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11108676 上传时间:2023-02-25 格式:DOCX 页数:15 大小:31.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5页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5页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5页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5页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1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docx

陆益龙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

陆益龙:

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及其出路

2015-01-1513:

47

来源:

《《社会科学研究》2015年第1期作者:

 陆益龙1551次点击:

我要评论

如果我们要想找到解决乡村基本问题的根本途径,那就只能从一般意义上寻求推动乡村与农民有效发展的运作机制,这个运作机制就是在政府、市场和社区之间形成良好的协作机制,以达到激活三种力量共同参与乡村发展并构成相互促进的合力。

  摘要:

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基本问题是什么农村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

从乡村社会转型的历史和经验事实来看,经历了革命、改造、改革和市场转型的中国乡村社会,其基本性质是后乡土性的。

后乡土中国主要体现为:

家庭农业、村落和熟悉关系的存在和维续意味着部分“乡土性”特征的留存;不流动的乡土演变为大流动的村庄;乡村结构的分化和多样化;乡村社会空间的公共性越来越强。

后乡土中国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是农民何以获得公平的市场机会问题。

后乡土中国的未来出路在于从制度、文化和市场的协调关系上激活有利于乡村劳动力转化为有效率发展的运作机制。

  关键词:

乡土中国后乡土中国基本问题出路

  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基本问题是什么?

这个问题可以说是农村社会学研究的核心问题,无论是对乡村的“微型社会学”研究1,还是宏观实证调查研究,归根结底都是为了更深入、更准确地把握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和基本问题。

这个问题之所以如此重要,一者是认识论规律的使然,我们认识事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透过各种各样的现象去把握事物的本质;二者是学科传统的使然。

费孝通曾在《乡土中国》和《江村经济》的研究实践中提出这个问题,实际为农村社会学研究提出了一个永恒而又变迁的议题,永恒是指这个问题需要永远留在农村社会学研究者的心中,变迁是指随着乡村社会的变迁,研究者需要与时俱进,不断思考和重新认识这个问题。

  本文旨在结合“乡土中国”的理论传统并从乡村社会转型的过程和经验事实中提炼出“后乡土中国”概念,以此来理解当前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探讨面临的基本问题及解决出路。

  一、何为后乡土中国

  “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在“江村经济”和“禄村农田”的“微观社会学”研究基础上提炼出的一个理想型(idealtype)概念。

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2

  费孝通构建的乡土中国理论,实际就是为了回答“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什么”这一问题,而对此问题的回答是:

“从基层看去,中国社会是乡土性的”。

3因此,乡土中国即指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乡土性的,确切地说,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乡土性的。

  那么,20世纪40年代的中国乡村为何是乡土社会呢?

或者说,乡土性究竟具有什么样的内涵呢?

费孝通赋予乡土性质三个主要维度:

一是社会主体的非流动性,二是社会空间的地方性,三是社会关系的熟悉性。

  由于乡土社会的主体-农民主要靠种地谋生,他们与泥土分不开,依赖于土地,同时又受制于土地,“直接靠农业来谋生的人是粘着在土地上的。

”4所以,乡村里的人基本是不流动的。

而且,“不流动是从人和空间的关系上说的,从人和人在空间的排列关系上说就是孤立和隔膜。

孤立和隔膜并不是以个人为单位的,而是以往在一处的集团为单位的。

”5

  事实上,乡土社会的非流动性所反映的客观现实是农民的农耕生计模式,以及与这一生计模式相联系的社会与文化生活形态。

依赖土地而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难以摆脱土地空间的束缚,只能世代定居,一代代繁衍下去,很少有变动。

  乡土社会空间的地方性是相对于乡土社区的基本单位为村落而言的,即农民聚村而居的现象和事实。

乡土社会的地方性一方面反映农民的活动范围受到生活空间的限制,即农民的各种活动主要限制于村落之中;另一方面,地方性还表现为因生活空间的限制而产生较为孤立和隔膜的社会交往圈子,亦即以村落为边界的“社会圈子”。

如果说农民依赖土地而进行的农业生产代表的是乡土社会的“土”的性质,那么,农民生于斯、死于斯的村落空间,则集中体现出乡土社会的“乡”的性质,因为这里是他们的家乡,这里的生活“乡里乡亲”。

  从社会关系性质来看,乡土社会是熟悉的社会或熟人社会,这与现代城市的陌生人社会呈现本质的差异,城市里的人与人之间即便相互认识,也不一定相互熟悉对方的底细,而在乡土社会里,人和人之间都是相互知根知底的,这种“熟悉是从时间里、多方面、经常的接触中所发生的亲密的感觉。

”6在相互熟悉的基础上,乡土社会的信任关系得以形成。

  乡土社会熟悉性的、信任的社会关系,反映出乡村社会两个典型的特征:

一是规矩的内生性,即乡土秩序所赖以形成的规则基础是在村落内自然形成的,村里人在熟悉的环境中自然而然地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这也就是礼俗规则。

乡村秩序主要靠礼俗规则维持,村民与外在法律规则相距遥远并不熟悉,更谈不上依法理规则行事。

二是规矩的习得性,即村民遵守礼俗规矩,不是靠专门的机构来灌输和施教,而是在亲密交往中经常性学习获得并遵守的。

  既然乡土中国理论是从20世纪30、40年代中国乡村社会的经验现实中提炼和总结出来、用以解释当时基层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问题,经验现实并非静止的,而是与时俱进的。

那么,当下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否发生了改变呢?

如果说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已经变化,那又属于什么性质的社会呢?

  经历了革命、改造、改革和市场转型的中国乡村社会,不可能独善其身,性质保持不变。

如今,乡村社会的“乡土本色”逐渐淡去,后乡土性色彩越来越明显,后乡土中国(post-earthboundChina)已经来临。

也就是说,当前中国基层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是后乡土性的。

  从历史变迁的经验事实看,从20世纪40年代到今天,中国乡村社会已经经历了四次重大的历史变迁,即革命、改造、改革和市场转型。

首先,在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过程中,由共产党领导、在农村推进的土地革命到1952年底除个别地区外已基本完成。

农村土地革命不仅彻底打破农村以往的土地占有格局,而且伴随着土地所有制性质发生的变化,乡村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结构也发生了质的变化。

从这个意义上说,乡土社会的“土”的性质无疑发生变化。

尽管农民依赖土地从事农业生产未改变,但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显然已不同从前。

  其次,从1949年开始到1956年基本结束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目标是要把个体农业生产改造为合作化的集体农业,也就是模仿苏联的农业模式。

到1956年底,全国96.3%的农户已进入合作社,其中87.8%的农户迈进高级合作社。

71958年的“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实际上是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运动推向了巅峰状态。

经过人民公社化改造的乡村社会,不仅仅农业生产经营方式发生了彻底改变,从个体农户经营走向了集体经营,而且也使乡村社会空间的地方性发生转变,乡镇变为人民公社,村落变为生产队,村民变为社员,这些变化不仅仅是形式上的,而且还意味着国家与乡村的关系性质发生了改变。

生活在村落里的社员的活动已经不仅受制于村落,而且还受国家计划和集体的制约。

所以,村落从地方性走向了公共性和政治性,政治活动已广泛地嵌入到村落社会活动之中。

8

  再次,发端于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到20世纪80年代初已在全国农村普遍推进,农业生产告别了人民公社的集体经营体制,回归到个体农户自主经营体制。

“农村家庭承包责任改革不仅改变了农业生产经营和管理体制,而且对农村社会内部的阶级阶层结构变迁产生了巨大影响,集体经济中的平均主义关系和结构随着土地承包和个体农户的独立经营而发生了重大转型。

”9而且,经营体制的改革也拓展到乡村社会生活领域,乡村社会生活的政治性逐渐褪色。

尽管农村改革后的农业生产回归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体经营,但这个家庭经营已不再是传统乡土社会的小农生产,而是既有传统性又有计划性的家庭农业,因为农业生产依然是在集体土地所有制和农产品统购统销框架下进行的。

还值得关注的现象是,在东南沿海地区乡村,乡镇企业异军突起,乡村社会出现“离土不离乡”的发展新趋势。

10由此可见,一些地区的乡村社会,农业不再是唯一的甚至不是主要的经济活动,乡村已演变为“亦工亦农”的社会空间。

  此外,始于20世纪90年代初粮食统购统销政策改革和市场经济体制的推行,乡村社会迈入快速的市场转型期。

在乡村,一个“市场社会”也在悄然兴起。

11乡村社会的市场转型集中体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乡村“大流动”的出现,即乡村从不流动走向“大流动”时代。

随着农业集体和粮食配给制的终结,以及市场制度的兴起,一方面体制对农民行动自由的约束力减弱了,而市场给农民的机会增多了,于是大量的乡村劳动力为了更好的收益开始涌向城镇去“闯市场”,12大批村庄也就变成了“流动的村庄”。

13第二,农民与政府、农民与市场的关系成为乡村主要的生产关系。

一方面农民的生产经营活动既受政府相关政策的影响,另一方面又在响应市场的需求。

第三,乡村社会生活空间的分化。

伴随劳动力的流动,乡村已不再是农民比较固定的生活空间,乡村主体已经分化两大类群体:

外出流动群体和留守群体。

对于外出流动群体来说,村落虽还是他们的家乡,但已不是他们主要的劳动和生活空间了,他们需要在乡村和城市两个空间里来回地移动。

  因此,市场转型犹如“一只看不见的手”,14从根本上改变了乡土社会的结构。

之所以说是根本性的改变,是因为市场制度彻底改变了农民生产活动的性质,并打开了村落与外部世界的联系。

  既然中国乡村社会经历革命、改造、改革和市场转型的变迁过程,费孝通概括的乡土性内涵都在一定意义上发生了变化,那么,当下的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可以用什么理论来加以概括和解释呢?

  从社会转型的历史和现实经验来看,中国乡村社会已经具有后乡土性,15后乡土中国就是对当下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的理论概括和解释。

  那么,为何要用后乡土中国理论来解释乡村社会的基本性质?

乡村社会的性质为何是后乡土性的?

  后乡土中国是基于乡土中国理论和中国乡村转型与发展经验而提炼的一个理想型概念,“后”的涵义类似于丹尼尔?

贝尔的“后工业社会”理论中“后”的所指,即指一种类型的社会经过变迁和发展之后所处的阶段性质。

后工业社会并非指工业的终结,而是指工业发展之后社会将以服务业为主。

16所以,后乡土中国并不是说乡土的完全终结,而是指乡土性特征部分维续的情况下,乡村社会结构所发生的转型。

  有学者用“新乡土中国”来描绘当前中国乡村社会的形态,我在这里不用“新”字而用“后”字,主要有这样一些理由:

(1)“新乡土中国”只是一种描述和提法,并没有对费孝通“乡土中国”理论加以发展,尤其是把乡土本色与新乡土相提并论,存在着逻辑悖论。

17

(2)“新”字有着“替代”的涵义,而与社会变迁与发展过程的意思不太吻合;(3)“新”与“旧”相对立,将乡村社会变迁与发展经验概括为“新”的,难免有价值倾向和政治性意义。

  作为一种理论解释,后乡土中国主要从这样几个方面将当前乡村社会理解为后乡土性社会:

  第一,家庭农业、村落和熟悉关系的存在和维续,使得乡村社会保留着部分“乡土性”特征,而没有彻底转型为城镇化的社会。

目前,农村地区的广泛存在,而且他们与城镇社会有着本质的区别,这一客观现实表明了乡村社会的乡土性特征依然存在,只不过是部分地保留和延续着。

因为乡村只有部分人口从事农业、部分时间生活在村落、部分熟人规则演变为交易规则。

  第二,不流动的乡土演变为大流动的村庄。

如果说封闭性、不流动是乡土社会的最突出特征,那么,流动性则是后乡土社会的典型表征。

流动性的意义不仅仅是乡-城之间的空间位移,而且还包含职业、社会地位的流动性,以及乡村社会空间的变动性。

流动给乡村社会带来了多方面的影响,很多问题都是与流动密切相关的,因而流动是理解后乡土社会的重要视角,同时也是值得关注和深入研究的现象。

  第三,乡村结构的分化和多样化。

在城镇化、市场化的大背景下,乡村社会结构正在分化。

无论在区域层次,还是在村落、家庭和个体层次上,乡村社会的发展水平、职业结构及阶层结构都有了较大的分化,并呈现出多样化的特征。

例如,在村落层次上,有些村落成为工业化的村落,有的成为“城中村”,有的在土地整理中变成了合并的新村,有的则成了“空巢村”,有些村在城市扩张中彻底消失。

在职业结构方面,乡村居民并非清一色地从事着农业,大量外出打工者在多种行业从事着非农业活动。

  第四,从农村建设和乡村治理角度看,乡村社会空间的公共性越来越强。

伴随着国家农村建设的推进和深化,以及乡村治理体制的变革,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越来越多地进入乡村社会,使得乡土社会空间的地方性逐渐弱化,而公共性则越来越强。

也就是说,如今的乡村为越来越多的公共力量和公共活动提供了空间,乡村已不只是村民自己活动的空间了。

  后乡土中国是乡土中国变迁和转型后的一种状态,两者处于历史发展的因果链上,而不是彼此对立的两个社会类型。

  二、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

  费孝通的《江村经济》虽是一部经典村庄民族志,但人类学的民族志研究并不会仅仅停留在对微型单位的全面描述上,而是要在微观考察基础上,揭示一些具有普遍性或共性的问题。

费孝通对江村的微型社会学研究,真正的目的就在于揭示和探讨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

他的研究最后总结出:

“中国农村的基本问题,简单地说,就是农民的收入降低到不足以维持最低生活水平所需的程度。

中国农村真正的问题是人民的饥饿问题”。

18那么,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又是什么呢?

所谓基本问题,这里主要指最严重、最普遍的问题,而且常常是具有根源性、结构性的问题,即其它诸多问题的产生与之有一定联系的问题。

  对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一直是学者、农村政策制定者和社会活动家们热衷探讨的问题,因为人们总想在许许多多问题头绪里找到关键的问题,以便有针对性地、重点地加以解决,这样会有助于其它问题得以迎刃而解。

  关于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有着多种不同的理解和观点。

乡村建设派的晏阳初认为,当时中国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就是农民的“愚、贫、弱、私”的问题,实际就是农村教育、贫困、医疗卫生和社会治理等问题。

19在四个问题中,平民的教育问题是最关键的,由于农民普遍缺少教育,所以他们缺乏致富、健康和组织起来的知识。

因此晏阳初倡导的乡村建设,就是要通过创办平民学校来促进平民的教育,培养平民的知识力、生产力、强健力和团结力。

他在河北定县开办的乡村建设学院及开展的活动,就是其推进全国性平民教育和社会改进运动的重要实验点。

  黄宗智在对长江三角洲的小农家庭和乡村发展的社会史考察基础上,借鉴格尔兹对印度尼西亚农业所面临的“内卷化”(involution)困局的总结,20提出中国小农及乡村发展所面临的和需要解决的基本问题是乡村“过密化”问题。

所谓“过密化”或“内卷化”,简单地说就是“没有发展的增长”,农业产量增长了,但人均收入水平则呈现递减趋势。

过密化问题反映的主要是乡村人口增长与有限可用资源之间的矛盾关系,更确切地说就是人地矛盾问题。

黄宗智认为:

“长江三角洲乡村的真正重要的问题过去不是、现在也不是在于市场化家庭农业或计划下的集体农业,不是在于资本主义或社会主义,而是在于过密化还是发展。

”21

  目前,对“三农”问题关注和研究虽然很多,但是“三农”问题似乎仍是一个泛泛的概念,而对究竟什么是“三农”问题研究的基本问题或真问题,已有的研究则较少涉及。

曹锦清意识到了要找出“三农”研究“真问题”的重要性,并简要提出了当前农村亟需解决的两个问题:

一是基层行政建制的优化问题;二是流动人口在城市社会的融入问题。

22这一观点与陈锡文对当前农村发展形势的宏观分析较为一致,他提出:

“当前农业、农村面临的带有全局性、长远性的问题有三个:

一是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的供求问题;二是工业化、城镇化、农民市民化推进过程中土地制度问题;三是现代化过程中农民转为市民的问题。

”23

  准确地把握和深刻地理解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需要注意两个原则问题:

一是要把现实中的具体问题与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既区别开来又联系起来;二是要把基本问题与时代的基本性质紧密联系起来。

探究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主要目的是进行一种理论概括的尝试,而不是罗列现实中的具体问题。

当然,对基本问题的理论概括,离不开从现实经验中的提炼和总结,与此同时,对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的把握,也将对现实问题的解决实践有帮助。

基本问题不是一层不变的,而是具有时代性质和特征。

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与乡村社会的后乡土性密切相关。

因此,准确把握当前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必须紧密结合时代背景和社会发展大趋势。

  后乡土中国所处的时代背景已与乡土中国有着本质的差别,因此,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不再是“人民的饥饿问题”了。

尽管在一些农村地区依然存在着贫困问题,但农民的温饱问题在目前基本上能够得到基本保障,因为社会保障体系也已经覆盖了广大的农村地区。

至于农村贫困问题,可以说是基本问题的表现形式之一,因为产生贫困的根源则在于基本问题。

  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自然是人的问题,即乡村社会主体所面临的问题。

农民的增收问题一直倍受关注,这一问题似乎与乡村的“过密化”问题有相似或联系之处。

乡村过密化问题论突出了乡村人口与资源的紧张关系,而乡村资源是刚性的、有限的,那么,促进农民收入增长只能通过减少乡村人口的途径。

但是,我们要问:

是不是乡村人口减少了,就必然带来农民边际收入水平的提高呢?

很显然,农民的收入水平绝不是由简单的人口与资源之间关系所决定的,因而也不会因简单地改变人口策略就能解决收入增长问题。

由此看来,当前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也不是简简单单的“过密化”问题。

而且,有学者已经发现乡村正走向“过疏化”,意味着“过密化”不是真正的问题。

  后乡土中国所处的时代特征和性质是社会的现代化和市场化,因此,基本问题是与时代背景及其基本性质分不开的。

在现代化和市场化的大趋势下,后乡土中国所面临的基本问题是:

农民何以获得公平的市场机会?

简单地说,就是在现代市场社会,如何保障农民有事可做,有满意的收入?

从本质上看,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就是农民的发展问题或出路问题。

  如今,农民与市场的关系已经越来越密切,所以,农民将面临的问题主要是如何在市场上获得发展机会。

农民与政府的关系归根到底也是政府如何帮助农民在市场上争取公平的机会,因为乡村在后税费时代,政府与农民之间的索取与给予的关系已经不复存在。

  农民获得公平市场机会问题包含两个方面:

一是充分的从业机会;二是理想的收入机会。

当前在乡村社会,如果仅仅依靠农民的“一亩三分地”,显然难以满足农民获得充分从业机会的要求,也无法实现农民获得满意的收入的愿望。

  在现代化与市场化社会,农民已经不再是自给自足的小农,而是越来越需要面对市场。

然而,在从传统向现代转变的过程中,农民在应对市场方面,无疑处于相对劣势状态,因为市场制度的规则与乡村社会的传统和现实都有着较大的背离。

按照市场规则,拥有更多人力资本、资金、技术和信息的人,才会获得更多的市场机会,包括就业和收入;而劳动的回报和价值则越来越处于劣势地位。

很显然,市场制度的这些核心规则是不利于乡村居民的发展的。

所以,某种意义上说,后乡土中国的种种问题在不同程度上与农民获得公平市场机会问题有关联,例如,农民的增收问题、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农村土地问题等等,这些问题所反映的实质就是农民的市场地位问题。

简单地说,就是农民不能得到公平的市场机会。

  作为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农民市场机会获得问题并不是单方面因素所构成的,理解问题的成因,不宜仅从某个孤立的角度。

影响农民获得公平市场机会的因素,不仅仅有市场规则方面的问题,也有政府与制度方面的原因,还有来自农民及乡村社会文化方面的因素。

所以,这一基本问题是复杂的、结构性的问题。

  首先,市场的效率原则决定着市场行为和市场选择优先考虑的是自我效益的最大化,而非公平发展。

市场更多地是给有竞争优势者提供发展机会,而非提供公平发展机会。

因此,尽管市场的推进对促进乡村发展来说具有着积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是不可或缺的动力机制。

但是对那些没有竞争优势的乡村地区和人力资本较低的农民来说,获得市场投入和公平发展机会也就相对较少。

也就是说,越是贫困偏远地区、越是贫穷的农民,市场越不会顾及。

由此也就形成了乡村社会在获得公平发展方面的“市场失灵”。

  其次,在市场社会,政府需要发挥维护公平发展的作用。

但是,政府要实现维护社会公平的目标,还必须建立在有效率的发展的基础上。

所以,对于政府来说,同样需要辩证地处理好公平与发展的关系问题。

  后乡土中国的农民能否获得公平的市场机会,可能与政府的三个方面问题相关:

一是政策和制度安排的取向问题;二是“底线型”公平策略;三是有效激励和制约机制不足。

发展偏重的政策和制度取向有可能导致对乡村公平发展的忽视,因为在政府过于注重发展效率的时候,自然会倾向于有利于发展的地区,而非贫穷的乡村社会。

无论在政府投资,还是在引导市场投资方面,都会有所体现,农村区域发展不均衡问题就是集中反映。

在较多市场社会,政府通常推行“底线型”公平策略,即政府只求保障公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或“底线型”需求。

然而当前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并不局限于“底线型”利益需求问题,广大农民同样有着“增长型”或“发展型”的需求。

26广大农民要在市场大潮中获得公平发展机会,一方面需要市场的让度,另一方面需要农民的进取。

而要促进市场让度和农民进取的结合,政府必须提供有效的激励和制约机制。

由此看来,在促进更广大的农民获得公平市场机会方面,也会存在“政府失灵”的情况。

  此外,农民市场机会的获得情况还在较大程度上受制于乡村社区文化和农民自身的状况,也即乡村社区内生的发展能力。

现实中我们看到的农村发展差距问题以及农民个体间的分化现象,就反映了乡村社会主体自身状况的差异。

一些先富起来的乡村通常与其能够很好地运用社区文化机制激活有效率发展的运作机制,从而让农民获得了更多市场机会;相反,农村贫困社区的形成与社区贫困文化或多或少有一定联系,所谓社区贫困文化,是指社区缺乏相应的文化机制来促进社区成员取得有效的发展。

例如,在一定社区环境下形成的滞后观念、价值和行动特征,尤其是对教育、发展、创新和合作的轻视态度等,会在较大程度上影响着乡村社区成员的发展能力。

所以,乡村社会的基本问题的产生也与“社区失灵”有着一定的关系。

  整体性来看,后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的成因并非单一机制的失灵,而可能是市场、政府和社区失灵共同作用所产生的问题。

  三、后乡土中国的未来出路

  在关于解决乡土中国的基本问题上,费孝通强调:

“恢复农村企业是根本措施。

”27那么,解决后乡土中国基本问题的出路在哪里呢?

是乡村工业化或城镇化还是新农村建设,抑或其它路径?

  当前及未来中国乡村社会的问题显然已经不是托尼所比喻那样:

农民长久地站在齐脖子深的湍急的水流之中,“只要涌来一阵细浪,就会陷入灭顶之灾。

”28因此,乡村问题的出路已经不再是仅仅提供“安全保障”,而是需要有公平的发展机会。

  鉴于后乡土中国基本问题的成因并非市场、政府、社区单一机制的失灵,因此,寻求解决问题的根本出路也就不会是简单一条路径。

改革开放后,东南沿海的部分农村地区,乡镇企业快速发展起来,从而为这些地区的乡村劳动力找到了较为理想的市场机会。

然而,乡村工业化并不是解决乡村社会基本问题的普适性出路。

更多的农村地区,不仅现实中并没能发展起工业,而且有些偏僻地区也不适合发展工业。

在那些工业欠发达的农村地区,劳动力获得市场机会的途径主要是外出打工。

这种劳动力向城镇流动的途径在一定阶段内具有缓解乡村发展问题的压力,因为那些进城从事非农业的农村劳动力,既在农业外找到了事情可做,而且获得了相对理想的比较收益。

但是,由于多数进城的“农民工”一直在城镇非正式就业市场就业,不仅仅就业机会不确定,而且收入水平也相对较低。

随着经济结构的调整,以往农民工凭借廉价劳动力获得就业机会的优势逐渐减少,相应地他们获得满意收入的机会也就渐渐减少。

由此看来,农民依靠外出流动并非为解决发展问题的长久之计,而只能是一种阶段性的过渡方式。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IT计算机 > 计算机软件及应用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