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督查工作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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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市食品安全专项整顿督查工作总结

五华县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汇报

我县按照省市食品安全专项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围绕“抓重点,控风险,保平安,促和谐”目标,加强领导,严密组织,全力开展全县食品安全专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现就我县食品安全专项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今年来,我局结合实际,开展十个方面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共出动执法人员1800余人次,检查门店、企业2200余间次,立案69宗,结案69宗,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宗,涉案货值4.5万元,罚没款14.55万元。

(一)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强化蔬菜生产基地的蔬菜日常例行检测,共抽取样品232个,合格样品230个,不合格样品2个,合格率达99.29%,并检查生产基地13个,经营门店15间(次),未发现蔬菜生产基地有违法生产、经营、使用违禁药品行为。

(二)婴幼儿配方乳粉等乳制品专项整治方面:

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联合工商质监、卫计、农业等部门,对本县所有乳粉及含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清查,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213户;检查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各类市场8个,未发现问题乳粉。

(三)打击销售病死猪肉等专项检查方面:

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辖区内经营肉及肉制品经营户进行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76人次,检查肉及肉制品经营户285户次,检查市场5个,检查商场、超市12个。

重点检查经营户是否存在销售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及肉制品;是否进行索证索票及进销台账的记录;是否存在过期食品及“三无”产品,经检查未发现有违法案件。

(四)食用油专项整治方面:

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对我县的7家花生油小作坊及22家花生油经营企业进行了普查规范,未发现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五)非法添加剂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面:

联合多部门执法,依法打击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以及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共出动执法车82辆次,执法人员286人次,发出整改意见书16份。

(六)儿童食品、校园及其周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方面:

共出动检查人员178人次,检查各级各类校园76所,对经营食品的小卖部、小超市、小商店和学校周边的熟食店、小食品店、士多店、小超市、“五毛”食品供货商等食品经营单位共计286户进行检查。

针对经营户存在进销台账记录及索证索票不够完善、散装食品无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部分食品标签标识不够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了指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58份,责令其限期整改。

(七)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面:

一是以国家卫生县城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为契机,强化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卫生安全监管,检查企业(工厂)食堂及园区内餐饮单位共163间,指导整改26间;检查县城学校食堂37间、餐饮单位653家,现场审核餐饮服务单位131间,现场指导整改55间,通过审核76间。

二是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共检查各类生产、经营户855户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21份,处理群众投诉7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县委、县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全局。

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当前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式和任务,制定印发了《县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落实了食品安全工作的工作目标、工作措施和完成时限,扎实开展全县食品安全工作。

今年来,我县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把食品安全整顿与振兴产业结合起来、集中整治与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企业自律与政府监管结合起来,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为维护食品生产经营正常秩序,促进食品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做了大量工作。

通过集中整顿,使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明显提高,食品安全各环节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明显提高,食品安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明显改善,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食品安全状况进一步好转,食品安全事故不断减少,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得到切实保障。

(二)突出重点,分类整治

围绕食品安全的重点环节、专项行动、重点区域和场所,着力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整顿。

1.加强重点环节的监督管理

(1)农产品生产环节。

加强农资市场管理,严格实行种子经营许可证及代销委托书、农药、肥料登记证制度。

截至目前,我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6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68台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00家。

全县63家农药零售网点基本具备农药经营条件。

检查中未发现国家禁用、限售的高毒高残留农药和假冒伪劣农药,未发现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过期失效劣质肥料。

同时重点抓好农产品生产基地和集中交易市场监督抽检,从源头上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每月快检数量达到300个样品以上,合格率达98.9%,且基本上实现了对我县农产品生产基地和市场的全覆盖,并且按时上报快检信息,对于抽检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农产品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

县畜牧兽医局出动执法人员230人次,深入主要水养殖区发放《健康养殖实用技术手册》,向水产养殖户场宣传水产食品安全的目的意义及其重要性,要求养殖水面在5亩以上的必须建立健康养殖生产档案。

对具备无公害水产品养殖条件的渔场引导、指导养殖村社按照健康养殖标准,严格规范生产行为,积极创建、壮大水产品无公害基地。

在抓好健康养殖生产的前提下,大力抓好投入品的监管工作。

今年已抽检了8个水产投入品,2个水产品样品,对氯霉素、喹诺酮、磺胺喹啉以及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进行了检验,抽检合格率达100%。

同时积极在全县水产业推行水产品安全承诺书制度。

(2)食品生产环节。

以食品专项整顿及《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我县不断加强对企业法人、质量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化验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

充分发挥“三位一体”监管模式的作用,采取进村、进户、进厂等方式,对全县食品加工企业、食品小作坊开展全面普查。

从普查资料看,目前我县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91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20家,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71家。

同时,严把发证审查关,健全食品企业质量档案,严厉打击无生产许可证违法生产行为,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使用非食品原料和回收食品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

此外,以食品企业潜在质量安全隐患为重点,以准入、监管、抽查和查处为手段,规范整治食品生产行为;规范整治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品物质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规范食品小作坊加工行为。

全面提升了我县食品加工小企业、小作坊产品质量控制能力。

(3)食品流通环节。

全面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自律制度。

重点督促食品经营主体建立和落实进货索证检查验收、购销台帐、质量管理、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

认真研究具体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和依法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制度。

注重抓好新设立的各类食品销售者的“两项制度”建立。

加大食品安全分类监管的工作力度,对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及食品批发企业,重点监督其落实进货查验和购销台帐制度。

强化“六查六看”市场巡查,不断创新基层监管方式方法,应用网络、现代办公设备和快速检测等手段,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的科技含量和现代化水平。

完善食品经营者经济户口管理,积极推进食品经营主体分类监管,强化对小作坊、小集市、小门店和流动摊贩的监管;强化对初级农产品、腌制品及散装食品的质量监管,严厉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按照省市要求配备快检室检测设备,逐渐完善快检功能,积极推进农产品快检抽检工作,对县城5个农贸市场每天开展快检工作,并实行快检结果公开,将食用农产品的检测结果第一时间在市场醒目位置设置的《食品安全公示栏》向社会公布,引领消费者安全消费,让老百姓吃得安全、吃得放心。

从7月1日至今,共对5个市场快检901批次,全部合格。

同时,2016年7月25日与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检测合同书》,从今年8月起对我县县城蔬菜、鲜猪肉、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开展抽检,全年计划抽检240批次。

(4)餐饮消费环节。

把查处无证经营行为作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主要内容,组织卫生监督人员,对全县辖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单位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开展整顿工作以来,我县共监督检查餐饮服务单位1060余户,对9户不符合卫生要求的经营单位依法作出处理,其中警告5户,当场处罚2户,立案查处2户。

加强群体性聚餐的监督管理和指导,防范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发生。

加强旅游景区餐饮单位卫生监督,进一步规范全县旅游景区餐饮企业的经营行为。

大力加强农村宴席监管工作。

按照《梅州市农村宴席食品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全面落实镇级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农村宴席监管工作。

各派出机构分别对辖区内农村宴席厨师进行农村宴席厨师食品安全专项培训,培训考核合格的发放农村宴席厨师证,同时要求就餐人数50人以上的报当地村(居)委,并按照要求做好风险提示和防控;100人以上的报镇食品安全办公室,食品药监部门派专人现场监管并提前介入。

2016年以来食品药监部门指导的农村宴席32宗,未发生一宗农村宴席食品安全事故。

2.全力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顿

(1)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整顿。

牵头召开了2016年五华县学校食品安全工作会议,全县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分管食品安全副校长、食堂承包方、教育局和食品药监部门相关工作人员350多人参加了会议。

同时要求集体食堂主要责任人、责任领导、食品安全管理员、承包人及投诉电话上墙公示,并将学校食堂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的执法人员身上,实现“网中有格,人在格上,事在网中”。

加强了学校食堂的安全专项整顿,把学校食堂、小卖部、饮用水、学校周边饮食摊点列入整顿的重点。

强化索证索票、进货验收,积极推行原料进货溯源制度;开展并提升食堂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实行了卫生监督信息公示制度;严格卫生许可证和从业人员健康证检查,实行从业人员上岗培训合格制度。

在整顿工作期间,共出动检查人员178人次,检查各级各类校园76所,对经营食品的小卖部、小超市、小商店和学校周边的熟食店、小食品店、士多店、小超市、“五毛”食品供货商等食品经营单位共计286户进行检查。

针对经营户存在进销台账记录及索证索票不够完善、散装食品无标示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部分食品标签标识不够规范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给予了指正,并下达整改通知书58份,责令其限期整改。

针对食品安全薄弱环节,对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制执行情况、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处理追究情况和各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机构、设施设备、安全措施、安全防范、安全隐患、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全面监督检查。

检查工作坚持深入学校食堂、餐厅,深入师生及广大群众当中,掌握实际情况,实行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有效提升了整顿工作力度。

经食品安全专项整顿自查,我县37所学生食堂(其中A级食堂3个,B级食堂34个)都实施了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100%;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信誉度评级率达100%;全部食堂均具备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建立有完善的卫生管理制度并进行了上墙公示;全部269名食堂从业人员都办有健康证。

(2)开展违法添加非法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顿。

进一步清理检查了食品添加剂经营者主体资格,加强食品添加剂合法性的检查。

严厉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厉查处研制、生产、销售、使用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进一步推进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加大对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力度,依法取缔非法食品添加剂加工、销售的黑窝点,严格食品添加剂运输、仓储的管理措施,切断其非法供应渠道。

同时,以方便食品、饮用水、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白酒、火锅底料等高风险产品为重点,加大了对生产环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力度,严格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检查食品添加剂进货台账和使用记录,着力整顿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防止出现行业性质量安全问题。

(3)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我县将地沟油专项整治作为食品安全整顿的重要内容,依照部分职责和食品安全整顿任务分工,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加强了对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食品生产单位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工,加强了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管,严厉打击经营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

同时,加强了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严厉打击购买、使用地沟油和非正规来源食用油。

3.加强重点区域和场所的食品安全监管

农村和城乡结合部是食品安全事故的高发区域,是食品原料的种植养殖源头,也是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重点地区。

我县要求各镇政府要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下大力气抓好农村食品安全工作,紧密切合“12315维权网络体系”建设、“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双百市场工程”,进一步推进农村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

针对我县农村食品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我县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监管工作,共发放宣传资料5890份,悬挂横幅35条,设立展板26块次,出动宣传车138车次,检查各类生产、经营855户次,发出《责令改正通知书》31份,处理群众投诉7件,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4件,涉及案值0.95万元,罚没1.3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7件。

同时,我县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大了对各类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食店、小餐馆、农家乐、学校食堂和生猪屠宰厂(场)等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对发现的无证照非法生产、加工、销售食品行为和制造、使用虚假食品产品标识、私屠滥宰、制售病害肉行为以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黑窝点予以严厉打击,取得了一定效果。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县食安委牵头组织职能部门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活动,利用广播、电视等媒体围绕食品安全工作积极开展了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法律意识和监督意识,为法律的贯彻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我局针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明确宣传主题,突出宣传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一是通过开展“3·15”全国打假日,加强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接受群众咨询500余人次,发放食用油、保健食品等宣传材料2000余份;二是通过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组织启动仪式,编印食品安全知识传单,发放宣传材料16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三是充分利用电视台、政府信息网等载体大力宣传监管工作,局机关人人都是食品安全宣传员。

四是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农村、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多角度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发放宣传材料1600余份,悬挂横幅8条。

五是组织食品监管队员、从业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培训中级食品安全管理员127人次,初级食品安全管理员54人次。

六是结合创卫创文工作,发放五华县创建国家卫生县城倡议书及创卫知识小册子625份,张贴文明餐桌画报886份,签订文明餐桌承诺书436份。

(四)积极推进食品安全示范工程建设

我县按照省、市的统一部署和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食品示范工程建设方案,成立了创建工作机构,内设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初步确定县中医院到水寨大桥的区域为食品安全示范街。

目前通过送法上门、发放宣传手册、制度上墙等多种形式,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法律宣传教育,已发出创建食品安全示范街“温馨提示书”121份,要求示范街道两侧食品经营户的“食品经营者质量承诺制度”、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和健康证必须规范上墙。

同时督促经营食品零售户做好索证索票工作,督促食品批发户做好索证和台帐工作,对没有建立食品台账的经营户予以警告,并责令不合格食品予以下架退市。

加强与相关监管职能部门的联系,及时向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活动进展情况,并继续对示范街食品经营户台账工作督促检查,要求执法人员继续查办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件。

通过以案促管、交叉检查等措施,全力推动食品安全示范街的创建工作。

二、主要存在问题

(一)食品安全监管未实现“全覆盖”。

农村内的红白宴请、家庭式饭店、偏僻的小商店等,存在监管盲区。

(二)监管队伍建设有待加强。

一是执法力量不足,各镇的派出机构还未全部设立,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县食品相关环节的监管强度。

二是由于尚未建立、完善、完善相应的考评机制和奖惩措施,各镇、村内食品安全协管员未能全面履行职责。

(三)计划协调方面还欠周全。

一是监管计划方面,各监管部门现有的监管计划可行性欠佳。

二是监管标准不细,在执法过程中,存在无标准或标准不统一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开展食品生产、销售、餐饮服务集中清理整改活动。

采取逐个单位过的形式,对辖区内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餐饮服务等单位进行清查整改,进一步规范经营秩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二)加大食品抽检力度。

增加对辖区各个环节、各类食品的抽检批次,拟定每月对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抽检各不少于3次(3-5个品种),切实构筑我县食品安全屏障。

(三)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

一是严查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进一步提高我县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食品相关产品的购进安全防范意识。

二是严格食品各领域许可制度和食品经营生产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生产行为,确保食品经营生产主体合法有效。

(四)做好食品安全应急处置。

组织开展我县“食品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活动,切实提我县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组织协调和应急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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