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街道与某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两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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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街道与某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两套

街道秸秆禁烧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习总书记生态文明思想,保护和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秸秆禁烧工作要求,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提高工作站位,明确工作职责,严格工作监管,自觉扛起污染防治的政治责任和秸秆禁烧(包括农作物秸秆、枯草、杂草、垃圾、炼山等)的主体责任。

  二、工作目标

  加强宣传,强化联动,严管重惩,把秸秆禁烧各项工作举措落实到位,实现全街“不见烟雾、不见火光、不见黑斑、零焚烧”工作目标。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街道党委书记为组长,街道党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第一副组长,全体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为、、杜昌龙、各社区书记(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同志兼任,具体负责做好辖区内秸秆禁烧工作。

根据市关于禁燃禁烧网格化管理要求和街道实际,严格落实“挂点领导包村组、社区干部包户、村组长包人”的责任制,所有挂点班子成员下沉到社区,切实把秸秆禁烧工作细化具体到村组和具体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体系。

  

(二)广泛宣传动员。

多种途径并举开展秸秆禁烧工作宣传。

一是在各社区、各村组村口路口等醒目的地方张贴市政府印发的禁烧《通告》;二是要使用小喇叭走街串巷宣传违法人员处置决定和当事人的悔过书;三是通过村村通广播滚动播放政府《通告》内容,四是在社区微信群定期发送秸秆禁烧工作要求和通报秸秆禁烧工作情况;五是与每户签订禁燃禁烧承诺书;确保秸秆禁烧工作做到家喻户晓。

  (三)强化责任落实。

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详见附件),1、所在社区凡出现火情被上级部门督察到并通报,给街道造成不良影响的,街道纪委除对所在社区书记(负责人)立案调查外,对该社区进行30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在社区承担黑斑覆盖费用。

一年发生多起同性质事件,对该社区书记(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2、被街道督察发现社区有火情的,社区在第一时间未采取积极扑救造成焚烧面积达30亩以上的,且未及时向街道报告请求援助或有瞒报行为的,对该社区进行10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在社区承担黑斑覆盖费用,由街道纪委约谈该社区书记(负责人)。

3、所在社区主动发现,自已采取了措施又无法控制火情,需要请求街道援助的,对该社区进行2000元/次经济处罚,所在社区承担黑斑覆盖费用。

街道环保线工作人员将建立各社区村组一对一的环保台账,作为全年工作的考核依据。

对有火情的社区造成影响的,取消该社区年度生态环保评先评优资格。

  (四)组建巡查队伍。

由社区自行组织对本社区辖区内禁烧禁燃巡查。

负责每日早、中、晚至少三次到社区各田间地头进行巡查秸秆禁烧情况,发现有焚烧秸秆行为,立即制止并扑灭,同时报告所在社区或直接报警,并当即控制当事人,由责任村组负责对违法当事人在所在社区打锣现身说法不少于三天的惩罚,情节较为严重的直接交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

街办同时成立巡查巡防督察组,组长由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环保站站长担任,成员由2至3名街办干部担任。

主要负责日常对全街道秸秆禁烧工作进行巡查巡防、监督指导和管理,对已发现的黑斑情况倒查原因、厘清责任,做好台账,及时上报党(纪)委。

街道办事处每日(轮)值班干部当日需对街道辖区内秸秆禁燃禁烧工作做好巡查巡防督察。

  四、奖惩办法

  街道每年对各社区分别拿出20000元财政专项资金作为禁燃禁烧工作考核奖金,此项资金采取倒扣制,全年根据各社区禁烧工作情况落实考核,扣完为止,考评办法参照《街道社区双百分考评细则》。

区2021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及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稿

  为切实保护x大气环境,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村循环经济发展。

根据《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市政府《关于x市油菜秸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意见》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市油菜秸杆禁烧重点区域x—2012年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提出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标本兼治,疏堵并举”的原则,实施网格化管理,坚持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相结合,全面防控与重点治理相结合,行政推动与技术服务相结合,因地制宜,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更好地保护大气环境、提高农业效益。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禁烧范围

  

(一)主要目标

  午收期间禁止焚烧秸秆、杂草、油菜壳、稻麦蕰,确保交通安全,切实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大力推广秸秆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技术、沼气技术和生产食用菌技术,积极探索秸秆收购、运输、加工市场化体系建设和综合利用新途径。

  

(二)重点禁烧范围

  三十岗乡、大杨镇为重点禁烧范围,禁烧区油菜、小麦种植面积共6000亩。

杏花村街道、x工业区自今年起退出传统农业,无秸杆禁烧现象。

  三、工作安排

  自4月15日起至6月30日止,为秸杆禁烧阶段,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4月15—5月15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督查组,做到组织、人员、车辆和经费“四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左右联动、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

落实秸秆利用技术、人员、材料,开展技术培训,落实收购人员、机械设备、仓储场地。

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采取多种形势,开展有关秸秆禁烧法律、法规的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农民朋友增强环保意识,提高参与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自觉性。

  

(二)全面落实禁烧和综合利用阶段(5月16日—6月15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坚持24小时巡查,防止发生秸秆焚烧现象发生。

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和村(居)要要广泛发动群众,主动搬运秸秆离田,并组织力量帮助困难户、无劳力户搬运秸秆。

中介公司(大户)要保证所有机械开足马力敞开收购。

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每天向区禁烧办报告收割进度、堆放、收购、堆肥、粉碎数量,保证信息畅通。

区禁烧办要每天向市禁烧办汇报秸秆禁烧、综合利用工作进展情况,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对违反规定,焚烧严重的地方,区政府将严格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总结考核阶段(6月16日—6月30日):

区政府将组织农业、林业、环保、财政、交警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禁烧任务完成情况、禁烧成效和综合利用情况,进行全面考核和总结。

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区政府将给予通报表彰和一定的资金奖励。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在区政府统一领导下,区农业、财政、林业、环保、交警等部门共同参与,并成立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办公室主任由区农委主任兼任)。

区农委负责指导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区财政局负责秸秆综合利用资金的安排与管理;区林业局负责苗木花卉、植被草坪、林木树枝禁烧工作;环保分局负责秸秆禁烧执法和监测;交警x大队负责秸秆运输管理和绿色通道管理。

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齐抓共管,通力合作;同时,积极与市气象局紧密联系,为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和村(居)提供气象服务和卫星监控;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要切实加强领导,成立机构,确定人员,落实责任,分解任务,把责任落实到村组,落实到户,落实到田间地头。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办法,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由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负总责。

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精心组织,周密布置,科学安排。

要建立逐级分包责任制,做到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领导包村,村干部包组、包户、包地块,明确责任,一抓到底。

区督查组要做到领导到位、检查到位、政策到位、宣传指导到位。

  

(二)加强督查,严格执法。

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要以禁烧区为重点,加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督查。

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措施到位情况、综合利用情况、宣传报道情况、焚烧情况及处罚到位情况。

督查结果实行每日通报,每天向区禁烧办报告一次督查情况。

区督查组要切实履行职责,深入田间地头,查实情,解难题,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对督查发现的焚烧现象,坚决予以查处,决不姑息,对发现焚烧现象的,对事主依据《x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每次给予200元的罚款,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三)综合利用秸秆,发展农村循环经济。

乡镇、杏花村街道、工业区要因地制宜引导农民开展并推广机械化还田、覆盖还田、秸秆气化、生产食用菌、生产沼气等综合利用技术。

要制定优惠政策和奖励机制,鼓励、支持农民、社会力量主动开发、利用秸秆资源,发展农村循环经济,保护生态环境。

积极探索秸秆收购、打捆(粉碎)、运输市场化体系建设,引导秸秆利用逐步走上有序、有效的良性发展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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