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238739 上传时间:2023-02-26 格式:DOCX 页数:55 大小:78.28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55页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55页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55页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55页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5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5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docx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

四川省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技术要求(试行)

前言

为规范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图设计及可行性研究工作,提升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质量和治理工程水平,结合矿山恢复治理相关法规、技术标准要求;以“矿山恢复治理工程规划方案”为依据,布置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工作;为减少重复工作和程序;结合矿山恢复治理工程总体规模小,原参照相关部门的“勘查--初设--可研--施工图设计”流程,存在需要改进、简化的要求;将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技术要求整合一起编制。

本技术要求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四川省财政厅投资处组织编制。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归口管理。

主要起草单位:

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环处、财务处、科技处,四川省地质灾害研究会,四川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

主要起草人:

徐志文、蒋俊、葛文彬、唐明、王军、胡涛、曾凡伟、吴家惠、韦佳君、杨敏、胥良、马志刚、柏永岩。

技术要求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与定义、一般规定、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总体要求及分项工程要求、监测、成果报告、空间信息系统建设。

附录为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设计编制,空间信息系统构成指南等。

本技术要求(指南)由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地质环境处负责解释。

1.总则

1.1、为确保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图设及可行性研究工作质量,统一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工作与程序,制定本规范。

1.2、技术要求提出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的基本内容、工作方法和技术要求。

1.3、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四川省内由中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立项实施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矿业权人按批准方案开展治理合格后,返还矿山恢复治理保证金项目;由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矿山企业等渠道安排开展的矿山恢复治理工程的勘查、可行性研究、施工图设计,可参照本技术要求。

2、引用标准与文件

1、《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11)

2、《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

3、《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07)

4、《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

5、《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规范》(SL204-9B)

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1995

(1)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6000-1999)

8、《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1B3372-2001)

9、《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12719-1991)10、

1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1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13、《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

14、《地下水监测规范》(SL/T183-2005)

15、《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2001)

16、《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18-2006)

17、《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规范》(DZ/T0219-2006)

18、《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DZ/T0220-2006)

19、《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DZ/T0221-2006)

上列技术规范与标准执行其修订的最新版本。

3术语与定义

3.1、矿山地质环境:

矿山勘探、开采影响或改变的地质环境;主要包括矿山土地资源、地形地貌景观、地下水含水层、矿山地质灾害等方面。

3.2、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通过调查与评估,针对采矿影响需恢复治理矿山地质境问题,编制的恢复治理规划方案。

编制工作与成果应符合地质矿产行业标准《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等相关技术规范规定。

3.3、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项目:

针对矿山占用及废弃土地、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含生态景观)、矿山地下水含水层破坏、矿山地质灾害等方面问题,通过技术、工程和生物措施,使矿山地质环境资源得到恢复与利用,矿山地质环境得到改善与恢复。

3.4、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勘查:

按“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规划方案”确定的恢复治理分项工程及分部工程,开展的勘查评价工作。

查明治理工程区生态地质环境条件;压占毁损土地数量与分布;地下水含水层破坏及影响;地形地貌景观及生态景观变化;矿山地质灾害类型、分布、规模与危害;获取恢复治理工程设计所需地质环境条件与参数;提出治理方案建议的工作阶段。

3.5、矿山恢复治理施工图设计:

对勘查建议推荐的比选方案,进行治理项目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设计报告应表征分项工程、分部工程构成,特征与要素,结合工程地质条件及矿区生态环境特征、空间坐标、高程等空间形态;对应平面图、剖面图(立面图)、大样图、附表等多种表达形式,计算与论证设计工程项目可行的依据;提出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经费预算、施工组织、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措施等的设计工作与成果的工作阶段。

3.6、矿山恢复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

根据施工图设计成果,比选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及社会经济效益,推荐优化方案;作为施工依据的工作阶段。

3.7、主控项目:

纳入施工图设计中为实施治理目标的分项、分部工程项目。

3.8、辅助项目:

为实施主控项目所需便道、营地、安全、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等辅助项目;复杂的辅项目,也可按项目类型、构成,划分分项、分部工程。

3.9、分项工程:

参照《矿山恢复治理规划方案技术要求》中的矿山恢复治理工程类别,将同类别治理工程划分为分项工程。

如:

“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分项工程”、“矿山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治理分项工程”、“矿山含水层破坏恢复治理分项工程”、“矿山地质灾害恢复治分项工程”。

3.9.1、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分项工程:

根据矿山占用及废弃地块的土地类型、数量、影响程度,结合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农业产业规划、受影响农户脱贫需要,开展占用、废弃土地恢复治理工程。

恢复治理主要地类为:

耕地、园地、林地、工矿用地、建设用地等。

3.9.2、地形地貌景观(含生态景观)恢复治理分项工程:

结合矿山开采前后生态景观变化,減少岩土体裸露区,实施复绿,恢复改善矿山地形地貌及生态景观;城镇附近可进行矿山公园式恢复;受矿山开采影响交通干线可视范围复绿治理的矿山恢复治理工程。

主要分部工程有:

乔木林、经济林、灌丛林、草地等恢复与种植。

3.9.3、地下水含水层治理分项工程:

解决因矿山开采形成地下水疏干区饮水困难、实施抗旱保苗集蓄水工程;对大面积疏干区实施地下水含水层恢复治理技术方法和财力晋遍存在困难,可实施疏干区影响区农业结构调整的治理工程;通过“水改旱”、“粮改经”等措施,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和农户收入,实现脱贫致富与矿山恢复治理目标。

开采矿山可结合开采方案布置防水工程,经进行了充分的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论证后,采取矿山防渗帷幕注浆方案,防止或减少地下水进入采区。

3.9.4、地质灾害治理分项工程:

针对坑采、露天开采、矿坑疏干排水、固体废弃物堆积等采矿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采空区塌陷、岩溶塌陷矿山地质灾害的治理工程。

3.10、分部工程:

组成分项工程的单项工程。

如:

组成“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分项工程”中的不同地块、地类等的恢复治理单项工程;组成“矿山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治理分项工程”的不同权属或地块的林地、灌丛地、草地、裸地恢复的单项工程;组成“矿山含水层破坏恢复治理分项工程”的不同村社、聚居点、分散农户的水源工程、供水工程,缓解生产用水的塘堰、蓄水池修复或新建单项工程;组成“矿山地质灾害恢复治分项工程”的崩塌、滑坡、矿渣泥石流、采空区塌陷等治理的单项工程。

3.11、对分项、分部工程要求:

1、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规划方案的基础上,宜采用分项、分部工程布置图、列表、辅以简要文字表征恢复治理方案空间分布,分项、分部工程构成;

2、按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类型、规模、空间分布;确定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施工图设计所需矿山地质环境条件及参数;布置勘查工作,确定设计工作量。

4、一般规定:

4.1、工作要求:

在治理工程分区基础上,结合矿区恢复治理工程内容,明确主控项目、辅助项目;以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编制治理工程布置图;围绕矿区恢复治理方案及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布置与开展。

作为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工作开展的依据。

4.2、工作范围:

勘查设计编制阶段,结合治理区地质环境条件、历史采矿活动资料分析论证,现场踏勘确定满足恢复治理要求的范围;勘查设计审批后,作为实施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按施工条件及施工组织需要,结合主控项目、辅助项目及分项分部工程分布,可给合施工需要,扩大工作区范围;矿山复垦保证金项目与财政资金安排项目的工作范围有一定区别;可参考以下方面综合确定。

4.2.1、矿山复垦保证金项目:

按独立矿山探矿权、采矿权范围及预测开采影响范围为工作范围。

4.2.2、财政资金安排项目:

按矿区、矿段及乡镇、村社连片区域进行治理规划分区;结合主要矿山地质环境问题,与地方农业、林业等相关社会经济发展规划衔接,提出治理分项工程及分部工程项目治理工程范围。

4.3、治理分区: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中,根据矿区及采矿活动影响程度进行的分区;按影响对象、影响程度差异,分重要区、较重要区、一般区;治理工程项目的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的工作布置、工作精度、设计标准应参照相关标准与分区相对应;分区要求参照下表

采取上一级别优先原则。

4.4、工作分级:

参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编制规范》(DZ/T223——2009)中的“表A.1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分级表”进行划分。

分为一级、二级、三级。

分级作为治理项目治理工程级别、设计安全系数确定的依据。

评估区重要程度

矿山生产建设规模

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

复杂

中等

简单

重要区

大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小型

一级

一级

二级

较重要区

大型

一级

一级

一级

中型

一级

二级

二级

小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一般区

大型

一级

二级

二级

中型

一级

二级

三级

小型

二级

三级

三级

4.5、测绘精度:

1、治理工程区勘查:

不得小于l:

1000;

2、分项或分部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

使用l:

200~l:

500

4.6、设计书编制: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恢复治理工程,需编制设计书;设计书经主管部门或业主单位邀请专家评审通过后,作为勘查工作的依据。

编制要求,见附件一。

4.7、矿山地质环境问题调查

1、结合地形地貌景观、矿山土地恢复、地下水含水层破坏、矿山地质灾害等分项工程;提出分项工程需查明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2、根据采矿过程、阶段,进行时空对照;查明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及空间分布;列表表征其规模、特征,控制点坐标、高程,危害及影响程度;

3、矿山弃渣堆恢复治理分项工程可按以下特征划分:

1)、一般情况,弃渣堆治理纳入矿山复绿分项工程,调查弃渣堆整体稳定性、分级整平、植窝客土等内容。

2)、整体稳定性差,有危害对象的弃渣堆,纳入矿地质灾害治理分项工程;

3)、规模大、可整理成耕地的,纳入矿山土地恢复治理分项工程。

4.8、工程变更:

按规定批准勘查过程中,出现与《矿山恢复治理规划方案》建议的方案实施条件有变化,需对勘查方案进行调整;施工过程中,出现与勘查、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结论有较大差异,提出对分项、分部工程或辅助工程变更为工程变更。

勘查、施工需按批准变更的分项、分部工程开展。

4.9、工程验收:

矿山治理工程完成后,针对工程项目完成的工程量、工程质量、工程进度、经费使用等方面的验收;分为初步验收、终验两个阶段。

5、总体要求:

5.1、矿山地质环境勘查要求:

1、查明规划治理区矿山地质环境问题、类型及影响范围;

2、根据主控项目中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布置调查、勘查、样本、样方及试验样品等工作;获取满足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比选所需的生态景观、地质环境条件及参数等基础资料。

3、按工作质量、进度完成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勘查工作量;按合同、委托书要求,统筹勘查工作任务;为施工图设计提供依据。

5.2、施工图设计要求:

1、按勘查查明规划治理区及影响范围、矿山地质环境条件、恢复治理类型作为施工图设计的依据;

2、按勘查推荐治理比选方案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进行施工图设计,为优化方案比选提供依据。

3、进行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设计参数选取;工程布置合理性、可行性、安全性计算与评价,施工图编绘与空间坐标确定;汇总工作量,提出工作质量、进度、经费、人员构成要求;明确保障措施、施工组织、工程质量监测、运行维护、工程移交等要求。

4、按施工图设计工作量,进行经费概算。

5、提交施工图设计报告和施工图设计图件。

5.3、可行性研究要求:

5.3.1、可行性研究任务:

1、施工图设计成果作为可行性研究比选依据。

2、根据施工图设计经费概算,结合矿山地质环境及治理区社会经济发展改善效果,开展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与社区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等内容的比选,确定优化方案;作为施工招投标和施工的依据。

5.3.2、可行性研究比选:

1、按施工图设计方案一、方案二设计成果,评分比选推荐优化方案:

方案符合相关规划

技术可行性

经济合理性

社区、农户支持率

经济效益(投资回报率)

生态效益

施工条件

合计

评分标准

15-17

14~16

14~15

14~16

13~14

15~17

5

90~100

12~14

12~14

12~14

13~14

12~13

12~14

3

76~89

≤12

≤12

≤12

≤13

≤12

≤13

1

≤75

方案一

方案二

2、方案一、方案二比选以得分高者为优化方案;

3、得不到社区、农户支持的方案,赋0分;

4、专家审查批准的方案,分值应在76分以上;≤75分方案需进行重大修改完善。

5、经济效益(投资回报率)可测定土地恢复数量、指标,置换建设用地价值,林地木材积蓄量、农产品产量或收益提升,

6、分项工程要求

6.1、土地恢复治理分项工程:

6.1.1、确定分部工程:

以矿山开采压覆、毁损影响土地恢复治理为主。

结合原土地及可恢复治理土地类型,将工矿、建设用地,压覆、毁损耕地、园地、未利用地恢复成耕地、园地;按微地貌和适宜划分地块,作为土地恢复治理分部工程。

6.1.2、勘查要求:

6.1.2.1、调查要求:

查明矿山开采压覆、毁损影响土地土块的类型;范围、面积、影响程度;对照“土地二调”图斑,采用其编号;不能对应“土地二调”图斑、编号时,按地块编号要求另行编号。

6.1.2.2、地块权属调查:

1、调查单元:

农村集体土地以地块,建设用地以宗地为调查单元;作为土地恢复治理勘查、设计分部工程单元。

调查内容如下:

1)、恢复治理地块所在行政区(乡镇、村、社);

2)、“二调”地块编号,地类、面积及控制拐点坐标、高程。

3)、“二调”外地块,自编号、地类、面积及控制拐点坐标、高程。

4)、地块属性:

分为国有、集体、工矿用地,未利用地等。

5)、毁损及利用价值下降情况。

6)、分部工程地块调查(宗地),填写下表:

矿山土地恢复治分部工程地块(宗地)表

地块(宗地)

土地权属

地类及毁损情况

面积(hm2)

界址点坐标、高程:

乡镇

编号

拐点编号

X

Y

高程

1

1

2

3

n

2

3

4

5

n

7)、地块(宗地)编号:

地块(宗地)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采用乡(镇)、行政村、宗地三级编号,地块(宗地)号从左到右、自上而下,由“1”开始顺序编号;并明确权属。

8)、界址点坐标:

用实测坐标;标绘在平面图上,并列表表示界址点号、坐标、高程。

6.1.2.3、调查内容:

1、调查访问矿山开采前土地类型、地力或利用价值(农产品单产、产值);邻区的土地利用状况、利用价值;受影响土地恢复应具备的地形、土壤、水肥条件;2、矿渣压占污染土壤区域,应采样或现场测试土壤pH、并结合污染矿碴类型和水文地球化学环境条件分析,采样1~3组;有针对性提出测试项目。

3、影响供水水源地的区域,地下水样品应按《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源水指标进行测试与评价;

4、结合农业产业发展规划,调查土地恢复方案方法及要求;提供土地恢复治理施工图设计需要资料及参数。

5、不少于二个土地恢复治理分项工程方案建议。

当地块用途符合当地农业产业结构、村社及农户意愿等可确定为明确的恢复治理分部工程时,可作为优化方案推荐。

6.1.2.4、恢复耕地地块:

1、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进行勘查、施工图设计及可行性研究;

2、对矿区地形地貌变化大、地形坡度≥25°、宗地地块面积较小、不宜“坡改梯”的情况,应因地制宜地进行耕地恢复。

6.1.2.5、耕地质量:

按《四川省土地质量管理实施办法》,耕地由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符合要求后认定。

6.1.2.6、新增土地:

对恢复治理新增各类土地,按所在乡村社,地块(宗地)类型、编号、面积、控制拐点坐标、高程,权属、移交方案等,均需在勘查设计、勘查成果、施工图设计、可行性研究中明确。

可参照下表汇总与填写。

矿山土地恢复治分项工程

分部工程治理新增土地(地块)汇总表

分部工程

土地权属

原地块

土地恢复分部治理工程新增土地地块

界址点坐标、高程:

移交对象或方案

乡镇

编号

原权属

治理后权属

编号

面积

地类

面积(hm2)

拐点编号

X

Y

高程

1

1

2

3

n

2

3

4

5

n

填表说明:

1、按治理分部工程填写;

2、原宗地编号指治理前调查的宗地编号,有地块合并的,填写合并的原宗地编号;面积为累计面积;

6.1.2.7、勘查工作量统计:

按使用地形测量、地面调查、遥感解译、样方样地测试、勘查工程类型与数量列表统计;

勘查工作量统计表

项目

数量

单位或比例尺

要求

备注

地形测量

地面调查

遥感解译

样方样地

勘查工程

施工图设计

可行性研究

报告编写

 

6.1.3、施工图设计:

6.1.3.1、设计依据:

1、土地恢复治理工程方案中的分部工程及要求;

2、不小于1∶1000恢复治理地块地形图;

3、勘查工作提供恢复治理地块、地类相关数据与资料;

6.1.3.2、分项工程设计:

1、按勘查推荐二个土地恢复治理分项工程方案进行恢复治理进行等精度设计;当地块用途符合当地农业产业结构、村社及农户意愿等可确定为明确的恢复治理分部工程时,可按优化方案设计。

2、耕地恢复治理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要求进行。

按分区、地块为单元,进行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设计。

3、相关的配套工程,按分区、地块为单元,进行配套分部工程设计;并论证必要性、合理性。

4、提交施工图设计图件与统计工作量;概预算工程经费。

矿山土恢复治理工程分部工程勘查面积、设计、可研工作量一览表

分项工程构成

分部工程名称

调查面积

勘查面积

设计

可研

比例尺

方案

方案二

比选工

作量

主控项目

地块治理

宗地

面积hm2

不小于1∶1000

1∶200或500

乡镇

村社

编号

宗地

总计

组月或人.工作日

1

2

3

n

配套工程

蓄水池

编号

蓄水量m3

调查面积

勘查面积

单座

总量

单座

总计

单座

总计

1

n

引水渠

编号

长度m

调查面积

勘查面积

单段

总长

1

n

道路

1

n

其他

辅助项目

临时道路

营地

材料库房

其他

填表说明:

1、本表在分主控项目、辅助项目填报;

2、主控项目中,按整理分部项目的宗地进行填报调查和勘查面积并汇总;勘查使用的技术方法与手段,需另列表统计;与本表对照工作方法、工作量布置的合理性、必要性;

3、对设计、可行性研究的工作量可按“组月”或“人.工作日”计;并填报。

6.1.4、分项工程可行性研究:

参考4.10可行性研究评分表,计分评判优化方案。

6.2、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分项工程:

6.2.1、恢复治理原则

矿山地形地貌景观分项工程以矿山复绿为目标,“宜林则林、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经则经”的原则。

矿山复绿地类主要为裸地、疏林地。

6.2.2、裸地、疏林地调查

1、对适宜进行矿山复绿的的裸地、疏林地按下表进行调查;并编绘图斑图(分布图)。

矿山地形地貌景观恢复治分项工程

矿山复绿(分部工程)地块(单元)裸地、疏林地调查表

裸地、疏林地编号

权属

裸地

疏林地

面积(hm2)

界址点坐标、高程:

乡镇

编号

原生

次生

郁闭度

主要乔木

拐点编号

X

Y

高程

1

1

2

3

n

2

3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成人教育 > 专升本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