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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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四)
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重点)
考情分析:
本章主要讲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依据,掌握各项原则的作用,了解其贯穿实施,尤其重点理解公众参与原则、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等内容。
本章为重点章节,多以选择、简答、论述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重点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
【03、10单选、论述】、【04、10单选、多选】、【05、1论述】、【06、1单选】、【07、10单选】、【08、1简答】。
串讲内容:
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和确定的依据
一、含义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是指为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确认的、体现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方针、政策,并为国家环境管理所遵循的基本准则。
二、确定依据
第一,它应该是由法律确认的,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有所体现。
第二,不能把环境保护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同一般立法、司法原则或其他法律原则混为一谈。
第三,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贯穿于整个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具有普遍意义和指导性。
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一、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提出和发展
1983年12月召开的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
其具体内容是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性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人们简称之为三项建设三同步和三统一)。
二、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相协调原则的含义和作用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应联合国大会的要求,提出了一份长达20万字的长篇报告——《我们共同的未来》。
人类社会的发展由人口激增、加速发展的工业生产、农业生产、资源消耗和环境恶化五种互相制约的因素构成。
人类社会这五种增长趋势的起动因素是人口的增长。
三、如何贯彻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
(一)把环境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二)制定环境保护规划
(三)把环境保护纳入有关部门的经济管理与企业管理中去
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提出
20世纪70年代,世界环境明显恶化,出现了“环境危机”的状况,针对环境问题的特点和国内外环境管理的主要经验和教训,提出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的含义和作用
预防为主是指在国家的环境管理中,通过计划、规划及各种管理手段,采取防范性措施,防止环境损害的发生。
三、如何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
(一)全面规划和布局
(二)制定和实施具有防御性环境管理制度
我国确立的“三同时”制度,即“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第四节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
一、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的含义
开发者养护是指对环境和自然资源进行开发利用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进行恢复、整治和养护。
污染者治理是指对环境造成污染的组织或个人,有责任对其污染源和被污染的环境进行治理。
二、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原则的贯彻
(一)我国法律对自然资源的开发者规定了各种强制性的整治与养护责任
(二)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三)采取污染限期治理措施
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
一、环境权理论与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原则
1970年3月,在东京召开的一次关于公害问题的国际座谈会上,一位美国环境法教授提出了环境权理论。
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宣言》提出的26条原则的第一项是:
人类有权在能够过尊严和福利生活的环境中,享有自由、平等和良好生活条件的基本权利。
二、公众参与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和贯彻
(一)公民的环境权
我国《宪法》第26条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其体现了维护人民良好生活环境的精神。
(二)我国公民有参与国家环境管理的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根据这一规定,我国公民可以广泛参与国家的环境管理。
(三)公民有对污染破坏环境的行为进行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我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等对公民享有监督、检举和控告的权利作了规定,充分体现了环境管理的公众参与原则。
第八章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重点)
考情分析: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熟练掌握环境保护的基本制度,包括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许可证制度、征收排污费制度、经济刺激制度以及其他相关重要环境保护制度的含义、作用和意义;掌握各项制度的相关法律规定;全面了解环境保护的各项制度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以及基本内容。
本章属于重点章节,
种形式出现。
考生应重点掌握并领会和运用,如:
【02、10单选、论述】、【03、1多选、简答、案例】、【04、10单选、简答、论述】、【05、1简答】、【05、10单选、多选】、【06、1单选】、【07、1单选】、【07、10案例】、【08、1简答】。
串讲内容:
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制度
一、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土地利用规划制度,是指国家根据各地区的自然条件、资源状况和经济发展的需要,通过制定土地利用的全面规划,对城镇设置、工农业布局、交通设施等进行总体安排,以保证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平衡。
多以选择、简答、论述、案例分析等多
二、城市规划
我国按照市区和郊区非农业人口的总数,把城市划分为三级:
大城市:
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
中等城市:
人口20万以上不足50万的城市;
小城市:
人口不足20万的城市。
城市规划的主要步骤:
(一)城市规划的任务和性质
(二)城市规划的制定
(三)城市旧城区的改造
三、村镇规划
村镇规划主要分为两个阶段:
(一)总体规划
(二)建设规划
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规定:
“乡(镇)村建设应当按照合理布局、节约用地的原则制定规划,经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
”“农村居民住宅建设,乡(镇)村建设,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等,应当按照乡(镇)村建设规划进行。
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概念
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经主管当局批准才能进行,这就是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是环境质量评价的一种,环境质量评价一般包括三类:
第一类是回顾评价,即根据历史资料;第二类是现状评价,即根据监测、调查的材料,对环境质量的现状作出评价;第三类是预断评价,根据发展规划对未来环境状况作出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属于预断性的评价。
二、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意义
(一)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对传统经济发展方式的改革,它可以把经济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起来
(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贯穿“预防为主“原则和合理布局的重要法律制度
(三)从法理上说,把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作为一种强制性的法律制度,是民事侵权法律原则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里的运用。
三、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产生和发展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首创于美国。
1969年,美国的《国家环境政策法》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联邦政府在环境管理中必须遵循的一项制度。
我国20XX年专门颁布了《环境影响评价法》,把评价范围从单项评价扩大到规划项目。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
在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国家,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一般是限于对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活动和建设工程。
五、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包括以下七个方面:
1、建设项目概况;
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和预测;
4、环境保护措施及其经济、技术论证;
5、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
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设;
7、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六﹑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的程序
第一,由建设单位或主管部门可以采取招标的方式签订合同委托评价单位进行调查和评价工作。
第二,评价单位通过调查和评价制度制作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评价工作主要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阶段完成和报批。
第三,建设项目主管部门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进行预审。
第四,报告书由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审查批准后,
七、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公开信息包括如下三个具体阶段和内容:
1、在环评开始阶段,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有利于公众知情的方式公告项目名称及概要等信息。
2、在环评进行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公告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程度以及主要预防措施等内容,要求建设单位在环评文件报送审查之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不能少于10日。
3、在环评审批阶段,环保部门应当公告已受理的的环评文件简要信息。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规定了调查公众意见、咨询专家意见、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五种征求公众意见的方式。
八、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执行中的几个问题
(一)审批的依据和标准的掌握
(二)谁对评价承担法律责任
(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可靠性问题
(四)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和环境影响评价程序相结合的问题
第三节“三同时”制度
一、“三同时”制度的概念和作用
“三同时”制度是指一切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自然开发项目,以及可能对环境造成损害的其他工程项目,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设施和其他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
“三同时”制度是我国首创的。
我国对环境污染的控制,包括两个方面:
一是对原有老企业污染的治理,一是对新建项目产生的新的污染的防治。
二、“三同时”制度的法律规定
“三同时”制度最早规定于1973年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的若干规定》。
我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对“三同时”制度的有效执行问题作了如下规定:
第一,凡是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执行“三同时”制度。
第二,各级人民政府的环保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管理。
第三,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必须有环境保护的内容。
第四,建设项目在正式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要向环保部门提交“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报告”,说明设施运行情况、治理效果和达到的标准。
第四节许可证制度
一、许可证制度的概念
凡是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各种规划、开发、建设项目、排污设施或经营活动,其建设者或经营者,需要事先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查批准,颁发许可证后才能从事该项活动,这就是许可证制度。
二、许可证制度的作用
1、便于把环境影响的各种开发、建设、排污活动,纳入国家统一管理的轨道,把各种环境影响和排污活动严格限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使国家能够有效的进行环境管理。
2、便于主管机关针对不同情况,采取灵活的管理方法,规定具体的限制条件和特殊要求。
3、便于主管机关及时掌握各方面的情况,及时制止不当规划、开发及各种损害环境的活动,及时发现违法者,从而加强国家环境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的职能的行驶,促使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4、促进企业加强环境管理,进行技术改造和工艺改造,采取无污染、少污染工艺。
5、便于群众参与环境管理,特别是对损害环境活动的监督。
三、我国环境管理中的许可证制度
我国在下列环境与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中,规定了许可证制度:
《城市规划法》——建设用地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农药规定条例》
《反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猎枪、弹药管理办法》
《渔业法》和《渔业法实施细则》
《文物保护法》
《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四、我国在水环境管理方面的排污许可证制度
水污染排放许可证制度的管理程序包括下面四个阶段:
1、排污申请登记;
2、确定本地区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