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护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docx
《9护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9护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docx(106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9护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
第一篇护理规章制度
第一节分级护理制度★
(2009年7月10日修订)
一、特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监测生命体征;
2、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3、根据医嘱,准确测量出入量;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保持患者的舒适和功能体位;
6、实施床旁交接班。
二、一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如口腔护理、压疮护理、气道护理及管路护理等,实施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三、二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1、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
2、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2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根据患者病情,正确实施护理措施和安全措施;
5、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四、三级护理:
(一)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
1、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
2、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
(二)护理要点
1、每3小时巡视患者,观察患者病情变化;
2、根据患者病情,测量生命体征;
3、根据医嘱,正确实施治疗、给药措施;
4、提供护理相关的健康指导。
附:
护士巡视观察内容
一级护理:
【护理行为关键词】给予,帮助:
1、巡视要求:
每1小时巡视一次患者。
2、巡视需观察的内容:
1)意识,病情变化情况。
2)有心电监护时,观察各项参数的变化。
3)各种管路的固定、引流及畅通情况。
4)出入量、颜色、性质和气味。
5)敷料、胸带固定情况及伤口是否疼痛、性质。
6)医嘱执行及完成情况,及时观察用药后的反应。
7)基础护理落实到位情况:
病号服、“七洁”(面部、头发、口腔、皮肤、手足、会阴、床单位)、卧位、翻身及肢体功能活动等。
8)护理计划和护理措施落实情况:
呼吸功能恢复情况;有效咳痰、咳嗽效果;各项检查及健康指导、心理问题。
9)并发症及护理安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床档(约束)防患者坠床,氧气,仪器设备安全,不使用非医疗电器。
10)根据患者病情及需要做相关健康指导。
11)给予或帮助生活不能自理的患者完成生活护理:
床上翻身,拍背,洗漱,入厕等。
12)倾听患者不适主诉,满足基本需求。
13)保持病区安静整洁。
二级护理:
【护理行为关键词】帮助,协助
1、巡视要求:
每2小时巡视一次患者。
2、巡视需观察的内容:
1)病情变化情况。
2)各种管路的固定、引流及畅通情况。
3)督促患者按时服药、观察治疗完成情况及反应。
4)并发症及护理安全预防措施落实情况。
5)基础及专科护理落实到位情况:
检查患者“七洁”(头发、面部、口腔、会阴、手足、皮肤、床单位)、督促患者肢体功能锻炼、术前、术后呼吸功能锻炼等。
6)护理计划和护理措施落实情况:
各项检查、健康指导及心理问题等。
7)医嘱的完成情况:
各种检查和治疗。
8)在巡视过程中随时做健康指导,并且协助患者完成生活护理。
9)倾听患者不适主诉,满足基本需求。
10)保持病区安静整洁。
三级护理:
【护理行为关键词】协助;指导
1、巡视要求:
每3小时巡视一次患者。
护理行为是:
协助和指导。
2、巡视时需观察的内容:
1)患者各项检查和治疗完成情况。
2)肢体功能锻炼情况。
3)“七洁”(头发、面部、口腔、手足、会阴、皮肤、床单位)完成情况。
4)患者心理情况。
5)护理安全预防措施到位情况。
6)健康指导,并且协助/指导患者完成生活护理。
7)倾听患者不适主诉,满足基本需要。
8)保持病区环境安静整洁。
第二节护理查对制度★
(2013年3月11日修订)
为保证患者护理治疗安全,杜绝差错事故发生,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护理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包括:
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一注意”及“五不执行”。
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十对:
对床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一注意:
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五不执行:
口头医嘱(除抢救);医嘱不全;医嘱不清;用药时间剂量不准;自备药无医嘱。
一、医嘱查对制度
1、处理长期医嘱或临时医嘱时记录处理时间,各班护士执行医嘱时要及时填写执行时间并需经二人核对方可执行,执行后两人均需在执行单上签全名。
若有疑问必须向医嘱下达者澄清后方可执行。
2、医生下达医嘱后,值班护士及时查对各种治疗单,无误后方可执行。
3、抢救患者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医嘱,与医生核对后方可执行,执行后将药瓶保留至抢救结束,以备记录使用。
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即刻据实补记医嘱。
4、护士遵医嘱执行各种操作,包括标本采集、发放特殊饮食、各项诊疗活动等均需遵守“三查十对”及“五不执行”。
5、病房护士长必须每日参加医嘱查对工作(周六、日及节假日除外),每周总查对1-2次。
二、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进行“三查十对”,请患者、家属陈述其姓名、床号,根据病情进行腕带核对。
2、清点、补充药品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质量、外观、药品名称与标签、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3、给药前要注意查对药品有无变质、药液有无异物、瓶口松动、裂缝等。
4、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5、对易导致过敏的药物,给药前需询问患者有无过敏史并进行皮肤过敏试验;使用毒、麻、限剧药时,需二人核对,用后保留安瓿,毒麻药使用未完成废弃时需双人核对签名。
6、针剂药物宜现用现配,同时使用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并注意药物的稀释方法,以免发生理化反应。
7、发药或注射时,如患者提出疑问,应及时查清,无误后并向患者解释方可执行,必要时与医生联系。
8、观察用药后反应,对因各种原因患者未能及时用药者应报告医生,根据医嘱做好处理,并在护理记录中有记录。
9、严格执行口服给药时间,常规一日三次给药时间为:
7:
00、11:
30、16:
30。
10、严格按医嘱时间给药,前后不超过1小时。
11、需控制药物速度的治疗,护士应严格按医嘱滴速、时间执行。
12、无菌技术操作前,查对无菌物品有效期及灭菌效果。
三、输血查对制度
1、根据医嘱及输血申请单,经二人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含Rh血型)、肝功,并与患者核实姓名、血型后方可抽血配型。
2、查采血日期、血液种类、血液有无凝血块或溶血,并查血袋有无裂缝。
3、查输血单与血袋标签上供血者的姓名、血型(含Rh血型)、及血量是否相符,交叉配血报告有无凝集。
4、查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含Rh血型),无误后方可输入。
5、输血完毕后应将血袋统一送至输血科。
6、输血单单独张贴并保留在病例中。
四、门诊注射室查对制度
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一注意”及“五不执行”制度。
三查:
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
十对:
对卡号、姓名、性别、年龄、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和有效期。
一注意:
注意用药后的反应。
五不执行:
口头医嘱(抢救除外)、医嘱不全、医嘱不清、用药时间剂量不准、自备药品。
1、严格执行“三查十对”“一注意”及“五不执行”制度。
2、执行医嘱前,接诊护士应认真核对门诊病历及电子医嘱,如有疑问及时与相关医生联系,无误后方可执行。
3、严格执行用药规章制度,禁止执行院外带入的药物,以免发生意外。
4、需要做过敏试验的药物,超过24小时后需重新做过敏试验。
5、严格执行门诊输液“三级”查对制度:
一级:
接诊、摆药时认真查对,接诊、摆药人将本人姓名签署在“输液小卡”上;
二级:
配药时治疗护士再次核对,将本人姓名签署在“输液小卡”上;
三级:
执行护士到患者面前严格执行“三查十对”,执行完后将本人姓名一并签署在“输液小卡”和“输液大卡”上,及时巡视输液情况。
五、门诊抽血制度
1、护士执行抽血操作前认真核对姓名、年龄、检查项目、时间、门诊号、诊断及所用抽血试管数目和种类。
2、抽血后二人核对血标本,并将标本分类、登记后与化验室有交接记录。
六、接诊护士接诊患者时查对制度
1、认真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收住科室,保管好病历,转运患者时应有安全措施。
2、送急诊患者住院应与病房护士认真交接,核对“转科交接记录单”中的内容。
3、送门诊患者住院应与病房当班护士认真核对患者姓名和病历。
七、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术前准备及接患者时,应查对患者腕带(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诊断、过敏史、血型等)、手术名称及手术部位(左、右)划线情况、是否取下假牙、贵重物品(戒指、项链、耳环等)交由家属保管、麻醉方法、输血申请单及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病历、X光片、患者禁食情况等,并在手术病人交接记录单上签署全名。
2、手术中执行口头医嘱时,护士应复述医嘱,与医生核对用药后方可执行,保留药瓶,抢救结束后医生应即刻据实补记医嘱并签字方可将药瓶丢弃。
3、查对无菌包内化学指示卡以及手术器械是否齐全。
4、手术前与参加手术人员严格按照国家卫生部颁发上的《手术安全核查制度》共同进行《手术安全核对》、《手术风险评估》,逐项认真填写。
5、严格执行手术室清点制度,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要在缝合前核对棉球、纱垫、纱布、缝针、器械等的数目是否与术前相符。
6、手术取下的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后,再填写病理检验单送检。
7、巡回护士应正确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
八、供应室查对制度
1、包装器械包时,查对物品是否齐全、配套,性能是否良好,清洁是否符合要求。
2、器械、敷料灭菌完毕,查对是否注明失效期,并固定位置放置。
3、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数量及失效期。
4、收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以及器械的质量及清洁处理情况。
第三节护理交接班制度★
(2011年6月13日修订)
一、晨间集体交班
由护士长主持,集体站立交接班,参加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交班护士应口齿清楚,熟练地报告病员流动情况及病情变化。
晨会中护士长可安排讲评、提问及讲课,布置当日工作重点及应注意改进的问题,一般不超过15分钟。
二、病人床旁交接班
中午班,小夜班及大夜班前均应进行床旁、口头及书面交接班。
1、对危重、大手术及病情有特殊变化的病人,交接班人员共同巡视,进行床旁交接。
2、对瘫痪、长期卧床、大小便失禁、皮肤异常病人严格床旁交接检查。
3、对新入院病人检查院规介绍情况,检查处置是否及时、齐全、妥善。
三、物品器材交接班
对定位、定数放置的贵重药品,注射器、体温计、血压计、手电筒等物品当面交清并登记签名,如数目不符必须查清原因,及时补充。
四、明确职责
交接班时如患者正在抢救或病情、治疗、器械物品等交接不清时不予以交接。
凡在交接班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者负责,接班后发现的问题由接班者承担。
五、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各班次要按时参加交接班,接班者提前15分钟到科室,认真看交班报告及护理记录,清点物品、药品,交班者对本班没有完成的各项治疗、处置、特殊检查及病情观察必须向接班者交待清楚,并按规定为下一班做好工作准备。
接班者未接清楚之前,交班者不得离开岗位。
交接班者共同巡视检查病室,是否达到清洁、整齐、安静的要求及各项制度落实情况。
第四节护理输血安全制度★
(2013年3月11日修订)
一、核对确认输血后,持输血申请单和试管,严格核对患者姓名、性别、住院号,采集血标本,不得有误。
采血后再次核对无误后做好试管标记。
二、由医护人员将患者血标本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后登记签字。
三、取血
(一)护士与发血人员进行正确核对,要做到“三查八对”:
三查即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及血液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八对即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瓶)号、血型(包括Rh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液的种类和血量。
(二)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凝血及凝块。
(三)检查、核对无误后,双方在输血申请单上签字。
四、输血前
(一)必须有两名医护人员持患者病历、输血记录单、血袋共同核对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种类和血量、交叉配血试验结果、血型(包括Rh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及血型、血液有效期。
(二)让患者自述姓名及血型(包括Rh血型),若患者意识不清或语言障碍,请患者家属或陪护人员说明患者身份,或者核对患者腕带信息,经核对无误后,开始进行输注。
五、输血时
(一)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使用一次性标准输血器进行输血,输血器应该至少每12小时更换一次。
(二)输血时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三)连续输注血液时,两袋血之间需用0.9%无菌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四)输血时宜先慢后快,观察15分钟左右如无不良反应,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滴速。
同时检查穿刺部位有无血肿或渗血,及时巡视病房,并观察有无输血反应。
(五)如发生输血反应,应按照“患者发生输血反应时的应急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六)血液送达病房后应在4小时之内输完,不得自行贮血。
(七)输血者及核对者必须在输血记录单上正确签名,并及时记录输血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
六、输血后
血液输完后,输血记录单粘帖在病历中,空血袋放入医疗垃圾袋,24小时内送回输血科统一处理。
七、监测与记录
(一)输血前、输血中与输血后要全程监测患者,以及时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征兆,做好记录。
(二)输血者与核对者必须在输血记录单上正确签名,并及时记录输血开始时间及结束时间。
第五节护理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2011年6月13日修订)
护理不良事件是指在护理过程中发生的、不在计划内的跌倒、坠床、压疮、用药错误、走失、误吸或窒息、烫伤及其他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非正常的护理意外事件。
一、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科室需填写相应的报告表,一式两份,一份交护理部,一份科室存档。
二、护理人员在工作中发生或发现的护理不良事件要及时上报护士长,以降低风险危害。
一般情况下,护理不良事件或安全隐患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护理部,48小时内上报书面报告,特殊事件上报见各个报告制度的具体要求。
三、发生护理不良事件后,护士长组织科室护理人员讨论分析,查找原因,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进行跟踪督查。
四、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后,要积极采取补救措施,以减少或消除由于差错事故造成的不良后果。
五、发生严重护理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品、物品、器械均应妥善保管,不得擅自涂改、销毁,以备鉴定。
六、严重护理不良事件发生后,护理质量委员会对所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调查、核实,组织发生科室的相关护理人员进行讨论分析,查找原因,确定性质及责任人,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并上报分管院长、院长,汇报院办公室。
七、科室内发生不良事件要如实、主动上报,对不良事件呈报实行非惩罚制度。
对不按规定报告或延迟上报故意隐瞒者,一经发现,扣护士长管理系数。
造成后果引起纠纷根据问题严重程度处罚。
八、护理部每月总结反馈,让每位护士及时分享到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以降低不良护理事件的发生率,保障患者安全。
九、护理部每月总结反馈工作中护士发现的各类风险事件,包括护理风险,医技、药剂、检验、后勤等系统造成的风险事件等,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改进,避免和减少其他部门给护理工作增加的风险系数。
十、护理不良事件报告范围:
包括院内压疮、坠床、跌倒、给药错误、输血错误、输液反应、管道脱落/拔出、误吸/窒息、药物外渗、运送途中发生病情变化、走失、自杀、猝死、咽入异物、识别患者错误、暴力行为、外伤/割伤、烫伤/烧伤、火灾、失窃、蓄意破坏、医疗器械故障、争吵/打架、针刺伤等不良事件。
十一、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每半年进行一次不良事件汇总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对无不良后果事件上报数量前三名(5件以上)、且及时改进跟踪督查到位、使类似护理不良事件发生率降低的科室,在护士长管理年度考核中给与加分;对于未按规定及时上报的科室,在护士长管理年度考核中给与减分。
第六节护理部工作制度
一、根据院工作计划,结合临床医疗和护理工作实际,制定年护理管理目标和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经常督促检查工作制度、护理常规、技术操作及护理人员职责的贯彻执行,提高基础护理和专科疾病护理质量。
三、合理计划和调配使用护理人员,做到工作任务和护理人力的基本平衡。
四、加强对护士长工作的具体指导,充分发挥护士长的作用。
组织护士长查房和各科之间定期交叉检查和不定时抽查。
五、制定护理质量考核标准,完善护理质量质控体系,定期及不定期地进行检查与督导,汇总检查结果,分析护理质量。
六、负责提高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培训。
开展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操作技术训练,统一常规技术的操作规程和定期考核。
开展护理教育,加强护理技术管理,开展护理工作科研和技术革新活动,不断提高护理技术水平。
七、加强病房管理,促使各病区达到环境整洁、安静、舒适、安全及工作有序的要求。
八、定期对各科(病房)常备药品、器械物品的领取、保管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九、了解或参加各病房开展的新业务、新技术及危重患者的抢救。
十、经常深入科室了解实际情况,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杜绝护理事故,减少护理差错的发生,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定期向院长汇报工作,提出改进工作措施。
十一、掌握全院护理人员的工作、学习、思想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关心护士生活。
十二、负责护理临床教学工作,按教学大纲要求完成教学计划。
十三、有健全的各项护理工作制度。
十四、建立护理大事记。
第七节护士长例会制度
一、由护理部主任主持,召开各科室、病区护士长会议,及时进行工作总结,布置下一步的工作计划。
二、护理部利用例会时间,结合护理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同时听取护士长对护理部工作的反馈意见。
三、无特殊情况,护士长均要保证出勤参加会议。
四、护士长应认真记录会议精神和要求并传达给每位护士。
第八节护士长夜查房工作制度
一、班次安排:
护理部对全院护士长统一进行排班,两名护士长为一组,每周进行护士长夜查房一次。
二、夜查房内容包括:
1、检查夜班护士交接班时间、在岗情况、仪表及工作状态;
2、查看各护理单元特殊患者的夜间情况;
3、抽查危重患者夜间护理情况;
4、协助处理各护理单元夜班护士特殊问题。
三、夜查房要求:
1、护士长每周不定时进行夜间查房,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护理部对护士长夜查房履行职责情况纳入护士长考核内容之一。
2、护士长及时将夜间检查情况反馈给夜班护士,并如实记录在护士长夜查房工作记录表》上,由夜班护士确认签字。
3、次日,查房护士长将夜班值班情况向护理部反馈,并将《护士长夜查房工作记录表》及时交与下一班护士长。
4、三天以上的节假日白班须加查1次,并向护理部及时反馈检查情况。
第九节护理质量管理制度
一、根据护理学科的发展,不断完善护理规章制度、护理常规、岗位职责及质量标准。
二、根据卫生行政部门下发的质量标准及时修订本院护理质量标准,并认真落实。
三、每年制定护理质量管理目标和措施,并组织监督落实。
四、定期及不定期检查考核护理单元的护理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五、及时将护士长夜查房发现的问题通报护士长进行质量改进。
六、根据要求组织专项护理工作质量检查,提出整改措施。
七、及时进行质量问题追踪检查与调查,直到问题改进。
八、每月进行护理质量综合评价,评分与科室奖金挂钩。
九、根据护士长管理目标,每年对护士长管理能力及管理质量进行考评。
第十节护士注册制度
(2008年6月16日修订)
为加强护士管理、提高护理质量,保证护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7号《护士条例》规定,特制定我院护士注册制度。
一、护士首次注册制度
1、获得国家教育部认可的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证书。
2、临床护理实习大于8个月,通过国家组织的护士执业考试。
3、未获得执业资格者,在临床不得独立从事临床护理技术操作,需在有执业资格护士指导下完成护理工作。
4、按要求完成护士培训内容。
5、无严重护理差错。
6、自觉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7、体检合格,符合下列健康标准:
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
8、需要提交资料:
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证明原件复印件各1份、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2寸近照2张。
二、护士延续注册制度
1、根据卫生部规定每五年进行护士延续注册。
2、从事临床护理,严格执行医院规章制度的护理技术规范。
3、执业期间无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4、无医疗事故。
5、每年完成继续教育,学分达标。
6、体检合格。
7、免除注册理由:
服刑期间、体检不合格、已脱离护理岗位、护理教育学分不够。
8、需要提交资料:
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1份、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健康体检证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三、护士执业地点变更注册制度
1、凡调入本单位的护士、调出本单位继续从事护理的护士、新招聘入我院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应及时办理执业地点的变更。
2、在未办理变更前不得单独从事护理活动。
3、申请变更需提交的材料:
护士变更注册审核表2份、申请人的执业证书原件、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医院公章、拟执业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1份。
第十一节护理人员管理规定
(2008年6月16日修订)
一、本规定是依据2008年1月23日国务院第206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5月12日起施行的《护士条例》制定。
二、本规定所称护士,是指经执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依照《护士条例》规定从事护理活动,履行保护生命、减轻痛苦、增进健康职责的本院护理专业技术人员。
三、凡在本院工作的护士,必须通过卫生部统一执业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