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重点重点2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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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重点重点2份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第一章诸论
政治制度的显著特点,有如下四个:
(多选、简答)
(1)历史性。
(2)合法性。
(3)强制性。
(4)稳定性。
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经济制度(选)
美国政治学家,亨延顿,认为第一个根源是经济、权力、军事;第二个根源是文化差异。
(1)2006年1月正式实施公务员法)
(2)国家最高职务每届5年,不得超过两届,不得连续担任15年,中央军委主席除外。
(3)2000年全国人大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4)1990年《宪法修正案》中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党的执政的基本方式,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
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
1949年9月21日《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作用,代替国家根本大法,据此建立了新民民主主义国家政权。
第一届政协通过《组织法》选举产生了以毛泽东为主席的中国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
确定了:
国旗、国歌、首都和纪年。
(没有国徽)(多选)
我国新民主主义国家政治制度向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转变,主要是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第一部宪法颁布开始,至1956年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为止。
1956-1966年全面建设时期主要特点是:
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选)
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
主要特点:
(1)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遭到破坏,中央文革小组代替了中央政治局;
(2)成立“革命委员会”,代替国家政权机构,成为集政军大权于一身,包揽党务、行政、司法各项工作的权力机构;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瘫痪;
(4)我国的司法制度被“彻底砸烂”;
(5)十年文革中,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所有方面都遭到了严重破坏。
近代中国在社会阶级善和阶级关系方面有特点:
(简答)
第一,掌握国家政权的是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段;
第二,无产阶级人数很少,但集中,深受三大主义压迫,具有很强的革命性和战斗力;
第三,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与城市小资产阶级深受三大敌人的和压迫;
第四,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
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是:
A:
以工人阶级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
B:
中国共产党在国家制度中居于领导地位;
C:
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D:
具有广泛的民主性和群众基础;
第三章当代中国国家形式和国家机构
1、国家形式:
指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即政体;也包括国家结构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和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
2、单一制和复合制这两种国家结构形式的区别 P32(简答)
3、为什么中国实行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
(简答)
第一,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
第二,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名族国家
第三,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决定中国只能采取单一制结构形式
第四,采取单一制国家形式是中国独立完整的需要
4、中国单一制结构形式有自己的特点:
第一,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建立民族自治机关,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第二,在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
第三,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
亚里士多德提出政体的三个要素:
①议事机能②行政机能③审判(司法)机能
简述中国国家机构的设置原则有哪些?
1.议行合一的原则;
2.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3.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简述议行合一的原则,在国家机构设置中怎样体现?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其产生,对其负责受它监督;由它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制定法律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
第二、各级人民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接受人民监督,收集意见,参加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议案,审议和决定国家重大问题;把群众的意见变成法律和决定;人民代表即是立法者又是执行者,体现了议行合一的原则。
第四章当代中国选举制度
资本主义选举制度起源于13世纪的英国,17世纪光荣革命确立的议员选举制度。
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新中国第一部选举法。
建国以来我国颁布的《选举法》共有“2部”。
(1953年2月,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第一部;1979年7月1日,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建国后第二部选举法;
四次修改时间分别为:
1982年、1986年、1995年、2004年)
2004年第四次修正选举法内容:
(1)对县乡代表提出罢免的联名人数做了不同的规定。
县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要求提出需选区“50人以上”联合提名。
乡级人大代表的罢免要求提出需选区“30人以上”联合提名。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原则:
(案例)
一、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普遍原则
二、选举平等原则
三、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原则(直接选举:
县、乡两级)
四、秘密投票原则
一、主持选举机构:
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的选举的主持选举机构是“设立的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的职权:
(简答)
(1)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2)进行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公布选民名单;受理对于选民名单不同意见的申诉,并做出决定;
(3)划分选举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区,分配各选区应选代表的名额;
(4)根据较多数选民的意见,确定和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的名单;
(5)规定选举日期;
(6)确定选举结果是否有效,公布当选代表名单。
三、选民登记(案例)
直接选举中选民登记后,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20天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如果对选民名单有不同的意见“可以向选举委员会提出申诉”。
选举委员会对申诉意见应在3日内作出处理。
申诉人不服,可以在选举日的5日以前向人民法院起诉。
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1被判处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②被羁押;
③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④正在被劳动教养;⑤正在受拘留处罚的。
谁可以依法提出人大代表的候选人
根据选举法规定,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候选人要按选区或者选举单位提名产生。
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
选民或者人大代表10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
推荐者应向选举委员会或者大会主席团介绍候选人的情况。
省级人大代表名额是怎样确定的
(1)、按照公安部1995年公布的人口数作为计算基数;
(2)、省、自治区按每15万人增加1名,直辖市按2.5万人增加1名;
(3)、省级人大的代表名额基数是350人;
(4)、自治区和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份(如云南、甘肃等省)可按总数另加5%的名额。
设区的市级人大代表名额是怎样确定和分配的
根据选举法的规定,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240名,每250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人口超过1000万的,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650名。
市人大代表总的名额确定后,应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进行分配。
自治州、县的人大代表名额在分配时,应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4倍于镇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
1.各级人大代表会议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
(选)
(1)参加会议
(2)提出议案(3)县级以上可提向一府两院提咨询案
(4)向一府两院组成人员提罢免案(5)有权提议组织调查委员会
2.人大代表职务保障
(1)、政治保障(又称司法保障);
(2)、时间保障;
(3)、物质保障;(4)、组织保障。
选举法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的规定,有以下五个方面:
1、选民或者选举单位都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2、对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罢免:
县级人大代表,原选区选民50人以上联名,乡级人大代表30人以上联名,可向县级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罢免要求。
3、对间接选举产生的人大代表的罢免有两种: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代会举行会议时,主席团或者1/10以上代表联名,可以提出对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署名案。
闭会期间,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或常务委员会1/5以上组成人员联名,可以向常务委员会提出由该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的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罢免案。
4、罢免的方法和通过,采用无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
县级、乡级要罢免的须经原选区过半数选民通过;县级以上的代表须经该级人大会过半数通过或经该级人大常务委员会过半数通过,在人大担任职务的,基职务被相应撤销。
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为什么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重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适合中国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政权组织形式和根本政治制度。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相适合的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从政治上和组织上保证全体人民掌握国家权力,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义。
第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据议行合一的原则设置国家机关,可以有效地保证国家权力机关的决定得到迅速执行,人民的意志得到有效实现。
可以列席全国人代会的是:
A:
国务院组成人员;B:
中央军事委员会组成人员;
C: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D: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全国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可以列席会议的有:
A:
国务院负责人;B:
中央军委负责人;
C: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D: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人;
E:
各省、市、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
三个以上代表团或1/10可以对全国人大罢免,
一个代表团或30名代表联名书面可以对国务院,各部委的咨询案及咨询。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
第六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地方组织法规定地方有省、市、县、乡四个层级,直辖市分为市、区、乡镇三级
县级以上地方人大职权:
1,制定地方法规的职权,即地方立法权。
可以制定的地方人大有:
(1)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的法规由人大主席团发布予以公告,报全国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报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后施行,由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
地方选出的检察院检察长,须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的批准
候选人提名:
1.省、自治区、直辖市30个以上代表书面提名
2.设区的市和自治州20个以上县级10人以上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
1.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代表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
2.县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
(县级人大常委不设秘书长。
)(选)
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专门委员会:
1、县级人大一般不设立专门委员会,而只设立工作委员会。
乡级人民代表大会:
1、2004组织法第四次修正,规定地方各级人大每届任期5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西方议会制的主要区别:
(简答)
第一、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不同。
1)人民代表大会制产生于我国人民大革命斗争中;
2)资产阶级的议会制产生于封建社会末期资产阶级革命过程中;
3)这两种制度代表了不同的阶级实现统治国家时采取的不同政权、组织形式。
第二、法律地位不同(与政府的关系不同)。
1)西方的议会是三权分立中的立法机关,仅行使立法权同政府是制约和分权的关系;
2)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具有唯一性和最高性;
第三、与政党的关系不同。
1)西方政党的职能是进行选举;
2)人民代表大会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第四、人民代表和议员之间的区别:
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有许多重要区别。
第五、在组织形式,组织机构上不同。
1)西方的议会制,大部分采取一院制、两院制;在组织结构上西方议会有议员、议长、委员会、议会党团、工作机构、国家元首组成。
2)我国采取议行合一的人民代表大会;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由常务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和一些工作机构组成。
简述我国的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有什么不同?
(重点)
1.人民代表和西方的议员在其代表的阶级基础、职权、有无特权及选举方式上具有许多重要的区别。
2.从选举方式看,西方的议员大多通过直接选举产生,我国的人民代表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通过差额选举产生,因此,他们与选民关系不同。
3.人民代表和议员的阶级基础不同:
1)人民代表是人民选举出来的,选民有权直接或经过地方人大监督或撤销不称职的代表;
2)西方的议员,并不表明他代表选民,享有广泛的特权,他们代表的是不同利益集团利益;
论述我们为什么应怎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
(论述)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关系到国家的政治生活是否正常,社会主义事业能否顺利开展,国家能否长治久安,因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第一、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这一根本制度。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本质上是适合我国国情的,但由于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受到政治、经济、文化一系列的制约。
2.在一些具体的民主制度、民主程序上还有一些缺陷,为此,我们必须积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高人民对人民代表大会的认识。
第二、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行监督职权。
1.依法治国的方略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为法律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2.今后,立法工作仍是人大主要任务,加强执法监督是重要任务。
第三、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
1.要尽快完善对其他国家机关实行有效监督的有关法律和制度措施。
2.人大的监督是最具权威、最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也是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体现。
第四、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
1.提高各级人大代表的素质和工作能力,提高审议立法水平;
2.人大要进一步提高其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专业化和年轻化的程度;
第五。
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
1.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
2.党要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党组织必须在宪法和法律内活动,领导人们遵守宪法和法律。
第七章当代中国国家元首制度
(选)1、在君主制国家,国家元首称皇帝、国王、沙皇、苏丹,一般经世袭产生,实行终身制。
特例(马来西亚国家元首:
由九个州的苏丹轮流担任)
(选)2、在共和制国家,国家元首称总统、主席,由选举产生,实行限任制。
国家元首由立法机关(议会)产生:
(新加波、土耳其、希腊)
国家元首由人民直接选举产生:
(法国)
国家元首由人民通过选举团选举产生:
(美国)
国家元首由混合团体产生:
(德国)
(选)我国宪法对国家主席的提名、选举及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继任与补选作了哪些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
2、国家主席、副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对国家领导职务实行任期制、限任制,对民主制度建设和实践都具有重要意义?
(简答)
1、可以避免终身制的产生,及其带来的各种弊端;
2、可以防止因领导职务终身制,而可能造成的国家干部队伍老化和缺乏活力;
3、可以防止出现因长期居于同一领导职位而可能出现的个人专断和个人崇拜。
4、可以充分保证国家领导人以健康的身体、充沛的精力,适应繁重的领导工作。
5、有利于国家领导人注意培养新一代的接班人,解决好国家领导人员的接班问题,防止出现领导层的“断裂”而带来的政治、经济、社会的不稳定,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
6、是国家政治制度民主化、法制化的要求。
第八章当代中国中央行政制度(重点)
1954年,将政务院改称为国务院。
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由:
总理、副总理若干、国务委员若干人、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组成。
国务院的领导权:
1、经济领域2、社会领域3、国防领域4、行政区划领域5、外事领域
☆国务院职能转变(必考)
1、国务院的职能:
(1)健全宏观调控体系,主要运用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发展对外经济贸易和区域经济合作,实现经济增长、增加就业、稳定物价和国际收支平衡。
(2)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和可预见的法制环境,完善行政执法、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相结合的市场监管体系;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实行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制度;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
(3)认真履行社会管理职能,完善社会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管理和规范社会组织、社会事务,妥善处理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正。
(4)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完善公共政策,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努力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建立健全公共产品和服务的监管和绩效评估制度,简化程序,降低成本,讲求质量,提高效益。
2、国务院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由于我国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当前国务院的职能与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社会发展的形势变化相比显得有些不适当,从而影响了社会发展。
政府职能转变既是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又是推进政治体制转轨的起点,政府职能转变构成了联结经济体制改革、行政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一环。
3、国务院职能转变中三个突出的问题:
(1)过多地强调弱化政府职能,忽视了相关政府职能的强化;
(2)没有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强约束性;
(3)没有恰当解决调整后的政府职能社会接管问题。
所以,政府应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转变职能:
(1)依法界定政府的管理职能;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
行政首长负责制包括哪些基本内容?
(简答)
1.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并按定程序决定行政首长的人选。
2.行政首长全面领导本机关的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行政首长工作,并对行政首长负责。
1)行政首长召集和主持领导集体会议。
2)重大问题是经过领导集体充分讨论,由行政首长最后做出决定。
3.行政首长须对本机关的工作担负个人责任。
1)各级国家权力机关有权罢免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的首长。
2)既要对本级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又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
国务院常务会议:
由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秘书长、总理召集和主持。
第九章当代中国一般地方行政制度
地方政府职权的规定:
关于乡、民族乡、镇的建置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
根据宪法的规定,此权只授予省、直辖市的人民政府。
注意P160的地方政府任期历史沿革表。
一、地方政府职能的转变(论述、案例)
1、省级政府职能转变。
(1)省级政府职能转变必要性:
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发展又很不平衡,因此省级政府必然处于一个承上启下、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贯彻实施国家政策法规的重要层级,这就决定了其必须转变职能,注重于中观调控,而的微观管理的职能则相对基层政府而言要少得多。
(2)省级政府职能转变的方向和途径:
加强宏观调控职能,放开微观管理职能,从无所不为的万能政府变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政府,把工作职能集中到规划制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区域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
(3)当前重点几个方面的改革:
加强法规制定与规划引导,强化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实行有进有退,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加强宏观指导,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理顺省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
2、县、乡政府职能转变。
(1)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
目前,县乡政府的职能既有缺位也有越位,缺位主要表现在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农田等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农业税费改革引发的县乡财政紧张有可能使缺位加剧。
越位主要表现在某地地方政府出于追求政绩、屈从于不切合实际的“达标升级”要求,向农民提供超出其有效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这些不是导致农民负担加重,就是形成县乡政府的债务负担。
越位还表现在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甚至干预企业经营。
县乡政府职能的错位加深了农村的社会经济矛盾,职能转变非常必要。
(2)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角度看,县乡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能包括三个方面:
一是为新农村提供基本的公共管理服务,包括为国家机器正常运转所提供的管理服务,这是县乡政府的基础职能也是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必要条件;二是落实中央提出的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的目标,促进县域范围内的公共事业的发展;三是把握辖区的社会经济走向,特别是区域的比较优势及其变化,并通过制订新农村建设规划和提供政策指导,为区域比较优势的发挥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机构设置: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均设立(审计机关)。
行政首长“三权一责”:
全面领导权、最后决定权、人事提名权、行政首长负全面责任。
三、如何不断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
首先,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其次,建立和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情况考核制度。
最后,建设政府法制工作队伍。
政务公开的基本原则:
①依法公开②真实公开③注重实效④有利监督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三种模式:
(1)中央与普通行政区域关系模式;(主导性、基本模式)
(2)中央与民族区域自治地区关系模式;
(3)中央与特别行政区关系模式。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基本原则:
(1)利益原则和法治原则;
(2)发挥两个积极性的原则;
(3)明确权力和责任原则。
第十章当代中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当代中国为什么依然存在民族问题?
(简答)
当代中国依然存在民族问题,这是由诸多因素决定的:
1.民族差异的存在。
2.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阶级斗争。
3.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依然存在。
4.历史形成并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尚未完全消除。
5.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观念及行为残余的存在。
中国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制定的客观依据:
(简答)
第一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第二在中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从来不是一种殖民关系。
第三在国际上还存在着民族分裂主义和其他敌对势力的情况下,维护祖国的统一、独立于安全,需要民族团结、统一于一个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
第四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实行中央集权制度
第五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体制:
是有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构成的省、地、县三级结构构成。
民族区域自治的优越性。
(简答、论述)
1.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国家的统一。
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保障少数民族当家作主,管理本民族事务的权利。
4.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有利于促进民族自治地方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
5.总之,民族区域自治是适合我国国情的制度,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一把钥匙,既保证了祖国的统一,又保障了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既发展了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