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工集团权属企业和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者经营绩效考核评价的暂行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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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工集团权属企业和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者经营绩效考核评价的暂行办法
建工集团权属企业和基层生产经营单位
经营者经营绩效考核评价的暂行办法
为更好地履行企业经营者经营职责,有效促进三个三分之一战略的贯彻落实,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不断提升公司经济运营质量和效益,保持集团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国家和省对企业经营者经营绩效实施考核评价的有关要求和集团各企业的自身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集团所属企业经营实行经营绩效定期考核评价,是集团强化企业经营战略目标管理的一项重要举措。
目的是通过考核评价所在企业绩效和考核企业经营者,进一步强化经营者履职责任,进而提升企业经济运营质量。
考核评价采用国家和省颁布的企业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确定企业经营业绩定量考核指标,由集团公司按年度对企业经营者的资本保值增值和经营绩效实现结果进行考核确认,并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评价和实施问责。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的企业经营者是指省国资委授权集团公司具体管理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所属国有及国有控股权属企业和集团直属各基层生产经营单位的董事长和总经理(以下简称企业经营者)。
第三条 对各企业经营者经营绩效的考核评价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进行:
(一)按照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以及资本收益最大化和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依法考核企业经营者的经营业绩。
(二)按照集团公司三个三分之一发展战略预期目标的要求,根据不同企业的实际状况,合理确定指标考核体系,促进各企业加速市场竞争能力和经营规模、经营质量的提档升级,实现又快又好地发展。
(三)按照责权利相统一的要求,建立健全企业经营者经营业绩同激励约束机制相结合的考核制度,以及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公开公正、可追溯的资产经营责任制。
第四条 考核各企业经营者的经营绩效,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相挂钩的考核制度。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综合经营业绩考核,采取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代表与各企业经营者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的方式进行。
并以公历年为考核期。
第五条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双方的名称和姓名;
2、考核内容及指标;
3、考核与奖惩;
4、责任书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5、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第六条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要体现以集团公司所属优势骨干企业、发展进步企业和较困难企业状况,综合考虑企业经营规模、资产经营的不同水平和主营业务等的不同特点进行确定。
其主要包括八个方面:
1、建筑业营业额;
2、实现利税总额;
3、资本保值增值率;
4、工程质量;
5、安全文明;
6、技术进步效益率;
7、工程价款回收;
8、上岗职工。
第七条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按下列程序签订:
(一)预报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建议值。
每年第四季度,由各企业经营者按照集团公司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要求和企业发展规划及经营状况,提出下一年度拟完成的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并将考核目标建议值和必要的说明材料报集团公司。
考核目标建议值原则上不低于集团公司经营发展规划或前三年本企业实际完成的平均值。
(二)核定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值。
集团公司根据市场经济形势及企业运营环境,对企业经营者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并就考核目标值及有关内容同企业沟通后加以确定。
(三)由集团公司总经理或者其授权代表同企业经营者签订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
第八条 年度综合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综合考虑反映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发展能力等因素确定。
其主要指标包括:
1、财务效益状况指标:
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
2、资产运营状况指标:
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下降比率。
3、生产经营状况指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合同签约增长率、文明工地优良率、工程质量优质率。
4、发展能力状况指标:
内部市场份额贡献率、技术投入比增长率、专业人才比率、资本收益率。
5、管理履行状况指标:
各项税收及保险上缴比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增长率、农民工工资支付比率、或有风险比率。
第九条 集团公司对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和综合经营业绩考核实行年度跟踪检查与动态监控。
(一)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签订后,各企业经营者每年将责任书执行情况上报集团公司。
由集团公司对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直观评价与动态跟踪。
(二)建立重大的安全生产事故和质量事故、重大经济损失、重大投融资和资产重组等重要情况报告制度。
企业发生上述情况时,企业经营者应当立即向集团公司报告。
第十条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书和综合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按照下列程序进行考核:
(一)每年1月中旬前,由各企业经营者对本企业上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和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报集团公司。
(二)集团公司依据经审计并经审核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和经审查的统计数据,结合各企业经营者年度总结分析报告对本企业的年度评价意见,对各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各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绩效考核与奖惩意见。
(三)集团公司将最终确认的各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与奖惩意见反馈给各企业经营者及其所在企业。
各企业经营者对考核与奖惩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可向集团公司反映申诉。
第十一条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与综合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的权重比率为: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结果占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的60%;年度综合经营业绩考核评价结果占年度经营绩效考核结果的40%。
其计算公式为:
年度经营绩效考核评价得分=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年度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
其中:
(一)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计分办法
1、计分公式:
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综合得分=各基本指标得分之和×60%。
2、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指标权数及计分方式:
按照各基本指标权重确定的分类目标标准值增减进行计分。
(二)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综合计分办法
1、计分公式:
年度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各分类基本指标得分之和×40%。
2、年度综合经营业绩考核指标权数及计分方式:
按照企业实际和预测发展确定统一的分类基本指标标准值,每个分类基本指标标准分分别对应五档标准等级参数,分别为1、0.8、0.6、O.4、0.2五挡标准参数取定。
其计分方式为:
(1)单项指标得分=本挡权数×本挡实际参数×(实际值/本挡标准值参数)。
例某企业年度实际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为12%,即:
7分(权数)×0.6参数×(12%/15%)=3.36分。
(2)对有关指标的分母为零或为负数时,则该单项指标得0分;当有关指标大于或提高本挡标准值时,则该单项指标得满分。
第十二条 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与综合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以评价得分和评价类型加评价级别表示,并据此编制评价报告。
评价类型是评价分数体现出来的企业经营效绩水平,用文字和字母表示,分为优(A)、良(B)、中(C)、低(D)、差(E)五种类型;评价级别是指对每种类型再划分级次,以体现同一类型中的不同差异,采用在字母后标注“+、-”号的方式表示。
(一)类型判定
评价类型以评价得分为依据,按85、75、65、55四个分数线作为类型判定的资格界线。
优(A):
评价得分达到85分以上(含85分)
良(B):
评价得分达到75分-85分(含75分)
中(C):
评价得分达到65分-75分(含65分)
低(D):
评价得分达到55分-65分(含55分)
差(E):
评价得分达到55分以下。
(二)级别标注
以上五种评价类型再划分为九个级别,分别是:
优:
A++≥95分、95分>A+≥90分、90分>A≥85分
良:
85分>B≥80分、80分>B—≥75分
中:
75分>C≥70分、70分>C—≥65分
低:
D
差:
E
当评价得分属于“优”、“良”类型时,以本类分数段最低限为基准,每高出5分(含5分,小数点四舍五入),如某企业年度评价结果得分90分或65分,即:
年度评价结果为优A+或中C—表示;凡企业年度评价结果得分65分以下类型,不分级别,一律用“D”、“E”表示。
企业效绩评价结果以汉字、英文和“+、-”符号共同标示,如优(A+)低(D)。
(三)评价报告
评价报告是年度企业效绩的综合评述文件,语言要简洁、规范、评价结论要有充分的说服力,体现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字数一般在1500字左右。
第十三条 对各企业经营者年度经营目标和综合经营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将作为各企业经营者下一任期是否续任和年度企业被优被先的重要依据。
(一)对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A或B级的企业经营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参加下一任期续聘;
(二)对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C级的企业经营者,可根据具体情况,参加下一任期竞聘;
(三)对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两年为D级的企业负责人,依据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企业经营者向所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
(四)对于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为E级的企业经营者,依据集团公司《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责令企业经营者向所在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进行问责报告。
(五)经营业绩考核结果作为集团公司创六好活动年终评比的主要依据。
第十四条 企业经营者在任期内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连续为B级以上、对实现集团三个三分之一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按一定比例提取经营业绩奖励资金,用于奖励企业经营者为中心的领导班子。
即:
按任期内企业完成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平均值和实现利润总额(含扭亏增盈企业)的平均值,分别提取0.2%和10%经营业绩奖励资金,实现利润总额亏损不得提取企业经营业绩奖励资金。
同时,集团公司设立特别贡献奖,特别贡献奖和中长期激励的具体办法集团公司另行制定。
第十五条 对企业虚报、瞒报经营、财务等状况的;以及企业经营者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纪事件,给企业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除按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外,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 根据企业改革和发展变化情况的需要,集团公司对企业经营绩效定量考核指标的具体构成可做相应调整。
第十七条 年度经营目标责任考核指标和综合经营业绩考核指标计分办法和指标解释见附件。
第十八条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集团公司制发的《关于下发黑龙江省建工集团企业内部效绩评价工作实施办法》(黑建工字[2002]37号)即行废止。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企业经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解释
企业经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与综合经营业绩考核评价两个基本指标体系,由年度目标责任指标和综合经营业绩指标共23个分类指标组成。
现将各指标的内涵解释如下:
一、年度目标责任指标
年度目标责任指标是评价考核企业负责人年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
基本指标由建筑业营业额、实现利税总额、资本保值增值率、技术进步效益率、工程质量、安全文明、工程价款收回、上岗职工等8项定量指标构成。
(一)建筑业营业额
建筑业营业额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
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3%,扣1分,最多扣10分。
建筑业营业额是指企业年度以货币表现生产的建筑业产品和服务的营业总和。
数据取值于《年度施工统计报表》。
(二)资本保值增值率
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的基本分为20分。
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20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目标值0.5个百分点,扣2分,最多扣10分。
资本保值增值率是指企业年度期末国有资本及权益同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
数据取值于《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三)实现利税总额
实现利税总额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
其中:
税金总额4分、实现利润额6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项低于3%,分别扣1分,最多每项扣10分。
实现税金总额是指企业从事生产活动中或取得工程价款结算收入而按规定应交纳的各项税费的总和。
实现利润额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直接有关的各项收入,扣除投入的成本费用和非经营性质的收支等。
数据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四)技术进步效益率
技术进步效益率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
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1‰,扣2分,最多扣10分。
技术进步效益率是指企业年技术进步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主要是指企业通过开发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新的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展合理化建设和技术改进活动,以及技术措施等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
包括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活动,技术措施等)与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比率。
数据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实际取得效益》。
(五)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
其中:
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2分,创各项优质工程8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低于目标值时,未达到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得0分,每低于1项优质工程,扣2分,最多扣8分。
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是指本年度企业竣工面积或竣工产值经验收合格工程同全年竣工面积或竣工产值的比率。
创各项优质工程是指本年度企业按国家、各省市有关的规定,获得的各类别工程质量奖项。
数据取值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单或证书》。
(六)安全文明
安全文明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其中:
安全事故6分、文明工地4分。
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发生1人次重伤或超过安全事故频率或未完成文明工地1项目标,扣4分,发生2人次重伤以上或工伤死亡或未完成文明工地2项以上目标,扣10分,最多扣10分。
安全事故频率是指企业年度发生的重伤事故频率和工伤死亡频率同企业年平均从业人员的比率。
文明工地是指企业年创市级以上安全文明工地的工程项目。
数据取值于《安全事故统计报表或证书》。
(七)工程价款回收
工程价款回收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其中:
当年回收6分、陈欠回收4分。
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项低于3%,分别扣1分,最多扣10分。
工程价款回收是指企业一定时期经营现金净流量同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比率。
数据取值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八)上岗职工
上岗职工指标的基本分为10分。
其中:
职工上岗率5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5分;企业负责人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
职工上岗率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5%,扣1分,最多扣5分。
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5%,扣2分,最多扣5分。
职工上岗率是指企业年上岗职工人数同在册职工人数的比率。
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是指企业本年在岗职工实际发放工资总额同在岗职工人数的比率。
数据取值于《劳动人事统计报表》。
二、综合经营业绩指标
年度综合经营业绩指标是评价考核企业负责人年度综合经营业绩的贡献。
基本指标由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流动资产周转率、资产负债下降比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合同签约增长率、文明工地优良率、工程质量优质率、内部市场份额贡献率、技术投入比增长率、专业人才比率、资本收益率、各项税收及保险上缴比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增长率、农民工工资支付比率等15项定量指标构成。
(一)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
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是企业本年主营业务利润增长额同上年主营业务利润的比率。
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表示与上年相比,企业主营业务利润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经营发展和盈利能力状况的综合指标。
数据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计算公式:
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利润-上年主营业务利润)/上年主营业务利润×100%
(二)成本费用利润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是指企业本年实现利润总额同成本费用总额(指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经营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之和)的比率。
成本费用利润率表示企业为取得利润而付出的代价,从企业支出方面评价企业盈利能力的综合性指标。
数据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计算公式:
成本费用利润率=利润总额/成本费用总额×100%
(三)流动资产周转率
流动资产周转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同平均流动资产总额的比值。
流动资产周转率是评价企业资产质量及其利用效率的重要指标。
数值取值于《资产负债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计算公式:
流动资产周转率(次)=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流动资产总额
(四)资产负债下降比率
资产负债下降比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下降比率。
资产负债下降比率是衡量企业债务偿还能力和财务风险的重要指标。
该指标是评价企业债务风险状况的核心指标。
数值取值于《资产负债表》。
计算公式:
资产负债下降比率=(本年资产负债率—上年资产负债率)/上年资产负债率×100%
(五)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是企业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增长额同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比率。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表示与上年相比,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发展能力和财务效益状况的综合指标。
数据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计算公式:
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本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上年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六)合同签约增长率
合同签约增长率是指企业本年度营业合同签约增长额同上年度营业合同签约额的比率。
合同签约增长率表示与上年相比,企业营业合同签约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营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综合指标。
营业合同签约额是指上年结转合同额和本年新签合同额的总价款余额。
数据取值于《年度施工统计报表》。
计算公式:
合同签约增长率=(本年营业合同签约额-上年营业合同签约额)/上年营业合同签约额×100%
(七)文明工地优良率
文明工地优良率是指企业年创市级以上或集团评定80分以上安全文明工地数量同当年施工工程数量的比率。
文明工地优良率是从施工管理方面反映了企业的文明施工程度和施工管理能力,是评价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状况的补充指标。
计算公式
文明工地优良率=年文明工地(项)/年施工工程(项)
(八)工程质量优质率
工程质量优质率是指本年度企业获得优质竣工面积同全年竣工面积的比率。
工程质量优质率是指按国家、各省市有关的规定,企业获得的各类别工程质量奖项。
工程质量优质率是反映提升企业工程质量管理水平的基本指标,体现了企业在一定时时期内对质量管理的重视程度和管理水平及其在社会和用户满意度。
工程质量优质率=本年优质工程竣工面积/本年全部竣工工程面积×100%
(九)内部市场份额贡献率
内部市场份额贡献率是指企业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率同本年度集团公司主营业务计划收入(或指建筑业营业额)的比率。
内部市场份额贡献率是充分体现企业实施三个三分之一经营发展战略方面贡献的主要指标,也是评价企业发展潜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重要指标。
数据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集团公司年度建筑业综合营业额计划总值》。
计算公式:
内部市场份额贡献率=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本年度集团公司建筑业综合营业额计划总值×100%
(十)投术投入比增长率
技术投入比增长率是指企业本年技术投入比率同上年技术投入比率相比的增长幅度。
技术投入比增长率从企业的技术创新方面反映了企业的发展潜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是评价企业经营发展状况的补充指标。
技术投入比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技术投入总额同主营业务收入净额的比率。
技术投入总额是指企业本年实际发生的各项科技支出,包括购买新技术支出、科技人员人工支出、研究开发费用、研究开发性固定资产支出及其他支出。
数据取值于《基本情况表和利润及利润分配表》。
计算公式:
技术投入比增长率=(本年技术投入比率-上年技术投入比率)/上年技术投入比率×100%
(十一)专业人才比率
专业人才比率是指企业本年实际聘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指具有工程技术、经济<指会计、经济、统计>管理专业称职人员<包括吸纳企业间和社会人才>的总和)同在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比率。
专业人才比率反映企业各类专业技术人员的增减变动情况,是评价企业发展能力和人才战略的重要补充指标。
数据取值于《劳动人事统计报表》。
计算公式:
专业人才比率=本年实际聘用各类专业技术人员/本年在册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0%
(十二)资本收益率
资本收益率是指企业一定时期内的净利润同平均资本的比率。
资本收益率体现了投资者投入到企业的资本及资本积累获取净收益的能力,反映了投资与报酬的关系,是对企业资本经营效益评价的进一步补充。
数据取值于《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资产负债表》(净利润是指企业应由各股东分享的税后利润,资本不包括所有者权益中“未分配利润”)。
计算公式:
资本收益率=净利润/平均资本×100%
(十三)各项税收及保险上缴比率
各项税收及保险上缴比率是指企业实际缴纳各项税收及保险总额同应缴纳各项税收及保险总额的比率。
各项税收及保险上缴比率是从国家规定的各项规费角度评价企业应尽责任和义务的综合体现。
各项税收及保险主要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关税、企业所得税、其他各税和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等之和。
数据取值于《应上交应弥补款项表》。
计算公式:
各项税收及保险上缴比率=实际缴纳各项税收及保险总额/应缴纳各项税收及保险总额×100%
(十四)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增长率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增长率是指企业本年实际职工平均工资收入增长额同上年实际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额的比率。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增长率表示与上年相比,是评价企业发展能力和职工收入状况的主要指标。
数据取值于《基本情况表或劳动人事统计报表》。
计算公式:
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收入增长率=(本年实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额-上年实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额)/上年实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收入额×100%
(十五)农民工工资支付比率
农民工工资支付比率是指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实际支付农民工工资额同应支付农民工工资额的比率。
农民工工资支付比率反映企业平稳有序发展和社会稳定的能力,是评价企业促进发展和债务风险状况的补充指标。
数据取值于《劳动人事统计报表》。
计算公式:
农民工工资支付比率=本年实际支付农民工工资额/本年应支付农民工工资额×100%
附表一
企业负责人年度经营绩效考核评价指标
目标责任指标
权数
综合经营业绩指标
权数
1、建筑业营业额
20
一、财务效益状况
15
2、资本保值增值率
20
1、主营业务利润增长率
7
3、实现利税总额
10
2、成本费用利润率
8
其
中
税金总额
4
二、资产运营状况
10
利润额
6
3、流动资产周转率
4
4、技术进步经济效益率
10
4、资产负债下降比率
6
5、工程质量
10
三、生产经营状况
30
其
中
竣工工程验收合格率
2
5、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
8
创国家优质工程
8
6、合同签约增长率
10
创省优质工程
7、文明工地优良率
6
创市优质工程
8、工程质量优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