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时评.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269880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6.0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食品安全时评.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食品安全时评.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食品安全时评.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食品安全时评.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食品安全时评.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食品安全时评.docx

《食品安全时评.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食品安全时评.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食品安全时评.docx

食品安全时评

 当全社会都被纳入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的总布局,“舌尖上的中国”必然更加安全、更有滋味

  本周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舌尖上的安全”再次引来社会广泛关注。

  之所以要以专门时段,加大对食品安全的宣传力度,正是要唤起全社会的重视,宣示社会管理者在解决这一问题上的决心,重建公众对食品安全的信心。

更重要的是,在食品安全问题上,更多人参与进来,才能形成“社会共治”的局面。

  今年前几个月,曝光的食品安全事件数量已经超过去年全年总数。

这一方面说明食品安全问题的严峻形势,另一方面也说明打击力度在不断加大。

然而,从奶粉中的三聚氰胺,到养鸡企业使用的抗生素,一些影响较大的食品安全事件,要么是因消费者健康受损被曝光,要么是媒体采访调查被揭露,主动、及时的发现仍然较少。

这可说是当前食品安全监督的一个短板。

  现实情况是,食品生产加工单位数量庞大,食品的流通环节也范围甚广。

面对数百倍甚至上千倍于监管人员的监管对象,监管部门不可能靠人力对一家家企业、一个个生产个体进行全天候监督,要第一时间发现问题、有力有效防治问题,确实有难度。

同时,新业态、新技术的出现,也让监管难度更大。

比如,淘宝等电商网站上,卖食品甚至“自制食品”的虚拟商铺成千上万,监管难度更大。

  正因此,在这一问题上,需要激发社会的“主体意识”,让更多眼睛盯住、更多双手管住食品质量。

创新社会管理,本身就包括“社会协同”与“公众参与”。

食品安全是社会管理的重要内容,引入更多社会与公众的元素,也是基本要求。

更何况,这不仅仅是生产企业、监管部门的事,更关系到千家万户的菜篮餐桌。

  试想,如果网友能“随手拍”餐馆厨余垃圾处理,地沟油生产作坊是不是会收敛一些?

如果请供电公司基层抄表员提供用户电力用途,取缔那些无证照食品生产加工点是不是能更及时?

如果企业员工能够站出来举报“黑心老板”,那些“舌尖上的毒素”是不是能更早被发现?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力量是巨大的。

面对严峻的食品安全形势,只有打一场“人民战争”,才能够提供“24小时无死角”的强效监管。

  这样的社会共治,还需要社会管理者给予更多制度化的保障。

采取有奖举报、鼓励公众提供线索,就是解决监管部门“看不全、看不到”的特效药。

要让这项措施充分发挥作用,就要利用有效传播媒介,让举报内容、举报途径、奖金额度更深入人心。

有些地方的监管部门,以群发短信的方式,告知社会“欢迎举报,举报有奖”,就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如果能建立全国统一的受理平台,更是既方便公众举报,也可防止地方保护。

  今年的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主题就是“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

在共治的格局之中,作为食品安全最主要的责任人,企业和政府监管部门更要负起责任。

说到底,社会的监管,还需他们“接招”。

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健全管理制度,形成层层追溯、相互制约的机制;政府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建立覆盖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最严格的科学监管制度;新闻媒体开展舆论监督,客观及时、实事求是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相信,当全社会都被纳入食品安全问题防范的总布局,“舌尖上的中国”必然更加安全、更有滋味。

 

6月14日,我省印发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从6月初开始启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检查至9月30日结束。

 据介绍,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此次检查范围包括全省所有地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尤其突出五个方面重点检查,即突出近期事故多发的重点地区,突出消防、煤矿、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突出学校、医院、商业和文化娱乐场所、机场、港口、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突出农民工等人员集中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突出反复发生、长期未得到根治的重点问题。

 据了解,为提高实际效果,我省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将在全面督查检查基础上,采取明察暗访、突击夜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

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一盯到底,能够马上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一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严格落实整改计划和应急监管措施,限期整改到位。

 在安全检查的同时,我省还将严格执法,按照“五个100%”的要求(重点地区执法覆盖率100%,重点行业领域执法覆盖率100%,重点企业执法覆盖率100%,企业自查自纠覆盖率100%,隐患销号率100%),深入开展大规模集中执法,对非法违法行为实行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经停产整顿仍未达到要求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有关单位和责任人,一律按规定上限予以处罚;对存在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严格落实监管措施;对触犯法律的有关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唐山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近两年来,我市把食品安全作为重大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来抓,牢牢把握“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的方针,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不断加大抽检的密度和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衔接,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无缝隙监管机制,实现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11年和2012年,我市连续两年荣获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

  领导高度重视。

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

市委书记姜德果特别强调:

要使唐山的天蓝、水清、食安。

市委副书记、市长陈学军批示:

要研究落实食品安全源头治理的有效措施。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兼市政府食安委主任王久宗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部署。

其他相关市领导通过现场办公、督导检查、批示等形式,狠抓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协调分管部门抓好落实。

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全市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严把食品安全检测关。

我市在食品安全检验资源优化整合的有效模式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全市范围内建立起统一、科学、高效的食品质量安全检测体系,实现从农田到餐桌的无缝隙监管。

同时,全方位加大抽检力度,严厉打击在种植、养殖、收购、仓储、运输、生产、加工、屠宰、经营、餐饮消费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从去年底开始,在全市开展了米、面、粮、肉、蛋、奶等大宗食品抽检工作,截至目前,抽检共计6024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9批次。

  深化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去年以来,我市先后组织开展了打击“私屠滥宰”“非法添加”“假劣酒”“地沟油”和“瘦肉精”五大专项攻坚战役。

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巡回指导,使五大战役取得显著战果,进一步净化了食品市场,规范并优化了食品生产经营秩序。

通过强化执法、明察暗访、发动群众举报,及时立案查处了一批违规违法案件,依法取缔了一批无证照生产加工“黑窝点”,并对部分存有严重问题的食品企业,果断实施了关闭取缔、停产整顿等措施。

仅打击“瘦肉精”一项,先后抽检40.4万批次,送检1.58万批次,检出含“瘦肉精”检验报告149件,其中已查清结案126件,依法判处犯罪嫌疑人8名,行政处罚当事者152名。

去年,在全省率先开通了“96321”有奖举报热线,使举报投诉工作走上了科学化、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来信来电来访277起(件),办结262起(件),兑现奖励举报33起(件)。

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为引导食品企业诚信生产和经营,我市全面加强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

自去年9月开始,开展诚信示范企业评选活动,对87家单位授予唐山市首批“食品安全诚信示范单位”称号,并制定出台了诚信示范单位管理办法,实现了对示范企业的动态评价和管理,使其真正发挥出典型示范作用。

今年以来,先后开办了两场食品行业道德大讲堂活动,在全市掀起了公民道德建设和提高食品行业主体责任意识的新热潮,“讲道德良心,做放心食品”正在成为全市食品企业的共识。

 

6月17日,唐山市政府食安办组织举行以“社会共治同心携手维护食品安全”为主题的唐山市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大型宣传活动。

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曹金华、唐山市政府副市长曹全民出席活动。

  今年6月17日至27日,是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

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北省政府食安办统一部署,6月17日,唐山市在抗震纪念碑广场举行了2013年食品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暨大型宣传活动,各县(市)区也将同步举行启动仪式。

以此为契机,唐山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型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广泛普及食品安全知识,让更多的群众参与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来,共同推动食品安全形势的持续稳中向好。

  近年来,唐山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唐山市政府食安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牢牢把握预防为主、源头控制、全程监管的方针,围绕“食品安全工作走在全省前列”的目标,不断加大抽检的密度和力度,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建立起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无缝隙监管机制,实现了全市食品安全形势的稳中向好。

截至目前,全市各类食品和食品原料抽检不合格率大幅度下降,畜禽肉制品“瘦肉精”月抽检不合格率已由2011年9月初的40%下降到现在的0.003%,食品质量安全得到较好保障,切实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食品安全各项工作在全省保持前列,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荣获全省食品安全工作综合考评第一名。

生产者有所敬畏,政府部门有所作为,才能够纾解“镉米”焦虑,降低“镉米”危害

  日前,广州餐饮环节食品及相关产品抽检结果显示,44.44%的大米存在镉含量超标。

这一消息,令人寝食难安。

毕竟,大米是主食,对南方人而言,它甚至无可替代。

  尽管有专家及时回应说,中国大米镉限量标准要严于国际标准。

此次镉超标的大米,超的是国内标准,而与国际标准大体相持,公众不必恐慌。

但毕竟,超标就是超标了!

正因此,有一种强烈呼唤:

请明确告诉我,我的口粮中镉污染状况!

  消费者有权知道,自己消费的食品,安全程度究竟如何。

这种“知情”,不仅在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将抽查情况及时公开,也包括,应在商品包装上提供更详细的信息,并且像药品说明书那样,对相关成分可能带来的毒副作用,一一告知。

“民以食为天”的时代含义,不仅是要能填饱肚子,还要有利于健康。

企业真实地告诉消费者其所产大米的镉含量等,是态度,也是义务。

  食品工业是道德工业,“食”这个字,是由“人”和“良”组合而成的,为人们提供良性的产品,是企业的底线。

由于“镉米”主要是由于土地重金属污染所致,从这个角度看,讲清楚“镉米”的前世今生,比稀里糊涂的信任,或者简单盲目的怀疑,都更加理性。

作为大米加工企业,如实坦然地告诉消费者所生产的大米中的镉含量,虽然这可能是一个“污”点,但也说不定成为新的卖点。

比如,消费者今后选择大米时,那些数据相对低的大米就可能更受青睐,产地与生产企业也能“质优者胜”。

  现在,关于镉超标大米,专家劝告,“勿长期食用一个地方的粮食。

”这是很现实的、操作性强的提示。

还有专家告诉我们,只有连续几十年长期食用镉污染的大米,才会对人产生实质性危害。

但是,作为社会的管理者,不能因为“一时半会儿吃不到”就无动于衷,更没有理由让人将就着吃、凑合着消费。

从这个角度,纾解“镉米”焦虑,政府既要应急,更要思之长远。

  对大米遭受镉污染这场“慢病”,需要持之以恒的“综合治理”。

比如,加强对终端消费市场上大米等粮食的安全检查,对镉污染超标的情况如实告知公众;强制大米等粮食加工企业,向消费者公开所生产的每一个批次产品中的镉含量等。

与此同时,还要对那些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进行惩治和打击。

从更宽视野来看,更加注重人们的环保和安全诉求,控制重金属对土地的污染,为被重金属污染的土地解毒,都应该列入政府工作的目标。

  就当前而言,如果因为公开粮食镉污染信息,而导致某些地区的农民减收,政府是否可以考虑给予补偿?

此外,在土地重金属污染较严重的地区,是不是也可以组织专家,探讨改变种植结构的可能?

甚至还可以研究,如何通过技术手段,对“镉米”进行降毒,或在确保不影响人体健康的前提下,将重污染的镉米改作饲料?

  总之,只有生产者有所敬畏,政府部门有所作为,才能够彻底纾解“镉米”焦虑,降低“镉米”危害。

“道德血液”也是食品安全的防护堤

商家无良,秩序失范。

可以肯定的是,卖“神农丹姜”的一定不会吃这种生姜,而以老鼠肉鱼目混珠的也一定不会吃这种假羊肉——这就是活脱脱的“易粪相食”。

在这两起公共事件中,有个细节是值得注意的:

潍坊的“神农丹姜”生产者,并不是不能生产合格的、安全的生姜;而卖羊肉的业主,自然也不是连老鼠与羊都区分不出来。

内外有别的标准、坑蒙拐骗的勾当,监管自然难逃其咎,制度也有阙如的嫌疑,但同样值得反思的,是从业者的基本职业道德素养。

从汉字上看:

“食”,仁者良心。

一切舌尖上的事情,都离不开出于本心的责任。

食品生产领域本就是个良心活儿,从传统小作坊到现代生产线,监管再是无缝、制度再是完美,也总有“天知地知良心知”的隐蔽环节。

不能指望从事食品生产的人,都能在制度倒逼、法律威慑之下,生产出安全美味的食品,如何平衡好逐利冲动与道德底线的关系,这显然不是法纪能全盘解决的问题。

这些年来,围绕食品安全构架的机构与制度并不少,职能机构有了、新法新规有了、专项整治多了,然而,相关问题似乎仍处于频发状态。

有数据显示:

2011年、2012年审结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食品刑事案件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刑事案件同比增长分别为179.83%、224.62%。

实践证明,制度与法律的进步,与食品安全事件高发之间,未必存在想象中的关联。

换言之,食品安全问题,需要从更全面、更实际的视角来需求解决之道。

食品安全形势严峻,国家在严惩食品安全犯罪上的决心很笃定。

最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日前共同发布《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有关定罪量刑标准。

根据司法解释,利用“地沟油”加工食用油等行为属于刑法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最高可判处死刑。

只要执法到位,严苛的法律必能产生应有的效力。

于此同时,我们仍须看到,构建并重塑食品生产领域的“道德血液”,也是迫在眉睫的事情。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乱象并不可怕,“掷出窗外”也不是唯一选择,只要以道德良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同时完善制度、规范执法,食品安全上的种种不堪,定不会成为有碍中国梦的一声叹息。

瓶装水里装满责任,公众才信任

小小一瓶瓶装水,涉及公众健康,关乎公共利益,它里面应该装着企业良知,监管部门的责任。

确保水质量可靠,消费者才会信赖。

不要再让百姓“以身试毒”了

从新近发生的几起问题农副产品案件看,涉案人“造假”“藏毒”的手段并不怎么“高明”,监管并不缺乏检验手段。

只要查一下肉联厂原材料的检疫证明、辨识几家餐馆牛羊肉的真伪、抽检几次市场上蔬菜的农药残余,就足以让问题产品无处遁形。

正是这种“低水平”的造假横行和“马后炮”式监管,让公众陷入“无处下箸”的焦虑。

同样的生产环境,监管力度直接决定食品质量。

商户“造假”固然有道德沦丧的内因,但监管部门的疏于监管也难辞其咎。

就在发现“病死猪”的福建,出口猪肉质量问题鲜有耳闻;种植“毒药姜”的山东农户,从不给“外销生姜”多用农药。

如此“内外有别”,并非这些经销商、种植户戴“有色眼镜”,而是严格的外贸出口检疫使他们不敢胡作非为。

反观国内食品市场,目前实行的是主动送检制度,抽检概率低、造假风险小,暴利诱惑之下,不法商贩“另辟蹊径”便不足为奇了。

近年来为了公众餐桌安全,政府确实下了大力气,出台了食品安全法,各省份也成立了专门的食品安全委员会,试图解决“九龙治水”问题。

然而,食品安全状况并未彻底改观,不仅问题食品层出不穷,而且造假方式不断升级翻新,甚至呈现愈演愈烈之势。

这无疑是对监管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阵风”式的检查整顿,难以根治食品安全问题;被曝光的不法商贩受到查处,不足以震慑不良商贩。

如何使所有食品生产经营者都能守法,监管部门真该好好动动脑筋了。

食品生产链条很长,全程监管并非易事,如果能够抓住市场销售这个关键环节,少些“运动式”检查整顿,多些随机抽检,查出问题产品就严厉惩处经营者,危害大者让他倾家荡产乃至锒铛入狱、终身禁入食品行当,看谁还敢以身试法?

对问题食品监管不力,就是替魔鬼化妆

近日,山东潍坊农民用一种名叫神农丹的农药种“毒姜”的新闻引发热议。

神农丹是一种剧毒农药,其主要成分涕灭威只需50毫克就可致一个50公斤重的人死亡。

民以食为天,食品安全是天大的事,这些农民明目张胆地用剧毒农药种植生姜,如此投毒,与谋杀何异?

  更有甚者,据媒体了解,潍坊当地出产的生姜分出口姜和内销姜两种。

出口基地的姜都不用高毒农药,且有严厉监管措施,如潍坊安丘市的每个村都设有农药监管员和信息员,对农药的经营和使用进行无缝隙监管。

  出口姜不用毒药,内销姜却放胆“下药”。

村民说,“这个药(神农丹)挺厉害的,自己吃的不使这种药,另外种一沟。

”从这种赤裸裸的表达不难看出,种植者深谙此药毒性,也清楚其对人体将造成危害,却依然敢滥用毒药,坑害他人。

如此“药人命”的无良行径,简直是把灵魂卖给了魔鬼,天理难容。

  毒姜事件只是近来食品安全问题中的一角,不断曝光的食品安全风波让人们几乎停箸不敢食。

“挂羊头卖鼠肉”事件还未走远,又惊闻40吨病死猪肉流入全国多地市场;而在山东阳信,又查出“羊肉卷”=鸭胸脯肉+羊尾油+水+保水剂,真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

毒生姜、毒韭菜、毒豆芽……我们的血肉之躯,如何百毒不侵?

假羊肉、病猪肉……我们的一双肉眼,又怎能分得清楚?

  事实上,中国食品安全违法事件屡屡发生,违法者丧尽天良固然是其心可诛,而在其背后,监管不力的魅影更是为虎作伥的恶魔。

比如,事件中山东潍坊的监管部门对内销姜“一年抽查不了几次”、“只要找几斤合格的姜去检验,就可以拿到农药残留合格的检测报告”的处理手段,足以说明监管不过是走过场。

  很多情况下,监管部门对内销食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而对出口食品,却细致入微、严格查处。

难道说国人的命就更轻贱?

这些花着纳税人的钱,却不把纳税人的命当回事的相关部门,不要说道德情操,就连基本的职业节操和做人底线都丧失了,还有何颜面存于世间?

  双重标准的背后,是监管部门的失职,是与不法姜农沆瀣一气。

如果说姜农为利益而把灵魂卖给了魔鬼,那么失职的监管部门就是给魔鬼化妆,两者所产生的恶果同样可怕。

  治乱须用重典,根据“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可知我国对食品犯罪的定罪量刑正在从严从重。

据最高法相关部门负责人称:

“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与一些部门监管不力、行政不作为,一些监管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有着较大关系。

”对于制毒食造假物的恶劣行为,我们不再姑息;对于失职渎职的监管人员,我们更加不能纵容。

很显然,只有双管齐下,才能切断问题食品的流动链条,才能拯救脆弱不堪的食品安全环境,也才能真正还给公众一个安心的餐桌。

 只要做到严查和重罚,治乱用重典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我们这个已经把人送上太空的大国,不会连区区食品也管不好。

  “重拳方有效、重典才治乱,决不能再出现奶粉那样的信任危机。

  李克强总理此言一出,受到热烈响应和拥护。

总理说这番话,是针对最近毒生姜、假羊肉之类食品安全事件频发而说的肺腑之言。

  其实,治理食品安全问题要用重典,李克强在任国务院副总理时就强调过多次——

  2011年4月21日,李克强指出,要以《食品安全法》为准绳,重典治乱,加大惩处力度。

  2011年5月13日,李克强指出,要加大食品安全重点整治力度,重典治乱必须重拳出击。

  2011年6月,李克强批示指出,要形成重典治乱、依法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强大合力。

  2012年2月8日,李克强指出,治乱需用重典,要坚持严字当头。

  这一次,身为国务院总理的李克强再一次强调“重典才治乱”,并放出“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样的狠话,显示了新一届中央政府治理食品安全问题的坚强决心。

  重典治乱,重典何在?

李克强总理说,最近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司法解释。

好啊,治乱用重典,有了法律依据,接下来,就看有关部门如何运用好司法解释,行政监管和刑事司法如何衔接,如何让不法分子付出“付不起的代价”了。

  食品安全为何群魔乱舞,乱象丛生?

说白了,无非是两条,其一,不法分子抱有侥幸心理,觉得你多半查不到我头上;其二,违法成本过低,即使被查到了,也没什么大不了。

  怎么办?

如果简单地说来,无非是个字:

一曰“查”,二曰“罚”。

  说查,现在不是不查,而是不够严。

以最近的毒姜事件为例,姜农明目张胆使用毒药,监管部门睁一眼闭一眼。

而因外商对农药残留检测非常严格,所以山东出口姜都不使用高毒农药。

而内销姜实行的是抽查制度,一年抽查不了几次。

监管如此薄弱,不出事才怪。

要加大监管和抽查力度,是要付出人力财本成本的,这次李克强总理强调“宁肯在这方面多花钱,甚至花大钱”。

确实,宝贵的财政支出就要用在这样的“刀刃”上。

  说罚,现在不是不罚,而是不够重。

“违法成本过低”,几乎地球人都知道。

很早,从专家到媒体再到广大人民群众,早就指出对于那些生产、经销问题食品的不法分子,就要罚得他倾家荡产,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让他把牢底坐穿,不再有为恶的机会。

这么做,对其他人也有警示作用。

同时,对于负有监管责任的官员,也要依法严惩。

决不能出了事免了职,风头过了官照做。

群众对三鹿奶粉事件中多名问题官员复出当官意见极大,有不少人表示“心寒”。

如果对那些在食品安全问题上负有责任的官员,一撸到底,永不叙用,那么,负有监管职责的官员们不会像现在这样漫不经心。

  只要做到严查和重罚,治乱用重典就不会是一句空话。

我们这个已经把人送上太空的大国,不会连区区食品也管不好。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金融投资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