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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评审标准

荣县卫生局

设置医疗机构程序和必备提交的资料

设置医疗机构程序:

1、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交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和平面设计图;

2、经卫生局审查同意设置,并核发《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

3、医疗机构严格按卫生局核发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

4、卫生局组织人员实地按标准评审验收;

5、经评审验收合格后向社会公示一周;

6、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设置医疗机构必备资料

1、设置医疗机构申请书;

2、设置医疗机构可行性研究报告;

3、设置医疗机构选址报告和设计平面图;

4、资信证明(县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提供);

5、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受理通知。

(卫生提供)

6、设置医疗机构申请执业登记注册书(由卫生局提供);

7、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卫生局提供)

8、设置医疗机构备案回执;(卫生局提供)

9、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签字表;(卫生局提供)

10、医疗机构名称申请核定表;(卫生局提供)

11、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

12、技术职称领导小组评审核发的医师职称证;(原件、复印件)

13、医师执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14、医师执业注册证书;

15、医疗机构科室设置、人员审查、基本标准与诊疗科目相适应评审、验收合格表。

(卫生局组织现场评审、验收)

16、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及各种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成册上墙);

17、。

(原件、复印件)

18、各种医疗器械、设备、器械清单;

19、所有从业人员近期健康体检表;

20、目前各种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种其它资料。

荣县综合门诊部基本标准

一、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5个临床科室。

急诊室、科、外科,为必设科室,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等为选设科室;

2、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1、至少有5名医师,其中有1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2、每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医师。

3、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4、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1、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

2、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1、基本设备:

氧气瓶、电动吸引器、洗胃机、显微镜、血球计数器、血液粘度仪、电冰箱、紫外线灯、B超、人工呼吸机、气管插管、心电图机、尿常规分析仪、生化分析仪、恒温箱、X光机、高灭压菌设备、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各种制度职责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荣县西医诊所、医务室基本标准

项  目

标      准

一、科室设置

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1、至少有一名取得医师由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2、至少有一名护士。

三、房屋

1、建筑面积不少于40㎡。

2、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1、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查桌、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出诊箱、体温表、污物桶、压舌板、处置台、注射器、纱布罐、方盘、药品柜、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2、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五、各种制度职责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荣县中医诊所基本标准

项  目

标      准

一、业务

中医诊所的中医药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二、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五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

经批准设置中药饮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三、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四、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对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五、各种制度职责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荣县口腔诊所基本标准

项  目

标      准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科、口腔外科和口腔复修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1、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2、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

四、房屋

1、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2、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银汞搅拌器、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2、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1名,手术灯1个,器械盘1个,痰盂1个,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医师座椅1个,病历书写桌1,口腔检查器械1套。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六、各种制度职责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荣县村卫生室基本标准

项  目

标      准

一、科室设置

设有诊室、治疗室、药房。

二、人员

至少有一名执业助理及以上医师或乡村医生。

三、房屋

1、建筑面积不少于40㎡。

2、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1、基本设备:

诊查床、听诊器、体温计、血压计、身高体重计、接种包、出诊箱、至少5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药品柜、有盖方盘、消毒缸、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资料柜、健康宣传版。

(开展输液治疗须配备:

盐酸肾上腺素、可拉明、洛贝林、阿托品、地塞米松、50%葡萄糖等急救药品)

2、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五、药品:

至少配备80种基本药物。

六、各种制度职责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护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村卫生室门诊(急、出诊)、传染病管理、消毒、药品管理、处方、妇幼保健等制度]

荣县乡镇卫生院基本标准

项目

标      准

一、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抢救)室、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供应室、信息统计室。

二、人员

1、定员至少5人。

2、卫生技术人员数不低于全院职工总数的80%。

3、从事防保工作人员不低于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20%。

三、房屋

无住院床位卫生院,建筑面积至少300平方米;每设一床位,建筑面积至少增加20平方米。

乡镇人口数少于1万的卫生院,建筑面积最少为200平方米。

四、设备

1、基本设备:

急诊抢救箱、氧气瓶、电动吸引器、洗胃机、心电图机、抢救床、观察床、诊查床、妇科检查床、产床、接产包、切开缝合包、新生儿体重计、新生儿保温箱、显微镜、血球计数仪、离心机、恒温箱、电冰箱、干燥箱、X光机、观片灯、开口器、舌钳、阴道检查器械、人流吸引器、上取环器械、导尿包、身高体重计、至少100支各种规格注射器、器械盘、器械柜、无菌柜、污物桶、担架车、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2、有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其它设备。

五、各种制度职责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荣县一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

项目

标准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20至99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

至少设有急诊室、科、外科、妇(产)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

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三、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0.7名卫生技术人员。

2、至少有3名医师、5名护士和相应的药剂、检验、放射等卫生技术人员。

3、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

心电图机、洗胃器、电动吸引器、呼吸球囊、妇科检查床、冲洗车、气管插管、万能手术床、必要的手术器械、显微镜、离心机、X光机、电冰箱、药品柜、恒温培养箱、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洗衣机、常水、热水、蒸馏水、净化过滤系统。

2、病床每床单元设备:

床1、床垫1.2条、被子1.2条、褥子1.2条、被套2条、床单2条、枕芯2个、枕套4个、床头柜1个、暖水瓶1个、面盆2个、痰盂或痰杯1个、病员服2套。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各种制度职责

制订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荣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项目

标准

服务中心(站)办公室

文件柜、工作桌椅、微机1台、1部。

计划免疫接种室

房屋两间,一间配置微机一台,文件柜2个,工作桌椅1套,一间用预防接种,包括冰箱1台,配药台2,紫外线灯2盏,不锈钢盘4个,专用医疗垃圾桶3个,候诊椅4把。

儿童保健室

儿童身高体重仪1台,婴儿体重仪1台,婴儿身长仪,儿童玩具适量。

妇女保健室

诊断桌1、椅子2把、候诊椅(2座)1把、妇科检查床1、通用检查床1、血压计1台、听诊器1付、洗手池1个、常规孕期检查(皮尺、听筒)器械、电动吸引器、胎心监护仪、电动治疗仪。

健康教育科

房屋,服务中心不少于25平方米、服务站不少于15平方米,设备包括彩电、VCD(DVD)、免费索取宣传品存放台(柜)1个以上、讲台1、宣传展板5块以上、椅位10-50。

康复科

房屋,服务中心不少于15平方米、服务站不少于12平方米,病床3-8,设备包括针炙、物理治疗仪、红外线治疗仪、脉冲电疗仪、磁疗仪、火罐、推拿用具、刮痧用具、敷贴药品等,有条件可设置多功能牵引床,运动康复设施(哑铃、沙袋、拐杖、拉力器、跑步机等)、作业康复设施(肌力计、插板插件、关节功能评定装置等)

全科医疗科

全科诊疗科

诊断桌1、椅子2把、候诊椅2座、检查床1、血计计1台、听诊器1付、洗手池1个,有条件的设计算机(或终端)1台。

普通病房

普通病床、床头柜、椅子各1个配套。

有条件的可设饮水机、付费、空调。

全科医疗科

观察病床

沙发2个以上、输液架2个、配套茶几1个、电视1台、候诊椅适量。

治疗室

配药台一、紫外线灯一盏、药品推车一台、药品柜一个、不锈钢盘两个、可加盖医疗垃圾桶三个、椅子一、洗手池一个。

荣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项目

标准

药房建设

西药房

药品柜、工作桌1、椅子1把,有条件可设微机1台。

中药房

中药柜(储存200-500味中药)、中成药50种以上,调剂台1、椅子1,有条件可设微机(或终端)1台。

辅助用房建设

信息资料室

文件资料柜若干、电脑1台、办公桌、椅子、沙发、茶几1套、引水机、各1台。

检查室

显微镜、血细胞计数器、离心机等三大常规检验设备有条件可配半自动生化仪、血糖测试仪。

心电B超室

B超、心电图机1台以上,检查床1,工作桌1,椅子2把,有条件可配手提式B超、心电图机。

其他科室设置(本项限于有条件并有相应需要的机构和社区)

口腔科、计划生育室、健康教育咨询室、心理康复室等

不低于卫生部门规定设置上述科室最低设施标准。

人员配置

服务站至少配备6名以上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包括2名临床医师(含中医师)和1名护士。

医师应为全科医师或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训的医师;护士应经过系统的社区护理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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