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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苗培养工程

“青苗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为加强青年中医临床人才培养,遵循中医临床医师的成长规律,将现代院校教育与传统师承教育相结合,以临证跟师学习为主,提高青年医师的中医临床证治能力和学术水平,特制定“青苗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目标

通过实施“青苗培养工程”,对全省各级医疗机构新参加工作的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在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之前,开展以院内跟师学习为主的临床师承教育,依靠名老中医师丰富的临床经验和学术影响,指导他们在临床实践中进一步熟练运用中医药知识,较快提高中医理论水平,强化临床辨证施治能力。

同时,进一步倡导“大医精诚”的精神,弘扬“仁心仁术”的理念,提升青年中医师职业道德修养。

“青苗培养工程”的实施,有利于加快青年中医人才成长的步伐,有利于继承名老中医师的学术思想和技术专长,有利于巩固和加强青年中医师的专业思想,有利于培养和造就新一代优秀中医临床人才,有利于中医药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二、范围、内容和要求

(一)范围

全省各级医疗机构。

(二)内容

符合条件的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在高年资中医师的指导下,以跟随其临证抄方学习为主,尽快提高临床辨证论治能力和学术水平。

1.学员

2007年12月31日以前未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35周岁以下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均应参加“青苗培养工程”。

完成“青苗培养工程”培养计划并考核合格者,医疗机构方可聘其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2008年1月1日以后新就业的本科及以下学历的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阶段参加“青苗培养工程”,硕士以上学历的中医类别临床医师应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二阶段参加“青苗培养工程”;完成“青苗培养工程”培养计划并考核合格,方能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2.指导老师

“青苗培养工程”指导老师原则上应具有副主任中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高年资主治医师),由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选拔确定。

“青苗培养工程”培养方式以本单位内部的“师带徒”为主,师徒原则上要专业对口。

如果本单位缺少指导老师,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征得对方单位同意,可请其他医院符合条件的医师作为指导老师。

3.学习安排与要求

(1)学习时间:

每位学员的跟师学习时间为1年。

学员每周跟师上门诊学习至少2次,每次半天(4学时),总时间不少于45天(360学时)。

学员跟师学习不脱产,但要确保跟师时间,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事宜须经医院和老师同意,并及时弥补耽误的课时。

(2)学习要求:

学员要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病案记录表和季度考核表,并及时记下临证心得体会,结业时要提供50份以上的反映指导老师学术思想或技术专长的典型病案,要写一篇以上读书笔记和一篇以上结业论文。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管理,做好考核,对培训学员每月安排1次以上中医经典文献学习或专题讲座,结业时由本单位组织进行理论考试和临床实践能力考核,均按满分100分计算,60分及以上为合格。

要认真填写学员登记表、病案记录表和季度考核表,并妥善保存。

2009年1月1日起,青年医师参加“青苗培养工程”是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条件之一,在领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时须向省中医药局提交青苗培养工程学员登记表。

三、组织管理

(一)学员所在单位负责管理本单位的“青苗培养工程”工作,负责指导老师的遴选、带教安排和结业考核,承担本单位实施“青苗培养工程”的有关费用。

(二)各单位要有专人负责“青苗培养工程”工作,并将该工作列入住院中医师继续教育的常规化管理,进一步制定有关实施细则,提高实效。

(三)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督促和检查所属中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青苗培养工程”的实施,并将其列入医疗机构年度考核之中,加强考核管理。

(四)省中医药局负责“青苗培养工程”的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和考核,并对实施中表现突出的优秀学员、指导老师、管理人员和单位给予表彰。

四、附则

(一)本实施方案由颁布之日起实行。

(二)本实施方案由江苏省中医药局负责解释。

附件:

1.“青苗培养工程”学员登记表

2.“青苗培养工程”病案记录表

3.“青苗培养工程”季度考核表

 

主题词:

中医青苗培养工程Δ方案通知

抄送: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无锡市医管中心,中大医院、江大附院。

江苏省中医药局  2008年3月28日印发

附件1

青苗培养工程学员登记表

 

姓名

单位名称

指导老师

编号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〇年月日

门诊临证跟师记录

学习起止时间:

出诊时间

指导老师签章

出诊时间

指导老师签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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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诊时间

指导老师签章

出诊时间

指导老师签章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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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63

87

64

88

65

89

66

90

专题讲座和闭卷考试记录

学习起止时间:

参加时间

单位主管

科室签章

参加时间

单位主管

科室签章

1

2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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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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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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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35

15

36

16

结业成绩

理论考试

19

20

临床实践

能力考核

21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科室

毕业学校及时间

指导老师

职称

专业

个人小结:

 

签名:

年月日

指导老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所在单位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县(市、区)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市卫生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省中医药局意见:

(盖章):

年月日

备注:

1.若本表页面不够,可增加附页;

2.本表由学员所在单位保管;

3.在领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时向省中医药局管理局提交此表。

附件2

 

青苗培养工程病案记录表

 

姓名

所在科室

指导老师

编号

 

江苏省中医药局

二〇年月日

青苗培养工程病案记录表

20年月日指导老师初(复)诊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单位

病种

或诊断

病案记录:

 

临证随笔及心得:

 

跟师学员

附件3:

青苗培养工程学员季度考核表

姓名:

编号(No.):

季度考核起止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应跟师临床(实践)天数

实际跟师临床(实践)天数

独立实践临床(实践)天数

跟师学习计划完成情况(如未完成,需说明理由):

主要跟师学习成绩(包括典型病案收集、参加专题讲座次数、老师经验整理、书面笔记或小结、论文(著)发表∕出版情况及科研情况等):

指导老师对跟师学员本阶段跟师学习情况的评语:

 

签名:

年月日

单位考核意见:

(包括:

本阶段继承教学实施情况的总体评价,对指导老师的带教态度,跟师学员的学习态度、工作态度,跟师教学质量和效果等作出评议。

并对阶段考核是否合格提出明确意见。

 

单位主管

科室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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