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学基础知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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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学基础知识
一、人格尊严权与身心健康权
人格尊严权指的是学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尊严,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身心健康权指的是保护学生的生命健康、人身安全、心理健康等内容。
区别:
两者的受伤害程度不同。
如果出现老师体罚学生、变相体罚学生等使学生身心受到严重伤害,那就是身心健康权。
【单选题】李老师罚学生抄写单词50遍,侵犯了学生的()。
【答案】人格尊严权。
中公解析:
学生的身心并没有受到严重伤害。
二、赫尔巴特的“现代”与“传统”
赫尔巴特被称为“现代教育学之父”“科学教育学之父”和“传统教育学之父”。
其中,“科学教育学之父”主要是因为赫尔巴特通过《普通教育学》将教育学规范化体系化;“传统教育学之父”主要针对的是赫尔巴特提出的“三中心”是传统教育的三中心;而“现代教育学之父”主要针对的是夸美纽斯而言的,夸美纽斯是教育学之父,赫尔巴特则为现代教育学之父了。
三、个体身心发展的一般规律
1.顺序性和阶段性:
顺序性:
渐变过程;阶段:
不同年龄段的特点、任务不同。
答题技巧:
题干中,不同年龄的特点之间,有联系的就是顺序,没有联系的就是阶段。
2.阶段性和不平衡性
阶段:
不同年龄段;不平衡:
同一方面或不同方面发展速度不同。
答题技巧:
题干中,单纯年龄段即阶段;年龄段+速度即不平衡。
3.不平衡和个别差异
不平衡:
个体内部的同一方面或不同方面的不平衡;个别差异:
个体与个体之间。
答题技巧:
不平衡:
一方面…一方面…;某方面…某方面…;
个别差异:
有的人…有的人…。
4.“一刀切”问题
答题技巧:
“一刀切”违背了阶段性;“幼儿教育小学化,小学教育成人化”违背了阶段性;老师针对全班同学“一刀切”违背了个别差异性。
【练习】儿童在幼儿时期,以直观动作思维为主;到了儿童早期,以具体形象思维为主;中学以后,以抽象逻辑思维为主。
体现了个体身心发展的()。
【答案】阶段性。
解析:
体现的是不同阶段思维具有不同的特征。
【练习】聪明早慧和大器晚成,体现了个体身心的()。
【答案】个别差异性。
解析:
可以变成“有的人聪明早慧,有的人大器晚成”。
【练习】李老师针对全班同学采取了一刀切,违背了个体身心发展的()。
【答案】个别差异性。
解析:
针对全班的一刀切问题。
四、谁决定了教育目的?
教育目的的直接决定因素是政治经济制度;最终决定因素是生产力。
五、教育的“历史性”与“历史继承性”
历史性指的是在不同的社会或者同一社会的不同历史阶段,教育的性质、目的、内容等各不相同;历史继承性指的是教育要注意继承与发扬本民族的传统。
两者的区别在于:
历史性强调的关键在于不同阶段;历史继承性强调的关键在于一脉相承。
【练习】西周时期的“敬天祭祖”与清明节之间的联系,体现了教育的()。
A.历史性B.永恒性C.历史继承性D.不平衡性
【答案】C。
解析:
题干中的“祭祖”与清明节“祭祖”是一脉相承的关系,体现的是历史继承性。
一、“数字类”考察
例1:
我国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时间是(C)
A.1957年B.1982年C.1986年D.1990年
例2: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义务教育阶段,要保证学生每天锻炼(B)
A.半小时B.一小时C.两小时D.三小时
二、侵犯权利种类
例3:
(C)是教师最神圣的权利。
A.管理学生权B.民主管理权
C.教育教学权D.获取报酬待遇权
例4:
某小学为追求升学率,将低年级成绩最差的三名学生除名,该小学侵犯了未成年学生的(C)
A.人格尊严B.隐私权
C.受教育权D.身心健康权
三、重点法条内容类
例5:
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明确提出(A)
A.实施素质教育B.加快普及高中教育
C.普及学前教育D.实行九年义务教育
例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下列情况属于“不能取得教师资格;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的是(B)
A.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B.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
C.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D.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知识点整理
(1)时间:
1995年3月18日颁布,同年9月1日施行。
(2)设立学校基本条件:
组织机构和章程;合格的教师;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
(3)我国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
(4)受教育者的权利:
参加教学活动的权利(受教育的权利);获得国家物质帮助的权利(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获得公正评价权;申诉权。
1、爱国守法——教师职业的基本要求
爱国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中国各族人民道德品质的重要特征,是一个国家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
守法是《宪法》所规定的所有社会组织、国家机关和公民的基本义务,是指守法主体以法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依照法律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活动。
而作为教师要做到爱国守法就需要: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律法规,依法履行教师职业权利。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爱岗敬业——教师职业的本质要求
倡导“爱岗敬业”就是要求教师对教育事业具有强烈的责任感和深厚的感情。
这就需要教师做到: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不得敷衍塞责。
3、关爱学生——师德的灵魂
关爱学生就是要求教师有热爱学生、诲人不倦的情感和爱心。
是调节教师与学生关系的基本行为准则。
要求教师做到: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慈相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保护学生的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4、教书育人——教师天职
教书育人是教师最核心的职责和任务。
教书是育人的主要手段,育人是教书的根本宗旨。
二者相辅相成,辩证统一。
要求教师做到: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
循循善诱,诲人不倦,因材施教。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5、为人师表——教师职业的内在要求
学生的向师性就决定了教师的示范性。
倡导“为人师表”就是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以身立教。
具体来说,教师应该做到:
坚守高尚情操,知荣明耻,严于律己,以身作则。
衣着得体,语言规范,举止文明。
关心集体,团结协作,尊重同事,尊重家长。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自觉抵制有偿家
教,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终身学习——教师专业发展的不竭动力
终身学习是时代发展的要求,也是教师职业特点所决定的。
教师要崇尚科学精神,树立终身学习理念,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
潜心专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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