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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移交方案

-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PPP项目移交方案

九.1移交初步方案

九.1.1目的

为确保移交环节的顺利实施,编制此移交方案,结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就移交的内容、程序等进行补充说明。

确保交出的本项目资料齐全、功能完善、施设良好、设备运行正常,满足设计、符合使用要求的建设项目。

九.1.2职责

1、项目管理公司负责工程竣工移交的组织工作。

2、施工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专业分包等各方协调组织办理竣工验收。

3、工程移交的各项手续并确保所移交的各项内容完整、客观、准确。

4、施工单位负责竣工资料的编制和移交,包含竣工图,设备相关资料。

5、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同各专业分包及材料供应商向甲方提供成套设备的使用规范。

6、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同管理公司负责按技术协议规定的要求组织技术、设计、采购等部门消除缺陷,达到长期、稳定、连续运行的各项指标。

7、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设备单体试运行、系统分部及整体试运至24小时试运组织、协调和组织工作,甲方及管理公司现场进行监督和试操作。

8、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做好调试期间的配合及验收工作。

9、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项目移交前的技术性能指标的验收、评估并将相关资料移交给项目管理公司。

九.1.3移交程序

九.1.3.1、工程预验收

、施工总承包单位各个专业的专业工长配合甲方组成分专业小组,带领各专业技术以及现场负责人等进行现场移交。

各方按照各自的移交清单分别按照片区进行单体验收,每个片区验收合格后进行汇总。

、各方按照各自提交的移交方案清单分别按照分片区进行分单体验收,并签字确认。

每个片区验收合格后进行汇总。

、各个专业的验收分为子单位工程验收、分项移交、分部移交、相关系统运行需要现场抽查调试以确认。

、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各专业施工单位对预验收提出的不合格进行汇总、整改消缺、由业主验收确认。

、项目消缺合格后,由总包部门向管理公司提出调试申请,总包协同各专业技术配合调试操作。

九.1.3.2工程验收程序

分项工程

(1)施工合同中明确规定由施工单位负责的单项调试由总包组织各专业分包和

厂家技术人员实施。

、分部工程验收

(1)单项工程调试确认合格后进入分部工程移交。

(2)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协同管理公司分专业(分多个部门进行统一调试,组织调试队实施分系统调试,并做好相应记录)。

(3)分部工程移交由甲方、管理公司、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厂家技术人员现场见证,并做好相应记录。

(4)由管理公司及甲方负责接受该单项工程的负责人监督验收分部工程施工质量。

(5)分部工程如遇系统调试由运营调试人员负责操作。

、单位工程移交

(1)分部工程确认合格后进行单位工程移交程序。

(2)单位移交由甲方、管理公司、监理、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相关厂家技术人员现场见证,并做好相应记录。

(3)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公司负责施工总承包单位保运队组织调动及运营人员操作、巡检设备。

(4)由管理公司及甲方负责接受该项目负责人监督验收汇总整体工程验收记录。

(5)单位工程如遇系统调试由运营调试人员负责操作。

3、工程竣工移交程序

、分部工程验收及移交由总包施工总承包单位报业主或监理人员同意后,确认签署移交单,宣布该分部工程移交结束,对暂时不具备条件但不影响安全运行的项目,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报业主或监理人员确定负责处理的单位和调整时间,另行整改,直至各分部(各专业)工程移交结束汇总完成分项工程。

、分项工程完成后,组织进行工程资料移交。

、移交完成后,在合理保修年限内,因设计、设备、施工原因出现的所有问题,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及各专业分包协调各部门处理。

、环保验收参见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第十四章竣工验收备案及交付

九.1.4竣工验收

九.1.4.1竣工验收程序

1、项目公司在收到施工项目部的工程质量竣工报告,勘察、设计单位的工程质量核查报告,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后,向政府方书面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对符合验收要求的工程,政府方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历天内组织项目公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小组,制定验收方案;

2、在工程竣工验收7日前,向质监站申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同时将竣工验收时间、地点及验收组人员名单书面通知质监站;

3、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会议,程序如下:

(1)项目公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验收组人员审阅项目公司、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进行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验收意见。

九.1.4.2竣工验收条件及要求

1、施工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应对工程质量进行了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2、监理单位应对工程进行质量评估,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3、勘察、设计单位应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交质量检查报告。

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字;

4、应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5、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有按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质量合格文件及进场试验报告;

6、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7、居住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应达到节能标准,并出具建筑节能部门颁发的节能建筑认定证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环保、气象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9、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10、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1、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12、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13、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项目部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1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应符合规范要求;

15、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6、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17、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8、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九.1.4.3实体查验

验收小组中负责实体查验人员,按照验收方案选择具有代表性的实体进行查验,

详细记录查验内容,查验后签署查验意见及查验人员姓名。

实体查验主要包含以下

几方面内容:

1、屋面细部做法、防水层施工质量、女儿墙和防护栏杆的高度及做法、雨水管

及出水口做法、避雷网做法等。

2、室内墙面顶棚抹灰质量、门窗施工质量、楼地面施工质量、涂料油漆施工质

量、门窗洞口管道周边与背后细部做法。

3、采暖系统管道的安装、管道的支(吊)架设置、散热器的安装、管道井内管

道与设备布设等。

4、卫生间厨房内上下水管道的安装、管道的支(吊)架设置、卫生器具的安装

等。

5、室内电器控制箱及配件的参数与安装、开关插座安装与控制功能、照明器具

安装与功能等。

6、电气总控制箱与计量箱的配件参数和安装质量、接地保护功能、箱体的安全

功能、电力桥架安装质量等。

7、室外墙面装修施工质量、大角洞口线条顺直情况、水落管安装质量、变形缝

施工质量、沉降观察点安装质量、散水施工质量、周边环境情况等。

8、查看是否存在质量通病未清除现象。

9、查看楼层高度、长度、宽度、总层数是否与图际相符。

九.1.4.4最终质量检验和试验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投入使用前的最后一次验收,也是最重要的一次验收。

验收合格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涉及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检验资料的复查。

不仅要全面检查其完整性(不得有漏检缺项),而且对分部工程验收时补充进行的见证抽样检验报告也要复核。

这种强化验收的手段体现了对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重视。

2、对主要使用功能还须进行抽查。

使用功能的检查是对建筑工程和设备安装工程最终质量的综合检验,也是用户最关心的内容。

因此,在分项、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竣工验收时再作全面检查。

抽查项目是在检查资料文件的基础上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商定,并用计量、计数的抽样方法确定检查部位。

检查要求按有关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

3、由参加验收的各方人员共同进行观感质量检查。

观感质量验收,往往难以定量,只能以观察、触摸或简单量测的方式进行,并由个人的主观印象判断,检查结果并不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而是综合给出质量评价,最终确定是否通过验收。

4、施工项目部应按编制竣工资料的要求收集和整理原材料、构件、零配件和设备的质量合格证明材料、验收材料,各种材料的试验检验资料,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和竣工工程验收记录,其他的施工记录等。

九.1.4.5技术资料的整理

技术资料,特别是永久性技术资料,是进行竣工验收的主要依据,也是项目施工情况的重要记录。

因此,技术资料的整理要符合有关规定及规范的要求,必须做到准确、齐全,能够满足建设工程进行维修、改造、扩建时的需要,其主要内容有:

1、工程项目开工报告;

2、工程项目竣工报告;

3、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记录;

4、设计变更通知单;

5、技术变更核定单;

6、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调查和处理资料;

7、水准点位置、定位测量记录、沉降及位移观测记录;

8、材料、设备、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资料;

9、试验、检验报告;

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及施工日志;

11、竣工图;

12、质量验收评定资料;

13、工程竣工验收资料。

应对上述技术资料进行审查,并请项目公司及有关人员,对技术资料进行检查验证。

九.1.5竣工验收备案

项目公司应当自本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后,按照竣工验收规定向备案部门提交投资范围内的竣工备案资料。

九.1.6工程交付

在建设项目完成后,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本项目的移交工作。

九.1.6.1交付准备

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首先要及时组织施工项目部进行竣工清理,做好交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交付前要做好相关的审查,一是工程用材料需要办理退库的要及时办理退库手续;二是施工过程中施工项目部如有租用项目公司或政府方的设备、设施、房屋等,要按照租用协议交付相关的租金,该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一并扣回,使用坏的设备、设施、房屋要无偿修复好,达到租用前的标准;三是施工队的各种设备、设施要按照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及时撤出施工场地,最后达到场地平整,具备交接条件。

其次要做好工程项目交接的相关工作,要审查工程交接是否成立了组织机构,参加单位和人员是否齐全,分工是否明确,主要工程、设备、设施、材料等是否做到了逐一交接,对交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由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工程交接及时,为后续项目生产奠定良好的基础。

九.1.6.2工程交付

项目公司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书面提出交付使用申请,招标人应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交付手续办理,双方应就具体交付事宜签订备忘录。

在项目公司竣工验收合格或实际交付后招标人不得拒绝项目的交付手续办理;招标人在收到项目公司书面交付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不组织交付手续办理,视为工程交付完成。

1、交付工作总体思路

(1)成立领导小组:

在正式交付前40天成立由招标人、项目公司、施工项目部等各单位主要管理人员为成员的工程交付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专门的工作会议部署安排工程交付工作。

(2)预先提前介入:

在建设收尾阶段,项目公司组织招标人工程人员介入,了解工程概况,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掉,便于接管中尽量减少整改和复验环节。

在设备安装过程中,招标人也可采取陆续加派人员介入、安装调试合格一个交付接管一个的办法,提前做好部分重要设备的接管验收和情况掌握工作,尤其是工程和设备采购合同中涉及到售后服务和质量保证方面的情况的了解和掌握。

这对加快接管验收的速度和便于以后管理是大有好处的。

(3)分组交付:

为使交付工作做到分工负责、并行实施、有序进行,在接管验收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可分为资料档案组、房屋设施组等职能组,分别负责各个方面的交付。

(4)逐步完成接管:

分组进行交付时,验收合格一批、交付接管一批,逐步完成整个建设项目的资料、房屋、设备和外围的验收和交付接管。

在全部完成后,再进行整体交付仪式。

2、交付要点

(1)交付首要条件

在竣工验收合格后,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项目公司以管理和使用者的角度组织交付,认真记录和督促整改施工中的各种使用功能缺陷和不足,以确保招标人的利益,交付的首要条件为:

竣工验收合格、通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验收、水、电、气正常供应、电话、电视、网络等设施可开通使用、建筑无重大缺陷、无影响使用的未完工程、交付的场地和区域清洁干净。

(2)公共区域的验收及交付

公共区域的验收应由招标人、项目公司、施工项目部等单位代表共同参加。

公共区域交付验收只集中在可见的损坏、缺陷和未完工程,对建筑内部结构、隐蔽工程及定量参数等不作验收,交付时由施工单位代表、项目公司代表、招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3)各种机房和设备的验收及交付

各种机房交付应由招标人、项目公司、施工项目部等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交接以接收机房钥匙、递交技术资料和备品配件为标志。

机房和设备交付只对有表计量的读数作交付,对其它参数不作交付,交付时由施工项目部代表、项目公司代表、招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4)使用单元内的验收和交付

使用单元的交付应由招标人、项目公司、施工项目部等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交接以接收使用单元钥匙为标志。

使用单元交付验收只集中在可见的损坏、缺陷和未完工程,对建筑内部结构、隐蔽工程及定量参数等不作验收。

交付时由施工单位代表、项目公司代表、招标人代表签名确认。

(5)绿化的验收及交付

项目内绿化的验收由招标人、项目公司、施工项目部等单位的代表共同参与。

绿化验收只集中在可见的外观、造型和数量,对植物的根基、是否有病虫害等不作验收

(6)关于设施的质保期

质保期是承包商和供应商对其施工和产品的质量进行一定时间免费维修保养,质保期限以项目公司与承包商和供应商签署的合同和国家有关规定为准。

质保期要求以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计,质保期内根据需要,承包商或供应商应承担保养责任。

九.1.6.3工程交付标准

1、建筑工程

(1)主体结构:

1)外墙不渗水;

2)房屋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安装牢固、接口严密、不渗漏。

(2)楼地面面层与基层粘结牢固,不空鼓。

整体面层平整,无裂缝,无脱皮,起砂;块料面层表面平整,接缝均匀顺直,无缺棱掉角,粘贴牢固,色泽均匀一致,无明显色差。

(3)墙面:

1)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

无面层剥落,无明显裂缝,无污渍;

2)块料(如瓷砖)面层:

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面层无裂纹、损伤,色泽一致;对缝砂浆饱满,线条顺直。

(4)顶棚抹灰面平整,面层涂料均匀,无漏刷,无脱皮,无裂纹,无霉点,无渗水痕迹,无污渍。

(5)卫生间、阳台地面应低于相邻地面,不应有积水、倒泛水和渗漏。

(6)木地板平整牢固、接缝密合、色泽均匀、油漆完好光亮。

(7)门、窗:

1)门开启自如,无晃动和裂缝,零配件齐全,位置准确,无翘曲变形;

2)门锁、窗锁连接牢固,开启灵活;

3)玻璃安装牢固,胶封密实,无明显刮花痕迹,无损伤;

4)油漆均匀,色泽光亮新鲜、完整;

5)电子防盗门通话清晰,完好,无锈迹;

6)防盗门表面光亮,无刮花、变形;

7)高档装饰门装饰完整。

(8)楼梯、扶手:

1)钢木楼梯安装牢固,无锈蚀、弯曲,油漆完好,色泽均匀,表面平滑;

2)砼楼梯无裂缝,无表皮剥落。

(9)木装饰工程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牢固。

(10)饰面砖表面平整,无空鼓、裂缝、起泡和缺角,对缝平直。

(11)油漆、刷浆色泽一致,无脱皮、漏刷现象。

(12)电器插座安装牢固,符合“左零右火”规定,电源已接通正常。

(13)有线电视已开通,收视良好。

(14)开关安装牢固,开关灵活,接触良好。

(15)灯具安装牢固,完好无损,反应灵敏,发光正常。

(16)水表、电表、气表安装牢固,读数正常,无损伤。

(17)卫生洁具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无污渍和刮花,接口密实,渗漏现象,无堵塞,排水通常。

(18)给水设施安装牢固,接口密实,无渗漏、锈迹,流水通畅,有足够压力。

(19)地漏、排水管道安装牢固,配套齐全,接口密实,无渗漏现象,无堵塞,排水通畅,完好无损。

(20)门铃、对讲电话安装牢固,操作灵活,效果良好。

(21)防盗网、晾衣架安装牢固,焊接密实,面漆完好均匀,无脱皮、锈迹,无裂纹、折损。

(22)其他配套设施要求齐全、完好,型号与设计相符,工作正常。

2、公共配套设施交付标准

(1)天台:

1)天沟、落水口畅通完好;

2)隔热层、防水层完好。

(2)散水坡无下陷、断裂、与墙体分离,坡度适宜、平整。

(3)屋面霹雷设施连接牢固。

(4)路灯、装饰灯安装牢固,完好无损,工作正常;灯柱安装牢固,油漆完好。

(5)绿化符合设计要求,不缺株少苗,无死株,无大面积杂草;绿化水管布局合理,阀门开关灵活,安装稳固。

(6)道路:

1)路面平整,无水泥块,无起砂、断裂;

2)路牙石砌筑整齐,灰缝饱满,无缺角损伤;

3)块料面层拼砌整齐,平整牢固,无明显裂缝、缺棱掉角;

4)交通标识线、路牌清楚完好。

(7)室外消防栓:

1)消防箱标识清楚,玻璃完好;

2)消防设施配件齐全;

3)消防管安装牢固,标识明显,阀门完好,无渗漏水,水压充足。

(8)楼栋号牌安装牢固,标识清楚。

(9)垃圾中转站密封完好,外表装饰完整,油漆完好,使用方便。

(10)保安

岗亭安装牢固,配件齐全,标识清晰,完好无损。

(11)保安道闸安装牢固,开启灵活,标识清楚,完好无损。

(12)停车场地面平整,照明充足,标识清楚,安全设施良好,排水设施良好。

(13)自行车、摩托车棚安装牢固,照明充足,标识清楚,按防护和排水设施良好。

(14)明沟、暗沟排水畅通,不积水,无断裂,沟盖板安装牢固、平稳。

(15)雨水井、检查井、化粪池排水畅通,池壁无裂缝,池内无杂物。

(16)台阶、踏步砌筑平实、牢固,无裂缝。

(17)水池、水箱卫生清洁,无渗漏。

(18)信报箱安装牢固,完好无损,标识清楚,表面平整光洁。

(19)雕塑、小品牢固,完好,安全。

(20)招牌、广告牌安装牢固,安全,表面平整光洁。

3、机电设备的交付标准

(1)电梯设备型号、数量与交付清单相符,运行平稳,安装符合规范;有电梯运行准运证;机房设置合理,配件安全,标识清楚,表面光洁平整、明亮。

(2)变配电设备型号、数量与交付清单相符,工作状态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标识清楚、机房配置齐全,通风、采光良好,设备表面油漆完好,无损伤。

(3)中央空调设备型号、数量与交付清单相符,工作性能达到设计指标,配套齐全,标识清楚,机房通风、采光、降温良好,设备表面油漆完好,无损伤。

(4)发电机型号与交付清单相符,工作状态良好,配件齐全,标识清楚,设备表面油漆完好无损伤,设备安装牢固,机房隔音,防护设置完好,通风、采光良好。

(5)监控设备型号与交付清单相符,工作性能良好,反应敏捷,标识清楚,表面完好无损,设备安装牢固,机房干燥、通风、采光良好。

(6)给排水设备型号、数量与交付清单相符,工作性能良好,标识清楚,设备表面油漆完好无损,安装牢固,无渗漏现象,机房配置完整。

(7)安全监控设备:

同消防监控设备。

九.1.6.4资料的移交

施工项目部按照政府及项目公司规定的相关要求编制施工文件和交、竣工图表。

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须在有关工程完工后在项目公司规定的时间内提交监理人审查,在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项目部须完成施工资料规范组卷、编目以及经监理人审查合格的竣工图,将经审查合格、完整的竣工文件装订、打码、贴盒,配合项目公司、招标人完成项目档案验收后,按档案部门要求的套数移交项目公司汇总。

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前,先对照工程档案的要求对工程档案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提请城建档案馆对工程档案进行预验收。

未通过工程档案预验收,不得组织工程竣工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由城建档案管理机构出具工程档案认可文件。

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后,在规定时间内由项目公司向城建档案馆移交一套完整的符合规定的工程竣工档案(含电子档案)。

项目公司向城建档案管理部门提交上述文件的同时,向招标人提供相同的一份资料备存,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提交应符合相关行业交(竣)工验收办法。

九.1.7对后续服务的承诺

九.1.7.1工程服务计划

施工项目部在向项目公司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的同时,附上一份项目工程的质量保修书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通知书。

此质量保修书中阐明工程服务计划(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编制)组织人员、联系方式、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及保修责任等。

计划每年第三季度,将对保修期内的工程组织一次质量回访。

调查掌握竣工后工程质量情况,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做好竣工后的质量服务工作。

九.1.7.2工程服务组织

1、现场成立工程保修小组,成员由经验丰富、技术水平高、处理能力强、工作认真负责的原施工项目部的施工管理人员及原工程的施工作业人员组成。

各参建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工作必须引起高度重视,需明确指定一名成员负责保修有关事项的对接和协调。

2、保修小组成立后,由施工项目部组织对全体成员进行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明确保修范围、流程、要求及服务态度、沟通技巧、注意事项等,分工明确并由专人负责。

3、在工程保修期内,保修小组将常驻在现场,为配合使用单位方便管理及提高保修服务质量,保修小组成员统一配备工作证,做到持证上岗。

4、在工程竣工后,根据质量保修书,组织木工、泥工、油漆工、水、电工、暖通工及安装、设备等人员7~8人,成立维修小分队,专门负责该工程的维修。

九.1.7.3工程服务制度、职责

依据《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涉及保修服务的人员及现场维修小组人员在保修服务活动过程中必须遵守本制度、履行职责。

对本工程存在的材料、质量引起的问题,在保修期内免费提供质量保修服务。

1、保修范围:

本集团完成的全部建筑工程的质量保修。

2、保修期限:

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按保修书约定的期限。

3、保修责任:

对保修期内发生的保修范围内的质量问题承担保修责任。

4、在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应当自接到项目公司电话或书面通知之时或《工程质量维修通知单》送达之时起24小时内派人员到达现场,并在接到电话通知之时或《工程质量维修通知单》送达之时起48小时内向项目公司提交维修方案,并自项目公司认可方案之日起5日内将质量问题彻底维修完毕。

5、针对直接影响使用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质量问题,将直接派专家、组长及现场保修负责人到达现场,立即进行维修,及时消除影响及安全隐患。

6、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应对房屋内的一切设施及其他一切可能在维修过程中带来破坏的部位进行保护,如有损坏,按市场价赔偿或还原。

7、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后,必须负责清理垃圾至指定地点。

8、维修人员在维修完成并经招标人方人员检验合格后,填写维修记录。

9、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不得收受维修金及任何报酬。

10、维修人员在维修过程中,不得影响他人的生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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