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2子系统需求说明控制对象境外.docx
《62子系统需求说明控制对象境外.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62子系统需求说明控制对象境外.docx(23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62子系统需求说明控制对象境外
一.入境控制对象子系统
境外人员业务的控制对象管理主要包括对法定不准入境人员、台湾注意人物的报控、布控、复控、撤控(人工和系统自动)、续控、补充控制、批量装载和批量校正、查询统计分析、报表打印等操作;对境内外邀请人注意人员、特许备案人员和临时控制对象的信息录入、布控、复控、撤控、续控、补充控制、查询统计分析、报表打印等操作;以及对临时提醒信息的新建、变更、撤消等操作。
一.1不准入境人员
一.1.1业务描述
法定不准入境人员是指被认为入境后可能危害中国的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的境外人员,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依法限制其入境。
控制期限一般为1至5年,对患有精神和麻疯病、艾滋病、性病、开放性肺结核病等传染性疾病的,一般在病愈前都不准入境。
该模块业务范围包括:
Ø不准入境人员布控、撤控、复控、续控等操作
Ø批量装载
Ø到期自动撤控
Ø查询统计、报表打印
一.1.2流程描述
1.1.2.1下载公文信息
1.1.2.2下载布控信息
1.1.2.3下载完毕确认
一.1.3功能描述
1.1.3.1数据接收
1.接收并自动核对公安部下发的核对不准入境人员的布控、撤控、复控、续控信息。
2.操作日志:
批量校正应记录校正日志、数据删改日志。
校正日志包括操作单位、操作人、操作时间、比对总数、各类修正记录数,记录数据删改日志。
3.自动的倒查功能。
1.1.3.2撤控
‘不准入境到期限’到期的数据提供自动的撤控功能。
对于自动撤控,需要在系统中预设到期撤控时间间隔。
在进行自动撤控时,系统需要判断布控到期的数据,加上系统预设的期撤控时间间隔是否小于当前日期,如果小于当前日期则自动撤控这类数据,将数据移入撤控数据,如果大于当前日期,则不能自动撤控。
1.1.3.3辅助功能
查询统计
(见查询统计模块)
1.1.3.4日志管理
系统记录所有的操作日志,并提供查询功能。
日志查询需要加以权限控制,可按照大的控制对象分类设置权限。
一.2台湾注意人物
一.2.1业务描述
将通过网络接收到的公安部六局下发的名单数据应及时布控生效,根据装载入库的台湾注意人物关键项目(姓名、出生日期、证件号码)倒查台胞证、签注信息。
业务范围包括:
Ø人员信息导入
Ø布控、撤控、复控、补充和变更、续控
Ø查询统计分析
一.2.2流程描述
一.2.3功能描述
1.2.3.1数据接收
一.2.3.1.1功能点
1.各地接收台湾注意人物名单调用webservice接口获取数据,接收处理完毕后进行操作确认。
数据记录为每天生成的有变化的数据。
在数据下载、处理和操作确认全部成功后才能进行数据库提交。
考虑到网络代价及服务器压力问题,每次下载有可能是部分记录,需要循环调用下发数据接口,直到记录全部下发。
(如需要下载的数据有100条,而每次提供50条数据源,则需要进行两次调用下发数据接口,每次调用并处理完后要对当前50条数据进行操作确认)。
2.接收并自动核对公安部下发的核对不准入境人员的布控、撤控、复控、续控信息。
3.操作日志:
批量校正应记录校正日志、数据删改日志。
校正日志包括操作单位、操作人、操作时间、比对总数、各类修正记录数,数据删改日志。
一.2.3.1.2功能关键点
1.入境管理信息系统需统一为网络接收“台湾注意人物”名单数据模式。
2.人员信息的精确高效核查。
3.对操作中产生的错误数据进行记录并打印。
4.严格记录操作日志。
1.2.3.2辅助功能
查询统计
(见查询统计模块)
1.2.3.3日志管理
系统记录所有的操作日志,并提供查询功能。
日志查询需要加以权限控制,可按照大的控制对象分类设置权限。
1.3境内外邀请注意人员
1.3.1业务描述
境内(外)邀请人注意人员特指那些为申请办证人员提供虚假亲属关系证明资料的境内(外)人员,对这类人员一经发现确认后就列为注意人员,以便在证件受理审批管理工作中发现申请人弄虚作假的行为。
完成对境内外邀请人注意人员信息的采集,布控、撤控、复控、补充和变更等操作等功能。
1.3.2流程描述
1.3.3功能描述
1.3.3.1布控
1.3.3.1.1登记
1.3.3.1.1.1功能点
1.新增人员:
在启动境内外邀请人注意人员的登记功能后,先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根据基本信息检索是否存在该人员的布控或撤控、复控等记录,若均不存在则采集该人员的详细信息,生成新布控记录。
若检索到已撤控记录而需要布控操作的,进行复控操作。
同时生成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需要记录复控人、复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2.修改人员
若需要补充、变更人员信息的则进行变更操作,生成经补充或变更操作的记录。
同时更新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补充操作需要记录补充人、补充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若检索到布控记录且需要续控的则进行续控操作,生成续控记录。
需要记录续控人、续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3.历史记录
记录该人员保存过的历史信息记录。
4.保存后数据立即生效。
1.3.3.1.1.2采集项目
发文号、中文姓名、英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国家或地区、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相片、主要问题、处理要求。
同时生成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需要记录布控人、布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见数据项文档)
1.3.3.1.1.3数据规则校验
(见数据项文档)
1.3.3.1.2复核
1.3.3.1.2.1功能点
1.复核处理
首先选择经过布控、复控、补充、变更、续控等操作形成的记录,并加载选定记录的有关信息到复核窗口,先对显示的信息进行正确性复核。
2.提供待复核查询功能
输入检索条件提取待复核记录,检索条件为:
人员档号、姓名(中文、英文姓名)、出生日期、出生日期上限、身份证号码等。
3.错误历史记录
复核错误的记录则生成错误记录列表。
错误记录列表的格式大致为:
发文号、姓名(中文、英文)、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证件号码、错误信息项。
4.提供电子材料扫描接口。
5.对符合查询条件的数据进行批量复核功能。
1.3.3.1.2.2采集项目
1.3.3.1.3倒查
定位倒查记录(检索条件为:
姓名(中文、英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身份证号码等),加载选定记录的相关信息到操作窗口,根据对应的倒查条件对复核通过的记录进行倒查操作。
1.3.3.2撤控
1.手工进行撤控
若检索到布控记录且需要撤控的则进行撤控操作,删除在控记录生成撤控记录。
同时删除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需要记录撤控人、撤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2.提供单个数据撤控功能。
3.提供批量数据撤控功能。
4.提供已撤控恢复功能。
1.3.3.3辅助功能
查询统计
(见查询统计模块)
1.3.3.4归档
1.查询待归档数据:
布控日期。
2.批量归档:
支持单选或多选进行批量归档。
3.打印表单:
提供打印归档表单功能,并记录打印人日期等信息。
1.3.3.5日志管理
系统记录所有的操作日志,并提供查询功能。
日志查询需要加以权限控制,可按照大的控制对象分类设置权限。
1.4特许备案人员
1.4.1业务描述
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有关部门正式文件通知,特许属不允许办证签证或属不准入境人员名单中的部分人员办理签证和居留许可。
登记特许备案人员信息、审批布控、撤控、复控、补充和变更等操作功能。
1.4.2流程描述
1.4.3功能描述
1.4.3.1布控
1.4.3.1.1登记
1.4.3.1.1.1功能点
1.新增人员:
在启动特许备案人员的登记功能后,先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根据基本信息检索是否存在该人员的布控或撤控、复控等记录,若均不存在则采集该人员的详细信息,生成新布控记录。
若检索到已撤控记录而需要布控操作的,进行复控操作。
同时生成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需要记录复控人、复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2.修改人员
若需要补充、变更人员信息的则进行变更操作,生成经补充或变更操作的记录。
同时更新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补充操作需要记录补充人、补充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若检索到布控记录且需要续控的则进行续控操作,生成续控记录。
需要记录续控人、续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3.历史记录
记录该人保存后的历史信息记录。
4.保存后数据立即生效。
1.4.3.1.1.2采集项目
登记采集信息项为:
编号、英文姓、英文名、中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证件种类、证件号码、特许备案起始生效日期、特许备案终止生效日期、有效标识。
(见数据项文档)
1.4.3.1.2复核
1.复核
首先选择经过布控、复控、补充、变更、续控等操作形成的记录,并加载选定记录的有关信息到复核窗口,先对显示的信息进行正确性复核。
2.提供待复核查询功能
输入检索条件提取待复核记录,检索条件为:
姓名(中文、英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身份证号码等。
3.错误历史记录
复核错误的记录则生成错误记录列表。
错误记录列表的格式大致为:
发文号、姓名(中文、英文)、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证件号码、错误信息项。
4.提供电子材料扫描接口。
5.提供批量复核功能。
1.4.3.1.3倒查
定位倒查记录(检索条件为:
姓名(中文、英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身份证号码等),加载选定记录的相关信息到操作窗口,根据对应的倒查条件对复核通过的记录进行倒查操作。
1.4.3.2撤控
1.手工进行撤控
若检索到布控记录且需要撤控的则进行撤控操作,删除在控记录生成撤控记录。
同时删除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需要记录撤控人、撤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2.提供单个撤控功能。
3.提供批量撤控功能。
4.提供到期自动撤控功能。
‘终止生效日期提供自动的撤控功能。
对于自动撤控,需要在系统中预设到期撤控时间间隔。
在进行自动撤控时系统需要判断布控到期的数据,加上系统预设的期撤控时间间隔是否小于当前日期,如果小于当前日期则自动撤控这类数据,将数据移入撤控数据,如果大于当前日期,则不能自动撤控。
5.提供已撤控恢复功能。
1.4.3.3辅助功能
1.查询统计
2.记录操作日志
1.4.3.4归档
1.查询待归档数据:
布控日期。
2.批量归档:
支持单选或多选进行批量归档。
3.打印表单:
提供打印归档表单功能,并记录打印人日期等信息。
1.4.3.5日志管理
系统记录所有的操作日志,并提供查询功能。
日志查询需要加以权限控制,可按照大的控制对象分类设置权限。
1.5临时布控对象
1.5.1业务描述
临时布控对象是公安出入境部门对某个境外人员进行重点控制的一类控制对象。
临时布控对象可有地市布控、审批并在全省范围内或着指定地市范围内进行布控,也可以由省厅审批并在全省范围内进行布控。
产生的报警信息,系统根据布控单位的设置的报警方式进行提示。
布控单位可以设置的报警方式。
业务范围分为:
Ø布控、撤控、复控、补充和变更、续控
Ø到期自动撤控
Ø查询统计分析
1.5.2流程描述
1.5.3功能描述
1.5.3.1布控
1.5.3.1.1登记
1.新增人员:
在启动临时布控对象的登记功能后,先录入人员的基本信息,根据基本信息检索是否存在该人员的布控或撤控、复控等记录,若均不存在则采集该人员的详细信息,生成新布控记录。
若检索到已撤控记录而需要布控操作的,进行复控操作。
2.修改人员
若需要补充、变更人员信息的则进行变更操作,生成经补充或变更操作的记录。
同时更新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补充操作需要记录补充人、补充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若检索到布控记录且需要续控的则进行续控操作,生成续控记录。
需要记录续控人、续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3.历史记录
记录该人保存后的历史信息记录。
4.保存后数据立即生效。
5.采集临时布控对象信息时要严格校验数据项的统一规范性,杜绝错误数据或模糊数据进入系统。
1.5.3.1.2复核
1.复核
首先选择经过布控、复控、补充、变更、续控等操作形成的记录,并加载选定记录的有关信息到复核窗口,先对显示的信息进行正确性复核,只有复核正确无误的记录才能进行倒查处理等操作。
2.提供待复核查询功能
输入检索条件提取待复核记录,检索条件为:
姓名(中文、英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身份证号码等。
3.错误历史记录
复核错误的记录则生成错误记录列表。
错误记录列表的格式大致为:
发文号、姓名(中文、英文)、身份证号码、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证件号码、错误信息项。
4.提供电子材料扫描接口。
5.人员信息的精确高效核查:
提供批量复核功能;正确核对信息提示。
1.5.3.1.3倒查
定位倒查记录(检索条件为:
姓名(中文、英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家或地区、身份证号码等),加载选定记录的相关信息到操作窗口,根据对应的倒查条件对复核通过的记录进行倒查操作。
1.5.3.2撤控
1.手工进行撤控
若检索到布控记录且需要撤控的则进行撤控操作,删除在控记录生成撤控记录。
同时删除控制对象人员基本信息、查控特征信息、倒查条件。
需要记录撤控人、撤控时间、报控时间、报控单位、联系电话、联系人。
2.提供单个撤控功能。
3.提供批量撤控功能。
4.提供已撤控恢复功能。
1.5.3.3辅助功能
1.查询统计
2.严格记录操作日志。
1.5.3.4归档
1.查询待归档数据:
布控日期。
2.批量归档:
支持单选或多选进行批量归档。
3.打印表单:
提供打印归档表单功能,并记录打印人日期等信息。
1.5.3.5日志管理
系统记录所有的操作日志,并提供查询功能。
日志查询需要加以权限控制,可按照大的控制对象分类设置权限。
1.6临时提醒
1.6.1业务描述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将按一定的核查规则制定的临时提醒信息登记、补充、变更到数据库中,或从数据库中撤销临时提醒信息。
1.6.2流程描述
1.6.3功能描述
1.6.3.1布控
1.新增记录:
登记操作时,先输入编号检索临时提醒信息表中是否存在对应的记录,若不存在则采集临时提醒的相关信息:
编号、临时提醒信息类别、有效期、提醒方式、核查规则、显示内容(相关业务政策内容及图片)。
若检索到符合条件的记录,则可进行变更和撤消操作,撤消操作时需要逐条或批量输入撤消原因。
2.审批
可以根据编号定位需要审批的临时提醒信息或在待审批的记录列表中选择相应记录,首先对选定的记录进行复核,只有复核无误的临时提醒信息才能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的临时提醒信息才正式生效。
对复核有问题的则形成错误记录列表,并提供打印功能。
3.操作日志
4.输出信息
1.6.3.2撤销
1.查询定位已登记临时提醒记录。
2.撤销登记记录。
3.记录操作日志。
1.6.3.3其它功能
1.6.3.3.1查询统计
(见查询统计)
1.6.3.3.2外国人失效证件及签证数据下发接收及处理
实现部中心下发外国人失效证件及签证数据的操作功能,包括:
Ø自动入库;
Ø自动倒查;
Ø报警事件自动确认;
Ø报警事件展示及处理;
Ø入库监控查询功能。
1.卸载程序自动检查MQ平台下部中心下发的外国人失效证件及签证文件(数据类型:
C06数据),检查到有文件时逐个文件装载入库到外国人失效证件表,并记录入库日志。
2.倒查
倒查要求:
每条记录装载成功后进行自动倒查。
倒查范围:
1)、外国人正在办理的业务信息及持证信息;2)、外国人在住临住信息。
3)、有效外国人常住信息。
倒查条件:
1)原签证/居留许可号码+国籍;2)所持证件号码+国籍。
两组条件为“或”的关系。
只要有一组条件满足即产生报警事件。
报警事件:
符合倒查条件的记录产生报警事件。
报警事件接收单位:
1)、对于外国人业务为业务的受理单位;2)、对于住宿信息接收单位为住宿地所属派出所;3)对于常住人员信息为工作地派出所,无工作地派出所的接收地为省厅。
所有报警事件产生人员姓名统一定为“部数据自动产生”。
倒查失败处理:
倒查失败的数据日志表里记录倒查标识为失败。
注:
对于失败数据在控制对象平台的外国人失效证件管理里查询信息后重新手工倒查。
重新倒查时对已经产生报警事件的不再重复产生,直接显示原有报警事件。
3.报警事件自动确认
外国人办证业务:
对于倒查到的所有报警事件进行自动确认,报警事件处理标识为“已确认“,对于未完结的业务中断业务流程。
报警事件处理单位统一为省级单位,处理人员为“部数据自动处理”。
报警事件确认发生异常时,日志表里报警事件确认标识为失败,否则为成功。
报警事件确认失败的在控制对象平台的外国人失效证件管理里手工重新倒查,手工确认报警事件。
住宿、常住人员信息:
住宿及常住人员信息不进行自动确认操作。
1.6.3.3.3报警事件展示及处理
1.在控制对象平台的报警事件处理里新增“外国人宣布作废和遗失证件”模块供操作人员查看及处理。
查询条件:
报警事件类型为外国人失效证件[CHECKDATATYPE=’19’],比对方式为“1-布控时查业务信息”记录,报警事件产生人员为“部数据自动产生”,流程为“已归档”的持证情况报警事件。
该模块界面及处理功能同“在逃人员”模块。
2.住宿、常住报警事件
在基层境外人员管理子系统中的“报警/预警信息”模块中新增“失效外国人证件倒查临时住宿登记信息报警”、“失效外国人证件倒查常住外国人信息报警”两类报警事件,显示自动倒查产生的报警事件。
点击进入相应的报警事件界面,系统默认按报警事件产生时间正序分页显示未处理的报警事件列表信息。
用户可根据报警事件产生时间范围、证件号码、人员基本信息等对报警事件进行查询。
报警事件处理:
由基层根据实际情况对报警事件进行确认或排除处理。
3.入库监控和查询:
在数据监控平台里新增外国人失效证件/签证入库查询功能。
查询条件按时间段范围查询。
查询返回时间范围内所有入库文件及其对应总数、成功入库数量和失败入库数量、倒查失败数量、报警事件确认失败数量列表,点击数量显示对应业务记录详细名单。
1.6.3.4归档
1.查询待归档数据:
布控日期。
2.批量归档:
支持单选或多选进行批量归档。
3.打印表单:
提供打印归档表单功能,并记录打印人日期等信息。
1.6.3.5日志管理
系统记录所有的操作日志,并提供查询功能。
日志查询需要加以权限控制,可按照大的控制对象分类设置权限。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