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服务专业考试题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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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服务专业考试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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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
1、《电力法》第五条规定:
电力建设、生产、供应和使用应当依法保护环境,采用新技术,减少有害物质排放,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鼓励和支持利用可再生能源和清洁能源发电。
2、《电力法》第十六条规定:
电力建设项目使用土地,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依法征用土地的,应当依法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偿费做好迁移居民的安置工作。
3、《电力法》第十八条规定:
电力生产与电网运行应当遵循安全、优质、经济的原则。
电网运行应当连续、稳定,保证供电可靠性。
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五条规定:
国家对电力供应和使用实行安全用电、节约用电、计划用电的管理原则。
5、《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六条规定: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供用电合同。
6、《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七条规定: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各方关系,禁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
7、《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八条规定:
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应当考虑电网的结构和供电合理性等因素。
一个供电营业区内只设立一个供电营业机构。
8、《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供电设施、受电设施的设计、施工、试验和运行,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电力行业标准。
9、《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六条规定:
供电企业和用户对供电设施、受电设施进行建设和维护时,作业区域内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协助,提供方便;因作业对建筑物或者农作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修复或者给予合理的补偿。
10、《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
供电方式应当按照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的原则,由电力供应与使用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电网规划、用电需求和当地供电条件等因素协商确定。
1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
1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
用户应当按照国家批准的电价,并按照规定的期限、方式或者合同约定的办法,交付电费。
1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制订节约用电计划,推广和采用节约用电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降低电能消耗。
1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供电前根据用户需要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签订供用电合同。
15、《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式,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
16、《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
盗窃电能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追缴电费并处应交电费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7、《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8、《供电营业规则》第六条规定:
我国供电企业供电的低压供电额定电压:
单相为220伏,三相为380
伏。
19、《供电营业规则》第七条规定:
供电企业对申请用电的用户提供的供电方式,应从供用电的安全、经济、合理和便于管理出发,进行技术经济比较,与用户协商确定。
20、《供电营业规则》第九条规定:
用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千瓦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千伏安及
以下者,可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采用高压供电。
21、《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一条规定:
用户需要备用、保安电源时,供电企业应按其负荷重要性、用电容量和供电的可能性,与用户协商确定。
22、《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
在公用供电设施尚未到达的地区,供电企业征得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用户同意,可采用委托方式向其附近的用户转供电力,但不得委托重要的国防军工用户转供电。
23、《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六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在用电营业场所公告办理各项用电业务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
24、《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七条规定:
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用户的用电申请和报装接电工作。
25、《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
新建受电工程项目在立项阶段,用户应与供电企业联系,就工程供
电的可能性、用电容量和供电条件等达成意向性协议,方可定址,确定项目。
26、《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八条规定:
用户申请新装或增加用电时,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用户暂缓办理。
27、《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一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三个月,逾期注销。
28、《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用户在每一日历年内,可申请全部(含不通过受电变压器的高压
电动机)或部分用电容量的暂时停止用电两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计暂停时间不得超过六个月。
29、《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用户办理暂停时间少于十五天者,暂停期间基本电费照收。
30、《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
暂换变压器的使用时间,10千伏及以下的不得超过二个月,35千
伏及以上的不得超过三个月。
31、《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七条规定:
在用电地址、用电容量、用电类别、供电点等不变情况下,可办理移表手续。
32、《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用户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33、《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三条规定:
用户连续六个月不用电,也不申请办理暂停用电手续者,供电企业须以销户终止其用电。
34、《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
由于供电企业的原因引起用户供电电压等级变化的,改压引起的用户外部工程费用由供电企业负担。
35、《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五条规定:
在同一受电装置内,电力用途发生变化而引起用电电价类别改变时,允许办理改类手续。
36、《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七条规定:
用户受电设施的建设与改造应当符合城乡电网建设与改造规划。
37、《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对于低压供电的用户受电工程的审核,用户应提供负荷组成和用电设备清单。
38、《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条规定:
用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文件,未经供电企业审核同意,用户不得据以施工,否则,供电企业将不予检验和接电。
39、《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
用户应在提高用电自然功率因数的基础上,按有关标准设计和安装无功补偿设备,并做到随其负荷和电压变动及时投入或切除,防止无功电力倒送。
40、《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二条规定:
用户受电工程在施工期间,供电企业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和有关施工标准,对用户受电工程中的隐蔽工程进行中间检查。
41、《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
供电企业可接受地方有关部门的委托,代为设计、施工与维护管理公用路灯,并照章收取费用,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确定。
42、《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
属于用户专用性质,但不在公用变电站内的供电设施,由用户运行维护管理。
43、《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
属于用户共用性质的供电设施,由拥有产权的用户共同运行维护管理。
44、《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八条规定:
供电企业和用户分工维护管理的供电和受电设备,除另有约定者外,未经管辖单位同意,对方不得操作或更动。
45、《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九条规定:
用户到供电企业维护的设备区作业时,应征得供电企业同意,并在供电企业人员监护下进行工作。
46、《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条规定:
因建设引起建筑物、构筑物与供电设施相互妨碍,需要迁移供电设施或采取防护措施时,应按建设先后的原则,确定其担负的责任。
47、《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
在电力系统正常状况下,供电企业供到用户受电端的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
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电压正、负偏差的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值的10%;10千伏及以
下三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220伏单相供电的,为额定值的+7%,-10%。
48、《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六条规定:
用户的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对供电质量产生影响或对安全运行构成干扰和妨碍时,用户必须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49、《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七条规定:
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时,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的停电
次数,每年不应超过一次;对10千伏供电的用户,每年不应超过三次。
50、《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八条规定:
因电能质量某项指标不合格而引起责任纠纷时,不合格的质量责任由电力管理部门认定的电能质量技术检测机构负责技术仲裁。
51、《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九条规定:
供电企业和用户的供用电设备计划检修应相互配合,尽量做到统一检修。
52、《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根据电力系统情况和电力负荷的重要性,编制事故限电序位方案,并报电力管理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执行。
53、《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接到用户停电期间向电力系统倒送电事故报告后,应派员赴现场调查,在七天内协助用户提出事故调查报告。
54、《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用户受电装置应当与电力系统的继电保护方式相互配合,并按照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或规程进行整定和检验。
55、《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经批准即可中止供电,但事后应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1)、不可抗力和紧急避险;(2)、确有窃电行为。
56、《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七条规定:
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
57、《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
客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每日电费违约金按下列规定计算:
(1)居民用户每
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
(2)其他客户:
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跨年度部分,每日按千分之三计算。
58、《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八条规定:
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的按1元收取。
59、《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
在电价低的线路上,私自接用电价高的用电设备或私自改变用电类别者,属违约用电,应按实际使用日期补交其差额电费,并承担二倍差额电费的违约使用电费。
使用起讫日期难以确定的,实际使用时间按三个月计算。
60、《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窃电时间无法查明时,窃电日数至少以一百八十天计算,每日窃电时间:
电力用户按12小时计算,照明用户按6小时计算。
61、《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条规定:
私自迁移、变动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属于居民用户的应承担每次500元的违约使用电费。
62、《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二条规定,窃电者应按窃电量补交电费,并承担补交电费三倍的违约使用电费。
63、《供电营业规则》第一百零四条规定:
因违约用电或窃电造成供电企业的供电设施损坏的,责任者必须承担供电设施的修复费用或进行赔偿。
64、《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六条规定:
用户用电功率因数未达到规定标准或其他客户原因引起的电压质量不合格的,供电企业不负赔偿责任。
65、《供电营业规则》第九十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和用户应当在正式供电前,根据用户用电需求和供电企业的供电能力以及办理用电申请时双方已认可或协商一致的文件,签订供用电合同。
66、《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在用户每一个受电点内按不同电价类别,分别安装用电计量装置。
每个受电点作为用户的一个计费单位。
67、《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
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费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线导线。
68、《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在新装、换装及现场校验后应对用电计量装置加封,并请用户在工作凭证上签章。
69、《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三条规定:
对10千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的用户,应配置专用的电能表计量柜(箱);对35千伏及以上电压供电的用户,应有专用的电流互感器二次线圈和专用的电压互感器二次连接线,并不得与保护、测量回路共用。
70、《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六条规定:
临时用电的用户,应安装用电计量装置。
对不具备安装条件的,可按其用电容量、使用时间、规定的电价计收电费。
71、《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当按国家批准的电价,依据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算电费,按期向用户收取或通知用户按期交纳电费。
72、《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二条规定:
供电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向用户收取电费的方式。
用户应按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和交费方式交清电费,不得拖延或拒交电费。
73、《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三条规定:
因用户原因连续六个月不能如期抄到计费电能表读数时,供电企业应通知该用户得终止供电。
74、《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基本电费以月计算,但新装、增容、变更与终止用电当月的基本电费,可按实用天数(日用电不足24小时的,按一天计算)每日按全月基本电费三十分之一计算。
75、《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四条规定:
事故停电、检修停电、计划限电不扣减基本电费。
76、《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以变压器容量计算基本电费的用户,其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属冷备用状态并经供电企业加封的,不收基本电费;属热备用状态的或未经加封的,不论使用与否都计收基本电费。
77、《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五条规定:
在受电装置一次侧装有连锁装置互为备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按可能同时使用的变压器(含高压电动机)容量之和的最大值计算其基本电费。
78、《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六条规定:
对月用电量较大的用户,供电企业可按用户月电费确定每月分若干次收费,并于抄表后结清当月电费。
收费次数由供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一般每月不少于三次。
79、《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六条规定:
对于银行划拨电费的,供电企业、用户、银行三方应签订电费划拨和结清的协议书。
80、《供电营业规则》第八十八条规定:
供电企业依法对用户终止供电时,用户必须结清全部电费和与供电相关的其他债务。
否则,供电企业有权依法追缴。
二、判断题:
1、《电力法》第六条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
正确: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济综合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力管理部门,负责电力事业的监督管理。
2、《电力法》第十一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占用变电设施用地、输电线路走廊和电缆通道。
(√)
3、《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
供电企业可以使用、改造、扩建该供电设施。
(×)正确:
公用供电设施建成投产后,由供电单位统一维护管理。
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供电企业可以使用、改造、扩建该供电设施。
4、《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电力企业应
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5、《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应由用户自行处理。
(×)正确答案:
用户对供电质量有特殊要求的,供电企业应当根据其必要性和电网的可能,提供相应的电力。
6、《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质量、时间、方式,合理调度和安全供电。
(√)
7、《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三条规定:
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规划的线路走廊、电缆通道、区域变电所、区域配电所和营业网点的用地上,架线、敷设电缆和建设公用供电设施。
(√)
8、《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共用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由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正确:
共用供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由产权单位协商确定,产权单位可自行维护管理,也可以委托供电企业维护管理。
9、《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七条规定:
供电企业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双方关系,维护供用电秩序。
(×)
正确:
电力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供用电的监督管理,协调供用电各方关系,禁止危害供用电安全和非法侵占电能的行为。
10、《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
在客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并颁发考核成绩证明后,方可上岗作业。
(×)
正确:
在用户受送电装置上作业的电工,必须经电力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电力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进网作业许可证》,方可上岗作业。
11、《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
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供电企业应承担部分责任。
(×)
正确:
因电力运行事故给用户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害的,供电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因用户或者第三人的过错给供电企业或者其他用户造成损害的,该用户或者第三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2、《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
用户拖欠电费经通知催交仍不交者,供电企业可依据供电企业内部停电流程停止供电。
(×)
正确:
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
13、擅自迁移、更改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按窃电行为处理。
(×)正确:
擅自迁移、更改和擅自操作供电企业的用电计量装置按违约行为处理。
14、《供电营业规则》第六条规定:
用户需要的电压等级在110千伏及以上时,其受电装置应作为终端变
电站设计,方案需经省电网经营企业审批。
(√)
15、《供电营业规则》第十条规定:
供电企业可以对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采用发电厂直配供电方式,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可以对用户供电。
(×)正确:
供电企业可以对距离发电厂较近的用户,采用发电厂直配供电方式,但不得以发电厂的厂用电源或变电站(所)的站用电源对用户供电。
16、《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一条规定:
有重要负荷的用户在取得供电企业供给的保安电源的同时,还应有非电性质的应急措施,以满足安全的需要。
(√)
17、《供电营业规则》第十四条规定:
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转供户负担。
(×)
正确:
向被转供户供电的公用线路与变压器的损耗电量应由供电企业负担。
18、《供电营业规则》第十五条规定:
为保障用电安全,便于管理,用户不得将重要负荷与非重要负荷、生产用电与生活区用电分开配电。
(×)
正确:
为保障用电安全,便于管理,用户应将重要负荷与非重要负荷、生产用电与生活区用电分开配电。
19、《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竣工日为止。
(×)
正确: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开工日为止。
20、《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
用户遇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到期前十天向供电企业提出申请,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
(√)
21、《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供电企业在受理暂停申请后,根据用户申请暂停的日期对暂停设备加封。
从加封之日起,按原计费方式减收其相应容量的基本电费。
(√)
22、《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四条规定:
暂停期满或每一日历年内累计暂停用电时间超过六个月者,不论用户是否申请恢复用电,供电企业须从期满之日起,按合同约定的容量计收其基本电费。
(√)
23、《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五条规定:
对暂换增加变压器容量的两部制电价用户,暂换后,按原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
(×)
正确:
对暂换增加变压器容量的两部制电价用户,在暂换之日起,按替换后的变压器容量计收基本电费。
24、《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八条规定:
用户暂拆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
25、《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一条规定:
用户并户之后,新用户用电容量不得超过并户前各户容量之总和,否则,应办理增容手续。
(√)
26、《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二条规定:
用户销户,应在查验用电计量装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户线和用电计量装置;(√)
27、《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八条规定:
用户新装、增装或改装受电工程的设计安装、试验与运行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国家尚未制订标准的,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
(√)
28、《供电营业规则》第三十九条规定:
用户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应一式两份送交供电企业审核。
(√)
29、《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条规定:
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的审核意见应以书面形式连同审核过的一份受电工程设计文件和有关资料一并退还用户,以便用户据以施工。
(√)
30、《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一条规定:
无功电力应集中平衡。
(×)
正确:
无功电力应就地平衡。
31、《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三条规定:
供电企业对用户的受电装置竣工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用户改正。
(√)
32、《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四条规定:
公用路灯、交通信号灯是公用设施,应由当地供电企业投资建设,并负责维护管理。
(×)
正确:
公用路灯、交通信号灯是公用设施,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管理部门投资建设,并负责维护管理和交纳电费等事项。
33、《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六条规定:
属于公用性质或占用公用线路规划走廊的输电、变电、配电等供电设施建成后,由供电企业统一管理。
(√)
34、《供电营业规则》第四十七条规定:
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用户。
(×)
正确:
10千伏及以下公用高压线路供电的,以用户厂界外或配电室前的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为分界点,第一断路器或第一支持物属供电企业。
35、《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一条规定:
在供电设施上发生事故引起的法律责任,按供电设施产权归属确定。
(√)
36、《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
在电力系统非正常状况下,用户受电端的电压最大允许偏差不应超过额定值的±10%。
(√)
37、《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五条规定:
电网公共连接点电压正弦波畸变率和用户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不得超过国家标准GB/T14549-93的规定。
(√)
38、《供电营业规则》第五十九条规定:
遇有紧急检修需停电时,供电企业不必提前通知重要用户(×)正确:
遇有紧急检修需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规定提前通知重要用户。
39、《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
用户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停电。
(×)
正确:
用户电气设备危及人身和运行安全时,应立即检修。
40、《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二条规定:
用户发生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应先处理,调查结束后再向供电企业报告。
(×)
正确:
用户发生人身触电死亡事故,应及时向供电企业报告。
41、《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三条规定:
由供电企业整定、加封的继电保护装置及其二次回路和供电企业规定的继电保护整定值,用户不得擅自变动。
(√)
42、《供电营业规则》第六十一条规定:
多路电源供电的用户应加装连锁装置,或按照供用双方签订的协议进行调度操作。
(√)
43、《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条规定:
用户为满足内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电能表,该表所示读数可以作为供电企业计费依据。
(×)
正确:
用户为满足内部核算的需要,可自行在其内部装设考核能耗用的电能表,但该表所示读数不得作为供电企业计费依据。
44、《供电营业规则》第七十二条规定:
计费电能表及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换、校验、拆除、加封、启封及表计接线等,应由供电企业负责办理,特殊情况下用户也可自行处理。
(×)正确:
计费电能表及附件的购置、安装、移动、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