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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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实施意见
为深切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印发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打算的通知》,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成立和谐稳固的劳动关系,增进全区经济社会和谐进展,依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关于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通知》要求,经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进展观为统领,以成立和谐稳固的劳动关系为主线,以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以贯彻落实“自治区实施劳动合同三年行动打算”为目标,以增进企业健康进展为目的,提高用人单位劳动治理水平和树立用人单位诚信形象,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加倍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和谐平稳,为保护我区和谐稳固的劳动关系,推动经济和谐进展,构建和谐___制造良好环境。
二、创建目标 通过在全区各类企业中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在工业园区包括各类经济技术开发区、信息产业园区、科技园区和产业聚集区等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活动,达到落实政策法规、完善规章制度、健全和谐性能、严格劳动标准、标准用工机制、提高治理水平、保障合法权益、增进企业进展的目的,形成保护和谐稳固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
三、创建标准 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建标准 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自治区《劳动法》、《工会法》、《自治区劳动合同治理方法》、《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
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全面执行劳动合同制度,劳动用工行为标准,劳动合同签定率达到100%。
依法履行劳动合同,签定、变更、续签、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程序合法。
同时,按规定向本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劳动合同用工记录手续和按时报送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统计报表。
3、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工时、休息休假制度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爱惜规定,对实行特殊工时制度依法进行年检审批,没有违法利用童工和不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现象。
4、按国家和自治区工资支付规定,依法成立健全内部工资支付制度,并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
依法为职工参加各类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无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现象。
五、劳动爱惜方法和劳动平安卫生条件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成立了平安生产群众监督网络。
内部平安生产治理制度健全、方法有序、落实到位,无重大伤亡和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
六、依法成立工会组织,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保证工会依法履行维权的大体职责。
7、成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
依照《自治区集体合同条例》和《自治区工资集体协商指导意见》,在保证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签定、续订内容具体、标准量化、秩序标准、操作性强的集体合同和专项工资集体协议,保证职工工资收入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加。
八、成立以职工大会为大体形式的民主治理制度,职代会各项职责落实。
企业规章制度必需经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向全部职工公示。
实行厂务公布制度,厂务公动工作及时、全面、真实。
公司制企业董事会、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能够较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九、工会教育职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保障企业正常运营秩序;引导职工爱岗敬业,踊跃参与企业文化建设并认同企业文化。
通过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经济技术创新活动,为增进企业进展献技出力。
10、成立健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有效预防和调解劳动争议,没有发生因劳动保障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标准 一、园区内企业全面达到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的创建标准。
对不具有单独开展集体协商签定集体合同条件的小企业,通过签定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加以覆盖。
二、园区成立三方和谐机制和劳动争议调解机制。
对园区内企业调整劳动关系带有普遍性、偏向性问题开展协商,预防和调解劳动纠纷,及时化解矛盾,园区内没有发生重大群体性、突发性事件。
四、活动内容 开展《劳动法》、《集体合同规定》和《工资支付暂行规定》《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打算的实施方法》等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活动。
利用各类媒体,对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进行宣传,通过法律法规的宣传,使广大职工群众、劳动者及用人单位了解把握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成立指导催促企业签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工作目标责任制。
巩固和完善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标准劳动关系两边权利和义务。
重点是推动改制重组企业,专门是私营企业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签定工作。
催促、引导建筑、商贸、餐饮、效劳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合法用工。
依法与劳动者,专门是农人工签定劳动合同。
增强劳动合同基础治理,成立健全规章制度。
要将劳动合同治理作为企业治理的重要内容,催促用人单位成立健全劳动合同治理制度。
从此刻起到XX年上半年,对用人单位成立劳动合同治理制度情形进行清理标准,成立劳动合同治理台帐。
强化劳动合同制度运行的日常治理工作,增强对劳动合同签定、变更、续签、解除和终止记录及备案等各个环节的治理,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踊跃增进企业按规定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及时签定、续签、重签综合集体合同或以工资分派为要紧内容的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签定的专项集体合同。
通过进一步推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提高企业集体合同签定率。
增强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治理的监监工作。
增进企业的工会组织和职代会,踊跃参与本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成立和治理工作;监督本单位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情形,对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履行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要做好本单位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以维持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的平稳履行。
五、组织实施 开展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
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创建活动,是增强和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治理工作,落实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打算,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增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固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地必需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增强领导。
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已成立了创建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全区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并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创建活动的具体实施。
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也应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负责本地域的创建工作。
开展创建活动的整体安排和评审程序 创建活动由各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创建活动从XX年下半年开始,每两年组织一次评选。
在评选新的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同时,对已经荣获称号的单位进行一次复验。
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由用人单位注册地的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评选“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由工业园区所在地的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自治区直属企业由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负责。
经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确信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候选单位名单,上报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由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联合公示,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荣誉证书和牌匾,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发布。
评审程序包括自查、申报、审查、评审、公示、命名、表彰、复查八个步骤。
一、自查。
申报企业和园区应付照创建标准和条件进行自查、自评,发觉问题,找出差距,及时整改完善。
自查、自评情形向职工大会报告,经无记名投票,职工综合中意率达80%以上视为自查、自评合格。
二、申报。
申报企业和工业园区在自评合格基础上向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提出申请,报送自评报告。
具体为职工民主测评情形,经职代会审议通过情形,劳动合同签定、履行情形和集体合同文本审批情形等材料。
3、审查。
各地、州、市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采取必然形式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查考核。
要紧审查考核情形是不是属实,制度是不是健全,运作是不是标准。
各地、州、市的审查情形,应书面报自治区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4、评审。
考核后,由办公室提出初审名单,交领导小组审核,初步确信命名企业与工业园区。
五、公示。
将初步确信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名单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示。
六、命名。
经公示未发觉问题,颁发“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牌匾,并予以命名。
7、表彰。
依照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表彰奖励的具体方法,对取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称号的企业和工业园区进行表彰。
八、复查。
被命名的“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在创建中存在弄虚作假的现象或经复查不符合标准的,经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审核后,报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批准撤销其荣誉称号,收回牌匾,并向社会发布。
六、方式、步骤 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分四个时期进行:
第一时期:
制定方案,分解目标任务。
依照本方案的整体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具体实施方案,各项目标要量化,具体内容要明确,实施方案要有操作性。
第二时期:
宣传发动,组织实施。
各地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普遍宣传,可开设专栏、专题,进行系列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有关劳动关系法律、法规知识,报导活动的进展情形和各方面的典型。
各地要抓好本地典型的培育、总结、推行工作,大造舆论声势,通过宣传更新职工群众和用人单位的观念,吸引社会各方面都来关切、支持和参与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签定和履行,增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固。
第三时期:
进行试点,以点带面。
各地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依照本地实际,先选择一个县和工业园区进行试点,通过总结试点体会,实现以点带面。
第四时期:
检查验收,总结表彰。
在这项活动的后期,要采取自查、互检和考核评比等形式,对各地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情形进行评估验收。
通过深切企业查看有关材料,实地考察等,了解把握活动开展情形。
对达到创建标准的单位,按规定给予表彰,对工作开展不利的给予通报批评。
七、表彰鼓励 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内的用人单位,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可据此作为劳动保障监察年审的重要资料,对年内无群众举报的,可直接发放年审合格证。
凡没有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企业不得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和“开发建设___奖状”。
企业经营者不得评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开发建设___奖章”。
凡没有被评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企业经营者不得评为各级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和全心全意依托工人阶级的好领导。
凡没有被评为选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和“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企业工会不得评选为“模范职工之家”,不得参加各类先进工会的考核。
八、几点要求 增强领导。
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的创建活动作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的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履行各自职责,一起做好创建评选工作。
突出重点。
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要抓重点、促全面、求冲破。
各地在创建活动中要牢牢抓住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全面推动劳动合同制度实施三年行动打算的实施方法》这一主题,通过增强和推动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的治理工作,推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活动的全面开展。
周密组织。
各级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组织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与工业园区”评选活动要严格标准,不下指标,不弄照顾。
同时,要大力宣传开展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典型体会,推动创建活动健康深切持久地开展下去,形成“用人单位关切职工权益,职工关切用人单位进展”的良好气氛。
各地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要注重总结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形,并将创建方案、好的体会和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自治区和谐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