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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复习纲要和题解

政治复习纲要和题解

一、复习纲要

第一部分马克思主义哲学常识

第一章物质和意识

1.什么是物质?

物质是不依赖于人们的意识而又能被意识所反映的客观实在。

首先,这里的物质概念,是从物质和意识对立的高度,指出了物质对于意识的根源性。

坚持了唯物论,同唯心论划清了界限。

其次,物质不等于具体的事物,它是从客观存在着的各种事物和现象中抽象概括出盼共同本性(共同本质),即客观实在性,这是物质的根本特性。

第三,物质是可以被人们认识的。

世界上只有尚未被认识的物质,没有不可认识的物质现象。

这种物质观与不可知论划清了界限。

2.什么是意识?

(意识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认为,意识的本质只有在物质的运动中才能得到说明。

第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

人脑是意识活动的物质器官,没有人脑就没有意识的产生和存在,而人脑又是自然界长期进化的结果。

第二,意识是客观存在在人脑中的主观映象。

人脑是意识的器官,但只有人脑还不能产生意识,人脑只是生产意识产品的“加工厂”,意识的产生还需要“原材料”,它的“原材料”只能来源于客观世界。

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和反映结果。

第三,意识还是社会的产物。

语言是意识产生的关键,而社会实践和社会交往活动是语言产生的基本条件。

人类在社会性的生产劳动中不仅改变了自己的生理结构,也实现了由动物心理向人类意识的质的飞跃。

总之,意识是人脑的机能;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象,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只有把这两方面结合起来,才能完整地说明意识的本质。

3.为什么说物质决定意识?

(为什么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

这个问题与什么是意识回答的内容基本相同。

因为意识是人脑(物质器官)的机能,没有人脑就没有意识的产生和存在。

意识又是人脑对客观存在(物质)的反映,没有被反映者,就没有反映。

由此可见,是物质第一件,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

4.意识的能动性表现在哪些方面。

意识的能动性,贯穿于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全过程中。

在认识世界的过程中,意识的能动性表现为:

(1)意识对物质世界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选择过程。

人们认识什么,是根据实践的需要能动地选择的。

(2)意识能够从事物的现象、外部联系中,经过思维的分析和抽象,深人反映事物的内部联系,认识事物的本质和规律,为人们改造世界提供理论根据。

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意识的能动性表现为:

(1)目的性。

人们的一切社会活动,都是有着明确的目的,通过有目的的社会实践,不断地使客观世界更加适合人的生存和发展需要,将社会建设成理想的社会。

(2)创造性。

意识可以把不同事物的形态、结构、功能进行组合,创造出高于自然物的人造物。

(3)计划性。

(4)对改造客观世界的重要指导和控制作用。

5.如何认识意识的能动作用和物质对意识的决定作用?

马克思主义强调意识的能动作用,是以意识依赖于物质为条件的,同把意识的能动作用夸大为决定作用的唯心主义有着原则的区别。

这是因为:

(1)意识的能动作用是在实践中发生的,即通过实践能动地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而实践本质上是一种物质活动,离开实践,意识是无能为力的。

(2)意识的能动作用的发挥,是以遵从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为前提的。

只有在正确反映了客观规律的思想指导下,通过符合客观规律的活动,才能实现人们预期的目的。

错误思想指导下的实践必然失败,凭主观意志对抗客观规律,注定要遭到客观规律的无情惩罚。

(3)意识能动作用的发挥,必须依赖于一定的物质条件和物质手段。

6.什么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凡认为世界的本质是物质的,即坚持物质第一性,意识第二性,物质决定意识,世界统一于物质,就是唯物主义;反之,就是唯心主义。

7.什么是运动?

物质和运动的关系怎样?

运动是标志宇宙间一切事物、现象的变化及其过程的哲学范畴。

从简单的位置移动到复杂的自然变化和思维活动,都属于运动范围。

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

物质和运动的关系是:

(1)没有不运动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固有属性和存在方式。

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物质运动的不同表现形式,人们认识物质,就是认识物质的运动形式及其规律。

(2)没有无物质的运动。

物质是一切运动的承担者,世界上没有离开物质的运动。

8.什么是静止?

为什么说静止只是运动的特殊形式?

静止是物质的质、量、位置、运动形式平衡稳定的存在状态。

静止是运动的特殊状态,因为事物的静止状态是有条件的、暂时的。

(1)物质在总体上是运动的。

静止只是指它在此时此地、此种条件下没有作某种形式的运动,但是它必然进行着其他某种形式的运动。

(2)静止是物质永恒运动的实现环节,一系列的静止联系起来显示的不是静止,而是运动。

9.运动和静止的辩证关系怎样?

事物的存在和发展是运动和静止的统一。

二者的辩证关系表现为:

(1)运动和静止是相互依存,互为前提的。

(2)运动和静止都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形式。

在运动中事物获得变化和发展,在静止中事物获得过程和质的稳定,没有运动,事物就没有发展;

没有静止,发展就没有基础,没有积累。

(3)运动和静止是相互包含的。

静止中有运动,运动中有静止。

10.什么是时间和空间?

运动的物质以时间和空间作为自己的存在形式。

时间是物质运动过程的持续性。

这种持续性表现为:

某一事物存在或运动过程的久暂,一事物和另一事物、一种运动过程和另一种过程依次出现的先后顺序、间隔的长短。

时间的特点是维性或不可逆性。

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

这种广延性表现为:

物体彼此之间的并存关系和分离状态,物质的体积、容积、位置、距离和排列次序等等。

空间的特点是三维性,即任何物体都有长、宽、高,即三维空间,三维空间的联结形成物体的客观形态,成为可以度量的客观实在。

时间和空间是不可分的,通常把二者联结起来,称为四维时空。

这种不可分离根源于二者都是物质的存在形式。

11.为什么说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的物质的存在形式?

时间、空间和运动着的物质不可分。

一方面,时间和空间离不开物质运动,离开物质运动的时间和空间是不存在的。

另一方面,物质运动也离不开时间和空间,离开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也是不存在的。

时间和空间作为运动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和物质一样,也具有客观性。

第二章联系与发展

1.什么是联系?

联系是指一切事物、现象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的互相影响、互相制约和互相作用。

联系是客观的,又是多种多样的。

按照联系性质区分,有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等等。

2.联系和运动的关系怎样?

学习联系理论有什么实践意义?

物质的运动,是事物内部及事物之间互相联系的结果。

事物在联系中运动,在运动中产生和变动着联系,使得世界上一切事物都不能孤立地存在,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任何事物都是统一联系之网上的一个部分、成分或环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运动与联系关系的理论,对于我们观察和处理问题有重要的意义。

(1)我们要在联系中把握事物的存在及其运动,反对孤立地看问题。

(2)联系又是在运动中建立的联系,事物变化了,联系也要变化。

因此,我们观察处理一切问题应该以时间、地点、条件为转移,绝不可墨守成规,任务、条件变了,应该在新的联系中制订新的对策,以适应新的情况。

3.什么是规律?

唯物辩证法揭示了哪三大规律?

所谓规律,就是事物运动过程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运动发展规律,而规律是由事物自身的矛盾决定的,矛盾不同,规律也就不同。

马克思主义则是研究事物矛盾运动的一般规律,从而揭示了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发展的三个基本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量变质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

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最根本的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4.什么是量变质变规律?

事物的发展,不管其具体内容如何,就其一般内容来说,都是事物的量和质的变化,由量的变化引起质的改变,完成旧事物向新事物的转化,然后再开始新的量和质的变化过程,这就是事物运动发展普遍存在的量变质变规律。

唯物辩证法揭示的这一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状态和过程。

5.什么是质、量、度?

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

质是指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的固有规定性。

世界上的事物千差万别,原因就在于各有不同的质。

事物的质通过自身与他事物的关系表现出不同的属性。

一事物与他事物的关系是复杂的,因而事物也具有多种多样的质。

量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规模、程度、速度以及它的结构等可以用数量来表示的规定性。

量和质不同,质和事物共存亡,而量和事物的存在不是直接同一的,在一定范围内,量的变化并不改变事物的质。

量的规定性也是多方面的,也有主次之分。

度是事物保持自己质的数量界限,是事物的质所能容纳的量的变动范围。

因此,度是质和量的统一。

任何事物都有度,事物在度的范围内活动不会引起质变,超过度的变化就会使事物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

6.什么是量变和质变?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如何?

事物的数量或结构在度所能容许的范围内发生的不改变事物的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的量变。

量变的特点是一种连续的、渐进的、不显著的变化,事物在量变阶段呈现相对静止状态。

质变是突破事物的度、使事物发生根本性质的变化,是实现从一种质态向另一种质态飞跃的运动。

质变和量变有着内在的联系,二者是相互转化的。

一方面,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一切事物的发展变化首先都是从量变开始的,当量的变化超出度的范围,必然会引起质变。

另一方面,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质变是旧的量变过程的终结,又是新的量变过程的开始。

新的量变发展到一定阶段,又要超出事物度的界限,引起新的质变,这样一个量变和质变相互转化的无限过程,使事物的发展呈现出渐进性和飞跃性、连续性和间断性的统一。

7.掌握量变质变规律有什么意义?

量变质变规律对于人们的认识和实践有许多启发意义。

首先,任何事物都是质和量的统一,我们对事物的分析,既要认识事物的质,又要认识事物的量,才能把握事物的性质。

其次,既要做艰苦的长期的工作,又要在质变的条件成熟时抓住时机,促使旧事物向新事物的飞跃。

在改革中,既要有立志改革的革命精神,反对因循守旧,停滞不前,又要立足当前,循序渐进。

第三,把握事物的度,掌握“适度”原则,我们做工作,一定要注意“分寸”,掌握“火候”,“过”或“不及”都是不合适的。

8.什么是矛盾?

事物联系和发展的根本内容和动力,就在于事物内部及其事物之间存在着既对立又统一、既互相排斥又互相依赖的关系,这种对立统一关系就是矛盾。

因此,对立统一规律也就是矛盾运动的规律,它是揭示事物发展的根源和动力。

9.什么是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

矛盾的同一性或统一性,是指矛盾双方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联结、相互渗透、相互贯通、相互转化的性质,它体现的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相互吸引的趋势。

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相互限制、相互否定的性质,它体现的是矛盾着的两个方面相互离异的趋势。

10.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起什么作用?

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在事物的发展中起着不同的作用,正是二者不同作用的互相结合才推动事物的发展。

矛盾同一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是:

第一,矛盾双方联为一体,使对立面在相互依存的统一体中得以存在和发展。

第二,矛盾双方相互吸收有利于自身的因素,在相互利用中各自得到发展。

第三,矛盾双方的互相贯通规定事物发展的基本趋势,事物新陈代谢的方向是新旧事物这一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融会贯通的同一性规定的,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发展的连续性。

矛盾的斗争性在事物发展中的作用,在于推动矛盾双方力量的彼消此长,最后使旧事物变成新事物。

11.什么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矛盾的普遍性,或称共性,是指矛盾是一切事物的共同本质。

它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方面,矛盾无处不在。

世界上没有无矛盾的事物,没有矛盾就没有世界。

另一方面,矛盾无时不有。

总之,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并且贯穿于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

矛盾的特殊性,或称个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其每一矛盾方面各有其特点。

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两个方面:

(1)矛盾与矛盾之间以及同一矛盾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上具有不同的特点。

(2)同一矛盾的每一侧面及其每一侧面在发展的不同阶段,也都各有其特点。

1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怎样?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或共性和个性,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结的。

区别在于:

普遍性只是体现着各个特殊矛盾中共同的、本质的东西,只是个别事物的部分或本质。

个别的、特殊的矛盾则是丰富生动、复杂多样的。

二者又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离开特殊性就没有普遍性。

特殊性也离不开普遍性,一定与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

任何事物都是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统一。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13.掌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互关系的原理有什么重要意义?

第一,这一原理有助于我们正确认识事物。

任何事物,既有不同于他事物的个性,又有与他事物相联系的共性,因此,我们应该在个性和共性的关联中认识事物,从个性中认识共性,在共性中把握个性。

第二,这一原理有助于我们学会科学的工作方法。

我们的每一项工作,既有与其他工作的共性,也有它的个性。

因此在工作中要正确地处理共性与个性的关系,注意一般号召与个别指导相结合,领导和群众相结合,解剖麻雀、抓典型与普遍推广相结合,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起来。

第三,这一原理是我们把马克思主义的普遍真理和中国革命的具体实践相结合,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根据。

坚持马克思主义,就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坚持其立场、观点和方法,真正要指导实践,必须把这些基本原理与本国的实际相结合,才能制定适合本国国情的路线、方针、政策。

14.矛盾在事物运动过程中的不同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在一个具有多种矛盾的统一体中,矛盾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因而有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的区别。

主要矛盾是在事物的多种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的矛盾,它对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起决定作用,并规定和影响着其它矛盾的存在和发展。

主要矛盾之外的其他矛盾就是次要矛盾,它可以制约和影响主要矛盾的展开和解决。

因此,事物发展的一般进程和基本方向主要是由主要矛盾决定的。

就一特定矛盾而言,矛盾的两个方面对统一体的存在和发展所起的作用也是不同的,因此,还有矛盾主要方面和矛盾次要方面的区别。

矛盾的主要方面对事物的性质起主要的决定作用。

但是,主次矛盾和矛盾的主次方面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15.什么是内因?

什么是外因?

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怎样?

内因是指事物发展变化的内在原因,即内部根据,内在矛盾;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外部原因,即外部条件,外部矛盾。

内因和外因在事物发展变化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

内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根据,是第一位的原因,外因是事物发展变化的条件,是第二位的原因,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内因不仅是事物存在的基础,也是该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内在本质,内因规定事物运动发展的基本方向。

外因对事物发展变化的速度和方向有重要影响,这种影响是通过影响事物的内部矛盾关系来实现的。

内因和外因的划分是相对的,随着事物考察范围的扩大或缩小而发生变化。

16.如何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和次要方面,内因和外因相互关系的原理要求我们,面对实际工作中的矛盾,要坚持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两点论要求在分析任何事物的矛盾时不仅要看到矛盾双方的对立,而且要看到矛盾双方的统一;不仅要看到主要矛盾、矛盾主要方面、内因,也要看到次要矛盾、矛盾次要方面、外因。

但唯物辩证法讲的两点论不是均衡论,而是有重点的两点论,它要求把握矛盾的不平衡性,分清主次、轻重、急缓,区别对待。

处理好这个关系,要注意把握三点:

第一,要抓中心,抓重点,抓关键。

第二,学会“弹钢琴”,抓住中心工作,带动全盘工作。

第三,根据情况变化,及时实现工作重心的转移,防止把主要矛盾凝固化、绝对化。

总之,矛盾着的两个方面既斗争又同一推动事物运动和发展,其基本道路和方向主要受制于事物的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这就是矛盾运动规律,即对立统一规律。

17.什么是否定之否定规律?

事物内在矛盾的对立统一所推动的事物发展,表现为质量互变过程,但是这种质量互变不是质和量的依旧循环,而是表现为螺旋式上升或波浪式前进的运动,是曲折性和前进性的统一。

我们把由事物内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对立统一总是引起事物的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运动,称之为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揭示的这一规律,指明了事物发展的方向和道路。

18.什么是事物的肯定方面和否定方面?

两者的辩证关系怎样?

任何事物中都包含着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

肯定方面是维持事物照旧存在的方面,否定方面是促使事物自身灭亡的方面。

事物的肯定或否定既相互对立,又相互统一。

肯定和否定的辩证统一表现在:

第一,肯定和否定相互依赖。

它们各以对方为自己存在的前提,共处于事物之中,没有肯定,一切事物都不存在,没有否定,事物就不能变化和发展。

第二,肯定和否定相互转化。

当事物内部肯定方面占据主导地位时,事物就保持其固有的存在和性质,一旦否定方面占支配地位,否定方面就成了新事物中的肯定因素。

第三,肯定和否定互相包含。

否定是事物自身的否定,这种否定的实质是扬弃,即既克服又保留,这就是唯物辩证法讲的辩证的否定。

否定方面不是把肯定方面吃掉,而是克服其不利的一面,保留其有利的一面,吸收、改造旧事物的积极成分,使事物的发展保持着连续性。

否定的结果,是事物中有生命力的、代表事物发展前途的因素占据主导地位,从而为事物的进一步发展开辟广阔的前途。

同样,肯定也不是兼蓄并收,而是肯定事物中有生命力的因素,同时也就否定了其中的糟粕。

19.为什么说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是直线式的,而是表现了螺旋式上升波浪式前进的方向、道路和趋势,即前进性和曲折性相统一的发展过程。

原因是:

第一,事物的发展道路是曲折的。

事物的发展,表现为事物内部肯定因素和否定因素的矛盾斗争,但是,任何否定,都是对旧事物某些方面的克服,某些形态的改变和原有属性的改变,同时,在新旧因素的斗争中,旧因素占据上风的现象也是会发生的,所以曲折是不可避免的。

第二,事物发展的总体趋势是前进上升的。

每一次否定都保留了事物的积极因素,又产生了新的因素,把事物推向前进。

新事物总要战胜旧事物

第三,事物的发展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事物的否定与曲折,总是前进中的曲折,前进又总是在曲折中实现的,表现为继承与变革、前进性与曲折性的统一。

坚持前进性与曲折性相统一的观点,必须反对循环论和直线论。

循环论错误地把事物的发展看成是简单的循环,只看到曲折,而否认前进,实际上否定了事物的发展。

直线论的错误是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绝对化,认为事物的发展是直线前进的,只讲前进,否认曲折,忽视了事物发展的复杂性。

这两种观点,都割裂了事物发展的前进性和曲折性的统一,都是形而上学的观点。

第三章认识和实践

马克思主义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揭示了认识对实践的依赖关系,并指出认识的过程是实践和认识辩证运动的展开过程,也即是发现真理、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的过程。

1.什么是实践?

实践有哪些特点和形式?

实践是作为主体的人能动地探索和改造世界的物质活动。

人的社会实践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1)直接现实性。

(2)自觉能动性。

(3)社会性。

(4)历史性。

实践最基本的形式有三种:

即生产实践、社会斗争和科学实验。

2.实践对认识的决定作用表现在哪些方面?

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决定认识,其决定作用表现为:

(1)实践是认识的源泉。

只有在实践中,主体和客体才发生认识和被认识的关系,才能接触客体,分析概括出客体的本质和规律。

个人的知识来源于直接经验和间接经验,但间接经验也是别人从实践中得来的。

(2)实践是认识发展的根本动力。

A、社会实践创造出新的理论,不断向人们提出新要求、新课题,推动人们从事新的探索和研究。

B、实践创造出新的认识工具,增强了认识手段,提高了认识的精确度。

C、实践不断地改善和提高人类的感觉器官和思维器官,推动人类思维能力的发展。

D、实践还不断地积累新的经验资料,使人们得以不断地整理和概括出新的认识。

(3)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人们认识世界的目的,不只是在于解释世界,更主要的在于指导实践,改造世界。

实践是认识的起点,也是认识的归宿。

(4)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标准。

3.理论对实践有什么作用?

理论对实践具有指导作用。

一般说来,实践总是在一定的理论指导下进行的,没有理论指导的实践是盲目的实践。

正确的理论指导实践能获得成功,而错误的理论指导实践会遭受失败和损失。

认识的任务是要获得正确理论,发挥正确理论的积极作用,克服错误理论的消极作用,实现改造世界的历史任务。

4.什么是认识的辩证过程?

认识的辩证过程,是实践和认识矛盾运动的过程。

认识的具体过程,包含着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即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又由理性认识到实践这样两个具体阶段,实践——感性认识——理性认识——实践的循环过程,就是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

5.什么是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

辩证的认识运动,首先是由实践到认识的过程。

这个认识过程经过由低级感性认识到高级的理性认识两种形式。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由感觉器官直接感受到的关于事物的现象、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

它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

其特点是直接性,它以生动具体的形象直接反映外部世界。

感性认识是人类认识必经的初级阶段,而感觉则是感性认识从而也是整个认识的起点。

理性认识是认识的高级阶段,是人们对事物的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其形式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

理性认识的特点是抽象性和间接性。

它以抽象思维的形式,间接地反映客观事物的内在关系。

6.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是怎样的?

首先,感性认识是理性认识的基础,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

感性认识是认识的起点,是理性认识的来源和必经阶段,离开感性认识,理性认识是不可能产生的。

其次,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深化为理性认识。

认识的任务在于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这样才能有效地指导实践,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是认识过程的深化,表明认识达到了高一级的程度。

这是认识过程的第一次飞跃。

实践中割裂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关系,不是犯经验主义错误,就要犯教条主义错误。

经验主义重视经验而轻视理论的指导作用,教条主义则轻视感性认识和实践,把真理当成不变的、不受任何条件制约的终极真理.两者都是主观和客观、认识和实践相脱离的结果。

7.实现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飞跃需要哪些条件?

(1)必须具有大量的、丰富的、合于实际的感性材料。

(2)要有科学的研究方法和思维方法。

(3)要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开动脑筋,对感性材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艰苦、细致的加工制作。

8.为什么说由认识到实践,即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意义更加重大?

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认识的过程还没有完成。

理论还必须回到实践中去,实现由理性认识到实践这一认识过程的第二次飞跃。

这次飞跃意义更加重大,因为:

(1)它使主体反映客体的认识化为实践,使精神力量转变为物质力量,从而实现主体认识客体的最终目的。

(2)理论是否正确、全面,还有待于在实践中得到证实、检验和发展。

只有通过第二次飞跃,才能充分发挥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

认识的辩证发展过程,就是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循环反复过程,每次循环,认识都比较地进到了高一级的程度,从而使人类的认识从简单到复杂,从有限趋向无限。

认识运动的这种反复性和无限性,要求我们必须做到主观和客观、理论和实践的具体的历史的统一。

不统一就会使我们的思想或理论脱离实际或实践,在工作中犯“左”的或右的错误。

9.什么是真理?

什么是真理的客观性?

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发展规律的正确认识。

真理具有客观性,因为

(1)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

虽然真理的形式是主观的,但它的内容来自客观世界。

客观性是真理的本质特性。

(2)检验真理的标准——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

10.什么是真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真理的绝对性是指任何真理都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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