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246322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X 页数:26 大小:27.75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26页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26页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26页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26页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26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2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docx

国际贸易知识点版自考

国际贸易理论与实务知识点

第一章导论

第一节国际贸易的基本概念

一、对外贸易额、贸易量

4、对外贸易量:

剔除价格变动的影响,并能准确反映一国对外贸易的实际数量变化而制定的指标

公式:

贸易量=进出口额/进出口价格指数

价格指数=(报告期价格/基期价格)x100%

二、货物贸易与服务贸易

⑴货物贸易:

把货物贸易分为10类

初级产品:

0类:

食品及主要供食用的鲜活动物;

1类:

饮料及烟草;

2类:

非食用原料(不包括燃料)

3类:

矿物燃料、润滑油及有关物质;

4类:

动植物油、油脂和蜡;

工业制成品:

5类:

未列名的化学品和有关产品;

6类:

主要按原料分类的制成品;

7类:

机械和运输设备;

8类:

杂项制品;

其他:

9类:

未分类的其他商品

联合国国际贸易标准分类

⑵服务贸易:

世贸组织《服务贸易总协定》国际服务贸易是指:

1、跨境交付:

从一成员的领土上进入任何其他成员的领土提供服务,它类似于传统意义上的货物贸易,即交付产品时,消费者和供应商依然留在各自领土上。

(举例:

通过电话,传真,因特网或其他计算机媒体的联接,电视,或是通过邮件或信使方式发送文件,软盘,磁带等等.

此外,支持货物贸易的运输服务本身就是越界提供服务的实例。

2、境外消费:

从一成员的领土向任何其他成员的服务消费者提供服务,也就是一个消费者迁出其本国领土并在另一国家消费服务。

与第一种形式一样,这也是一种简单的服务贸易形式,涉及的问题较少,因为它不要求服务的进口国允许服务提供者进入其境内。

(举例:

旅游活动,例如参观博物馆和看戏即是典型的境外消费实例.非居民人员的医疗以及在境外学习语言课程则是境外消费的另外两个实例。

诸如境外船只维修这样的活动也包括在内,因为只有消费者的资产迁往或位于境外,才可获得这样的服务。

3、商业存在:

由一成员的服务供应商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中的商业存在方式提供服务.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则,“供应某种服务”包括生产、经销、营销、销售和交付。

在境外某一市场的商业存在不仅包括严格法律意义上的法人,而且也包括具有相同特征的法律实体,例如代表处和分支机构.这种服务贸易往往与对外直接投资联系在一起。

这是最重要的一种服务贸易形式,特别是从其未来发展来说。

但它涉及的问题较为复杂。

4、自然人流动:

由一成员的服务供应商通过在任何其他成员领土中一个成员的自然人存在方式提供服务.这种形式一般与第三种形式相联系而存在,有时也会单独存在,即入境的自然人可以是外国服务提供者的雇员,也可以是以个人身份提供服务的服务提供者。

(举例:

如外国医生或教师的短期就业;公司内部的工作人员调动,更普遍的是国外分支机构中的外籍员工的短期就业。

其他实例有建筑工人或有偿家政服务人员的短期就业。

八、对外贸易与国际贸易的地理方向

对外贸易地理方向:

指一个国家对外贸易的地区分布和国别分布。

说明出口贸易商品的去向和进口贸易商品的来源.

表明该国同世界各国、各地区的经济贸易联系程度。

国际贸易地理方向也称国际贸易地区分布:

指各洲、各国(或地区)在世界贸易总值中所占的比重或地位,即各洲、各国(或地区)参与国际商品流通的水平。

它可以表明世界各国、各地区相互的经济贸易联系程度。

通常用它们的出口额(或进口额)占世界出口贸易总额(或进口贸易总额)的比重来表示。

当代世界市场的构成与运行

一、世界市场形成的标志

多边贸易和多边支付体系的形成

国际金本位制度和世界货币的形成

形成比较完备的世界市场运作机制

世界市场价格形成机制

固定的商品市场、专业的商业机构、完备的运输设施。

商品种类的多样化和大宗贸易的增长

二、当代世界市场的构成与运行

1)固定的国际商品市场①商品交易所(期货与现货)

第三节世界市场价格

一、世界市场价格的种类

自由市场价格

封闭市场价格

调拨价格

垄断价格

区域性经济集团内价格

国际商品协定下的协定价格

二、世界市场价格的决定

供求决定价格

以下因素决定供求

垄断

经济周期

市场结构

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

销售中的因素

自然灾害、政治动乱及投机等

第三章对外贸易政策及理论依据

(三)生产要素禀赋理论

赫克歇尔—俄林理论的核心观点是

要素禀赋相对差异,决定着国际分工的形态和国际贸易的流向,各个国家生产和出口本国密集使用丰裕要素的产品,进口密集使用稀缺要素的产品。

战后贸易自由化的作用于评价

超保护贸易政策的理论依据

投资乘数原理(凯恩斯)

对外贸易乘数原理

投资乘数或对外贸易乘数K=1/(1-边际消费倾向)

增加额DY收入=[DI投资+(DX出口-DM进口)]*K

三、70年代中期后的新贸易保护主义

与旧贸易保护主义的不同特点

1)被保护商品不断增加

2)保护措施从过去以关税壁垒和直接贸易限制为主转变为以非关税壁垒和间接限制为主。

(记住具体表现的三点)

3)贸易政策的重点从限制进口转向鼓励出口。

4)贸易保护日益制度化、法律化

第4章国家实施贸易政策的措施

1、进口附加税

对进口商品在征收一般关税以外,再加征得额外关税,通常是一种临时性的特定措施,又称特别关税。

反补贴税

反补贴税概念是指进口国为了抵消某种进口商品在生产、制造、加工、买卖及输出过程中接受的直接或间接奖金或补贴而征收的一种进口附加税。

反倾销税:

对实行倾销的进口货物所征收的一种临时性进口附加税。

第二节非关税措施

一、非关税措施的含义

一、非关税壁垒特点

二、非关税壁垒种类

(一)进口配额制

(二)“自动”出口配额制

自动出口配额制又称自动限制出口,也是一种限制进口的手段。

所谓自动出口配额制是出口国家或地区在进口国的要求或压力下,自动规定某一时期内(一般为3-5年)某些商品对该国的出口限制,在限定的配额内自行控制出口,超过配额即禁止出口。

(三)进口许可证制

(四)外汇管制

(五)进出口国家垄断

(六)歧视性政府采购政策

(七)国内税

(八)进口最低限价制和禁止进口

(九)进口押金制

(十)海关估价制

《海关估价协议》规定的估价法

(1)进口商品的成交价格

(2)相同商品成交价格

(3)类似商品的成交价格

(4)倒扣法

(5)计算价格法

(6)合理办法

(十一)进口商品征税的归类

(十二)技术性贸易壁垒

第三节贸易促进措施

一、出口信贷与出口信贷担保

(一)出口信贷

1、出口信贷的概念

一个国家的银行为了鼓励商品出口,加强商品的竞争能力,对本国出口厂商或进口国银行或进口商提供的贷款。

2、出口信贷的特点:

(共5点)

三、促进出口的组织措施

成立专门机构或组织

组织贸易中心和贸易展览会

组织贸易代表团出访和接待来访,加强国际经贸联系。

组织出口商的评奖活动

第5章国际贸易条约与协定

第一节贸易条约与协定概述

一、贸易条约与协定适用的主要法律待遇条款

(一)最惠国待遇

含义:

缔约一方现在和将来给予任何第三方的一切特权、优惠和豁免,也同样给予缔约对方。

(二)国民待遇条款

(三)指一国给予外国公民、企业、船舶在民事方面以本国公民、企业、船舶所享有的同等待遇,

商品综合方案:

某项初级产品的主要生产国于消费国为了稳定该项商品价格和保证供应的目的而签订的政府间多边贸易协定。

第六章区域经济一体化

第一节区域经济一体化概述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形式

优惠贸易安排

自由贸易区

关税同盟

共同市场

经济与货币同盟

政治同盟

(一)优惠贸易安排

是最低级最松散的一种形式,主要是成员方之间达成协议,对全部或部分货物相互给与特别的关税或非关税优惠。

但对非成员方,仍保留各自对外的贸易壁垒。

(二)自由贸易区(FTA)

自由贸易区,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行政上独立的经济体之间通过达成自由贸易协议,相互取消进口关税和非关税壁垒,但对非成员方仍保留独立的贸易保护措施而形成的一种经济一体化组织。

(四)关税同盟

关税同盟是指在自由贸易区的基础上,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方通过签署协议,彼此之间减免关税,并对非成员方实行统一的进口关税或其他贸易政策措施的一种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

(五)共同市场

共同市场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成员方之间,不仅完全取消了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建立了共同对外关税,实现了自由贸易,而且还实现了服务、资本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

(六)经济与货币同盟

经济与货币同盟是指在共同市场的基础上,各成员方还制定和执行了许多共同的经济政策和社会政策,逐步废除经济贸易政策方面的差异,使一体化的范围从货物生产、交换扩大到分配等领域。

(七)政治同盟

政治同盟是指成员方在实现了经济联盟的基础上,各国在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社会政策等方面均完全协调一致,实行统一的政策。

一、当代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特点

(一)发展中国家经济一体化趋势加强,但一体化进程缓慢

(二)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间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开始出现

(三)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突破了国土相邻的限制,出现跨洲、垮洋的区域性经济联合体,多数采用自由贸易区的形式

(四)世界上多数国家都成为了不同形式的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的成员,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成员交叉,身份重叠

(五)区域性经济一体化组织迅猛发展与多边贸易体制职能强化并存

第三节区域经济一体化理论

(一)关税同盟的静态效应

1、贸易创造效果

贸易创造是指由于关税同盟的建立而使一个成员方的部分国内高成本产出被来自其他成员方低成本产出的进口所取代而增加的收益。

2、贸易转移效应

贸易转移则是指由于关税同盟的建立使原来由同盟外的低成本国家提供的产品转由同盟内的高成本成员提供而造成的损失

3、贸易扩大效应

贸易创造效果和贸易转移效果是从生产方面进行考察关税同盟的贸易影响的,而贸易扩大则是从需求方面进行分析的。

关税同盟无论是在贸易创造还是在贸易转移情况下,由于都存在使需求扩大的效应,从而都能产生扩大贸易的结果。

因而,从这个意义上讲,关税同盟可以促进贸易的扩大,增加经济福利。

第七章世界贸易组织

第一节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第二节乌拉圭回合多边贸易谈判

第三节WTO的宗旨、职能与基本原则

第四节WTO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二)职能

1组织多边谈判,实现缔约方间贸易自由化

2通过无条件最惠国待遇条款实施,消除国际贸易中的歧视,同时允许存在例外,以此来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的实际问题

3通过协商和争端解决程序,解决缔约方之间的贸易分歧与纠纷,避免采取危害总协定成员贸易利益的行动

4加强研究,出版各种刊物,使各方贸易政策的透明度不断加强,为世界贸易的顺利发展提供条件

第二节乌拉圭多边贸易谈判

市场准入:

是指一国应为其他成员的服务于服务提供者能够进入市场提供可行的渠道。

而这种渠道必须不低于其在承诺义务的计划表中确定的期限、限制和条件。

第三节WTO的宗旨、职能与基本原则

一、WTO的宗旨与职能

(二)职能

1-5点

二、WTO的基本原则

(一)贸易自由化

(二)非歧视原则

(三)关税保护与取消数量限制原则

(四)可预见性、稳定发展贸易原则

(五)促进公平竞争原则

(六)对发展中国家特殊优惠原则

(七)区域性贸易安排

(八)透明度原则

(九)允许例外和实施保障措施

第四节WTO的组织机构与运行机制

一、WTO的法律地位

第8章国际贸易术语与价格

第一节贸易术语概述

有关贸易术语的主要国际惯例

(二)《1990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把FOB分为六种类型

(三)《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六种主要贸易术语

(一)FOB的全称为,其含义为:

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习惯称为装运港船上交货。

FOB卖方义务

1.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装运港口将合同规定的货物交至买方指定的船上,并及时通知买方。

2.承担货物交至装运港船上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负责取得出口许可证或其他官方批文,并办理货物的一切出关手续,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费用。

4.负责提供商业发票和证明货物已交至船上的通常单据。

FOB买方义务

1.订立从指定装运港口运输货物的合同,支付运费,并将船名、装货地点和要求交货的时间及时通知卖方。

2.根据买卖合同的规定受领货物并支付货款。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后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3自担风险和自负费用取得官方进口证件,并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费用。

4FOB术语只适用于海运和内河运输。

如果当事人无意以船舷为界交货,当事人可以采用

FOB术语的变形

CFR卖方义务

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自担风险和自负费用取得官方出口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费用。

提交商业发票、提货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CFR买方义务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并自费办理货物保险。

自担风险和自负费用取得官方进口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三)CIF的全称为其含义为: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

CIF卖方义务

签订从指定装运港将货物运往指定目的港的运输合同;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港口将合同要求的货物装上船并支付至目的港的运费;装船后及时通知买方。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前的一切风险和费用。

按照合同的约定自费办理货物运输保险。

自担风险和自负费用取得官方出口证件,并办理货物出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出口关税及其它相关费用。

提交商业发票、保险单据和提货单据,或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信息。

CIF买方义务

接受卖方提供的有关单据,受领货物,并按合同规定支付货款。

承担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之后的一切风险。

自担风险和自负费用取得官方进口证件,并且办理货物进口所需的一切海关手续,支付进口关税以及其他有关费用。

CIF术语的变形

第四节国际商品买卖的价格

二、佣金和折扣运用

佣金和折扣是国际贸易中普遍采用的习惯做法。

佣金和折扣的存在对国际贸易起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佣金

1.佣金的含义

佣金是买方或卖方付给中间商为促成交易而提供服务的酬金。

佣金一般由卖方支付给中间商,但有时也可以约定由买方支付

(二)折扣

1.含义

折扣是卖方给买方的价格减让。

即在价格上的优惠

2.折扣的表示方法

(1)规定折扣的比率

(2)规定折扣的绝对数

第9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物

第一节商品的品名

第二节商品的品质

所谓对等样品

是指卖方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提供买方确认,经确认后的样品,就是对等样品,有时也称“回样”,业务上有时还称“确认样”。

第三节商品的数量

重量是国际贸易中使用最多的方法

三、重量的计算方法

1、毛重

2、净重

(1)公式:

净重=毛重-皮重

(四)理论重量

指某些有固定规格形状和尺寸的商品,只要规格相同,尺寸大小符合,其重量大致相等,根据件数就可算出其重量,称之为理论重量。

如铝锭等。

第四节商品的包装

一、包装的重要性

包装条件是买卖合同中的一项主要交易条件。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35条

(1)款规定:

“卖方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方式装箱或包装。

”因此,包装条款也是国际贸易中不可缺少的条款。

二、包装的种类

根据包装在流通中所起的作用:

运输包装、销售包装

(一)对运输包装的要求

第10章国际货物运输

运输方式

装运条款

运输单据

第一节运输方式

国际贸易货物运输方式的类型

一、海洋运输

(一)海洋运输船舶的经营方式

(一)班轮运输

1.班轮运输的特点

“四固定”:

固定的船期表,固定的航线,固定的停靠港口,相对固定的运费率船方负责配载和装卸(装卸费包含在运费中,无滞期费/速遣费)承运货物的品种、数量比较灵活船、货双方的权责以船方签发的提单为依据

二、铁路运输

二、航空运输

(一)航空运输的特点

运输速度快

不受地面条件限制

安全准确,可以节约包装、保险、利息等费用

第三节货物运输单据

一、海运提单

(一)海运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海运提单,简称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运输合同成立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凭证。

1.提单是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的证明

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订立运输契约的证明。

2.提单是承运人出具的,证明货物已由其接收或装船的收据

货物收据

3.物权凭证

收货人凭提单提取货物,提单可以依法转让。

第11章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第一节保险概述

二、保障的损失

(一)全部损失

1.实际全损:

2.推定全损:

(二)部分损失

共同海损

1.共同海损:

海运中船货遭受共同危险,为解除共同危险,船方有意采取合理的救难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认定

条件

①导致共同海损的危险必须是实际存在

的或不可避免而产生的,不是主观臆测的②为了解除船货的共同危险,船方采取了

有意识的、合理的措施③所作的牺牲具有特殊性,支出的费用是

额外的④牺牲和费用的支出最终是有效的

常见的共同海损案件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或范围:

为船货共同安全,减轻船重,防止船舶沉没,将部分货物或船舶设备抛入海中;

为急于抛弃货物,在船边或舱面开凿洞口,使船身、甲板等遭受的损失;

为扑灭船上火灾,灌浇海水、淡水或化学灭火剂造成船或货的损失;

采取紧急的人为搁浅措施造成船或货的损失;

为使船舶搁浅后能重新起浮,过度开动船上机器造成机器损坏。

船舶遇到意外事故后支付其他船的救助报酬。

2.单独海损:

指除共同海损以外的以外损失,即由于承保范围内的风险所直接导致的船货的损失。

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的主要区别:

在造成海损的原因上,共同海损不是承保风险直接造成的损失,而是为了解除或减轻这些风险而人为地造成的损失,单独海损则是承保风险所直接造成的船、货损失。

在损失的承担上,共同海损应由受益各方按照受益方价格多少的比例分摊,单独海损一般应由受损方自己承担。

单独海损的事故往往先于共同海损的行为而发生,但两者经常是有联系的。

三、保障的费用

(1)施救费用

被保险人及其代理人为抢救货物,防止损失继续扩大所支付的费用。

由保险人支付。

(2)救助费用

第三人采取措施,获救成功,应支付给第三人的报酬、救助费用等。

由保险人支付。

第三节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

一、基本险别

基本险:

平安险水渍险一切险

二、附加险别

(一)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不能单独投保

(二)特殊附加险

1.战争险

2.罢工险

(三)特别附加险

第12章国际贸易货款的收付

一、汇票

(一)汇票的概念及当事人

我国《票据法》的定义: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三个基本当事人:

1.出票人

2.付款人

3.收款人

(四)汇付的基本分类

1.电汇(T/T)

是由汇款人委托汇出行用电报、电传、环球银

行间金融交易等电讯手段发出付款委托通

知书给收款人所在地的汇入行,委托它将款项解付给

指定的收款人。

优点:

交款迅速,速度快,应用广泛。

缺点:

费用较高适用于金额大,需求急的汇

款。

要核对电报密押的真伪。

2.信汇(M/T)

汇出行不是使用电讯,而是使用信汇委托书或支付通知书,通过邮政航空信件方式寄发给汇入行。

汇入行核对签字或印鉴无误后付款给收款人。

优点:

费用低廉

缺点:

速度慢,收款人收到的时间比较晚。

应用

不太广泛。

要核对印鉴真伪。

3.票汇(D/D)

汇出行应汇款人的申请,开立以其代理行或其他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银行即期汇票,列明收款人名称、金额等,交由汇款人自行寄交给收款人,收款人凭票向付款行取款的一种汇

付方式。

优点:

费用最低

缺点:

收款速度最慢,应用不太广泛。

一、信用证的定义

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开立的,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简言之,L/C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的书面文件。

二、信用证的特点

(一)银行信用

(二)文件独立

(三)单据交易

六、信用证的种类

(一)以信用证项下的汇票是否附有货运单据划分,信用证可分为:

(1)跟单信用证:

是指开证行凭跟单汇票或仅凭单据付款的信用证。

(2)光票信用证:

指开证行仅凭不附单据的汇票付款的信用证。

(二)以开证行所负的责任为标准,以分为:

(1)不可撤销信用证:

是指信用证一经开出,在有效期内,未经受益人及有关当事人的同意,开证行不得片面修改和撤销,只要受益人提供的单据符合信用证规定,开证行必须履行付款义务。

(2)可撤销信用证:

可撤销信用证是指开证行对所开信用证不必征得受益人或有关当事人的同意,有权随时撤销的信用证。

如信用证未注明可否撤销,理解为不可撤销。

(三)按照信用证有无开证行以外的其他银行加以保兑,可分为:

保兑信用证

非保兑信用证

保兑行与开证行一样承担第一性付款人责任

(四)按照交单付款方式划分为:

即期付款信用证

议付信用证

承兑信用证

延期付款信用证

假远期信用证

(五)按照受益人使用信用证的权利划分

可转让信用证

不可转让信用证

L/C中未注明可否转让,理解为不可转让。

除非信用证另有规定,可转让信用证只能转一次,但可同时转让给不同的第二受益人。

(六)按照进出口业务及国际贸易方式分为

对背信用证

预支信用证

循环信用证

对开信用证

第13章国际贸易争议的

预防和处理

第一节货物的检验

(二)检验证书

1.检验证书

2.检验证书的作用

证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和包装符合合同规定的依据;

出现贸易纠纷时,买方提出异议、拒收、索赔的凭证;

是卖方向银行议付货款的单据之一;

对于凡属国家法定检验的货物,检验证书是海关验放货物的证件之一

是进口国家实行关税差别待遇的依据

第二节国际贸易异议与索赔

一、争议与索(理)赔的含义

二、不同法律对违约行为的不同解释

(一)大陆法的规定

不履行合同、延迟履行合同

(二)英国法的规定

违反要件、违反担保

(四)《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

根本性违约、非根本性违约

第三节国际贸易中的不可抗力

第四节国际贸易仲裁

一、解决国际贸易争议的方式

(一)协商

(二)调解

(三)诉讼

(四)仲裁

二、仲裁的特点

1.一裁终局

2.当事人意思自治

3.仲裁具有保密性

4.仲裁费用合理

第14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与订立

第一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概述

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磋商

一、交易磋商的形式

二、交易磋商的内容

三、交易磋商的环节

进出口业务的贸易磋商一般包括:

询盘、发盘、还盘、接受四个环节,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

(一)询盘

发盘

发盘又称报盘、报价、发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发盘即是一种商业行为又是一种法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计算机软件及应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