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精神与和谐社会建设与民生工程暨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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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精神与和谐社会建设与民生工程暨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汇编

民法精神与和谐社会建设与民生工程暨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汇编

民法精神与和谐社会建设

民法精神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一致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总要求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民法精神强调平等互助、诚实信用、公序良俗,这与和谐社会的要求相一致,两者高度契合。

平等互助。

公平的观念和内容因历史阶段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总要求之一的公平正义,是指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得到妥善协调,人民内部矛盾和其他社会矛盾得到正确处理,社会公平和正义得到切实维护和实现。

实现这样的公平正义,其基础是社会平等,也就是说社会主体之间具有平等的地位,社会成员平等地享有法律赋予的权利和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在社会生活中受到同样的法律规范约束,并能获得与其劳动和贡献相当的利益。

而这些内容,恰恰是民法中平等理念的主要内涵。

民法强调主体之间的人格平等和机会平等,人与人之间不能互相压制、歧视和干涉,每个人都有平等的机会实现自我发展。

只有实现这样的平等,社会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才能得到妥善协调,各种社会矛盾才能得到正确处理,从而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社会关系逐步融洽协调,使整个社会稳定和谐。

和谐社会还是一个社会成员互相尊重、团结互助的社会。

民法的平等原则决定了民事主体的利益具有平等性,每个人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应当充分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损人利己;在权益发生冲突时,应当互谅互让,兼顾各方利益,妥善加以解决。

民法还通过监护、收养和抚养等制度,贯彻养老育幼、扶助弱者的宗旨,以帮助一部分社会成员更好地实现自身权益。

这种互助精神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友爱要求也是一致的。

诚实信用。

诚信是建立和谐人际关系的重要道德准则,它要求人们在社会交往中做到坦诚相待、恪守诺言、讲求信用。

同时,诚信也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伦理准则,市场经济的一切活动都是建立在参与者的信用基础之上的。

诚信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诚信社会。

在民法中,诚实信用也是一项基本原则。

为了达到社会和谐,民法将诚实信用上升为民法的基本原则,使诚实信用这一市场经济活动的道德准则法律化,成为人人必守的法律原则。

在民法中,诚实信用原则属于强行规定。

另外,民法还对诸如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等有违诚实信用的行为加以遏制,使之可撤销,这就从另外一个方面贯彻了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将诚实信用的道德规范上升为法律原则,不仅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而且从法律上保证了社会和谐。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不仅需要每个人的道德自律,还需要法律形式的他律。

只有自律和他律双管齐下,才能实现真正的和谐。

公序良俗。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安定有序的社会,人民安居乐业,社会稳定团结、秩序良好。

民法强调公序良俗,与和谐社会的安定有序要求相一致。

公序良俗即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指国家和社会的存在及发展所必要的一般秩序和良好道德。

尊重公序良俗,提倡用社会中的善良风俗、道德规则来教化和引导人们的行为,提高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这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途径。

但也必须看到,单纯依靠人们的道德观念来达到社会和谐是不可能的,毕竟人们心中的道德标准高低不一,而且道德的约束属于“软约束”。

因此,民法将公序良俗这一道德领域的规范上升到民法基本原则的高度,赋予其强制性规则的效力。

按照公序良俗这一原则,在社会生活中每个人都可以依据自己的意愿谋求自身利益,但这种自由应以不违背法律及社会普遍认可的秩序与社会道德风俗为限度。

民法奉行公序良俗原则,旨在将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限制在各自最大的范围内而不损害其他社会主体的利益,以此达到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以及人与自然之间的利益平衡,从而实现社会和谐。

完善民法制度促进社会和谐

完善法律制度,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应将完善民法制度作为一个重点。

加强人格保护。

和谐社会,以人为本。

个人享有法律允许范围内广泛的自由,国家和社会充分尊重和保障个人的人格尊严与独立,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这表现在法律上,就是民法对人格权的相关规定。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权利主体为维护自己的人格利益所必须具备的权利。

我国《民法通则》规定了生命权、健康权、姓名权、名誉权等几项具体人格权,《民法通则》颁布后又出台了关于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人身损害赔偿责任以及侵害名誉权的司法解释等来完善人格权立法。

但是,关于一般人格权的法律规定还需要完善,一些重要的具体人格权如隐私权等还需要在立法中得到体现。

明确财产归属。

在现实社会中,人们之间的绝大多数纠纷都表现为对财产的归属或使用、收益所发生的争议。

物权法通过确定主体的权利,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利用关系,协调各种权利主体的利益关系,能起到定分止争的作用,从而实现社会安定有序。

另一方面,物权法确认和保护企业及个人所得或应得的物质利益,能够激发、保护劳动创造和商业投资的积极性,有利于构建充满活力的和谐社会。

因此,依据宪法精神,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物权法,进一步明确物的归属,发挥物的效用,保护权利人的物权,可以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完善交易规则。

重点是完善合同法。

合同是现代市场经济的基本活动形式。

市场主体通过大量的合同进行财产流转和利益交换,需要遵守合同法的规定。

完善交易规则,促进财产流转,首先应当强化合同自由的理念,保证市场经济的发展活力。

但这种自由不是无限制的,它应当受到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公平原则等的制约。

其次,还应当强化合同的社会功能,使合同不再仅仅表现为当事人之间的利益相争,而是一个合作的平台、实现双赢的工具,双方通过合同达到各自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合同立法应完善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协商互助的规定,为经济发展创造和谐的市场环境。

健全家事立法。

和谐家庭是和谐社会的基础。

关注婚姻、家庭、老人、儿童是整个社会的义务,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要求。

我国民法设立了监护制度、收养制度、扶养制度以解决老幼问题,通过婚姻法来维护妇女及子女的合法权益,在继承法中有胎儿应留份制度以保护胎儿的利益,等等。

相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来说,民法仍有需要完善的地方。

比如,在婚姻法领域,现行婚姻法增加了夫妻间的忠实义务、禁止家庭暴力的规定,完善了夫妻财产制的规定,系统规定了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并将家庭暴力作为准予离婚的情形之一。

这可以较好地维护妇女和未成年子女的权益,但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加以完善。

民生工程暨财税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以更高的站位充分认识实施民生工程的重要意义

实施民生工程已经两年了。

XX年,我们县实施了12项民生工程,各级财政投入资金1.3亿元,其中县财政配套1630万元。

XX年,增加到25项,投入资金5亿元,其中县财政配套1.3亿元,民生工程投入之大、覆盖之广、群众得实惠之多超过历史任何时期。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省、市财政支持的结果,是各乡镇各部门共同努力的结果。

通过两年的实践,我们更加深切地体会到,民生工程越来越重要,民生工程已经成为我们政府施政的重要目标,成为各乡镇各部门的重要职责。

首先,实施民生工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认识的深度决定工作的力度。

党的十七大报告,鲜明地提出了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大任务。

胡锦涛总书记在安徽视察时指出“民生工程要一项一项抓落实,不断抓出成效”。

根据中央、省市委的统一部署,从今年3月开始我县将用一年左右时间,在全县分两批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大家要明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为了什么,我认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归根到底是要改善民生,是要让*的老百姓过得更好。

现在,我们县提出要打造千亿元工业强县,我们必须坚持“两条腿”走路,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更加注重经济社会统筹发展。

如果仅仅GDP和产值上去了,而人民群众生活没有得到相应的改善,这样的发展就失去了意义,失去了广大人群众支持的基础。

为此,我们要站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角度,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实施好每一项民生工程,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其次,实施民生工程是扩内需保增长的重要举措。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依然存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仍然较多,尤其对国内的心理预期远大于对实体造成的影响,大家普遍都对形势看的不清。

越是在这样的时刻,越要高度关注民生,越要解决低收入群众的生活困难问题,增强人民群众战胜困难的信心。

今年,中央提出必须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把改善民生作为保增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应该讲,中央如此鲜明地把改善民生与“保增长”结合起来,也反映了执政的新理念、新思路。

大家都知道,拉动经济增长的三驾马车是投资、出口和消费。

但是,“消费”这驾马车长期以来是条“短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对此,中央出台了高达4万亿元的投资振兴计划,其中绝大部分用来改善民生,比如加大对三农、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节能减排等方面投入,这些都是我们县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再次,实施民生工程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标志。

古人说:

“天下顺治,在于民富;天下和静,在于民乐”,这话生动地概括出了国泰民安之道。

解决好民生问题,保障群众安居乐业,是社会和谐的重要标志。

当前,我们县正处于工业化、城市化、农业产业化快速推进的阶段,同时也是社会矛盾的凸显期,维护社会稳定和谐的任务十分艰巨。

我们只有不断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力度,努力实现人民群众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矛盾和问题,维护社会的长期和谐稳定。

最后,实施民生工程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

民生问题不单是福利问题,也是发展问题;民生工程不仅是惠民工程,实质上也是发展工程。

实施民生工程,既是造福全县人民的一件大事,也是对我们各级政府为民理念、执政能力、工作作风的一次检验。

今年我县实施32项民生工程,投入更大,工作要求更细、更具体,各乡镇、各部门必须像抓经济工作那样抓民生工程,扎扎实实加以推进,做到抓细节、抓具体、抓过程、看结果。

另外,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实施32项民生工程,累计投入5.5亿元,其中县级财政只要配套1.5亿元,占27%,剩下全部由中央、省、市财政承担,乡镇基本上不需要配套。

这么好的政策,我们没有理由不干好。

二、以更实的举措推动民生工程的任务落实

实施民生工程是县委、县政府的一项中心工作,也连续两年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审议和讨论的热点,是县政府向全县人民作出的郑重承诺,到每年的年底是必须要兑现的。

因此,各牵头部门和乡镇要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一件大事来抓,忽视不得、迟缓不得、粗心不得、松懈不得。

一是要咬定全年目标,细化工作任务。

今年民生工程的任务已经很明确,大家一定要好好学习文件,按照目标责任制的要求,制订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措施,把目标任务细化分解,明确各项任务的主管领导,落实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员,做到总体目标明确、各项任务专人负责、各个环节紧密衔接、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在这里我要特别强调,民生工程今年的事情必须今年办,而且必须办好,不管风吹浪打,决不动摇,是客观原因也好,主观原因也好,任何人都不能改变目标。

二是要多方筹措资金,确保足额到位。

今年是我们县财政较为困难的一年,能否保持财政收入19%的增长目标(13.95亿元),到现在我心里还没有底,1-2月份,财政形势不容乐观,增长率不到8%。

但是压力再大、困难再多,也要确保筹措到位。

我在这里表个态:

只要属县财政配套的,县政府将尽最大努力保证足额配到位,不增加乡镇负担。

对民生工程开支的项目,要尽可能列入预算,没有列入预算的,要通过调整支出结构、在预算外基金中优先安排。

同时,要大力争取上级补助,有效增加资金总量。

要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全面梳理政府各项预算开支和政府性收入,不该花的钱坚决不花,需要花钱办事但能暂缓的尽量延缓,努力降低行政成本,千方百计挤出资金用在民生工程建设上。

三是要强化资金管理,规范运行程序。

中国有句古话,“民不患寡而患不均;民不患贫而患不公”。

从某种意义上说,“不均”与“不公”永远是矛盾与危机的导火索。

所以,我们在实施民生工程时,一定要公开、公正,按照程序操作,大力推行“一线实”工作法,加强人员信息和资金管理,严格把握补助条件,规范审批程序,执行补助标准,努力做到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人一个都不能少,不在政策规定范围内的人一个都不能补。

民生工程涉及的资金有16项要发放或补助到人,都是按人头算账、按人头发放,要严格执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支付到人、打卡发放”的管理要求,防止虚报冒领,确保专款专用,做到“一线实”客观公正,“一卡通”清楚明白。

四是要确保项目质量,打造精品工程。

民生工程均是公益性建设项目,如村村通水泥路、城乡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等,都要高标准、高质量地加以推进,使之成为群众满意、经得起历史检验的精品工程。

要坚持规划引导,统筹推进,与新农村建设结合起来,与乡村现有资源和综合利用结合起来,尽量做到资源共享、设施共用,避免形成新的浪费。

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严把标准关、质量关,既不能人为降低建设标准,也不能脱离实际提高标准、扩大规模。

项目无论大小,都要按照规定实施,严格实行工程类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六制”管理。

要建立项目管护责任制,积极探索项目投入使用后的营运管理新机制,确保工程建成后能够持续发挥效益。

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把实施民生工程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个重要抓手,但并不是说民生工程就这32项,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还很多。

同时,今年我们面临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园区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都是重点工作、难点工作,都必须完成好。

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单位“一把手”,必须学会弹钢琴,统筹安排,抓关键,抓难点,抓重点,促全面。

三、以更大的力度保证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

民生工程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内容丰富的社会系统工程。

今年实施32项民生工程,工作强度更大、操作难度增加,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创新方式、完善制度,确保民生工程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一要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

各乡镇、牵头实施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负总责,经常过问,督促落实,要建立一套工作班子,确定具体的业务人员,下大劲头去抓。

要建立民生工程项目和资金整合机制,部门与部门之间,既要当好主角,又要甘做配角。

在规划的制定、任务的下达、资金的整合、项目的实施、质量的检验等各个环节,都要主动沟通协调。

牵头部门不仅要积极主动,敢于负责,而且要从全局出发,注意听取其他部门的意见。

参与部门既要及时负责地提出建议,又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工作。

民生工程涉及的主要部门有15个部门,任务各有侧重,要在服从县政府统筹调度和县民生办工作协调的同时,积极主动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落实等方面,争取上级主管部门的支持。

二要优服务,进一步提升工作效率。

民生工程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

为此,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在制度上下力度,在操作上下功夫,在服务上提水平。

要进一步健全各项民生工程的各项规章制度,以制度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保障民生工程公平公正的实施。

民政、劳动、卫生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办理的业务水平,既要精通业务,又要熟练操作。

要进一步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意识,热情服务,周到服务,细心服务,要带着对困难群众的关爱和深厚感情服务,让群众满意,让社会满意。

三要抓督查,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

要加大对民生工程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对每项工程、每一阶段、每一步骤的进展情况,都要认真督查。

许华同志会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听取各单位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具体推进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当然,事情不可能都由许华同志一个人抓,不可能对每一项工程都要亲自抓。

为此,县政府各位分管副县长也要履行好各自的分管职责,抓好分管部门的民生工程实施。

县监察、审计部门要加大对乡镇、县直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政策措施贯彻执行情况、乡镇政府和部门履行职责情况、资金保障及管理使用情况、资金补助对象准确情况、工程进展和效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在这里必须强调,民生工程是“高压线”,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违法违纪行为,都要依法依纪严肃查处。

年终,县政府将对民生工程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完成任务好的,将给予表彰;工作不力的、完不成任务的,参照《*县人民政府行政行为规范》实行问责。

四要树典型,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是我们推进各项工作的强有力手段。

在实施民生工程过程中,县民生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好经验、好做法,采取召开现场会、编发简报等形式,及时总结,大力推广,以点上突破带动面上突破;对实际工作的先进个人、先进典型,要通过电视、报刊、网络平台等,大力宣传,通过典型引路,更好地推动工作。

要深入宣传实施民生工程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实施情况和工作成果,充分调动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支持和参与民生工程,提高社会影响力,为民生工程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以更加有效的办法发挥财政的调控作用

财政是政权实施的基础,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权的运转就是财政的收与支。

在今年这种特殊形势下,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是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同样也是财政工作的首要任务。

各乡镇各部门要做好过难日子、紧日子的准备,认真贯彻国家积极的财政政策,紧紧围绕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促和谐的既定目标,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千方百计增收节支,增强宏观调控能力,为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发挥更直接、更有力、更有效的作用。

一是保增长,财政要发挥积极有为的作用。

财政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财政政策是地方政府宏观调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

财政工作一方面要集中财力办大事,一方面要多做雪中送炭的事情,自觉服务发展、支持发展、解决难题。

从我们县的实际来看,我们财政实力还不强,可调控的手段也不多,不可能有更多的财力直接用来支持企业发展,我们所做的工作主要是贯彻落实上级的积极财政政策,按照上级的要求,搞好配套。

省、市出台的优惠政策,我们要毫不吝啬,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

支持企业发展,关键要引导带动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

为此,今年我们下决心把县担保平台做起来,通过财政注入、政府控股、企业入股、社会参股的形式,力争县信用担保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亿元,担保能力超10个亿。

另外,我们要创新现代融资理念,不能一讲到建设,就“两眼”盯着财政,财政资金数量是有限的,用途受限。

从数量上讲,再有实力的财政,也难以满足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从用途上讲,财政政策取向公共财政,主要是保运转保民生保公益事业,不可能有太多的财力搞建设。

根本出路在市场,用市场的钱干发展的事,用财政的钱干老百姓的事。

要善于发挥财政的导向作用,通过政府信用吸纳社会和金融资本参与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最近,国务院决定XX年由财政部代理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新疆、安徽成为最先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省区,财政部核定安徽发行额度77亿元,其中省政府转贷市县40亿元,对此,请财政局的同志们认真研究,加大跑上力度,争取我县能够获得更多的份额。

此外,我们还要在土地上做文章,没有土地收入,县城大建设难以推进,大家的日子都不好过。

请国土部门认真梳理,摸清我们县存量土地和可以收储的土地到底有多少、分布在哪里,等等。

要通过梳理,结合旧城改造,搞成片开发,净地出让,真正把“毛地、生地”变成“净地、熟地”,实现土地增值最大化,为保增长提供强有力的财力支撑。

二是抓收入,财税部门要肩负神圣使命。

无论什么时候,组织收入永远是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没有收入,任何工作都是纸上谈兵。

县国税、地税部门作为重要的经济执法机关,要切实负起“聚财为国、执法为民”的责任,真正紧张起来,面对财政收入滑波的形势,要有一种“寝食难安、食不甘味”的思想。

从今年3月份我县的财政收入可能首次出现负增长,这是近年来所没有过的。

当然也有的人会说,受金融危机的影响,但我认为这不是推托的理由,比如说我们省颍上县1—2月份的财政收入就达3.3亿元。

我觉得还是我们税收收征管体制出现了问题,还是我们干部作风不实的问题,在组织税收上没有沉下去,真正做到应收尽收。

刚才,许华同志分析得很到位、很透彻,我就不多说了,请税务部门要下大力气解决税收流失问题,摸清税源家底,严厉打击逃税偷税行为,要在内部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和目标考核制,将压力层层传递,责任层层强化。

财政部门要发挥龙头作用,定期召开国地税、相关经济主管部门、各乡镇参加的财税形势分析会,加强研究,提出对策,探索建立一套促进财政增收的激励机制和奖惩办法。

各乡镇、县直各部门都要强化主人翁意识,增强协税、护税意识,不能认为税收与己无关。

可以说,大家的工资都来自税收,税收搞不上去,工资不能确保,民生工程也将无法实施,构建和谐社会也只能是一句空话。

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财税工作,更加自觉地参与全县财政工作,在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更加注重项目的税收含量,在服务企业和纳税户时,要督促其主动纳税、诚实劳动、合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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