量的职业判断,因此,应由相对高级别的人员完成。

6.本审计程序只是针对财务报表审计而设计,并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于专门接受委托评价被审计单位与环境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或就被审计单位可能存在的违法环境法律法规行为进行的审计。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环境事项-调查问卷

被审计单位:

项目:

调查问卷

编制:

日期:

索引号:

JS-1

财务报表截止日/期间:

复核:

日期:

调查问题

调查结果

不适用

一、控制环境

1、是否根据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设置了适当的组织结构或对原组织结构进行调整,以处理与环境事项相关的活动?

2、是否针对与环境事项有关的活动进行了适当的职责分离和权限分配?

2.1生产规划部门在编制被审计单位规划时是否同时编制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2.2生产规划部门在审查重大项目立项时,对未履行环保影响评价或未得到政府部门批准的项目,是否不予立项?

2.3生产规划部门在编制年度生产计划时,是否包括环境保护的项目和计划指标?

2.4生产运行部门是否把环境保护指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列入生产统计报表?

2.5科研开发部门在组织研究新产品、新工艺时是否选择无污染或少污染的产品和工艺?

2.6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财务部门是否必须取得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审批同意后方可支付建设资金?

2.7对于有毒有害物品的储运,供销储运部门是否采取了必要的安全和防止污染措施?

3、对负责环境事项的高级管理人员是否有明确业绩考核指标,使其知悉需要达到的指标和承担的责任?

4、是否针对负责环境事项的关键岗位人员招聘实施了资格检查、技能测评、专家组评审等程序?

5、是否定期或不定期地评价负责处理环境事项的相关人员的能力?

6、为了保证员工的基本能力和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否针对被审计单位的生产特点和性质进行必要的培训?

7、管理层是否愿意发布环境绩效报告,并经独立第三方认证?

二、控制程序

1、是否按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排放废弃物?

2、是否对排放废弃物进行申报登记和定量管理?

3、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弃等,是否经处理后排放?

4、含有特殊有害物、剧毒物和放射性废物,是否严格按国家规定进行特殊处理?

5、是否建立了环境保护设施管理制度,对污水、废气、废渣处理设备进行定期维护保养?

6、是否设立环境监测部门,对被审计单位的排污情况、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以及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因素进行监测分析?

7、是否制定了污染事故处理的管理规定?

8、是否执行ISO014000标准并取得认证?

9、是否实行清洁生产,并经审核认证?

10、是否建立了处理员工及第三方投诉的管理制度?

11、是否为减少环境污染可能造成的损失而投保环境商业保险?

12、是否制定相应的程序,将被审计单位所采购的产品或服务中的重要环境要求,通知供应商和承包商,并确保其能够达到要求?

三、对控制的监督

1、是否及时评价与环境事项相关的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以及环境法律的遵守情况?

2、内部审计人员是否保持了适当的独立性和专业胜任能力?

3、是否制定了内部环境事项审核程序?

4、在确定审计方案时,是否考虑被审计区域的状况、重要性,以及以前年度的审计情况?

5、对于内部审计所发现的不合格事项是否及时采取了措施?

这些措施是否有效?

6、是否对所采取的措施进行验证并报告?

四、风险评估

1、管理层是否意识到以下因素的存在及它们对财务报表的影响:

1.1土地、地下水或地表水污染导致的责任风险

1.2空气污染导致的责任风险

1.3来自雇员或第三方关于环境事项的尚未解决的投诉

2、管理层是否对过去发生的污染事故进行评价,以确定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

3、对于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是否进行充分识别并制定了应急措施?

五、信息系统与沟通

1、是否建立了适当的信息系统,以记录:

1.1排放物和有害废弃物的数量

1.2产品的环境特征

1.3员工或第三方投诉

1.4监管机构的检测结果

1.5环保事故发生次数及造成的经济损失

2、是否建立了环境信息报告制度,使得高层管理人员能够及时取得与环境事项相关的信息?

3、是否建立、实施和保持内部、外部就环境事项的沟通程序?

4、是否主动接受来自各方的质疑、提问,所关注的问题或其他方面的信息等,并予以考虑和答复?

5、是否就必要的预防性措施与员工、顾客进行恰当沟通?

一、重大事项说明:

 

二、初步评价结论:

 

环境法规

第一部分法律(共21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部分行政法规(共34项)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材料管理条例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核电厂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和处理规定

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

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若干问题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拆船污染环境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

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定 [2004年01月08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收费标准的原则与方法(试行) [2004年01月08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 [2004年01月08日]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3年03月26日]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2002年10月08日]

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1989年11月12日]

 

第三部分行政规章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关于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的通知[2003年10月9日]

环境统计管理暂行办法

城市放射性废物管理办法 [1987年07月16日]

报告环境污染与破坏事故的暂行办法 [1987年09月10日]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

国家环境保护局法规性文件管理办法 [1990年03月12日]

渔业水域污染事故调查处理程序规定

防治尾矿污染环境管理规定 [1992年08月17日]

淮河和太湖流域排放重点水污染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

环境保护档案管理办法

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 [2003年05月19日]

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管理暂行办法

全国机动车尾气排放监测管理制度(暂行)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

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修正案 [1999年07月08日]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第一批 [1999年08月04日]

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

消耗臭氧层物质进出口管理办法 [1999年12月03日]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27日]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决定废止的部分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 [2001年12月27日]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和功能区调整及更改名称管理规定 [2003年04月15日]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 [2002年10月13日]

排污费征收标准管理办法 [2003年02月28日]

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2003年03月20日]

环境影响评价审查专家库管理办法 [2003年06月17日]

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 [2003年10月08日]

全国环保系统六项禁令 [2003年12月03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规定[2002年07月19日]

有机食品认证管理办法[2001年06月19日]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2001年05月08日]

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03月07日]

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管理办法[1999年12月10日]

进口废物原料装运前检验机构认可管理办法(试行)[1999年11月12日]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999年10月01日]

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1999年08月06日]

国家重点环境保护实用技术推广管理办法[1999年06月21日]

环境标准管理办法[1999年04月01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管理办法[1999年03月30日]

环境保护法规解释管理办法[1998年12月08日]

防止船舶垃圾和沿岸固体废物污染长江水域管理规定[1997年12月24日]

水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管理办法[1997年10月17日]

关于加强承运进口废物管理的规定[1996年08月09日]

环境工程设计证书管理办法[1995年02月06日]

排放污染物申报登记管理规定[1986年08月14日]

 

第四部分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共9项)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96]

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标准[GB9660-88]

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86]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3096-93]

核辐射环境质量评价一般规定[GB11215-89]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

 

第五部分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共30项)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1]

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04]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垃圾焚烧标准]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锅炉排放标准]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辐射防护规定_附录H[GB8703-88_附录H]

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

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

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

30MHz-1GHz声音和电视信号的电缆分配系统辐射测量方法和限值[GB16787-97]

进口废物环境保护控制标准[GB1648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摩托车和轻便函摩托车噪声限值[GB16169-1996]

汽车柴油机全负荷烟度排放标准[GB14761.7-1993]

柴油车自由加速烟度排放标准[GB14761.6-1993]

汽油车怠速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5-1993]

汽车曲轴箱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4-1993]

汽油车燃油蒸发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3-1993]

车用汽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2-1993]

轻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761.1-1993]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

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92]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

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

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007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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