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物流宁波保税区物流中心一期监理大纲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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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物流宁波保税区物流中心一期监理大纲doc

一、监理大纲

1、第一章工程概况

2、第二章监理思路

3、第三章监理工作基本制度

4、第四章监理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5、第五章旁站工作计划

6、第六章质量监理目标及措施

7、第七章进度监理目标及措施

8、第八章投资监理目标及措施

9、第九章合同管理及组织协调

10、第十章安全及文明施工监控

11、第十一章关键点特殊控制

二、监理人员派遣计划表

三、办公及检测设备投入表

 

监理大纲

第一章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XXX物流中心工程

2.建设地点:

XXXX

3.建设规模:

本项目占地面积73121.23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9999.23平方米,其中厂房33924平方米,办公楼4561平方米,门卫及其他1514.23平方米。

4.结构类型:

钢结构

5.监理范围:

施工图所包含的所有内容的设计、施工全过程的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项责任期三个阶段的监理工作及之后的有关资料、咨询等服务。

6.投资控制目标:

控制在8000万元之内。

7.质量控制目标:

同施工质量要求。

8.进度控制目标:

同施工工期。

9.安全控制目标:

同施工安全要求。

第二章监理思路

一、制订总目标和分目标

根据本工程的要求编制总目标,为全面实现工程建设要求、质量、工期、造价、安全等都能达到预期的要求。

分目标包括:

质量目标、工期及工程进度目标,工程造价目标,安全管理目标,文明施工的目标。

二、建立和完善施工现场各种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

施工现场必须强化管理,规范管理。

总承包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包括分包单位在内的质量管理、工期和进度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体系和保证体系,保证措施。

其中组织机构及人员素质非常关键,工作制度的建立和落实,各种措施的落实是目标实现的保证,监理单位必须不断的监督,加强协调。

三、强调施工现场各种管理的程序化、规范化,保证工作的有序进行

监理部对现场的监督管理要做到程序化,使施工按各种规定的程序进行,如原材料进场报验程序,施工质量的控制程序,工程洽商的签认程序,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审批程序,工程进度款的审批程序等,只有这样才可以避免管理的混乱状态。

规范化管理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使各种工作有序进行。

四、强调和重视施工部署,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先进性、符合性及操作性

监理部应重视和审核承包单位的施工部署(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它们的编制应结合工程特点、工程情况,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其施工方案应尽量采用先进的施工工艺、先进的技术,先进的设备和方法,保证质量,保证进度。

所有的施工方案除了符合设计文件,符合法规的要求外,应具有很强的操作性。

五、材料、设备的质量必须按程序进行确认

本工程采用大量的材料和设备,它的质量是工程质量、安装质量和设备系统运行质量的前提条件,所以必须保证材料、设备达到设计文件,国家有关标准,工程量清单约定的材料、样品的质量,并且要严格按照报验程序给予确定。

六、要非常重视施工过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工程进度款的控制。

七、工程检测和工程质量验收把关

在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应采用各种检测手段和先进的设备进行检测,监理单位则采用自身的设备进行平行检测,为工程质量的判断提供参考数据,某些项目应根据需要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

监理部要进行材料设备进场验收,工程隐检、分项、分部工程验收,通过这个程序对质量进行控制,对于质量不合格的,必须返修合格才能给予签字验收。

八、加强协调

本程是一项系统工程的实施,所涉及到的施工分包单位和参建单位以及材料设备供货单位数量可能很多,施工过程将涉及到各种错综复杂的问题。

因此需要承包单位总体协调,监理单位也要发挥协调的主导作用,保证工程始终平稳、有序、顺利地进行。

第三章监理工作基本制度

一、图纸会审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正式图纸会审前,会同施工复查设计图纸,避免图纸中的差错、遗漏,形成统一意见。

对于分批分阶段提供的设计图纸还需分次组织会审。

正式图纸会审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设计单位主讲,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技术负责人参加。

二、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审核制度

合理划分施工流水段,保证施工资源供给,优化技术方案,措施到位,是审核施工组织的关键。

这直接关系到三大目标的实现。

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由总监组织有关监理人员进行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总监认为有必要(如涉及措施费用或设计变更)召开有关方(业主、设计、施工)会审时,应及时组织会审,由总监给予批复。

三、单位工程测量、定位复测制度

单位工程开工前,监理人员在收到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放样报审单”后二天内对该工程的坐标、轴线、标高进行复测,并作好书面记录。

认为合格后签认“报审单”,施工单位方可开工。

建(构)筑物的沉降观测,应按有关规定及设计要求,督促施工单位进行设置和观测,现场监理人员进行抽查、复测。

四、材料、构配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1、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进场时承包商必须填报《进场材料/购配件/设备报验单》,必须具备正式的出厂合格证和材质化验单。

如不具备,对检验证明有疑问时,应向承包商说明原因,并要求承包商补作检验;所有材料检验合格证,均须经监理工程师验证,否则一律不准用于工程上;

2、凡标识不清或怀疑质量有问题的材料、对质量保证资料有怀疑或与合同规定有不符的一般材料,由工程的重要性程度决定应进行一定比例的试验的材料,需要进行追踪检验以控制和保证其质量可靠性的材料等,均应进行抽检;

3、对于进口的材料设备、重要工程、关键施工部位所用的材料,则应进行全部检验;

4、在现场配制的材料,如混凝土、砂浆、防水材料、防腐蚀材料、绝缘材料、保温材料等的配合比,应先提出试配要求,经试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5、如在施工中发现缺陷,有权停止使用,并组织调查研究,取得证明,决定继续使用或不使用;

6、与本工程无关的材料,不合格的材料,不准进场堆放。

7、对于按规定须进行复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的材料,其取样和送试过程必须由监理人员见证,并在见证单上签认,否则复试无效。

五、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分项、分部、单位工程开始施工前,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施工单位提出《工程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按施工准备阶段质量控制的有关要求检查施工准备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并将检查情况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如在检查时发现不具备开工条件的,监理工程师应及时向施工承包方发监理通知,指明整改项目和完成日期,监理工程师负责跟踪检查,施工承包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当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完成时,总监理工程师与业主商量后签署开工报告。

六、设计变更审核制度

如因设计图错漏,或发现实地情况与设计不符时,由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设计申请,经施工、设计、监理三方会勘同意后进行变更设计,设计完成后由设计单位填写变更设计通知单。

监理审核无误,总监签发《设计变更指令》。

加强设计变更的管理,建立设计变更处理流程,并要求各方通力配合。

七、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隐蔽以前,施工单位应根据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二日提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建设、设计单位共同检查签认。

八、旁站监理制度

对于重要的工序、分项工程或重点部位实行旁站监理,对桩基作业及结构混凝土浇筑等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理。

九、巡视制度

1、公司领导巡视

公司领导对在监理项目一般情况至少每季度巡视一次,对重要项目(如一、二等建筑、特种结构)或问题较多项目至少每月巡视一次。

2、监理部、技术质量部对在监理项目一般情况至少每月巡视一次,对重要项目或问题较多项目应加强巡视。

3、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巡视时主要检查内容:

(1)对刚进驻的项目,检查其是否具备了开工条件,具备条件的,总监理工程师是否签发了开工令;

(2)专业工程师是否按工程进度分专业编制了监理实施细则;

(3)工程施工的进度、质量、投资是否处于受控状态;

(4)监理工作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5)各有关单位的工作关系协调如何;

(6)工程施工是否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是否采取了预防措施;

(7)检查文明施工,监理办公室布置,上墙资料及各种往来资料的建档情况;

(8)检查监理人员是否按制订的《监理规划》开展工作,遵守《工程建设监理人员工作守则》情况。

(9)公司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巡视现场,当日应由驻地工程师记录备案。

4、总监理工程师巡视

(1)本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常驻工地;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每天巡视现场一次;

(3)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每次工程现场例会,并主持工程现场例会,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并主持监理现场会议;

(4)总监理工程师巡视应履行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十、工序交接检查制度

必须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原则。

上一道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检查验收及做好检查实测记录,同时须督促施工单位做好与下道工序的交接工作。

凡涉及多专业的工序,监理人员还应组织会检,并办好书面交接。

坚持上道工序不合格或未经验收签认,下道工序不得施工的原则。

十一、监理日志、监理月报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监理工作写入监理日志,特别是涉及设计、施工单位和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监理日志必须具有真实性、可追溯性。

2、监理组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并于年末提出本监理组的年度报告和总结,报业主。

年度报告或“监理月报”内容应以具体数字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建议等。

3、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时组织/主持召开现场监理例会。

监理例会参加人员:

监理组全体成员、业主代表、承包商项目经理、质保体系有关人员。

会议使用<<会议纪要>>首页签到。

会议指定专人记录,形成文件,发给参加会议的有关单位。

十二、见证取样和送检制度

1、遵照建设部《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工程实行见证取样和送检的规定》实行见证取样制。

2、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材料见证取样和送检的比例不得低于有关技术标准规定应取样数量的30%。

3、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应对试样的代表性和真实性负责。

十三、平行检验制度

平行检查是对工序和分项工程检验批按规范的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及相应检验方法和抽查检验数量进行最终验收和平行检验。

1、所有进场物资应进行平行检验:

2、所有分项工程检验批的验收,应按设计文件,规范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合格标准,检验方法,检查数量进行平行检查,应有必须的检测工具,应按要求进行观察和实测实量检验,施工单位应进行自检,并要求把实测偏差值上墙,并在申报验收时,提供检查点数据平面简图。

3、所有隐蔽工程的验收,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进行平行检验,其规定的检查内容或项目应全数检验,并审查隐蔽工程验收施工记录的真实性。

4、施工中各种试样和检测过程。

平行检验专业监理必须严格按规范和设计要求的检查项目进行检查,全查或抽查,以数据说话,该实测的必须按比例检测,对分项工程各检验批的验收有理有据,签署意见要有依据。

第四章监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岗位责任制

一、监理组织机构设置

 

二、监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一)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及其岗位职责;

(2)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3)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4)组织召开监理例会;

(5)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6)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7)审查开复工报审表,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8)组织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9)组织审查施工单位的付款申请,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10)组织审查和处理工程变更;

(11)调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12)组织验收分部工程,组织审查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资料;

(13)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14)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监理工作总结,组织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二)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应履行以下职责:

经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同意,由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授权,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其部分职责和权力。

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将下列工作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

(1)组织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2)根据工程进展及监理工作情况调配监理人员;

(3)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

(4)签发工程开工令、暂停令和复工令;

(5)签发工程支付证书,组织审核竣工结算;

(6)调节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处理工程索赔;

(7)审查施工单位的竣工申请,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组织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与工程竣工验收;

(8)参与或配合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负责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涉及本专业的报审文件,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

(3)参与审核分包单位资格;

(4)指导、检查监理员工作,定期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本专业监理工作实施情况;

(5)核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

(6)验收检验批、隐蔽工程、分项工程,参与验收分部工程;

(7)处理发现的质量问题和安全事故隐患;

(8)进行工程计量;

(9)参与工程变更的审核和处理;

(10)组织编写监理日志,参与编写监理月报;

(11)收集、汇总、参与整理监理文件资料;

(12)参与工程竣工预验收和竣工验收。

(三)监理员岗位职责

(1)检查施工单位投入工程的人力、主要设备的使用及运行情况;

(2)进行见证取样;

(3)复核工程计量有关数据;

(4)检查工序施工结果;

(5)发现施工作业中的问题,及时指出并向专业监理工程师报告。

第五章旁站工作计划

一、旁站监理的范围

本工程现场施工质量旁站监理的范围暂定为桩基工程施工全过程,土方回填,基础、主体混凝土浇筑,钢结构吊装,防水工程细部节点施工和节能工程。

施工中根据需要进行补充和调整。

二、旁站监理的内容

1、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在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2、旁站监理人员实施工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令或采取其它应急措施。

三、旁站监理的程序

1、工程监理部将旁站监理方案递交业主和施工方各一份,并抄送工程质量监督站;

2、施工企业根据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工程监理部,工程监理部应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

(1)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

(2)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四、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

2、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检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4、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

五、旁站监理注意事项:

1、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督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督记录。

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2、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着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

对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工程竣工验收后,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

第六章质量监理目标及措施

一、质量监理目标

质量监理目标:

同施工质量要求。

二、工程质量控制的三个重点

1.以重要的分部分项工程为重点。

2.以关键部位为重点。

3.以新材料、新工艺为重点。

三、质量控制的八个手段

1、巡检:

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每天巡检工程质量,并作好记录,总监也应定期或不定期的巡检,作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纠偏、整改或返工。

2、旁站:

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对关键工序和重点部位的施工活动实施旁站,应重点检查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各种材料,配合比是够符合规定的标准,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及经审批的施工技术方案进行施工。

3、平行检验:

施工单位在施工时,现场监理须进行平行交叉检查,发现问题随时要求施工单位予以纠正,避免分项工程完成后出现较大的返工。

4、测量:

现场监理人员对每个单位工程开工前的定位放线(含座标、标高)进行复测,施工过程中及工程完工后均须对工程座标标高尺寸、垂直度、平整度、沉降观测等进行实测实量,发现问题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整改,整改不好的,坚决给以返工。

5、检验:

除对各种材料、设备在使用和安装前按规定复检、复试外,现场监理在施工中若对该材料、设备的质量有怀疑时,可随机检查或抽样送检。

凡不合格材料和设备禁止使用和安装。

6、指令性文件:

施工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往来,须以文字为准。

监理工程师通过书面联系单、监理通知单、指令单、备忘录等对施工单位进行控制。

监理工程师以书面形式指出施工中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质量问题,提醒施工单位改正。

7、向业主建议撤换施工单位不称职人员或不合格分包单位。

8、经济手段:

凡尚未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等级的分项工程,现场监理人员应拒签“工程计量”和“支付凭证”,业主便停止该分项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四、质量控制的措施

1.组织措施

(1)建立监理项目机构班子,建全并完善项目监理部的质量监控体系,做好监控准备工作,使之能适应工程项目质量监控的需要,健全监理组织和各项规章制度,明确监理人员分工和职责,将各项质量措施落实到具体每个人。

根据工作考评制度,制订详细的质量控制工作和工作流程,配备监理阶段所需的各种仪器设备。

对进场材料报验检验的质量控制进行严格把关。

(2)针对本工程的重点和技术特点,公司组织顾问专家组,对工程重要技术环节和重大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和指导。

(3)督促承包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到位,建立和完善质量保证体系,符合有关规定。

(4)严格执行监理程序中各项工作制度。

将各个工序的质量控制落实到相应的监理人员,严格各个工序环节的监控和检验。

对重点工序和控制点坚持全过程旁站监理。

(5)严格质量监控工作程序,规定必须遵守的质量监控工作程序,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作。

(6)严格执行工序验收,上道工序不合格,不准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7)监理公司总工组织公司质量管理小组,定期对监理项目部和本工程进行质量工作检查,完善监理工作,提高工程监理水平。

2.技术措施

(1)组织监理人员熟悉、审核设计图纸及设计资料,提出书面“审查意见”,提交业主。

(2)协助业主组织设计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将设计要求、施工技术难题和重点的处理意见做好记录、形成会议纪要,作为工程施工质量控制的依据。

(3)编制适合本工程特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各个分部、分项工序的质量控制点、控制措施和工作流程。

在工程开工之前向承包单位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监理交底。

(4)严格进场材料和设备报验制度。

(5)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主要各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工艺,对不符合工程特点和要求的应督促承包单位给以改正和修正,保证符合规范、安全、环保的要求。

(6)对主要的构配件和设备采购进行质量预控。

(7)实行以工序质量控制为核心、设置质量控制点、见证点和停止点,进行严格预控;督促承包单位做好作业技术交底,关键部位、技术难度大、施工复杂的检验批,分项工程施工前,承包单位的技术交底书要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8)严格遵守质量监控工作程序;严格技术复核程序:

对工程施工测量中的轴线和标高控制点,按图纸和规范规程要求进行复查、校核。

(9)严格实施施工过程中的复核性检验,主要包括有:

隐蔽工程的检查验收,工序间交接检查验收和工程施工预检;严格执行对成品质量的保护制度;

(10)严格工序检验。

对承包单位申报的预检工程进行核查,对不合格的分项工程书面通知承包单位进行整改。

每一工序完成后承包单位必须自检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11)对重要部位,重要工序施工,监理人员必须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

对旁站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的方法,处理结果做好记录。

总监理工程师应经常检查旁站实施情况。

(12)监理工程师对施工中的质量问题在日常巡视、重点旁站、分项、分部工程检验过程中解决,质量问题应视其严重程度加以处理,要求承包单位报批处理意见,经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实施。

(13)审批有关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等的技术鉴定书,审批其应用申请报告,确保新技术应用的质量;

(14)审批有关工程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的处理报告,确保质量事故或质量问题处理的质量;

(15)分项工程验收:

承包单位在分项工程施工完成后,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向监理部报验,现场监理工程师到现场共同检验,对合格分项工程进行签认并判定质量等级,对不合格工程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完工后重新报验,监理工程师复查合格后予以签认并按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进行评定。

(16)根据各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结果进行分部工程质量等级汇总评定,对基础和主体分部工程需检查承包单位的施工技术材料,并进行现场质量验收,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作出监理评估报告。

(17)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成品半成品保护工作,监理人员应进行经常性的检查,防止已完分项工程受到损坏,影响工程整体质量。

(18)审查施工承包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所需的文件资料,包括各种质量控制资料、试验报告以及各种有关的技术性文件等。

若所提交的验收文件、资料不全或有相互矛盾之处,指令承包单位补充、核实及改正。

(19)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拟验收工程项目的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质量问题指令承包单位进行处理;

(20)对竣工验收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督促承包单位进行整改,审查整改方案,跟踪整改结果;

(21)对在保修期出现的工程缺陷认真区分责任主体,审查整改方案,并跟踪整改效果,做出质量评估。

3.经济措施

(1)严格依据合同及有关协议条款,对可造成的质量问题明确责任及经济赔偿。

(2)正确处理工程质量,对工程的延误及延期进行性质确认,并要求责任方给予经济赔偿。

(3)督促施工承包单位认真履行保修责任,在保修期结束后对保修款进行结算。

(4)严格控制工程变更,防止工程变更所产生的工程费用增加和索赔事件。

(5)对工程设计图纸和招投标文件中未明确的工程材料、工艺控制要求会同业主、设计和施工单位进行协调确定,并形成工程质量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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