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309683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19.9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docx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办法

集中采购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集中采购管理,完善和规范集中采购运行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法规及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暂行办法适用于公司境本办法所称的集中采购,是指由采购职能部门按规定的

”)程序,以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方式有偿获取大宗物品、工程和服务(以下简称“商品的行为。

第四条集中采购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和效益原则。

第五条集中采购范围包括:

(一)大宗物品类:

动力设备、交通运输设备、医疗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围设备、安全保卫设备、通讯设备、电器设备、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及用品、电子设备运转用品、宣传用品、劳防用品、印刷品(含会计凭证)、出纳机具、司服等。

(二)工程类:

营业办公用房的建造和装修(包括工程勘查、设计、施工、监理、评估、审价及项目管理等)。

(三)服务类:

网络工程及软件开发、物业管理、设备-1-

维修、设备和软件系统维护、业务外包、审计、税务、律师、咨询、资产评估、资产托管、培训、保险、广告、媒体策划、会务服务、医疗体检及理赔查勘代理服务等各类服务项目。

集中采购范围集中采购实行采购监督管理与采购操作实施相分离的运行机制。

第二章集中采购的组织体系及职责分工

第七条集中采购的组织体系包括综合管理部门、实施部门、条线归口管理部门、商品使用部门和合规监督部门。

第八条预算财务部,是集中采购综合管理部门。

其职责为:

(一)拟定集中采购规章制度;

(二)拟定集中采购商品目录;

(三)监控集中采购制度执行情况;

(四)发布集中采购制度、集中采购目录等采购管理信息。

第九条集中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是集中采购操作实施部门。

其职责为:

(一)根据集中采购实施方案,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活动及采购档案管理;

2-

(二)建立、管理评审专家库,按规定确定参加评审成-

员;

(三)组织签订商务合同和采购项目考评,协助商品验收;

(四)负责供应商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管理;

(五)发布集中采购项目信息。

第十条条线归口管理部门,是采购商品需求统筹管理和提交采购申请的部门。

其职责为:

(一)审核商品使用部门的采购需求。

对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质量标准、技术参数、时间要求等按规定权限和流程审核把关;

(二)向采购中心提交其归口管理商品的集中采购申请,协助评标工作;

(三)组织商品使用部门进行商品验收,并提出付款申请;

(四)协助采购中心进行采购项目考评。

第十一条商品使用部门,是直接使用商品的部门。

其职责为:

(一)向条线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采购需求。

需求应包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数量、质量标准、时间要求等具体法律合规、审计和监察部门,是集中采购的合规监督部门。

-3-

法律合规部,负责集中采购的法律咨询,对招标文件、合同等法律文书进行法律审查。

审计、监察部门,承担集中采购的检查、监督职责。

第三章集中采购类型

第十三条集中采购分为总公司集中采购、总公司选型采购、分公司集中采购三种类型。

(一)总公司集中采购:

由总公司统一确定商品型号,统一组织采购,统一签订采购合同。

(二)总公司选型采购:

由总公司通过集中采购确定供应商范围、商品型号、最高限价等,分公司在总公司拟定的框架总公司选型采购商品选型有效期最长不超过两年,期满后必须重新论证选型,重新组织采购。

选型有效期总公司每年发布集中采购目录,明确总公司集中采购、总公司选型采购及省分公司集中采购商品范围。

集中采购目录发布后,原则上在当年不予变更,如因特殊原-4-

因必须变更目录符合本暂行办法集中采购范围的商品暂全部采用总公司集中采购类型进行集中采购。

第四章集中采购的形式与方式

第十七条集中采购按采购结果时效性分为单次采购和年度性采购。

(一)单次采购:

是指采购条件、结果仅对当次采购有效。

(二)年度性采购:

是指当次采购条件、结果在年度集中采购按采购实施者分为委托采购和本公司自行采购两种形式。

(一)委托采购:

是指委托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组织招标的采购形式。

由委托公司提供采购项目的可行性报告、规格要求、技术参数等,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委托合同。

-5-

(二)本公司自行采购:

是指由本公司集中采购中心自行实施采购活动的采购形式。

第十九条本公司自行采购分有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方式,其中招标又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一)公开招标采购,是指通过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的采购方式。

(二)邀请招标采购,是指通过投标邀请书邀请二家以上(含二家)达到规定资质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邀请二家以上(含二家)达到规定资质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四)询价采购,是指对二家以上(含二家)达到规定资质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及服务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及服务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

(五)单一来源采购,是指与单一供应商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

第二十条单次采购大宗物品20万元(含)以上、工程类项目30万元(含)以上、网络工程和软件开发类项目20万元(含)以上,服务类项目20万元以上的商品采购,采用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或竞争性谈判方式。

单次采购大宗物品200万元(含)以上、网络工程及软件开发200万元(含)以上,服务类项目100万元(含)以上的商品采购,必须采用招标(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方式。

-6-

对电脑、办公设备和家具等型号标准便于统一及市场竞争充分的商品,单次采购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必须公开招标。

所有总公司选型采购,均须采用公开招标方式。

第二十一条投资在50万元(含)以上的基建工程,必须委托采购,并根据当地基建工程招标规定实施招标。

分公司对于CI标识、灯箱、消防及机房工程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以与主题工程分离分项招标。

第二十二条各类工程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采购,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必须进行公开招标:

(一)施工单项合同估算在200万元(含)以上的;

(二)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含)以上的;

(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

(四)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

(一)、

(二)、(三)项规定的标准,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的。

第二十三条对于应采用招标方式而拟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采购中心申请,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招标后没有供应商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投标人或者-7-

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二)商品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

(三)招标时间不能满足紧急需要的;

(四)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第二十四条对于应采用招标或竞争性谈判而拟采用询价方式采购的,必须是采购金额较小、货物规格和标准统一、市场竞争充分、价格变化幅度小的商品,由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五条对于应采用非单一来源方式而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由采购中心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一)拟采购商品的质量、种类具有市场唯一性,没有其他供应商的;

(二)为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需要紧急采购的;

(四)涉及国家秘密、重要商密的;

(五)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上年(次)招标有效期采购中心应尽可能直接向源头供应商采-8-

购,以减少中间环节、降低成本。

对办公用品、小型电器等单价较低、无特殊技术要求的一般商品,在全省或全国连锁的大型超市集中采购程序

第二十七条总公司集中采购商品,由总公司条线归口管理部门确定投资预算、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分公司根据年度预算和业务发展需要向总公司条线归口管理部门提交采购需求报告。

(二)根据分公司采购需求,总公司条线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立项报告,说明项目实施的必要性,提供项目预算、技术参数、时间要求及采购清单等,按规定流程审批。

如由总公司安排预算,但未纳入年度预算内的项目,必须先经总公司预算财务部审核。

(三)总公司采购中心根据批准的立项报告和条线归口管理部门提交的集中采购申请实施

集中采购,采购商品不得超过立项报告的预算范围和规格。

(四)按照合同管理规定对合同实施审查后,由采购中心组织签订采购合同。

(五)总公司集中采购商品的付款清算方式分为总公司统一付款和分公司自行付款。

总公司统一付款,是指供应商履约后将发票、分公司确-9-

认的收货清单,提交总公司条线归口管理部门。

经总公司条线归口管理部门对发票、收货清单、合同及相关附件审核确认后,填制付款申请单,一并报送总公司预算财务部。

总公司预算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并向分公司寄送发票、收货清单,与分公司进行资金清算。

分公司自行付款,是指供应商履约后将发票、相关部门确认的收货清单,提交分公司条线归口管理部门。

分公司条线归口管理部门对发票、收货清单、合同及相关附件审核确认后,填制集中采购商品验收单、付款申请单,一并报送分公司预算财务部,由分公司预算财务部负责审核、付款。

第六章招标与评标

第二十八条公开招标采购,应当通过指定的报刊、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采购信息。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第二十九条邀请招标采购,应当向二家(含二家)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招标单位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等事项。

第三十条采购中心或委托代理机构负责组织相关业务部门编制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应包括招标项目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招标项目介绍和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10-

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开标时间和地点、评标标准和方法等)以及签订立合同的主要条款,并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第三十一条对已发出招标文件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由采购中心或委托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中国境采购中心或委托代理机构统一收取投标书,核对投标人投标文件开标由采购中心或委托代理机构人员主持并组织实施。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主持人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评标由采购中心或委托代理机构人员主持并组织实施。

评标小组为五人以上的奇数,由采购中心确定;同一部门在每次评标小组中的成员不得超过三分之一;评标小组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11-

涉及下级分公司使用的项目,评标小组成员还应包括下级分公司有关技术方面的专家。

监管部门对特殊采购项目聘请评标专家有具体要求的,按相关规定执行。

评标小组不得早于评标前3天组成,评标小组成员不得与投标人接触。

第三十六条评标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评标过程不得中断,由监察部门人员进行监督。

第三十七条评标小组应当按照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进行评标,依据评标标准对投标人进行评分,按照得分高低次序排出名次。

评标小组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中心提供书面评标报告,明确评标结果。

第三十八条采购中心根据评标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确定中标人。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中心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第三十九条参加采购活动人员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名称、数量以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信息。

招标文件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

与采购项目有利益关系的评标小组成员和采购工作人员,必须主动申明并回避。

第七章商品验收与资金结算

第四十条合同签订及执行。

-12-

(一)采购中心负责组织合同签订工作,并会同条线归口管理部门、商品使用部门等监督合同执行。

(二)在公平、平等的前提下,合同条款必须符合公司集中采购管理规定。

(三)公司有标准合同文本的,必须使用公司标准合同文本,没有标准合同文本的,依照公司合同管理规定执行。

招标文件中明确作为正式合同条款的商品验收。

条线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商品使用部门进行商品验收,采购中心可协助验收。

验收时,应与采购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交货时间、技术参数等要素一一核对。

验收完毕,商品使用部门在供应商出具的收货清单上签章确认。

条线归口管理部门根据收货清单填制集中采购商品验收单。

第八章采购项目考评

第四十二条每年至少一次,由采购中心组织商品使用部门、条线归口管理部门分批对采购项目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供应商替换的依据之一。

考评主要包括对商品和供应-13-

商考核两方面采购项目考评的主要流程:

(一)总公司集中采购商品,由总公司采购中心会同总公司条线归口管理部门设臵考评指标和考评标准,组织省直分公司及总公司相关部门参加考评。

(二)采购中心根据考评结果,结合日常服务情况认真审核评定供应商,出具评估报告,并将评估报告送预算财务部、条线归口管理部门和商品使用部门。

第四十四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条线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预算财务部审核确认,并经总经理室批准后,立即停止向其采购,该供应商3年采购信息与档案管理

-14-

第四十五条全公司招标供应商信息统一由总公司采购中心发布,其他部门不得通过任何形式发布招标供应商信息。

第四十六条总公司采购中心应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集中采购档案管理,由总公司采购中心负责制定管理办法。

第十章检查与监督

第四十八条商品使用单位对总行集中采购的商品有异议,应及时向条线归口管理部门、采购中心、预算财务部、审计部和监察室反映。

第四十九条合规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集中采购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总公司将不定期组织对全公司集中采购情况进行检查。

对全公司重大采购事项,总公司审计部应定期检查。

第五十条对集中采购行为违规的单位,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十一条对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索贿受贿的,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处理。

-15-

第十一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本暂行办法由总公司预算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1.总公司集中采购流程图2.单次集中采购申请表3.年度集中采购申请表4.集中采购方式

变更审批表5.集中采购商品验收单-16-

附件1:

总公司集中采购流程图

-17-

-18-

附件2:

单次集中采购申请表

-19-

附件3:

年度性集中采购申请表

-20-

注:

年度内后续采购无需再报预算财务部、公司领导审批。

附件4:

集中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表

-21-

附件5:

集中采购商品验收单

-22-

-2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文社科 > 文化宗教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