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站执法管理年工作汇报与检查院实践汇报材料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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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站执法管理年工作汇报与检查院实践汇报材料汇编

检查站执法管理年工作汇报

为巩固、深化全省木材检查系统“执法质量年”、“执法素质年”、“执法形象年”活动成果,进一步提高木材检查工作管理水平,适应新形势下木材检查执法工作的需要。

在省局领导的大力关怀下,相关业务科室的精心指导下,市木材检查站在巩固现有成果、查漏补缺,继续完善的基础上,通过认真组织实施“执法管理年”活动,全面贯彻落实《省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及全省木材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全市木材检查系统执法能力得到明显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

现将一年来,我市“执法管理年”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活动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督促检查

按照省局的统一安排和精心部署,“执法管理年”活动在我市木材检查系统如火如荼的开展。

1、市林业局成立了以局分管领导任组长、站领导任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抽调人员负责此项工作。

制定并印发了《市木材检查系统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转发了上级有关文件。

各县(市、区)林业局也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实施方案。

2、我市于4月1日召开了全市木材检查工作会议。

局分管领导亲自对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如何开展好此项活动进行了专题动员、部署,并提出了明确要求。

3、全年我站组织人员先后5次深入各县(市、区)和基层检查站对活动开展、会议贯彻落实和日常执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及时发现、查找问题,及时纠正整改。

(二)狠抓基础设施建设

统一悬挂木材检查站站徽、统一木材检查站外墙颜色、统一外墙标语、统一木材检查站站牌、统一执法车辆标识的“五统一”是开展“执法管理年”活动的重中之重,在我站大力推动和各县(市、区)林业局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执法管理年”活动统一标识制作工作进展顺利。

除执法车辆未能统一外,我市木材检查系统共筹资20多万元对全市28个基层检查站中的22个检查站完成了“四统一”标识和“四人”、“四站”、“四心”标语的制作和安装。

电子监控站和无房站建设也在相关县(市、区)大力推进。

(三)努力改进工作作风

“执法管理年”活动开展以来,我市以打造“学习型、廉洁型、高效型、服务型”木材检查队伍、创建人民群众满意的行政执法单位为目标,通过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三项制度,不断严肃工作纪律,完善服务举措,大力强化全体检查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全系统人员的精神面貌发生了可喜变化,形成了风正、心齐、劲足、实干的良好氛围。

如接到货主反映宜丰县芳溪木材检查站工作人员收取罚款不开票的举报后,我们及时查实。

在了解、掌握了事实真相后,我们坚持做到不袒护、不包庇,立即责成宜丰县林业局对当事人作出了书面深刻检查、本县系统内通报批评、没收罚款600元并处600元罚款、待岗1个月(不享受工资福利)的严肃处理,受到了举报人的好评。

(四)不断加大木材检查执法工作力度

1、成立了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机构。

根据《省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规范》的要求,经市林业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后,我站积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

5月18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备案,市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支队在我站挂牌成立。

我市从而成为全省首个经编制部门批准、挂牌成立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支队的设区市。

随后,各县(市、区)也都相继成立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大队,并在木材检查站增挂牌子,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合署办公。

2、积极实施流动巡查。

为严格执行木材凭证运输制度,确保凭证运输制度的落实,我市积极履行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机构的职能,在对木材经营、加工单位实施日常监管的基础上,根据木材运输的规律和天气状况,积极加大执法力度,进行不定期、不定时的上路流动巡查。

今年以来,仅市站就累计巡查40次,检查车辆55辆,查处非法运输案件14起,没收木材71.03立方米。

通过流动巡查,促使木材经营加工者不断提高凭证运输的法律意识和自觉性。

3、建立并执行备勤制度。

为保证群众监督、举报渠道的畅通,及时对违法运输木材行为进行查处。

全市木材检查系统建立了全天候备勤制度,实行24小时不关机制度,确保在非工作时间每个举报案件都能有人及时处理。

大家本着宁可空跑不能漏跑的原则,对举报案件做到了件件落实到底,实现举报案件处置率100%。

(五)加强信息宣传报道和公开

(六)创新管理方式、方法

《市木材流动巡查工作规范》。

今年我市紧紧围绕“执法管理年”活动,积极探索木材检查管理新途径,从健全制度、强化管理入手,狠下功夫,大做文章。

一是严格审查报检。

我市注重建立和完善了对外省运输证、重办证、变更单位证实行报检的制度,要求上述办证必须经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方才有效。

二是统一了交接班制度,为防止因交接班不协调而导致的木材检查执法工作出现漏洞,市站统一制作了《木材检查站交接班登记薄》,并印发至全市28个基层木材检查站使用,以此统一和规范全市木材检查交接班制度。

三是为规范木材运输流动巡查执法行为,确保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木材运输流动巡查工作规范》,我们从巡查的批准实施、范围、巡查内容、执法程序等方面入手,制定了。

二、存在问题

回顾我市“执法管理年”活动的开展情况,虽然取得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规定和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基层木材检查站基础设施建设绝大部分依赖于各地自身解决,因经费紧张,检查站正规化、标准化的建设水平还比较低,严重制约了木材检查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少数检查执法人员的素质有待加强。

有的检查人员没有经过专门的业务培训和行政执法培训,缺乏必备的工作素质,不能适应行政执法工作的需要,工作责任心和事业心也需进一步加强。

(三)执法难的现状仍然没有大的改变。

近年来,随着个别林农和木材经营者片面追求经济效益,法律意识淡薄,存在逃避检查、监管心理,暴力抗法和殴打执法人员的事件增加,加之交通运输事业的飞速发展,道路出入口的增多,不同程度地给检查执法人员带来一定的工作困难和畏难情绪,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四)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完善木材检查方式、积累工作经验的探索还不够。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以后工作中,我站将坚持以巩固“执法管理年”活动成果为主要抓手,重点探索以下几点工作:

(一)继续加强队伍建设。

针对现有检查人员现状,通过培训、自学、组织专题讲座等形式,进一步加强木材检查人员政治思想、作风纪律、政策业务等方面的教育和培训,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木材检查队伍,使我市木材检查系统各方面建设都走在全省前列。

(二)在我们立足自身,积极挖掘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的经费来源的同时,建议省局借全国木材运输管理工作会议召开的东风和国家将重视、加大木材检查站建设投入的契机,充分考虑我市的实际情况,在为我市木材检查系统解决必要的执法装备和办公设备方面适当给予倾斜。

(三)强化内部管理制度建设。

从我市木材检查工作实际出发,建立和完善科学规范的木材检查执法内部管理机制,使我们的工作职能得以顺畅、有序、高效运行,从而实现行政执法由粗放型管理向规范化管理、由经验型管理向制度化管理的转变,形成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的良好工作格局。

同时要注重发挥激励机制作用。

由于木材检查人员日常工作的风险性较大,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因此,要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激励机制在行政管理中、尤其是在木材检查工作中的稳定队伍、激发工作干劲、推进木材检查工作创新发展进步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

(四)完善外部联系机制。

在加强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联合执法、集中执法力度,强化依法管理,认真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基础上,木材检查部门应该与政府纠风部门、公检法及相关兄弟单位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木材检查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检查院实践汇报材料

此次实习,主要岗位是审查起诉科,因此主要实习科目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也涉及一些其他私法科目。

在实习中,我参加了几起案件的开庭审理,认真学习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一些律师的整个举证、辩论过程,并掌握了一些法律的适用及适用范围。

跟随干警提审,核实犯罪事实,探询犯罪的心理、动机。

真正了解和熟悉了我国的公诉程序及法庭的作用和职能,同时还配合公诉人员做好案件的调查笔录和庭审笔录,做好案卷的装订归档工作。

 

实习期间,我利用此次难得的机会,努力工作,严格要求自己,虚心向领导和检察干警求教,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和国家的政策,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利用空余时间认真学习一些课本内容以外的相关知识,掌握了一些基本的法律技能,从而进一步巩固自己所学到的知识,为以后真正走上工作岗位打下基础。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

”在短暂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感到非常的难过。

在学校总以为自己学的不错,一旦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知道的是多么少,这时才真正领悟到“学无止境”的含义。

这也许是我一个人的感觉。

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

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

所以,我们的法学教育应当与实践结合起来,采用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具体说就是要处理好“三个关系”:

即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的关系,以课堂为主题,通过实践将理论深化;暑期实践与平时实践的关系,以暑期实践为主要时间段;社会实践广度与深度的关系,力求实践内容与实践规模同步调进展。

 

在实习过程中,也发现法律的普及非常重要。

我国政府为推进法治建设而进行的多年的普法教育活动,取得了很大成就。

人们的法制观念、法律意识都有了很大的提高。

但是在普法的深度与广度上还有一些不足。

比如有些时候,人们对有些法律条文是知道的,但却不知道如何适用它,以至于触犯法律;有时候人们对两个以上不同法律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明白,不知道该适用哪一部法律,有一个案件就是这样的,被告人原是某村会计,后来在改选中落选,这样一些会计帐簿、会计凭证需要移交,但是他一直认为《会计法》是规定的要等帐目清算后再移交,所以就坚持不交出,结果被以隐匿会计帐簿、会计凭证罪逮捕。

这一个案例就说明我们的普法活动不能只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实际,真真正正的让人们了解法律、法规的含义。

并在这个基础上,逐步确立人们对法律的信仰,确立法律神圣地位,只有这样法治建设才有希望。

 

再有一个问题就是青少年犯罪。

在实习中所接触的案件中,有很大一部分案件的被告是八十年代以后出生的,甚至有两个犯有抢劫罪的被告人是八七年的。

不考虑被告人家庭和自身因素,从社会大环境来说,我觉得社会也有一些责任的。

从八十年代初改革开始到八十年代末,这是一个重大变革的时期。

这一段时间对精神文明建设有些放松,也就是说,有些犯罪人在童年时期就有可能已经沾染上了一些不良习气。

所以说,教育从娃娃抓起,不能只是一个口号,要真正落到实处。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这近一个月短暂而又充实的实习,我认为对我走向社会起到了一个桥梁的作用,过渡的作用,是人生的一段重要的经历,也是一个重要步骤,对将来走上工作岗位也有着很大帮助。

向他人虚心求教,遵守组织纪律和单位规章制度,与人文明交往等一些做人处世的基本原则都要在实际生活中认真的贯彻,好的习惯也要在实际生活中不断培养。

这一段时间所学到的经验和知识大多来自领导和干警们的教导,这是我一生中的一笔宝贵财富。

这次实习也让我深刻了解到,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

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做人的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我们可以向他们学习很多知识、道理。

 

学习法律的最终目的是要面向群众,服务大众,为健全社会法治,为我们的依法治国服务的。

高等法学教育在推进法治建设过程中担当着重要的角色,其培养的具备一定基本理论知识,技术应用能力强、素质高的专业技能人才,将在社会上起到重要作用。

现代的社会是一个开放的社会,是一个处处充满规则的社会,我们的国家要与世界接轨,高素质法律人才的培养必不可少。

因此,对人才的培养,应当面向实际,面向社会,面向国际。

法学教育本身的实践性很强,所以采用理论联系实际,理论与实际相结合的办学模式是比较可行的,大学的法学院应当与公、检、法、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建立良好的关系,定期安排学生见习,让学生更好的消化所学的知识,培养学生对法学的兴趣,避免毕业后的眼高手低现象,向社会输送全面、合格、优秀的高素质法学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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