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某发电厂石灰石粉仓保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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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某发电厂石灰石粉仓保温工程施工承包合同

 

国投昔阳安平发电厂

(石灰石粉仓保温施工)

 

施工承包合同

 

发包方:

山西昱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承包法人:

太原旭升晖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

 

1合同协议书

发包方:

山西昱荣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太原旭升晖保温节能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安平电厂石灰石工程概况:

项目法人(国投昔阳安平发电厂)拟建造炉内脱硫系统石灰石粉仓工程。

该工程主要由石灰石粉仓钢仓、石灰石输送系统的设备管道保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双方就本建筑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双方以综合费率的形式达成如下协议:

1.1本协议中所用术语的含义与下文提到的合同条件中相应术语的含义相同。

1.2考虑到甲方将按下条的规定付给乙方各项款额,乙方特此立约,向甲方保证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竣工、保修。

1.3考虑到乙方将进行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和保修,项目法人特此立约,保证按合同规定的方式和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格和合同规定的其他应支付的款项。

1.4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充分商议并达成一致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与加盖公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以及保修期满由业主发给保修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5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当正本与副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名盖章):

乙方代表(签名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日期:

年月日

 

合同附件

1.6工程概况

1.6.1工程地点: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安平村

1.7项目描述:

1.7.1工程名称:

国投昔阳安平发电厂石灰石粉仓、设备管道保温。

1.7.2该工程的粉仓、所有管道保温。

1.7.3上述区域文明施工,负责日常维护、管理,保持整洁。

1.8工程开工及工程期限

1.8.1本工程于2014年06月01日开工;

1.8.2合同总工期为10个自然工作日。

1.9工程质量等级要求

1.9.1工程合格率:

100%

1.9.2工程优良率:

95%以上

2.4.3质量验收执行:

DL/T5031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管道篇)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锅炉机组篇》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火力发电厂保温油漆设计规程》

1.10工程结算办法

1.10.1综合单价承包:

135元/㎡。

单价中包括但不限于基本直接费、其他直接费、管理费、利润、材差的费用。

措施费(安全措施、二次搬运费、搭设安全网等)等全部取费和规费。

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固定不变,即在合同有效期内合同价格不因任何情况发生改变。

价格中包括了乙方为完成合同承包标的所需要的进出场费、交通费,工资、管理费、劳保用品费、工器具费用、机械费、消耗性材料费、各种福利保险费用(包含但不限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风险费用等。

不包含税金,除此之外,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1.10.2最终结算以现场施工结束后,确认工作量为依据进行结算。

编制范围

1.10.2.1设计院出版的施工图;

1.10.2.2设计变更、变更设计、现场签证单。

采用施工图预算结算办法,综合费率为相应建筑物费率(费用内容同上)列入相应单位工程并一同结算。

包含分部试运、整套试运。

1.10.3材料

1.10.3.1施工所用的主材、辅材等均由乙方提供。

(提供相应的材质证明书、合格证等相关的检验报告)

1.10.3.2加工废料由甲方统一回收,集中处置。

材料浪费部分在工程结算中按实际采购价加管理费扣除。

1.10.4施工用水用电

1.10.4.1水、电由甲方在施工区提供一个水、电源点(水管头和电缆头),乙方按指定位置接入。

1.10.4.2乙方施工区域内的水、电(三相五线制)布置由乙方自费完成;同时,必须达到甲方安全文明施工规定要求。

1.11工程付款

1.11.1付款

1.11.1.1施工完毕,验收合格,支付完成工作量70%的工程款。

1.11.1.2工程运行结束,竣工资料移交后办理竣工结算,竣工结算经过审核后,支付工程款的20%;

1.11.1.3剩余10%中5%为安全保证金,在工程竣工移交并结算完成后两月内支付;

1.11.1.4剩余5%作为质保金按国家相关规定在质保期满后支付;

1.11.2施工过程考核:

甲方按下达给乙方的月度进度及资金计划的10%,作为乙方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及现场管理人员满员考核保证金,其中:

1.11.2.1进度考核保证金3%

1.11.2.2质量考核保证金2%

1.11.2.3安全文明施工考核保证金2%

1.11.2.4管理人员满员全勤3%

1.11.3按以上考核标准考核完成后,按考核结果在当月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

1.12现场其它管理

1.12.1乙方进场后,服从甲方在生活、卫生、治安等方面的现场管理,并负担相应费用。

1.12.2现场以外的一切事宜,均由乙方负责。

1.12.3乙方自备的工具、机具、设备、材料等,均由乙方自行照管。

1.12.4甲方所属各施工单位之间或乙方内部发生打架斗殴事件,当事双方各处罚壹万元。

同时,责任方赔偿对方各项损失。

1.12.5施工垃圾由乙方负责集中清运到甲方指定位置(四公里以内)。

1.13质保金及保质期

1.13.1本合同质保金为5%;

1.13.1.1保质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质量保证金期限为一年。

1.14合同的转让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工程或其中任何部分转让给其他法人或自然人。

1.14.1.1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乙方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1.14.2乙方的责任

1.14.2.1乙方应负责做好合同规定的施工图设计(如有),精心组织施工,加强质量控制,按时完成本合同工程。

为此,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提供所需的全部监督管理、劳务、材料、设备、施工装备和其他物品。

1.14.2.2乙方应为本合同的施工建立强有力的质保体系和质检系统,按质量体系文件要求开展全面质量管理,有效运行,确保工程质量。

对此,乙方应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的法规与文件,服从甲方质量管理要求。

乙方应具体做到:

1.14.2.2.1建立质量责任制。

工地(乙方项目部)设专职质量员,班组设兼职质量员,明确各级责任。

甲方按合同中明确的人员考核。

分项施工的现场应实行标示牌管理,写明作业内容和质量要求,要认真执行三检制度,即:

自检、互检、工序交接检验制度,要根据国家的规定切实作好隐蔽工程的检查工作。

1.14.2.2.2对现场施工人员加强质量教育,强化质量意识,开工前技术交底,进行应知应会教育,严格执行规范,严格操作规程,分项工程开工前必须按合同要求执行先试验(如需要)再铺开的程序,开工前必须按技术规范规定向甲方报送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准备、质保措施等)、作业指导书等及必要的试验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后方能铺开施工。

1.14.2.3要加强质量监控,确保规范规定的检验、抽检频率,现场质检的原始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可靠,不得追记,接受质量检查时必须出示原始资料。

要建立质量奖罚制度,对质量事故要严肃处理,坚持五不放过:

事故原因不明不放过,不分清责任不放过,没有改进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分不放过,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1.14.2.4乙方应负担由于施工措施不当(或欠考虑)而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使得其施工作业不至于损害乙方及他人的人身、财产等,乙方对由此引起的事件负有全部责任。

1.14.2.5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于乙方责任所导致的诉讼、行政处罚或一切索赔、罚款。

1.14.2.6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

1.14.2.6.1乙方应对全部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适用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

但是,乙方对于不是由他负责的永久工程的设计和技术规范不应承担责任。

1.14.2.6.2如果合同明确规定局部永久工程由乙方做施工图设计,则尽管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批准,乙方仍应对该永久工程负责。

1.15合同文件中的差错

当乙方在查阅合同文件或在本合同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现有关的工程设计、技术规范、图纸或其他资料中的任何差错、遗漏、含糊不明确或缺陷后,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专职工程师。

乙方接到甲方就此问题的书面答复(通知)后,方可施工。

1.16乙方的施工机械

乙方应使合同文件附表中所列的施工机械按时到达现场,不得拖延、缺短或任意更换。

乙方为实施本合同所需全部施工机具由乙方自备,进厂时向甲方申报并备案,机具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及机容机貌必须达到甲方安全文明规定要求,还必须具有当地劳动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准用证”和配套的操作人员的有效的“操作证”。

1.17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

甲方是GB/T19001、GB/T14001和GB/T28001体系的认证企业,乙方应无条件按照甲方三合一体系组织施工活动,在职工中广泛宣传教育并严格贯彻执行。

双方安全职责

1.17.1.1甲方职责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上级要求及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对乙方的管理、监督、检查、指导和服务及考核;

1.17.1.2乙方职责

1.17.1.2.1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规定,遵守甲方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加强自身管理。

服从甲方的管理、监督和指导,并定期向甲方安全监察部汇报工作。

1.17.1.2.2乙方应按如下(不仅仅)标准执行:

1.17.1.2.2.1《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17.1.2.2.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

1.17.1.2.2.3甲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17.1.2.2.4甲方、业主方的其它相关规定和《考核细则》。

安全责任

凡由乙方责任造成的伤亡事故,除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调查处理并及时上报外,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所导致的诉讼、行政处罚或一切索赔、罚款。

安全施工保证金

1.17.1.3甲方预留承包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安全施工保证金。

1.17.1.4无合同总额时,在每次结算时预留5%,直至工程竣工。

1.17.1.5发生死亡事故扣除保证金的100%;

1.17.1.6发生重伤事故扣除保证金的50%;

1.17.1.7未发生安全事故全额返还保证金(无息)。

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

1.17.1.8乙方应按国家规定为员工配置必要的职业防护用品,并严格按照甲方和业主方的要求进行配备和布置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并作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甲方不承担乙方劳动保护投入的任何费用。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

1.17.1.9严格按照甲方和业主方的要求进行配备和布置,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乙方必须配置但不限于:

安全围栏、安全通道、高空兜底安全网、作业面立网、安全挑网、夜间障碍灯、建筑物搭设紧身密目网、地面和作业面设置安全标识、孔洞盖板、场地硬化等等。

对于活动围栏、材料标识牌、工程牌等标准设施,甲方采用工厂化集中加工的办法,统一制作,乙方向甲方租赁,损坏赔偿。

施工机具设备的标识、工装及安全帽

1.17.1.10机具设备标识、工装和安全帽按甲方要求佩带整齐。

充分体现企业文化形象。

工装和安全帽由乙方自行解决。

安全职业健康管理

1.17.1.11乙方安全健康管理应遵守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电力建设文明施工管理与考核办法》、《山西省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消防等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不得违反。

乙方必须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和手段强化施工安全健康文明管理,提高安全健康与文明施工水平,确定严格的安全施工秩序以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中的安全与健康。

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甲方有关安全文明施工规定及电力和建筑行业安全工作规程。

甲方对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实施全面监督、考核。

乙方的各级行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的第一安全责任人,必须亲自抓安全。

建立严密的二级安全监察网络和有效的安全保障体系;必须设立独立安全监察机构,施工人员在30人以上的必须配备具有资质证书的专职安全员,施工人员在30人以内的设兼职安全员。

随时注意气象部门的预报,做好防防雨、防塌垮、防暑降温等季节性气候变化的相应措施,以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施工机械、设备的安全。

乙方行政一把手必须按规定参加由甲方组织的各种安全活动和召开的安全会议,不得由它人替代。

每缺席一次(替代无效)按“五大员考核细则”处罚。

乙方所有安全设施、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符合国家或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并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特种设备(电梯、升降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小型机械设备等)应取得地方政府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许可使用证件方可使用。

乙方特殊工种(电工、吊车司机、起重工、焊工、小型机械操作工、架子工、电梯工等)要经专业培训,并持有政府主管部门签发的合格证上岗。

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02)文明施工的规定.并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认真执行。

乙方应依据业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等制度制定承包项目的具体实施办法;为确保工程安全有序的进行本工程实施施工现场定置化、模块化管理。

本工程实施安全健康和环境风险预控管理,乙方应依据工程项目风险的大小,编制作业过程的危险源分析和控制手册。

环境保护管理

1.17.1.12乙方应熟悉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并切实执行技术规范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要求和规定。

乙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依据《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采取切实可行的防止噪声、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的措施。

对需进入乙方工地的相关人员,乙方应:

1.17.1.13负责保护这些人员的安全,

保持工地良好的秩序,防止对上述人员的伤害。

甲方在工地上雇用了其他的乙方,甲方应要求他们负有同样责任,保证安全和避免相互间的伤害。

劳动法

乙方应与其所有雇员签订劳务合同,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有关规定。

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担由此所导致的诉讼、行政处罚或一切索赔、罚款。

其它条款

工程的照管与维护

1.17.1.14从开工之日起,乙方应全面负责照管与维护本合同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本合同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直到本合同工程代保管之日为止。

此后的照管与维护责任即交给业主;

乙方应对他在保修期内承担的未完工程和将用于或安装在该工程中的材料、设备的照管与维护负责,直至移交业主保管为止。

施工对邻近房产和群众的干扰

1.17.1.15在合同许可的范围内,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应不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的安全与正常使用,也不干扰群众的通行方便(难以避免的一定程度的干扰施工厂区范围内已划定界区域除外)。

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用及其他开支时,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

但由于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对本工程划定界域内提供的设计所引起的必然影响除外。

工程施工交通

乙方应自行安排在公共道路上特殊的施工交通许可,并承担有关费用。

乙方保持现场整洁

在施工期间,乙方应做到文明施工,废料与垃圾及不再需要的设施应及时从现场清除、拆除并运走。

竣工时的现场清理

1.17.1.16在签发交工证书时,乙方应从施工现场清除并运出乙方装备、剩余材料、垃圾和各种临时设施,并保持整个现场及工程整洁,达到甲方和监理工程师认为合格的使用状态。

在保修期终止之前,乙方有权在现场一定范围内保留为在保修期内履行本身义务所需的材料、装备及临时设施。

防止不法行为

乙方在任何时候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员工或在其员工之间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并维护安定和维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

卫生与供水

1.17.1.17乙方应自费采取应有的卫生防护措施,经常保持现场及其驻地整洁和卫生,以保护职员和工人的健康,并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防止传染病和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

在炎热的高温条件下施工时,乙方应注意采取防暑降温措施。

乙方还应负责为其雇用的员工供应合格的饮用水和清洁的生活用水。

安全员

1.17.1.18乙方应遵守“管规”的规定,在其现场设置安全监督管理等机构,配备规定数量的安全员,专门处理安全及防止所有职工人身事故方面的问题。

这些工作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并有权发布各种指示及采取防止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事故报告

乙方应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将其详细情况报告甲方。

如果出现人员死亡或其他严重事故,他应以最快方式通知监理工程师、项目法人及当地政府劳动安全监察部门。

材料、设备和操作工艺

1.17.2乙方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进场以前,乙方必须向甲方或监理工程师提交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合格证书和乙方检验合格证书,证明材料、设备质量符合本合同技术规范的规定,以供监理工程师批准。

1.17.3乙方应随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在制造、加工或施工现场对材料和设备进行检验。

1.17.4乙方应为甲方或监理工程师对材料或设备的检验提供一切必要的协助(包括但不限于劳力、电力、燃料、贮藏室、仪器及仪表等),在材料用于工程之前,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提供材料样品以供检验。

1.17.5乙方应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以确保乙方采购加工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和设备的外观的完好。

1.17.6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项目法人对该类产品的要求,甲方(或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某种材料未能达到要求,乙方将不得在工程实施中使用该材料并将其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内退场。

由乙方自行采购的材料,如果甲方(或项目法人或监理工程师)认为某种材料未能达到要求,除责令退厂重新采购外,甲方按该批材料的总价的50%进行处罚。

1.18隐蔽工程的检查

1.18.1没有甲方和监理工程师的检查批准,任何隐蔽工程均不得覆盖或掩蔽,乙方应保证监理工程师有充分的机会对将要覆盖或掩蔽的工程进行检查和量测,特别是在零米以下的任一分部工程。

当其具备验收条件时,乙方应事先通知监理工程师,并约定检查的时间,监理工程师则应按时派员参加上述工程或基础的检查和量测。

如果监理复查结果认为乙方施工的工程符合合同规定,且复查项目处在工程施工网络计划的关键路径上,可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测算工期延误日期。

其它情况工期不做调整,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乙方对施工不合格的工序进行修改,直至重新施工。

1.18.2隐蔽工程的复查

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随时可能发出的指示,剥开工程的任一部分,或在其内部或贯穿其内部开孔,并负责使该部分恢复原状。

如果该部分根据要求已予覆盖或掩蔽,经查明并认为其施工符合合同规定,则监理工程师在与甲方、乙方适当协商后,应确定剥开或开孔及恢复原状的费用,并应将此费用加到合同价格上,然后通知乙方。

如查明不符合合同规定,一切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开工;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

工程的开工

单位工程或特殊分部工程开工:

乙方按《单位(分部)工程开工审批程序》执行。

误期赔偿和工期提前奖励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工期完成全部工程或未按里程碑节点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何部分工程,非乙方的原因除外,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中说明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所致的赔偿费,而不作为罚款。

其日期自应完工日期算起到实际完工日期止的每日或不足一日的日数。

赔偿费不应超过合同中载明的限额。

在不使其他赔偿方法受损害的条件下,甲方可从应付给或将要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回该项赔偿费。

此项支付或扣除不应解除乙方对完成该项工程的义务或合同规定的乙方的其它义务和责任。

以上项目误期损害赔偿费和奖励金额合计的限额为结算价款的10%。

检查、检验和质量等级评定

1.18.2.1检验的通知

乙方应负责通知甲方和监理工程师,对分部工程进行检验。

中间验收

1.18.2.1.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和部位,将由双方约定名称、验收时间、要求。

1.18.2.1.2工程具备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进行中间验收程序4小时前通知甲方,并准备验收记录。

通知应包括自检记录、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

验收合格,甲方在验收记录上作记录及签字后,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继续下道工序施工。

验收不合格,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修改后重新验收。

1.18.3质量等级评定

工程质量应达到合同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

列入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1.19竣工资料

竣工资料一式三份,中间验收资料一式5份(必须是打印件),由乙方自费完成。

在工程竣工时移交甲方资料室。

资料不全者不予结算(甲方提供电子表格)。

1.20保修

1.20.1保修期

1.20.1.1整体工程或其中单项、单位、分项、分部验收交付的工程,均从移交项目法人之日起分别计算保修期。

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建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1.20.1.2建筑物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等安装工程为2年;

质保金的支付

项目法人签发质量保证终结证书后,支付乙方该部分工程的质保金。

争端的解决

如遇争端,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难以解决,可按规定仲裁。

纳税和缴费

按照国家现行税法和有关部门现行规定,乙方需缴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乙方承担并支付。

施工生活临建

施工期间,施工生活临建由乙方自行负责,并达到甲方有关要求。

持证上岗

质检员、安全员、测量员必须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件,否则视为缺岗。

人员稳定

乙方应保证按已到岗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的稳定,由于乙方人员的不稳定,甲方将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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