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工作意见与安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半年总结汇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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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工作意见与安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半年总结汇编
安监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工作意见与安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半年总结汇编
安监局法治建设提升年工作意见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全县安全监管工作实际,以依法治县、依法治安和法治建设为着力点,按照“流程细、操作精,指标细、控制精”的精细化管理要求,创新行政执法体制,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严格行政执法责任,实现“一个目标”、“六大机制”和“十化”要求,建立健全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提升安监部门及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
二、活动内容
(一)以贯彻实施新《安全生产法》、《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为抓手,着力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1、强化新《安全生产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的贯彻落实。
《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起施行,要加强学习宣传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期间,通过集中学习、专家讲座、发放学习材料、张贴标语等各种方式,将新《安全生产法》和《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贯彻落实到实处。
2、按照《省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完善行政执法自由裁量规则和基准,对新《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有自由裁量幅度的条款进行梳理后予以细化、量化,并向社会公布。
3、严格执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和备案制度,对做出的重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并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按照法定期限向上级安监部门和同级政府法制机构备案。
4、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每季度开展一次案卷评查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或者不适当行政执法行为。
5、按照《关于印发<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执法责任制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完善“六大机制”,实现“十化”要求,特别是在执法运行信息化、执法监督制度化方面,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装备,建立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流程网上管理、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内容网上公示、执法质量网上考核等新机制,实现企业监管“一企一档”。
执法监督制度化方面,要重点落实执法相对人监督评议制度,每季度对企业发放一次《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征求意见表》,接受执法相对人监督。
6、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修订《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办法》,注重平时管理与年终考评的有机结合,侧重平时执法人员行使行政执法权和履行法定职责情况,建立社会公众参与评议、自查自纠和上级业务指导部门考核相结合的三位一体科学考评机制。
7、按照《省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建立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情况报告制度,对安全生产领域实施满一年的法律、法规、规章,向本级人民政府书面报告实施情况。
(二)以贯彻落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为重点,着力提升重大行政决策水平
1、按照《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定《县重大行政事项决策制度》,把公共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保证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
2、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各项配套制度,建立机关内部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
在对重大行政决策内容是否违法予以认定的同时,从程序上进一步规范决策行为,防止决策的随意性,减少决策失误。
(三)以合法性审查为切入点,着力提升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水平
1、按照《市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和《市安监局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审查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起草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
法制机构对规范性文件严格审查把关,将规范性文件是否符合法治精神、是否违法增设行政权力和公民义务、是否违反上位法等作为审查的重点。
2、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
根据《省行政程序规定》和《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落实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XX年12月31日前,完成本部门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3、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按照《市规范性文件备案办法》,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四)以创建“五型”队伍为目标,着力提升执法水平
1、推行执法培训经常化。
通过组织专家讲座、外出学习、互相交流等各种方式,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和执法能力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素质水平。
2、实行执法责任全员化。
将执法责任分解到每名执法人员,层层签订行政执法责任书,分解执法责任,形成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全员执法责任体系,推行岗位责任人“一口清”制度,每名执法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监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重点环节和部位、应急处置措施等做到“一口清”。
3、推进执法内容“标准化”。
在执法每个环节制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行为和标准,探索建立图表化管理,规范程序和流程,并将工作标准完成情况纳入系统考评和干部个人考核。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4月中旬)。
印发“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意见,部署开展各项工作。
集中召开“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会议,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
(二)全面实施阶段(XX年4月中旬-11月中旬)。
按照活动方案和工作目标,广泛开展各项活动,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并将适时组织观摩会和座谈会,加强交流学习,学习上级部门和其他县区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三)考核验收阶段(XX年11月底)。
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11月20日前报市安监局,迎接市局考核验收。
四、具体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
开展“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既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要求的重要举措,又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和加快建设行政执法“精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
完成“法治建设提升年”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对提升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能力、工作水平将产生直接影响。
各镇街、开发区安监站,局各股室要充分认识开展这一活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以务实的作风、积极的态度、有力的措施参与活动、推进活动。
(二)加强领导,强力推进。
“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贯穿全年,时间跨度长,涉及范围广,活动内容多,任务较繁重。
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县安监局成立“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下设活动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统筹安排各项具体工作,强化责任落实。
(三)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以考核和业务指导等方式,加强对各镇街、开发区安监站“法治建设提升年”活动的检查指导,注意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安监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成绩半年总结
20**年上半年,我局在省工商局和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创新监管手段,狠抓工作任务的落实,充分发挥了自身职能作用,较好地完成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绩
(一)认真开展了各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
两节”食品市场和“五一”和“端午”节期间食品安全集中整治,集中开展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和“无抗奶”市场清查、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和含苏丹红辣椒红色素和辣椒粉市场清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和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打击酒类市场“傍名牌”行为等活动。
通过各类专项整治和执法检查,全市系统出动执法人员13900多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20600多户次,共取缔无照经营户16户、捣毁制假窝点8个、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14件,查获假冒伪劣食品1.2万多公斤,价值34万多元。
维护了食品市场和节日消费安全。
(二)强化了食品安全日常监管
认真贯彻《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按照“六查六看”要求,将监管重心下移,严格落实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突出重点场所、重点区域、重点销售者,采取增加巡查频次、完善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等措施,有针对性地开展市场巡查,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章行为,依法加大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切实规范食品销售者的经营行为。
要将食品市场巡查与经济户口管理、食品质量监测、食品分类监管与信用分类管理等结合起来,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录制度,建立违法案件信息库,完善监管档案,并加强对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切实提高了日常巡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加强了食品质量监测和食品快速检测
今年上半年,加强了对重点食品的食品质量监测,配合省局和自己组织对熟食、粉丝、儿童食品、桶装水、啤酒等进行了质量抽检,抽样65组,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了没收,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者进行了处罚。
为加强食品快速检测,我局投资60多万元,建立了**市食品快速检测站,同时,制定了《**市工商局20**年食品快速检测计划》,开展统一食品快速检测,重点检测肉类、奶制品、干果、蔬菜、水果、食用油、水产品等,全市系统共快速检测2800多个样品,合格率达到99%以上。
(四)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活动
一是起草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实施方案》,开展了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法》学习宣传月、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月和执法月活动。
二是采取了举办培训班和专题讲座、网上答疑、全员考试、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横幅标语、现场咨询、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媒体宣传、出动宣传车等方式,对《食品安全法》的贯彻实施进行了声势浩大的宣传。
全市系统组织集中学习、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共35次,培训人员1500多人次,网上答疑2次,全员考试1次,发放宣传资料30000多份,张贴横幅标语216条,现场咨询11次,媒体宣传41次,在公共场所和办公区开辟宣传专栏131个,出动宣传车50余台。
(五)推进食品市场诚信体系建设
一是积极参与市委宣传部组织开展的“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
制定和下发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20**年“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实施方案》,参加了3月13日在九亿步行街举行的**市首届“百城万店无假货”活动启动仪式和对授牌企业和经营户的检查验收,开展了真假商品现场咨询活动。
二是扎实开展创建“农村食品放心示范店”联系点工作。
在今年初,为61个乡镇示范店联系点进行了验收和授牌,目前,采取局领导和股所干部挂点联系的方式,在所有行政村或中心村开展创建工作,确保在今年年底前每一个行政村或中心村有一个示范店联系点。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了组织领导和责任追究。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属地监管领导责任制、职能机构指导监督责任制和食品安全基层监管岗位责任制。
我们针对人员变动和工作任务的变化,及时调整了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切实做到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职能机构按职责分工协作抓的工作格局。
我局党组和各县市区局党组(党委)高度重视,多次召开党组(党委)会、局长办公会专题研究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为把监管责任落到实处,各级工商局都与当地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县市区局与市局、工商所与县市区局、管片干部与所长层层签订了《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状》,各基层工商所还按照划片分段、责任到人的要求,把监管任务落实到工商所每一名执法人员。
并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食品安全监管责任问题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同时,市局也把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了全年目标管理考核的主要内容。
(二)及时安排部署了各项工作。
为了使食品安全监管各项工作及时贯彻落实到县市局和基层工商所,提高整治效能。
对省局、市政府和市食安委有关食品专项整治文件,我局都在第一时间通过内部信息平台及时进行转发或下发通知,对每项工作进行具体安排,上半年共转发和下发食品安全有关文件20多件。
(三)抓好了“两项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
为加大对食品销售者切实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力度,切实提高食品经营者自律水平。
依法监督食品销售者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和进货台账制度,针对商场、超市、批发企业、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店经营食品的不同特点和不同经营管理状况,有针对性采取分类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执法效能。
以严格监督从事食品批发和配送业务的销售企业执行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并出具票据随货同行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和落实既符合规定又符合实际情况的“两项制度”(进货查验制度和购销台账制度)建设,积极鼓励有条件的销售者建立电子台账,积极探索和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制度。
监督市场开办企业、柜台出租企业、展销会举办企业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农村集贸市场,重点是推广“一户多档”、“实名登记”、“证明登记”、“标牌公示”等四项制度,引导其规范和诚信经营。
对食品店尤其是农村食品店,重点是监督其落实进货台账制度,仔细查验和妥善保管食品批发和配送经营者出具的销货单据,引导其积极参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配合商务部门推进食品物流配送和连锁经营,确保食品质量合格、经营行为规范。
今年,我局把监督重点放在食品批发业务和大型商场、超市,对本局登记的30多户这类企业,进行逐户检查,对未按要求建立相关制度的,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下发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在下一步工作中将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理。
(四)加强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一是针对食品安全工作,制定了考核细则;二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制定了操作性强的《消保工作操作手册》,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个流程和要求进行了细化。
对基层更换地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指导,明确了方向。
(五)严格了督促检查。
为落实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我们把督查作为非常重要的环节抓紧抓实。
全市系统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督查工作制度。
今年5月,我局对各县市区局上半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督促检查,发布《督查通报》,督查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主要内容。
(六)加大人员培训和宣传报道力度。
除学习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外,全市系统还举办执法人员培训班8期,培训人员480人次,举办超市和食品经营户负责人培训班6期,培训人员200人次;发放食品安全宣传资料21500份,张贴标语926条,悬挂横幅56幅,媒体报道5次,发布信息18条,发布消费警示5次。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由于目前我市系统人员普遍老化,知识更新困难,造成了部门执法人员的素质不高,食品识假辨假能力不强,无法满足新形势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食品安全法》6月1日实施后,由于各项配套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一直未出台,造成了在执行过程中脱节。
如:
一是食品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的食品生产经营前置许可由哪个部门发放不明确,餐饮许可目前到底是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还是卫生部门发放在实际工作中较为混乱,造成工商部门在办理执照过程中不知道凭谁发放的前置许可证进行注册登记;二是商场和超市中的自产自销熟食是否还需要再办理生产许可或餐饮许可不明确,造成工商部门在流通环节的监管无所适从。
(三)工商部门停收“两费后,省财政对我们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改革,在财政预算中没有安排专项食品快速检测和食品质量监测经费,造成了我局无力按照《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流通环节的食品开展正常食品快速检测和食品质量监测,无法履行这方面的职责。
为此,请市政府在当地财政为工商部门安排每年安排专项经费1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