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盘锦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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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盘锦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中共盘锦市纪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

中共盘锦市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

为切实加强和改善市纪委的领导,保证市纪委常委会议议事和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等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市纪委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

一、议事原则

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委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常委会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纪委常委会职责范围内的重大事项,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决定。

3.坚持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创造性地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努力为建设滨海新盘锦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4.坚持在法律法规和党内有关规定许可的范围内议事和决策。

二、议事范围

1.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党委和政府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会议、重要文件、重大决策部署和领导同志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2.研究决定全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和重要

三、会议准备

1.市纪委常委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必要时可召开市纪委常委扩大会议。

2.议题由书记、副书记、常委或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提出,会议材料由各有关室准备,会务工作由办公室承办。

重大议题或其他需要酝酿的议题,可事先经过书记办公会讨论,或由议题提出者先与书记、副书记和常委酝酿研究。

3.拟提出议题的书记、副书记、常委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分管相关室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起草相关会议材料。

会议材料要广泛征求意见。

对涉及交叉分工的议题及汇报材料,应事先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准备不充分、有重大意见分歧的议题不得上会研究。

4.每月中旬左右或根据工作需要,常务副书记与书记及其他副书记沟通后,提出召开常委会议的原则性意见,经请示书记同意后由办公室通知各有关室呈报议题。

5.各有关室填写《XX室拟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议议题》(附件1),经请示分管常委和副书记同意后报办公室。

办公室汇总后填写《市纪委常委会议议题单》(附件2),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及次序安排、汇报人、汇报时间、列席人等,经常务副书记审阅后,报书记审定。

6.会议时间及议题单经书记审定后,由办公室正式通知与会人员,并通知各有关室报送会议材料。

7.各有关室按照《市纪委常委会议汇报材料印制格式要求》(附件3)修改完善相关议题的汇报材料,经分管常委和副书记审定后,按照所需份数印制,于会前2天送达办公室(案件检查、审理、申诉复查议题和干部任免、调整、奖惩议题材料除外),由办公室统一装订成册。

8.办公室一般应当在会前1天将议题及会议材料分送出席常委会议人员。

如遇特殊情况,经常务副书记同意,会议材料可在会场发送。

案件检查、审理、申诉复查和干部任免、调整、奖惩议题材料一般在会场由有关室发送。

四、议事程序

1.市纪委常委会议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书记因故不能出席会议时,可委托常务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2.常委会议的出席人员为:

市纪委常委。

列席人员为:

不是市纪委常委的市监察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监察综合室主任、研究室主任、干部室主任列席除研究重要机密事项议题以外的常委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经常务副书记同意,有关室负责同志也可列席。

3.常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

讨论干部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常委到会方能召开。

4.常委会议在讨论议题时,首先由有关室主要负责人(或调查组负责人)作汇报,然后由分管常委或分管副书记就议题作简要说明或提出补充意见,其他副书记、常委及列席人员均可就议题内容发表意见。

经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后,由会议主持人集中讨论意见,提出决定方案或意见,提请会议表决。

5.常委会议对决定事项进行表决时,赞成者超过应到会常委的半数为通过。

会议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表决。

会议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或投票的方式。

干部任免、对违纪案件的立案和处理应逐项表决。

6.对意见分歧较大的议题,除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意见执行外,一般应当暂缓表决,待进一步调查研究并交换意见后,另行研究表决。

7.对应由常委会决定的事项,因时间关系或情况紧急来不及召开常委会议时,可传签议题材料或电话沟通征求意见。

特殊情况时,书记可商有关副书记和常委临机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常委会报告。

五、会议落实

1.市纪委常委会议应有专人记录,会议结束后,由办公室起草会议纪要,经常务副书记审核后,报书记签发。

有关会议材料要及时整理归档。

2.常委会议纪要分送书记、副书记、常委和市监察局副局长、各室。

需要调整发送范围时,由常务副书记确定。

3.常委会议和常委扩大会议作出的决策、议定的事项,由常委按照分工,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书记对全面工作负责,常务副书记协助书记抓好日常工作,副书记对主管工作负责,常委对所分管室的工作负责。

4.办公室根据会议决策事项向承办部门或单位发送《落实市纪委常委会重大决策事项督办通知单》(附件4),由承办部门或单位在规定时限向办公室报送办理情况。

5.办公室负责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每月初将常委会议决定事项的落实情况汇总报告书记、副书记、常委,发现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六、会议纪律

1.市纪委常委会议一般应按照审定的议题及顺序进行,无特殊情况,不得临时动议。

2.常委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要提前向书记或常务副书记请假。

常委在讨论重大问题时因故缺席,会前由书记或常务副书记征求缺席常委对有关议题的意见,会后由书记或常务副书记向缺席常委通报会议情况。

3.讨论研究案件检查、审理、申诉复查和干部任免、调整、奖惩议题时,是当事人近亲属或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常委要按照有关规定回避。

4.常委对常委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有异议,可以保留,在未改变决定(决议)之前,必须坚决执行。

如遇新情况、新问题,确实不可能按原决定(决议)执行时,应及时提交常委会复议,在紧急情况下也可由书记办公会作出适当调整,并提交下次常委会认可。

5.对应由常委会议研究决定但未经常委会议讨论研究做出的决定一律无效,常委会成员可以对该决定提出询问和质询。

6.常委会议与会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内容及讨论情况严格保密,否则追究当事人的纪律责任。

7.各位常委应自觉执行本规则,自觉维护常委内部团结,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互相监督。

附件:

1.XX室拟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议议题

2.市纪委常委会议议题单

3.市纪委常委会议汇报材料印制格式要求

4.落实市纪委常委会重大决定事项督办通知单

市纪委干部管理室

2012年9月18日

附件1:

XX室拟提交市纪委常委会议议题

 

序号

议题

汇报人

汇报时间

列席人

附件2:

市纪委常委会议议题单

时间:

年月日时地点:

序号

议题

汇报人

汇报时间

列席人员

附件3:

市纪委常委会议汇报材料印制格式要求

一、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中缝装订。

二、大标题用小二号黑体,一级标题用三号黑体,二级标题用三号楷体加粗,三级标题用三号楷体。

三、正文用三号仿宋,每页25行,每行28个字,上、下边距35mm,左右距30mm

 

附件4:

落实市纪委常委会重大决定事项督办通知单

编号:

(承办部门名称:

市纪委届次常委会会议决定,由你部门负责承办

事项。

该项决定的主要内容和要求是:

           

                             

请按常委会议的决定,认真落实,并将进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  年  月  日前送办公室。

该项工作完成后,请将承办结果及时通报办公室

 

市纪委办公室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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