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保险)业一般纳税人申报填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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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保险)业一般纳税人申报填写

业务示例

注:

本示例以银行业务出发,保险企业可根据应税、免税、视同销售等不同业务自行替代参考,需注意银行为按季申报、保险企业为按月申报的差别。

某银行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为增值税全省集中核算的总机构,2016年5、6月汇总核算全系统业务如下:

一、销售收入项(未特别说明均为不含税收入):

1.贷款利息及中间业务收入等10000万元(适用税率6%),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免税的利息收入2000万元(联行间利息、国债利息、转贴现利息等,如保险企业有1年期以上人寿保险等),开具普通发票;

3.视同销售收入200万元(适用税率均为17%,如为拓展业务将购进的商品、礼品无偿赠送给不特定人员、单位等),未开具发票;

4.处置已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收入10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5.出租不动产收入20万元(适用5%征收率),开具专用发票;

6.买卖金融商品业务,卖出价1060万元,买入价636万元(均含税),未开具发票;

二、取得的进项情况(均不含税)

7.手续费支出1000万元(6%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60万元;

8.设备采购(属固定资产)500万元(17%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85万元;

9.装修办公场所支付施工费100万元(新项目,适用一般计税),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1万元,支付建筑材料费1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17万元;

10.购进办公耗材200万元(17%税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34万元;

11.支付办公用房租赁费50万元(2016年4月30日前房子,简易计税方法,5%征收率),取得专用发票进项税额2.5万元;

12.组织单位职工旅游支付旅游费200万元,取得专用发票50万,进项税额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150万元。

13.购进宣传用品100万,其中自一般纳税人购进90万元,进项税额15.3万元,自小规模纳税人购进10万元,取得代开专用发票进项0.3万元;

上述专用发票均已认证相符。

三、申报表填写

综合上述业务,该企业2016年7月增值税申报表填写情况如下:

(一)填写附表1《本期销售情况明细表》

第1项业务,贷款利息适用6%税率,在第1列第5栏填写10000万元,第2列第5栏填写销项税额600万元。

第2项业务,免税的利息收入2000万填写在第3列第19栏。

注意:

免税项目需到主管税务机关做减免税备案。

第3项业务,视同销售未开具发票,销售收入200万元、销项税额34万元分别填写在第1栏第5列、第6列。

第4项业务,处置固定资产适用简易计税办法3%减按2%,将金额100万元,税额3万元填分别写在附表1第11栏第2列、第3列。

第5项业务,出租不动产收入20万元,销项税额1万元,分别填写在9b栏第1列、第2列;

第6项业务,买卖金融商品需按差额征税填写,卖出价1060万元换算为不含税销售额1000万元,销项税额60万元,分别填入第5栏第5列、第6列,买入价636万元填入第12列。

(二)填写附表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第6项业务金融商品买卖适用差额征税政策,需将差额扣除情况填写在附表3(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中,需注意金融商品负差仅能在年度内结转下期抵减,每年第一期的期初余额应为“0”。

(三)填写附表2《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表》

纳税人取得的专用发票,不论是否允许抵扣,均应先进行认证,再根据不同情形相应填写附表2。

业务7、8、9、10、11、13取得的专用发票,按份数、金额、税额合计分别填写第1栏、第2栏,经计算为可抵扣进项税额为225.1万元。

业务12取得的专用发票用于职工福利,按税法规定不能抵扣,不应填写附表二“一、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相关栏次,而应填写“三、待抵扣进项税额”相关栏次,因此,将业务12进项填入第26栏、第27栏、第28栏。

本期实现免税销售收入2000万元,其对应的进项税额应做转出处理,应转出金额=225.1*2000万/(200万+11000万+20万+100万+2000万)=33.765万元。

本期所有认证相符的专用发票,不论是否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均应填写第35栏。

(四)填写附表5《本期进项税额结构明细表》

将17%的进项合计填写在该表第2栏,如涉及有形动产租赁进项应同时填写第3栏。

涉及的业务有业务

将6%的进项填写在该表第11栏,如涉及列明的项目同时填写相应栏次。

将5%的进项填写在第17栏,如涉及不动产租赁进项应同时填写第17栏。

将3%的进项填写在该表第18栏,如涉及列明的项目同时填写相应栏次。

(五)填写《固定资产表》

业务8设备采购属于固定资产,应将相应金额500万元、进项税额85万元同时填入《固定资产表》。

(六)填写《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

该企业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符合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的减免政策规定,将对应金额填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第2栏。

一般纳税人填写时,第1行“合计”“本期实际抵减税额”=主表第23行“一般项目”列“本月数”。

免税的利息收入应选择相应的免税项目后,将对应金额填入第10栏,对应的进项税额33.765万元填入第10栏第4列,免税额=2000万元*6%-33.765万元=86.235万元。

(七)填写增值税申报表主表

主表数据主要根据表间逻辑关系计算得出。

1.销售额部分

第1栏“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

(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经计算为11200万元,其中视同销售货物收入200万元应填入第2栏。

第5栏填写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房屋租赁收入,合计120万元。

第8栏免税销售额填写免税利息收入2000万元。

2.税款计算部分

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

(一)》(第10列第1、3行之和-第10列第6行)+(第14列第2、4、5行之和-第14列第7行),经计算为658万元。

第12栏进项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

(二)》第12栏“税额”=225.1万元。

第14栏进项税额转出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即征即退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

(二)》第13栏“税额”=33.765万元。

第17、18、19栏按表内公式计算。

第21栏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列“本月数”=《附列资料

(一)》(第10列第8、9a、10、11行之和-第10列第14行)+(第14列第9b、12、13a、13b行之和-第14列第15行)=31万元。

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征的1万元。

经计算,本月第24栏“应纳税额合计”和第34栏“应补(退)税额”均为4966650元。

九、填写《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提示:

先将主表填写完毕后,方可填写本表。

1.项目及栏次部分

根据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应税项目,分别填写本表“应税项目代码及名称”部分。

业务1、业务6对应税率6%,业务5对应征收率5%,分别填入本表“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将金融业原营业税对应税率5%,填入“营业税税率”

注意:

不同应税项目或同一应税项目适用不同计税方法,均应分别填写。

2.增值税部分

第1列根据业务1、业务5、业务6销售额和销项(应纳)税额情况,结合附表1《本期销项情况明细表》对应填写不含税销售额。

第2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的销项(应纳)税额填入,按计算公式。

第3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价税合计数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4列将业务6对应扣除部分636万元填入,其他业务为0。

第5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扣除后销售额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6列将业务1、业务5、业务6对应扣除后销项(应纳)税额填入,按公式计算。

第7列分别按填表说明公式计算填入。

具体为:

业务1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

该栏次=60000000÷6580000×4666650=4255303.95元。

业务6中,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1栏“销项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一般项目”和“即征即退项目”“本月数”之和。

该栏次=240000÷6580000×4666650=170212.06元。

业务5中,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则第7列=第6列对应各行次=10000元。

3.营业税部分

第8列,6月申报5月税款时,期初余额均为0。

以后

该列本月数等于上月该表第12列“期末余额”数

第9列,填写业务6本期扣除发生额626万元,其他业务不填写。

需要注意的是,该列为按营业税制度可差额扣除项目,与增值税制度下的差额扣除政策有所差别。

第10列,填写业务6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应扣除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8列对应各行次+第9列对应各行次。

第11列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的金额。

1.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

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

2.当第10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行次时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

第12列填写按原营业税规定,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差额扣除项目本期期末结存的金额。

本列各行次=第10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

第13列“应税营业额”:

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对应项目的应税营业额。

本列各行次=第3列对应各行次-第11列对应各行次。

第14列“营业税应纳税额”:

反映纳税人按原营业税规定,计算出的对应项目的营业税应纳税额。

本列各行次=第13列对应各行次×对应行次营业税税率。

行次逻辑关系

“合计”行:

本行各栏为对应栏次的合计数。

本行第3列“价税合计”=《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1列“价税合计”第2+4+5+9b+12+13a+13b行。

本行第4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第12列“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本期实际扣除金额”第2+4+5+9b+12+13a+13b行。

以上填写方法,具体见:

金融业《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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