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体系站场.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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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管理体系站场
天津地铁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R5合同段
安全管理体系
(站场部分)
编制:
审核:
审批:
天津市铁路集团工程有限公司
天津地铁5号线工程土建施工第R5合同段项目经理部
2014年7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项目安全生产目标7
第三章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7
第四章项目安全生产监督机构19
第五章项目施工安全保证措施20
第一章总则
一.地铁施工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1.参加施工的干部、工人,都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地铁工程施工的特殊性,努力做好施工安全管理工作。
其特殊性表现为:
工程施工受地下空间限制,除了受地质、水文隐患的威胁以外,由于人们一年四季、白天黑夜都在狭小的洞室中,承受着:
噪音、有害气体、高温;从事着:
单调、艰苦、危险的重复劳动;身心健康长期受到压抑,自我防卫能力很容易降低,再加上风、水、电、机械和运输车辆与人争空间,可以说:
自然的、人为的不安全因素从四面八方包围着劳动者,所以,如何保证安全生产是建设者们必须共同关心的大问题。
2.地铁工程施工技术安全管理,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调“领导是关键、教育是前提、设施是基础、管理是保证”,提高企业的“施工技术安全、劳动卫生、生产附属辅助设施、宣传教育”综合安全技术水平,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从而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为此,应注意以下各方面:
(1)开工前应做好施工准备工作:
认真组织进行设计文件的校核和现场施工调查;选择合理的施工方法,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场地统一规划。
(2)规范施工技术管理,合理安排工序进度和关键工序的作业循环,组织平衡生产。
避免忙中出错、抢工中忽视安全而发生事故。
(3)按照要求做好通风、照明、防尘、降温和治理有害气体工作,注意环境卫生,保护施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和工地安全。
(4)各种机械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装置与用品,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试验和日常检查,不符合要求者严禁使用。
确保提升设备、运输工具以及电力、照明和机具使用安全。
(5)所有进入工地人员,必须按规定佩带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同时加强保卫,禁止闲杂人员进入。
(6)必须执行日常和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填报各种安全统计报表,分析安全动态,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7)特殊工种必须经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准独立操作,并持证上岗。
(8)施工各工班之间,应建立完善的交接班制度。
交班人应将本班组工作情况及有关安全问题,向接班人详细交待,并记载于交接记录薄中,工地负责人、工长应详细检查交接班情况。
施工中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工长必须立即在危险地段设立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领导人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若情况严重,应立即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地段。
(9)在施工区域附近适当场所,设置急救材料储备库,储备防火、防水、防毒器材、支撑用料、各种适用工具等,备品应保质保量,并不得任意挪动,使用一次后应立即补充数量。
(10)对各类事故,均应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11)建立健全科学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理顺关系,改进工作方法;从领导组织、部门分工、安全制度、标准化作业、班组建设、考核监督、队伍培训等方面逐级完善。
(12)强化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制:
重点抓好管理人员负责制;解决班组“两纪一化”(劳动纪律、作业纪律松弛和简化作业、偷工减料、违章蛮干)问题;对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的难点,要盯住关键部位、关键时刻、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制定防范措施,做好技术交底,在预防工作上大做文章;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质量的原则,坚决执行“五同时”(在生产工作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时,安全工作同步进行),经常进行“四查”(查思想、管理、纪律、隐患)活动。
(13)严把用工关,加强对民工的安全质量管理。
(14)注意施工中的一般安全通则不被忽视,注意高处作业、起重作业、水平与垂直运输、有毒有害作业的设施安全与人身安全,同时更要特别认真落实难点工程的技术安全措施;努力防止物体打击、冒顶片帮、机械伤害、车辆伤害四大惯性事故的发生。
其发生的原因就是安全管理不严,违章指挥,盲目蛮干,存在侥幸、麻痹、姑息迁就思想。
(15)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必须远见卓识地重视劳动保护工作,把“安全技术、公共卫生、辅助设施、宣传教育”四个方面的工作抓好,加强投入,给职工提供较好的劳动环境。
二.编制原则
本标段工程工期紧张、任务繁重、施工人员多、配合单位多,为适应实际情况的需要,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认真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确保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
为保证施工人员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避免发生伤亡事故,搞好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据有关规定,特制定《天津地铁5号线R5标段安全管理体系》。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5.《天津市建设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6.《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9.《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
10.《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保卫工作标准》
11.《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12.《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13.《天津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生活区设施和管理标准》
四.适用范围
凡进入本标段施工、办公、生活区域的所有总(分)包单位、专业公司、配合单位、外协队伍人员,必须严格认真执行。
第2章项目安全生产目标
安全是施工生产的主题,必须安全生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工程的特点和公司等有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法规,制定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经理部和各作业队分级负责,以加强施工作业现场控制,以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为重点,开展创建安全标准工地活动,使安全生产思想深入到各员工的心里,确保本标段施工生产顺序进行。
一、安全管理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事故,重大事故率为零;
2、无人员死亡事故、无火灾事故、无触电事故;
3、无特种设备严重及以上事故;无施工管线迁建和损坏事故。
4、创建天津市安全标准化工地;
5、安全教育培训率100%;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隐患整改闭合率100%;
6、无汽车负主要责任的大事故以及其他安全控制目标等。
第3章项目安全生产体系职责
一、安全组织保证体系
为有效进行日常安全工作,以项目经理为首,由项目书记、安全副经理、总工、总会、各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现场安全保证体系,具体如下图:
安全组织体系图
二、项目部安全保证机构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保证小组
组长:
刘伟
副组长:
刘革起、杨进际、闫建新、张永良
组员:
王建民、金伟、黄鹏、尹有、林原、孙耘、尹喜旺
三、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
项目经理是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
其职责是:
1.认真组织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管理条例。
建立健全以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
每月召开一次有工程技术人员、项目队长、作业班长和安监人员参加的安全例会,总结和布置安全生产工作,分析职工安全思想动态,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并作好会议记录,以备核查。
2.布置月、旬生产计划时,要同时下达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职工讨论执行。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评比安全工作。
3.要以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为载体,全面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正确指挥和组织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和《劳动合同法》,防止因安全设施、设备不到位,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和因人员超劳、汽车超载、各种机动车辆超速而发生事故。
当安全与工期发生矛盾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不得违章指挥、盲目蛮干。
4.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交接班、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设施管理、交通运输管理、机械使用管理、安全用电、防火防煤气中毒等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5.施工前,必须制订切实可行安全技术措施。
对重点工程、关键部位和危险岗位及采用新技术、新结构、新工艺、吊装、水下或水面作业、机电作业、季节性施工、使用有毒材料、交叉、多层、高空作业及其它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和本单位没有做过的工程等,都应制定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批准实施,组织施工人员学习,并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
6.组织每月一次安全大检查。
按“安全标准工地”检查评分表量化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解决。
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7.组织职工安全教育培训。
坚持每周不少于2小时的安全教育,做好岗前和工人调换岗位的安全教育。
协助上级组织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发证工作。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100%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者,应及时调离特种作业岗位。
8.按规定配齐安全检查人员,充分发挥安全检查人员的作用,尊重和支持他们的“监察监督权,安全生产否决权,安全生产奖罚权”,不得安排他们干非本职工作,保证他们行使安全监察的职能。
9.督促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及时发放劳动保护和防寒防暑用品,并教育职工正确使用。
10.发生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制定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及时上报。
经理主持重伤及多人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会,按“四不放过”的原则,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副经理主持轻伤事故的调查分析会。
参加死亡事故的调查。
11.按规定及时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项目副经理安全责任
项目副经理对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
1.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领导安全员开展工作。
组织编制、审核和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协助项目经理对队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2.组织和参加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审核纠正与预防措施,及时督促整改,并对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3.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技术交底齐全、落实到位。
4.主持项目部安全教育工作,不违章指挥,及时纠正员工违章行为,对员工冒险蛮干不听劝阻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做出处理决定。
5.负责项目工程危险源辨识、评价和控制工作,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参加应急援救的指挥工作。
6.发生伤亡事故及重大未遂事故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救援伤员,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协助调查事故原因,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项目总工安全责任
总工是本项目施工技术总负责人,对项目部安全技术工作负全面责任。
其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国家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定期对安全工作进行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
2.负责审批本项目部重点工程项目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负责审批本项目部重要结构检算(如深基础、高墩、大跨桥梁、复杂地质隧道及地下工程、连续梁施工挂篮、缆索吊机等)并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处理生产技术问题时,遵守和执行规定劳动安全规程和标准,对职业安全劳保技术措施的有效性负责。
3.组织审查项目部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规划和计划;组织实施小型基建工程项目安全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投产。
4.组织学习、推广安全生产、劳动和环境保护的科技成果,开展劳动和环境保护科研工作。
安质部长安全责任
安质部长是本项目部安全监督管理的负责人,对本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其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颁发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2.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与不定期安全大检查,深入现场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健全、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
遇有险情危及施工及人身安全时,有权签发停工整改通知书暂停生产、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领导处理。
对违反安全技术和劳动保护法规等违规行为,经说服劝阻无效的有权越级上告。
3.负责制订(修改)本项目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修改)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发生、发展趋势和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安全生产、劳动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和安全施工完成情况。
参加工程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新技术的鉴定。
5.组织项目开展各类安全生产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组织“安全标准工地”和“优质工程”的推荐和申报工作。
6.配合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本项目的锅、容、管、特进行安全监察;组织、参加在用轨道车的年审和轨道车司机的年审工作。
7.参加本项目伤亡事故、铁路行车事故与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分析,并向安委会提出处理意见。
并负责有关事故的报告及统计工作的调查分析。
8.根据有关规定,监督执行劳动保护用品、防寒用品,保健食品的采购、使用和发放,并将执行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9.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安全例会,负责安全生产基础资料的收集整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台帐,按时上报事故统计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技术员安全责任
技术员对所管工程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劳动保护的条例、规定、执行上级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本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结合工程特点,逐条向班组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
2.经常检查工人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情况,坚决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及规定。
3.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建设活动,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检查;参加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脚手架、设备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好验收签证记录。
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施工用电、施工机具、脚手架、设备等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好验收签证记录。
4.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向项目经理汇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督促班组坚持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5.认真消除事故隐患,发生事故及时上报,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
及时报告事故现场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6.制定本工程分项(分部)安全技术措施并向班组进行逐项交底,交底书签字手续应完备。
专职安全员安全责任
对所管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在当班工地上代表项目经理行使安全管理职权。
其职责是:
1.规章制度,根据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技术交底书,正确指导班组按照技术交底、操作规程作业。
2.深入现场每道工序,掌握安全重点部位的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检查各部位生产机具、设备、道路、安全防护设施等完好情况,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台帐,随时了解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汇报项目经理,对工人进行岗位操作教育和实际指导。
及时纠正忽视安全生产的思想,教育工人正确使用机具、安全设备和防护用品。
4.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定期安全检查。
查出的问题,督促其限期整改并验证。
发现危险及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有权制止作业,组织职工撤离危险区域。
5.负责组织工班正确使用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并随时检查其领发、运送、使用和退库情况。
6.发生工伤事故,要立即组织抢救和报告,并保护现场,参加事故现场调查分析。
项目队长安全责任
项目队长是项目队安全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关键,其职责是:
1.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上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方案。
2.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生产活动中,必须同时吧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去,特别是要做好有针对性的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3.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不违章指挥。
5.发生重大事故、重大未遂事故,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同时采取防范措施。
6.负责项目队范围内的文明施工,执行标准化工地管理办法。
7.领导项目队领工员日常工作,执行班前安全讲话制度。
班组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和掌握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及有关的安全知识,自觉的遵守安全生产的各项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正确使用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工具、爱护全标志,服从分配坚守岗位,不随便开动他人操作的机电设备,不无证进行特殊作业。
3.随时检查工作岗位的环境和使用的工具材料、机电设备,做好文明施工和各种机具的维护保养工作。
4.发生事故或未遂事故,应立即报告并保护现场,积极提出防止事故发生,促进安全生产,改善劳动条件的合理化建议。
5.有权拒绝违章指令,凡情节严重的违章指挥一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
岗位工人安全责任
岗位工人在班(组)长领导下,对本岗的安全负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本岗位有关细则,提高自身安全素质,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听从指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安全规则、安全技术交底,自觉按标准化作业,并随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2.严格执行岗位负责制,不准将设备交给非本岗位人员操作。
未经特殊种作业培训或在未熟悉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前,有权拒绝操作。
3.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安全防护设备、设施齐全有效。
工具的安全整洁。
4.爱护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积极参加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及时反映、处理不安全因素,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积极参加事故抢险工作。
5.有权拒绝接受违章指挥和野蛮作业,有权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安全问题和违章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安质部安全责任
安全质量部门是项目部安全监督检查的主管部门,对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负监督检查责任。
其职责是:
1.做好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以及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及上级颁发的各项管理规章制度。
2.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检查和上级组织的各种安全检查,深入现场,检查施工现场生产安全设备、设施是否齐全、有效;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健全、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或签发“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及时整改。
遇有险情时,有权暂停生产或指挥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3.参加生产会议,负责制订(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督促有关部门制定(修改)技术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操作细则、施工安全措施,定期研究伤亡事故、职业病发生、发展趋势和企业重大安全问题,提出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面的建议和要求。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4.督促检查劳动保护经费合理使用和安措工程完成情况。
参加工程安全科研成果和有关新技术的鉴定。
5.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参与新工人入路“三级教育”、换岗转序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对特殊种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6.参与组织安全生产竞赛的评比活动,主办“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开展“安全标准工地”创建活动,及时总结安全生产中的先进经验和突出的事迹,并建议领导给予奖励。
7.负责各项施工的安全监察;督促轨道特殊工种的考核、教育与年检审核。
8.参加伤亡事故、特大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并负责统计上报事故资料,并对其准确性负责。
9.努力推行创新技术,降低工人劳动强度,,提出劳动保护用品防寒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报上级批准后,监督有关单位、部门执行。
工程部安全责任
工程部是项目部施工技术管理部门,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本公司施工安全技术管理负全面责任。
其职责是:
1.在编制或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生产)方案、施工(生产)作业计划时,必须同时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重点或技术复杂的工程在审核施工方案时,严格审核安全技术操作实施细则或安全技术措施。
2.督促项目经理部对大型临时结构,如大跨度、深基坑、钢结构吊装施工;对较复杂的施工方案提出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经总工程师(或技术负责人)批准。
并监督层层进行技术交底。
3.重点工程开工前应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安全标准工地”标准要求,制定创建“安全标准工地”建设的规划和措施,按其规划绘制施工现场布置图,并督促检查落实。
4.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项目和爆破工程、深坑作业、吊装、水下或水面作业、冬季雨季施工工程、有毒材料施工,以及交叉、高空、多层作业和重点、复杂工程等,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检查验证实施有效性。
5.经常深入现场,检查施工方法、生产过程、工地布置、生产机具设备、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不安全因素和违章作业现象及时给予制止,直至停工整改。
6.制定防洪、防寒、防震安全措施,并督促实施。
7.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改进措施并督促及时整改。
8.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并结合施工实结制定防止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
9.调度应根据领导批示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指示和下达调度命令、通知。
在收集和汇报施工进度时,注意了解施工中的安全动态,发现重大安全问题,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
交班会听取各单位汇报时,必须同时汇报安全生产。
。
10.制订和实施工程机械、机电设备、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细则、维护保养、定期检修等管理制度,使其经常保持技术良好状态。
11.负责制订机电设备、机动车辆的防寒、防冻、防火、防滑措施,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负责自制小型机具设计图纸的复核、审定工作。
新购或加工制造机电设备,一定要有安全防护装置。
12.对安装、改装、修理、拆卸的机电设备、起重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验收,
13.负责供应安措工程需要的设备和机动车辆、参加轨道车的年度审查工作。
14.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参加因设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并提出安全技术预防措施。
物资部安全责任
物资设备部对本职工作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其职责是:
1.根据施工(生产)技术要求和物资供应计划,供应符合设计和质量标准的合格材料。
2.负责危险物品的安全运输和建库,并建立、健全收发、登记、保管、退库、防火、防爆、看守等管理制度。
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安全规程、规则,搞好易燃、易爆物品仓库位置的选点和建筑,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爆炸材料性能试验,未经试验及试验不合格的爆炸材料,不得发往现场使用。
对不符合领取危险物品手续的单位和个人,有权拒绝发放。
3.负责防护、防寒用品的申请、保管和发放。
按时提供质量良好的劳动防护用品。
对因采购不合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劳动防护用品,负安全责任。
4.负责提供有毒材料及危险物品的性能说明,并会同有关部门确定使用范围,告知作业人员。
5.定期与不定期对单位的设施,特别是爆破器材、易燃易爆品库,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共同解决。
合约部安全责任
财务部管理对本职范围内实现安全生产的要求负责。
其职责是:
1.按已批准的年度计划保证安全生产经费、劳动保护技措经费的开支款源,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2.负责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费用使用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事故罚款的催收,并对事故罚款用途按使用规定监督检查。
办公室安全责任
1.要采取各种生动活泼、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