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项目管理操作手册13.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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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护项目管理操作手册13
维护项目管理操作手册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加强运行维护成本管理,推进维护项目精确化管理,规范维护项目实施操作,根据《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线路维护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及相关补充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操作手册。
第2条本手册是浙江传输局光缆线路维护项目立项、申报、实施、竣工结算等管理工作的操作依据。
第3条维护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1.确保线路设备安全畅通、规范稳定。
2.合理控制线路维护成本,努力降本增效。
3.维护项目管理坚持集中统一、规范、高效。
4.维护项目管理坚持分工协作,明确责任,从严从实,绩效考核。
第4条维护项目按照工作内容和性质分为零星维护项目、整治维护项目、迁改维护项目及应急维护项目。
第5条维护项目的实施按项目储备、项目申报审批、成本立项、项目实施等流程进行管理,除应急维护项目,可先行组织实施再补报外,其余情况不得擅自实行。
第二章维护项目审批管理
第一节维护项目库管理
第6条项目库是指各级线路维护、管理人员在线路巡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按照项目库管理的要求和程序,经过初步分析评估,整理出具体的工作量、编制成项目,纳入系统管理,以便有计划的开展主动性、针对性的线路整治工作的储存库。
第7条零星维护项目,归入零星打包项目处理,不纳入项目库,按打包流程管理。
根据零星工作的性质,分为周期性零星维护、日常零星维护和应急零星维护等工作。
第8条整治维护项目应从项目库中选取。
该类项目由分局或市局运维部编报,市局运维部进行核查后纳入项目库。
结合本局线路情况按照轻重缓急、难易程度划分A、B、C三个等级的项目储备。
项目储备划分原则:
A级为干线安全隐患整治,本地网跨公路高度整治、鼠患多发段落更换防鼠光缆、三线交越整治、不良纤芯修复、其他安全整治等可控可维项目;B级为机房ODF改造(干线)、路由优化等项目;C级为杆路整治等提升线路形象的项目。
第9条迁改维护项目在收到其他单位及个人提出线路迁改保护书面申请后,市传输局受理后,提出迁改初步方案,编制项目,按项目管理流程上报意向表,可不纳入项目库管理。
第10条应急维护项目是指线路发生紧急情况,需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组织应急处理而发生的维护项目。
应急维护项目应即时处理,可不纳入项目库管理。
第11条维护项目编报的主要内容:
1.为保持线路设备良好和维护线路形象的周期性工作,如标石油漆、管道路由明显化标志等。
2.线路路由标志不明显或不规范的,如由于环境变化需更换或增设标石标记、宣传牌,或添补电杆编号、光缆挂牌等整治工作。
3.干线线路的同路由、同沟、同杆等“三同”存在安全隐患的路由整治工作。
4.气候条件因素影响线路安全的整治工作,如线路加深保护、护砍堵塞等维修。
5.电杆、拉线在易碰屡撞地点,有安全隐患未做警示和保护措施;架空引上等设施无相应保护措施或未得到有效保护;易受盗窃、火烧或其它外力侵害影响安全;电杆、拉线机械强度严重影响杆路安全;缆线跨路高度不符合间距要求或未设置警示标志等整治工作。
6.吊线、拉线、铁件因腐蚀严重影响安全等整治工作。
7.防强电安全措施未按规定和要求进行布置的,或缆线敷设明显不符规范直接影响安全的整治工作。
8.其他单位或个人提出的线路迁改或保护工作。
9.线路发生紧急情况,应急修理工作。
10.根据障碍分析,属于可控可维的优化整治工作。
第二节维护项目申报管理
第12条零星维护项目的申报流程。
1.周期性的线路维护工作是指定期发生的已知的周期性线路维护作业,应在每年的11月10日前编报维护计划,并经审核下达后实施。
干线周期性零星维护必须编报年度计划,经省传输局核审下达后,市传输局按月分解实施;本地网周期性零星维护编报月度零星打包计划,由市传输局审批后实施。
2.日常零星维护工作是指在日常巡回或线路摸底中发现的、需安排计划实施的零星维护作业,由分局汇总后按月编报计划并按省传输局运维管理系统打包项目流程填报审核。
零星打包项目在每月25日前编报下月计划,经市传输局运维部审核并提交市传输局领导审批后方可实施。
3.应急零星维护工作指维护人员在日常巡回或线路摸底发现一些危及光缆安全应及时处理的零星维护工作。
应急零星维护可由分局先行口头上报市传输局同意后立即安排实施,并纳入当月日常零星维护工作补报计划。
第13条整治维护项目从项目库中按A、B、C三等级依次提取组织实施,根据维护项目申报流程(详见维护项目申报流程图)和审批权限申报项目。
本地网项目在申报项目前必须填写《本地网光缆线路综合整治项目确认单》,经属地分公司的确认后再按流程申报项目。
第14条迁改维护项目在受理后,经双方商谈制定迁改方案,落实迁改费用并经省传输局同意后,正式签订线路迁改协议。
市传输局按照维护项目申报流程(详见维护项目申报流程图)编报迁改维护项目。
迁改维护项目报批表必须附书面申请、线路迁改协议、迁改方案(含施工图)、施工图预算、迁改赔补数额和方式、项目实施负责人等。
第15条维护项目申报流程图
维护项目申报流程图
第16条应急维护项目管理。
线路发生紧急情况,市传输局应立即启动应急程序,组织应急处理,同时向省传输局报告(口头申报),接受省传输局的远程管理和指挥。
应急项目处理时间超过5个工作日的应在启动应急处理的2天内上报应急处理情况报告,报告应注明地点、事由、安全措施、后果评估、责任人、费用、预期处理时限等内容。
省传输局应及时批复或到现场调研指导。
应急施工等结束后,在5个工作日内补报线路维护项目申报及费用预算。
若发生后续修理工作的,则根据维护项目流程要求上报。
第17条维护项目审批权限。
1.1万元及以下的维护项目,纳入零星打包项目管理,按零星维护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费用额度在4000元及以下的,市传输局分管局长批准后执行;费用额度在4000元以上的,市传输局局长批准后执行。
2.1万元以上的维护项目,按相应项目申报审批流程执行。
线路修理费在1万元以上5万元及以下的,市传输局局长批准后执行;费用额度在5万元以上的,省传输局批准后执行。
第三章维护项目实施管理
第一节项目实施制度管理
第18条维护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明确工作责任,纳入绩效考核。
第19条维护项目在实施中,市传输局要明确项目负责人(分管领导)、技术负责人(运维部项目分管人员)、随工负责人(分局)、财供配合等,各负责人承担相应工作职能。
在维护项目实施过程中,落实随工验收,做好维护项目的随工记录和相关验收工作,把好质量关。
第20条维护项目管理权限。
维护项目费用在8万元及以下的,由市传输局负责签订施工订单(或施工合同),并组织管理;维护项目费用在8万元以上的,由省传输局由负责签订施工订单(或施工合同),市传输局负责现场管理。
省传输局不定期组织项目实施过程的指导、检查。
第21条维护项目成本立项批准后,根据管理权限和合同管理要求,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订单(或施工合同)。
施工订单(或施工合同)应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同时要有施工安全和线路畅通安全保障责任的约定。
由省传输局负责管理的维护项目的施工合同应及时分送到该项目所在的市传输局;市传输局负责管理的维护项目,在项目竣工后应将项目施工合同与竣工资料一同上报省传输局。
第22条维护项目变更管理。
由传输局提出项目变更设计的,由市传输局运维部负责填制《项目设计变更单》,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实施;由施工单位提出要求变更设计的,施工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报送市传输局运维部,市传输局运维部及相关负责人签署意见,经项目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维护项目凡涉及施工费用增减额超过预算5%(施工费用在1万元及以下的增减额超过预算10%)或项目主体施工方案发生改变的须报省传输局审批。
项目变更必须经报批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项目实施质量管理
第23条维护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照审批的施工方案、施工图预算组织实施,施工质量标准按相关线路验收规范和省传输局的补充规定执行。
第24条干线维护项目严格按照“线路设备标准化条件”和《长途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要求组织施工。
第25条本地网维护项目按《本地通信线路工程验收规范》组织施工、验收。
在整治维护项目中,如有以下情况,暂按下列要求执行。
1.线路设备由于施工环境等原因,未能安排整治或难以按规范要求进行整治的,应在整治维护项目设计和竣工文本中加以说明。
2.杆线“三线”搭挂如属历史原因,应取得分公司确认,且一时难以整改分离同意保留的,应达到或满足一般安全要求,并在竣工文本中加以说明,以后如有机会应择机整改分离。
3.光、电缆混合杆路一般不安排综合整治工作,如确需安排整治时,相应费用应与分公司分摊。
第26条现阶段本地网整治质量基本要求:
在确保线路安全的基础上,逐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以稳定和巩固本地网骨干层杆线安全和传输质量,改善杆线整体基本形象为主要内容的计划性整治,使骨干层线路总体质量接近于维护标准,为往后的专业化维护及服务保畅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此,本地网光缆线路维护整治工作的质量必须符合《本地网光缆线路整治质量基本要求》(详见附件1)。
第三节维护项目实施进度管理
第27条维护项目管理周期,自运维管理系统审批流程中的归档时间为项目管理的开始时间,至竣工结算完成止。
第28条维护项目的进度管理要求:
1.维护项目在运维管理系统立项审批完成归档后的5个工作日内,在计划建设系统发起成本立项。
2.维护项目在计划建设系统生成编号后的10个工作日内,签订施工订单。
3.施工订单中签订的项目实施时间跨度原则上不允许超过3个月。
因施工环境、条件等原因需延长施工工期的,须办理相关手续,经同意后方可顺延,顺延工期最长不得超过1个月。
4.施工单位在维护项目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传输局提交竣工报告及竣工资料。
5.施工单位在提交项目竣工报告后15个工作日,省、市传输局负责组织项目的竣工验收。
需在整改后再次组织验收的,应在施工单位完成整改工作后5个工作日进行。
6.施工单位在维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向传输局报送竣工决算文本。
7.传输局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文本后一个月内,对决算进行审核,办理项目结算。
第四章维护项目验收管理
第29条维护项目验收按照费用额度分别由省、市传输局负责组织。
单项费用在8万元以上的,由省传输局负责验收,经省传输局委托,可由市传输局组织验收。
其余项目由市传输局负责验收,省传输局进行抽验。
第30条维护项目的验收包括施工过程的现场随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和竣工验收。
现场随工、隐蔽工程验收以分局为主,主要是检查施工质量,核实工作量,和隐蔽工程核查。
隐蔽工程必须进行随工验收,并及时做好随工签证。
第31条维护项目申请竣工验收应满足以下条件:
1.施工单位按维护项目设计方案,完成全部工作内容,施工质量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2.维护项目工余料、拆旧料办结交接手续。
3.维护项目竣工资料齐全,符合档案管理要求。
竣工资料内容要求详见竣工资料样本(附件2)。
第32条维护项目验收要出具完整的验收报告,验收报告由施工单位编入竣工资料。
第33条市传输局在维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收到竣工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完成相关维护技术资料的补充和修改,并录入计算机管理系统;财供部门对固定资产卡片做出同步调整。
第五章维护项目预决算与审计管理
第34条维护项目预算编制由市传输局负责落实,并做好维护项目预算审核管理工作,做到真实、准确。
第35条维护项目决算由施工单位编制,省传输局财供部或市传输局综合办负责施工单位甲供材料和拆旧料的清缴、核对工作。
第36条市传输局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竣工决算文本后,应在1个月内完成维护项目的决算初审,并将决算初审意见书及决算文本上报省传输局财供部。
省传输局财供部收到市传输局报送的维护项目决算初审意见书3个月内,会同运维部或委托中介机构对维护项目进行审计,出据书面审计意见,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维护项目费用结算和帐务处理。
第37条维护项目审计要实反映检查审核工作,严格按照《维护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流程》(详见附件3)执行。
第六章维护项目综合评价管理
第38条维护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省传输局运维部牵头,按照《维护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办法》(详见附件4)要求对项目进行综合检查、评价,并填写《维护项目评定记录表》(详见附件5)。
第39条维护项目综合评价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维护项目编报与审批:
(1)维护项目立项前应做好现场核查、事前评估工作。
整治维护项目应从项目库提取且需要优先实施的项目;迁改维护项目由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后,申报迁改意向,经批复同意后开始立项;应急维护项目应在施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补报线路维护项目申报及费用预算。
(2)维护项目除主体实施内容外,同一项目段落内应同步考虑其它需要重点解决、整治的工作内容。
(3)同一段落的需实施的工作内容应在一个项目内实施。
(4)严格按照维护项目报批流程申报项目。
2.预算管控:
(1)在编制维护项目预算时,应对设计方案进行评估,对预算成本进行分析,并盘活库料、利用堪用料,力求方案最优、成本最低。
维护项目预算编制准确率应达90%以上。
(2)在维护项目实施过程中,编报批复的方案和预算费用发生变更的,应根据第23条规定要求做好项目变更,办理变更手续。
3.合同管理:
(1)按照维护项目批复要求做好开工前准备工作,及时签订施工合同(施工订单),明确职责及项目开、完工时间。
(2)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做好合同管理。
如遇外界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而不能履行合约的应按照合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时进行合同变更。
4.现场管理与进度管控:
(1)维护项目开工前,做好项目交底工作(含项目地点、工期、概况、主要工作量及安全事项),并填写《维护项目交底记录表》(见附件6),要求施工单位做到文明、安全施工。
(2)根据合同约定的施工期限,按期开工,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并在约定的期限内完工。
同时做到每月上报的施工进度与实际施工进度一致。
(3)在维护项目实施过程中,各局应落实随工验收责任人,加强项目现场管理,把好项目随工验收质量关,认真做好隐蔽工程随工签证记录,确保签证工作及时性、内容真实性、数量准确性。
(4)对关键节点或关键部位的隐蔽施工内容应搜集施工作业痕迹及整治前后对比图片资料,展示维护的整治效果。
(5)维护项目完工后,监督施工单位做好施工现场清理工作。
项目竣工后10个工作日内,施工方应向建设方提交初步验收书面申请及竣工验收资料,并及时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和结算。
5.施工质量管理:
按照施工图或项目整治清单进行施工,施工质量应符合相关验收规范要求,项目一次性验收质量≥90分。
项目验收按照《维护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评分表》(详见附件7)做好验收工作。
6.材料管理:
根据维护项目预算材料数量,在实施时同步办理领料手续。
项目竣工后,根据材料申领与实际使用数量,及时办理工余料、拆旧料缴料手续,实际缴料数量与应缴数量相符,入库材料存放应符合规定要求,做到工完料清。
7.竣工文本资料管理:
(1)竣工文本装订整齐,工程概况叙述清楚,签字、盖章手续齐全。
(2)竣工文本内测试资料及签证齐全、准确,随工签证应与施工同步进行。
(3)竣工图纸规范,工作量标注清楚,与实际工作量相符。
(4)材料平衡表填写正确,工余料、拆旧料缴料手续齐全。
8.验收与审计管理:
通过现场检查及审计,详细了解维护项目实施情况、工作内容及工作质量,根据08定额和省传输局项目管理规定及审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适时做好维护项目验收和施工费用结算审计工作。
(1)审查维护项目施工质量,随工质量,随工验收等签证执行与资料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完成进度及时限要求。
(2)财务结算及时性、规范性。
(3)迁改维护项目收费的真实性、及时性、完整性。
第七章安全生产管理
第40条维护项目实施必须严格按照《电信线路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进行施工作业,确保通信设备安装及线路施工安全、规范、标准。
第41条加强对施工企业的安全管理,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维护项目实施前,必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第42条督促施工单位建立项目安全员制度,实施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在项目开工前应进行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操作现场交底,制订安全施工措施并认真贯彻执行,杜绝因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安全措施不力等情况造成的安全事故。
第43条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检查施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安全操作的规章制度;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管理,落实作业现场安全保护措施,使用合格的生产工具及安全检测等器具。
第44条加强对施工单位防火安全工作的监督。
在通信机房内施工,应到分公司安全保卫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并严格执行《浙江公司通信机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第45条加强对施工单位的领料、缴料和材料的保管、使用管理,做到工结料清。
工程竣工后,施工方单位应及时检查清理工程余料和拆旧料,严禁任何截留、挪用和盗卖等违法行为。
第46条严格遵守浙江公司的通信纪律和保密规定,不得将工作中所涉及的各种技术资料、图纸、电信资源使用情况、客户资料及其他涉及企业秘密或客户通信秘密的信息向外泄露或者作其他不正当使用。
附件一:
本地网光缆线路整治质量基本要求
附件二:
竣工资料样本
附件三:
维护项目验收审计工作流程
附件四:
维护项目管理综合评价办法
附件五:
维护项目评定记录表
附件六:
维护项目交底记录表
附件七:
维护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评分表
附件一
本地网光缆线路整治质量基本要求
按照《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浙江长途电信传输局本地网光缆计划性综合整治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现阶段本地网整治工作目标要求,确保线路安全的基础上,逐步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以稳定和巩固本地网骨干层杆线安全和传输质量,改善杆线整体基本形象为主要内容的计划性整治,使骨干层线路总体质量接近于维护标准,为往后的专业化维护及服务保畅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为此,针对目前实际本地网光缆架空杆路线路质量情况,明确本地网光缆线路综合整治工作的基本质量要求如下:
1.杆路跨路面高度省级以上公路(含省级公路)应不小于7.0m,其他公路不小于5.5m。
2.吊线抱箍(含拉线抱箍)装设位置距杆顶应不小于15cm;吊线接头可采用钢绞线卡子、夹板或另缠法,但两端必须用同一种方法处理。
3.角杆、终端杆拉线与吊线不采用同一抱箍时,两者抱箍间距不大于20cm,且拉线抱箍在上方;上下层吊线间距不大于40cm。
4.一条杆路若挂有多条吊线时,应优先采用双吊线抱箍,且一条吊线原则上同挂钩不超过4条光、电缆。
有条件的光缆与电缆应分吊线架设,且光缆在最上层;不能分设的,有光缆的缆线原则上放在最上层。
5.设置在路边等易碰屡撞的电杆,应在电杆上油漆或粘贴反光警示标志,必要时应做防护墩保护;设置在人行道上、路旁、田间地头的拉线应装设拉线警示套管,套管两端可采用U型卡子固定;对靠近电力设施及热闹市区的拉线,要加装绝缘子,绝缘子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在2m以上。
6.架空光缆与“三线”交越间距应符合验收规范要求。
“三线交越”保护管长度应超出电力线等强电线净交越宽度两端至少各1.0m以上,并在两端加装防滑卡,保护管接长需在拼接处加装连接扣,若交越点净距较高,应适当加长保护管长度。
与“三线”近距离平行或小角度交越不易采用电力保护板时,交越档光缆吊线两端可采用就近做保护接地,也可做绝缘保护线。
7.杆线辅助装置和保护接地装置的安装要求:
(1)吊线在电杆上的坡度变更大于杆距的20%时,当上有电力线交越时,应加装仰角辅助装置;角深≥10m的内角吊线应加装辅助装置。
(2)每隔500m左右、与电力线交越档两侧电杆、机房前终端杆及引入杆处的吊线应做保护接地;光缆加强芯在机房ODF架、光交接箱处,应做保护接地;有条件时,进入机房的光缆应采用无金属光缆。
(3)郊区或空旷区域每隔500m左右的电杆、飞线跨越杆、山坡顶上的电杆、市郊或郊区装有光交接箱的电杆应做避雷线。
杆上避雷线应高出电杆10cm,可用4.0mm铁线沿电杆绑扎直接入地(间隔50cm),地下延伸部分应埋在离地面70cm以下,延伸长度不小于2m,且与线路方向呈水平垂直。
(4)与电力线交越档两侧的电杆上吊线不得使用拉线接地,应采用地线直接接地,且地线不得与拉线抱箍触碰。
(5)在砂、石质土壤,接地线应加装接地体。
接地体宜采用热镀锌钢材,一般为圆钢(Φ12mm)、扁钢(40×4mm)和角钢(40×40×4mm),长度不小于1.0m。
接地体顶面埋设深度不宜小于70cm。
接地线与接地体的连接应采用焊接,不能采用焊接时,可用螺栓连接,连接部位应作防腐处理。
8.电杆杆号采用搪瓷(铝质)杆号牌或喷号方式面向道路设置,杆号牌下边缘距地面高度2.5m,杆号牌规格尺寸符合规定要求(参见附件四或按当地分公司要求)。
9.光缆标识、光路标识规格尺寸统一,设置符合要求(参见附件五或按当地分公司要求)。
在光缆接头、架空光缆直线杆每5根左右、角杆、终端杆、分线杆、管道光缆人(手)孔、机房进局光缆每5m、转弯、交越等位置应设置光缆标识;在ODF架、光交箱、光分或终端盒等尾纤上应设置光路标识。
附件二
竣工资料样本
图表一
*********************
×××××××××项目
竣工技术文本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年×月
图表二
*********************
×××××××××项目
竣工技术文本
*********************
工程编号:
******
工程负责人:
***
编制:
***
审核:
***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图表三
序号
内容
页码
1
资信文件
2
项目审批表
3
竣工说明
4
开工报告
5
工程设计变更单
6
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报告表
7
停(复)工申请报告表
8
竣工报告
9
交(完)工报告
10
建筑安装工程量总表
11
工程项目随工验收签证表
12
管道隐蔽工程签证记录(如需)
13
工程项目报告书
14
工程决算表
15
项目联系单
16
综合赔补费、防障费支付汇总表
17
工程项目省供材料领用平衡表
18
工程项目市供材料领用平衡表
19
拆旧材料缴料汇总表
20
竣工图纸
21
光缆接续测试资料
22
卷内备考表
1
图表四
竣工说明
一、施工依据
1.根据×××××施工框架协议;
2.根据×××××的线路维护项目施工订单;
3.根据×××××立项审批要求;
4.根据×××长途电信传输局维护项目预算审批表;
5.根据××××工程施工图预算;
二、施工时间
本工程自年月日开工 至 年月日完工。
三、工程施工范围
主要工作量见下表:
序号
工作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2
3
4
5
6
7
8
四、工程概况
五、编制依据
六、光纤光缆程式及技术测试指标说明。
七、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现场管理方面
施工安全方面
变更说明
列支表五签证费用说明
施工单位:
年月日
图表五
开工报告
工程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