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与继续教育政策解答.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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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聘任与继续教育政策解答
汉中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
职称评审、聘任与继续教育政策解答
(内部资料注意保存)
二〇一一年十月
1
第一部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一、什么人可以申报职称晋升………………………………………(4)
二、申报职称晋升所需资料和申报程序……………………………(4)
三、职称评审程序……………………………………………………(6)
四、职称审批程序……………………………………………………(7)
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方法……………………………………(8)
六、我市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建设情况………………………………(9)
七、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10)
八、申报职称晋升的破格条件………………………………………(20)
九、实行资格考试或考试与评审结合的专业………………………(21)
第二部分资格证书颁发与管理
一、评审类资格证书的颁发与管理…………………………………(22)
二、考试类(含考评结合)资格证书的颁发与管理………………(22)
三、资格证书的领取方法……………………………………………(23)
四、资格证书的补发…………………………………………………(23)
第三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任)
一、聘任制的基本内容………………………………………………(23)
二、聘用制的基本内容………………………………………………(24)
三、专业技术岗位管理………………………………………………(24)
四、专业技术岗位设置………………………………………………(25)
五、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程序…………………………………………(25)
六、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核准………………………………………(26)
2
七、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程序…………………………………………(26)
八、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时间…………………………………………(27)
九、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条件…………………………………(27)
十、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选的聘用…………………………………(28)
十一、专业技术岗位设置的调整……………………………………(28)
十二、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审核备案工作中的注意事项……………(29)
十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中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办法………(30)
第四部分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一、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32)
二、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权利…………………………… (34)
三、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应当履行的义务………………… (34)
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 (35)
五、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组织与管理………………………… (35)
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考核办法…………………………… (36)
七、多种学习方式可以纳入专业科目考核………………………… (37)
八、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经费来源…………………………… (38)
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的建设标准……………………… (38)
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工作任务………………………… (38)
十一、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考核结果的应用……………… (39)
3
第一部分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一、什么人可以申报职称晋升
凡在本市范围内各类经济单位、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符合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和《陕西省人事厅关于当前职称评审工作
若干补充规定(试行)》(陕人发[2003]71 号)、市人事局《关于当前职称
评审工作若干补充规定(试行)》(汉人发[2004]70 号)、《关于非公有制
经济单位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实施意见》(汉人发[2009]284 号)
和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汉人社发
[2011]3 号)等职改政策规定的条件,均可按申报程序向单位提出职称
晋升申请。
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机关工作人员)、已达到离
退休年龄的人员和返聘人员不得申报职称晋升。
二、申报职称晋升所需资料和申报程序
1、申报人个人申请、受聘现岗位工作以来的工作总结和所在单
位推荐材料、公示报告各 1 份。
2、申报中、高级职称填写的省职改办统一制式《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评审表》一式 3 份、《专业技术职务晋升综合考核登记表》(高级
一式 2 份、中级 1 份)、《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简表》一式若干份
(数量按评委会委员人数而定);申报初级职称填写的省职改办统一制
式《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 3 份。
3、申报人的学历(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含
中专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4、申报人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聘用(任)
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专业技术人员年度工作考核证》
4
原件和复印件 1 份。
5、申报中、高级职称者,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考
试合格证书》(或古汉语、医古文等级考试合格证书)、《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1 份;申报高级职称符
合外语(或古汉语、医古文)、计算机免试条件的审批登记表 1 份;申
报初级职称须提供《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原
件和复印件 1 份。
6、申报人受聘现岗位工作以来的获奖证书、专利证书、专业成果
鉴定证书以及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 份;受聘现岗位工作
以来的专业论文(论著、作品)或能代表个人学术水平、技术水平的材
料原件(申报中、高级职称须有 2 篇以上论文,其中,申报高级职称的
论文须是有国内或国际统一刊号的专业刊物发表的论文,条件要求在
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的,按规定执行;申报中级职称的须有 1 篇论文
在市级以上专业刊物公开发表,篇幅达 1000 字以上)。
7、破格申报人员个人业务自传一式若干份(数量按评委会委员人
数而定)。
8、评审文件(条件)中规定的其它材料或证明。
9、申报人支付评审费。
省物价局、财政厅陕价费调发[2011]67 号
和陕价行函[2006]230 号文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收费标准为:
高级职称 400 元/人;中级职称 200 元/人;初级职称 100 元/人。
上述评审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后(审核人签
字,单位盖章),装入标准档案袋,张贴《申报材料目录》,按隶属关系
分别报送市、县(区)职改办。
参考文件:
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
5
作规则》的通知(陕人发[2001]69 号)和市职改办关于印发《汉中市专业技
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职务填写和报送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的规定》的通知(汉职
办发[2005]18 号)
三、职称评审程序
1、中、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每年由市职改部门或与建立评审委
员会的行业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1 次,初级职称评定由县(区)职改部门、
市级建立评审委员会的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2、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市、县(区)职改部门从评委库人选中选定,
评委人数一般为 11—25 人(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成员人数可适当少
一些,但不得少于 7 人)。
评审委员会由评委民主选举主任委员,评审
工作由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实施。
3、中、高级职称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按专业(学科)组分工,集中审
阅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鉴定专业论文水平、组织答辩、小组评议、
拟定初审意见。
4、评审委员会根据专业(学科)组初审意见,组织召开中、高级职
称评审委员会大会,对申报人资格条件进行综合评议和量化打分,采
取一次性无记名投票方法表决,赞成票数达到投票人数 2/3 以上(含
2/3)为评审通过,表决结果由主任委员现场宣布,评审未通过人员一
律不得进行复议和重新表决。
5、评审委员会大会结束后,由评委将大会评议意见和表决结果
记入申报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专家意见”和“评审组
织意见”栏,经主任委员审签后加盖评审会印章。
6、部分系列(专业)因本市未建立中、高级评审委员会,由市职改
部门直接委托省级评审委员会评审,各县(区)、市级各行业主管部门
6
未经市职改办审核,不得向省级评审委员会推荐申报人选。
越级越权
或跨行业、跨专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无效。
7、职称评审在“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下进行,纪检监察人员
到会实行全程监督。
参照文件:
省职改办《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序》(陕职改字
[1991]23 号)、市人事局《汉中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暂行规定》(汉人职
发[1998]96 号)。
四、职称审批程序
1、评审工作结束之后,评审委员会将会议记录、会议总结、评审
材料、评审通过人员花名册等资料报送职改部门(主管部门)。
初级职
称报县(区)职改办或建立有初级评委会的市级部门;中级职称报市职
改办;高级职称经市职改办审核后报省职改办。
2、初级职称由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建立有初级职称
评委会的市级部门审批发文;中级职称(含委托省级专业评审会评审
通过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发文;高级职称由省人力
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批发文。
3、各级职改部门根据审批文件办理《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证书》
,向申报人员返还所有申报材料。
参照文件:
同上
五、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组建方法
组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是保证专业技术职务
评审工作经常化、规范化进行,确保评审质量的重要措施。
根据中、省、
市文件规定,各级人事职改部门都要建立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委员会委员信息库(简称评委库)。
评委库人选必须具有较高的政治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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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和社会责任意识,专业能力和水平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
人选
的选拔必须公正公开,逐级推荐,层层选筛,保证质量。
评委库人选必
须是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要求年龄在 55 岁以下的中、青年评
委人选应占评委库容量的 2/3,高一级职称的人选应当占到评委库容
量的 1/3 以上(初级职称评委库人选应当由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
员组成),专业结构应当适应职称评审的需求。
评委库的容量不宜过
大,高、中级职称评委库人选一般控制在 40--50 人左右,个别小系列
(专业)中级职称评委库和初级职称评委库人选一般控制在 10--30 人
左右。
评委库人选按管理权限,分别由市、县(区)人事职改部门审定
批准。
各系列(专业)、各级别评委库要每隔3年进行一次更新,入库
评委人选因工作调动、退休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的,有关部门应向人
事职改部门报告,以便及时调整和补充。
名级职称评审会评委名单在评审会召开前两天(特殊需要可适当
提前)从评委库随机抽调,并按照管理权限报市、县(区)职改办审核
备案,主管部门行政领导经评委推选可担任评委会主任委员,其他行
政人员不得兼任评委会委员。
评审会必须在人事职改部门的参与和指
导下,按照规定程序召开。
任何部门不得用行政(办公)会议或其它形
“
式替代职称评审会议,否则,评审”结果视为无效。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因机构改革等原因更名的,要按程度及时申请
组建新的评委会,新组建的评委会须报市职改办审批并备案。
参考文件:
省职改办《陕西省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程序》(陕职改字
[1991]23 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职称改革工作管理的意见》(汉政办
发[1996]45 号)、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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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人社发[2011]3 号)。
六、我市各系列职称评委会建设情况
省、市职改办批准组建的中、高级专业职称评委会有:
工程系列
高、中级评委会;中、小学教师系列高、中级评委会;高校、中专学校讲
师评委会;党校讲师评委会;群众文化、文物博物、艺术、自然科学、新
闻等中级职称评委会;乡镇企业中、初级职称评委会。
经市职改办批
准组建有初级职称评委会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有:
宣传部、工商联、
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环保局、广电新局、人口计生局、水利局、文物旅
游局、林业局、规划局、教育局、交通局、体育局等。
县(区)各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建设由县(区)职改办批准并管理。
凡需委托省级专业评审会评审的中、高级职称,须按规程序推荐,
由市职改办审核并办理委托评审手续。
未经市、县(区)人事职改部门
委托(推荐),越级越权或跨行业、跨专业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任职资
格无效。
参考文件: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
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的通知(人职发[1991]11 号)、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
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汉人社发[2011]3 号)
七、各系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实行以考
代评的专业按考试文件规定执行;个别系列申报条件有调整的按当
年职称评审文件执行)
1、学历条件:
通过评审取得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学历要求是:
具
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学历(含中专学历)的规定,必须
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级别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条件。
其他任何单位发的学历(力)证书、结业证书、培训证书等均不得作为
9
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依据。
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之所以要求学历,是考察其专业基础知识的情
况。
如果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完全不同,其学历也就不能反映其所
掌握的专业基础知识的状况。
例如,文科毕业生从事理、工、农、医工
“
作,显然其基础知识是不能适应工作需要的。
因此,对不具备规定学
历的人员申报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应该要求他们通过正规的成人
”
教育取得相应的学历。
参考文件:
人事部关于印发《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题暂行
规定》的通知(人职发[1990]4 号)、《〈企事业单位评聘专业技术职务若干问
题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说明》(人职发[1991]11 号)、人事部专技司《关于
转发国家教委办公厅[1995]15 号文件的函》(人职司函[1995]81 号)、各系列
《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省人事厅关于印发《陕西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办
法(试行)》的通知(陕人发[2003]74 号)、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
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汉人社发[2011]3 号)。
注:
本文中如不另加注解,凡涉及学历条件均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并
符合申报系列(专业)、级别所规定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学历。
员级:
中学教师要求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其它系列均要求中
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助理级:
新闻、高等学校教师、科学研究、出版(编辑职务)要求本
科以上(含本科)学历;翻译、艺术、中学教师、律师、公证员要求大专
以上(含大专)学历;其它系列均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
中级:
新闻、高等学校教师、中等专业学校教师、科学研究、卫生、
文物博物、出版(编辑职务)要求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演员、演奏
员、小学教师要求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其它系列(含艺术系列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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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均要求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
高级:
中学教师、实验技术要求大专以上(含大专)学历,其它系
列均要求本科以上(含本科)学历。
2、资历条件:
员级:
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
助理级:
中专毕业,受聘“员级”岗位工作 4 年以上(含 4 年);大专
毕业,受聘“员级”岗位工作 2 年以上(含 2 年);本科毕业见习期满。
中级:
⑴小学教师系列:
中专毕业受聘小学一级教师岗位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⑵艺术系列:
演员、演奏员中专毕业受聘四级演员、
演奏员岗位工作 4 年以上;⑶农业系列:
农业中专毕业生受聘助理农
艺师 5 年(含 5 年),并取得农业大专毕业学历;⑷其它系列(含艺术系
列部分专业):
大专、本科毕业受聘助理级岗位工作 4 年以上(含 4 年);
硕士研究生班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受聘助理级岗位工作 2 年以上(含 2
年);博士学位获得者。
副高级:
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受聘中级岗位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博士学位获得者,受聘中级岗位工作 2 年以上(含 2 年)。
正高级:
本科及以上学历,受聘副高级岗位工作 5 年以上(含 5 年)
。
参考文件: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例》、省人事厅《陕西省艺术专业技
术技术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陕人发[2003]74 号)、《陕西省中学教师专业技
术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陕人发[2005]43 号)、《陕西省小学教师专业技
术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试行)》(陕人发[2005]44 号)、《陕西省高等学校教师职
务评审实施办法(试行)》(陕人社发[2011]86 号)。
3、专业知识和能力条件:
论文(著作或作品)是专业技术人员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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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研究先进科学技术的经验总结和科研理论成果,能够客观地反
映专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技术水平、工作能力
和工作业绩。
多年来,论文已经成为职称评审中衡量申报人的能力与
业绩的重要依据之一。
但是,由于职称系列(专业)不同,过去对论文
的数量、质量要求也有所不同,形成了同级别职称之间论文要求差距
过大的问题。
为了基本平衡各系列(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对论文要
求的标准,从 2011 年起,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者,论文数量和质
量仍然执行省职改办的相关规定。
申报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者,必
须提交 2 篇以上(含 2 篇)与所从事的专业相同或相近的科技、学术
论文,论文篇幅达到 1000 字以上,其中有 1 篇论文(第一作者)必
须在市级以上(含市级)的公开专业刊物上发表。
参照文件:
各系列《专业技术职务条例》、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
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汉人社发[2011]3 号)。
4、职称外语(含古汉语、医古文。
下同)条件:
职称评审设置外
语条件,目的是提高专业技术人员外语水平。
根据陕人发[2007]52
号、 121 号、陕职改办字 [1997]028 号,市级、汉台区各单位应当根
据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应考人员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称
外语等级考试(古汉语、医古文职称等级考试与职称外语考试时间一
致,分别由省文化厅、省卫生厅组织)。
职称外语的等级与分类:
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分为 A、B、C 级,古
汉语、医古文等级考试分为 A、B 级。
英语类分综合、理工、卫生 3 个
专业;小语种分日语、德语、俄语、法语和西班牙语 5 类。
职称外语合格证书有效期限:
职称外语达到国家合格分数线的
A 级证书有效期 4 年,B、C 级证书有效期 3 年;达到陕西省合格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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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A
B
C
适
用
范
围
1、高教、科研、卫生(医、
药、技)、工程系列中申
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
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
专业技术职务者。
2、申报高级国际商务师
者。
1、高教、科研、卫生、工程
系列中申报中级专业技术
职务者。
2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未分正
副的系列(工程系列除外)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
其它系列中申报副高级专
业技术职务者。
会计、经济、统计、审计系列中
级岗位聘用或其它系列申报晋
升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者
线的 A、B、C 级证书有效期均为 1 年;古汉语、医古文职称等级考试
A、B 级合格证书有效期均为 2 年。
全国职称外语考试等级及专业划分标准
参考文件:
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人
发[1998]54 号)
注:
古汉语、医古文适用范围:
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
员参加医古文考试,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
案、文学创作、群众文化、表演艺术(杂技艺术表演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
加古汉语考试;晋升高级职称参加 A 级考试,晋升中级职称参加 B 级考试。
(摘
自省职改办《关于职称外语“小语种”和古汉语、医古文统一考试的通知》陕
职改办字[1997]028 号、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发[2007]52 号))
职称外语免试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免试:
⑴国家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
世纪百千万国家级人选、陕西省“三五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选;
⑵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国
家职称外语 A 级考试成绩合格者;
13
⑶年满 50 周岁并长期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长期”为连续工作
20 年以上);
⑷在县及县以下基层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不含市辖区有关
单位、各类中专以上的院校、科研部门和三级医院);
⑸在野外长期从事农业、林业、地质、采矿、勘探、水利水电、水
文勘测、测绘、公路施工、铁路施工专业技术工作的(“在野外长期”是
指受聘现职后连续在野外工作 5 年以上);
⑹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中心出具的留
学经历证明书);
⑺取得外语大专以上学历;获得博士学位的;通过全国出国培训
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通过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⑻从事传统中医药、民族医药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医古文考试,
从事工艺美术、古籍整理、历史时期考古、图书资料、档案、文学创作、
群众文化、表演艺术(杂技艺术表演除外)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古汉语
考试,也可选择外语考试;
⑼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⑽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 3 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各
种著作均为受聘现岗位工作以来所取得的);
⑾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
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级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 5 名;厅、局
级一等奖前 3 名的(各种奖励均为受聘现职以来所取得的);
⑿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⒀高校、科研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上述
14
⑴、⑵、⑶、⑹、⑺、⑼、⑽、⑾条规定的也可免试。
参考文件:
人事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的通知》
(人发[1998]54 号)、省人事厅《关于完善职称外语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人发[2007]52 号)和《关于职称外语免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陕人发
[2007]121 号)。
职称外语免试的审核程序:
从 2011 年起,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
级职称符合外语免试条件的,仍按省上有关规定执行,由市职改办审
批。
申报中级职称者,除陕人发 [2007]52 号文件规定的第 5 条之外,
凡符合免试条件的,不再逐级办理免试审批手续,直接提交评审会按
规定进行审核,以考代评取得任职资格的由市、县(区)职改办在办理
资格证书时进行审核。
参考文件:
市人社局《关于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汉
人社发[2011]3 号)。
5、计算机条件:
为了加快社会信息化建设,提高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中、省、市人事职改部门决定从 2003 年起,组织专
业技术人员进行计算机应用能力培训和考试,并将考试成绩作为职称
晋升和聘用的必备条件。
2005 年 8 月又分类对各系列专业技术人员
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的模块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具体要求是:
⑴高等学校、中专学校、自然科学研究、实验技术、工程、经济、
会计、统计、审计等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凡申请高级资格评审或通过
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者,必须通过国家专业技术计算机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