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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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委、物价局,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工程勘察设计单位体制改革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01号),调整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国家计委、建设部制定了《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颁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1992]价费字375号)及相关附件同时废止。
本《规定》施行前,已完成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50%以上的,勘察设计收费仍按原合同执行;已完成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合同工作量不足50%的,未完成部分的勘察设计收费由发包人与勘察人、设计人参照本《规定》协商确定。
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
(2002年1月7日)
第一条 为了规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
第二条 本规定及《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建设项目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
第三条 工程勘察设计的发包与承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发包人有权自主选择勘察人、设计人,勘察人、设计人自主决定是否接受委托。
第四条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维护正常的价格秩序,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五条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投资额的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和市场调节价。
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建设项目总投资估算额500万元以下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六条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工程勘察收费标准》或者《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计算,除本规定第七条另有规定者外,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应当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七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凡在工程勘察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有利于提高建设项目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可以在上浮25%的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八条 勘察人和设计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九条 工程勘察费和工程设计费的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勘察人、设计人在《工程勘察合同》或者《工程设计合同》中约定。
第十条 勘察人或者设计人提供的勘察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技术质量标准,满足合同约定的内容、质量等要求。
第十一条 由于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作量增加或者工程勘察现场停工、窝工的,发包人应当向勘察人、设计人支付相应的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二条 工程勘察或者工程设计质量达不到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应当返工。
由于返工增加工作量的,发包人不另外支付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由于勘察人或者设计人工作失误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勘察人、设计人不得欺骗发包人或者与发包人互相串通,以增加工程勘察工作量或者提高工程设计标准等方式,多收工程勘察费或者工程设计费。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和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五条 本规定及所附《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二00二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国家计委
建设部
2002年1月7日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目 录
1.总则
2.工程测量
3.岩土工程勘察
4.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
5.水文地质勘察
6.工程水文气象勘察
7.工程物探
8.室内试验
9.煤炭工程勘察
10.水利水电工程勘察
11.电力工程勘察
12.长输管道工程勘察
13.铁路工程勘察
14.公路工程勘察
15.通信工程勘察
16.海洋工程勘察
1总 则
1.0.1 工程勘察收费是指勘察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收集已有资料、现场踏勘、制订勘察纲要,进行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监测等勘察作业,以及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和岩土工程设计文件等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为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和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适用于工程测量、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与检测监测、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水文气象勘察、工程物探、室内试验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2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标准分别适用于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工程勘察的收费。
专业工程勘察中的一些项目可以执行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标准。
1.0.3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采取实物工作量定额计费方法计算,由实物工作收费和技术工作收费两部分组成。
专业工程勘察收费方法和标准,分别在煤炭、水利水电、电力、长输管道、铁路、公路、通信、海洋工程等章节中规定
1.0.4 通用工程勘察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勘察收费=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1土浮动幅度值)
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
3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实物工作量×附加调整系数
4 工程勘察技术工作收费=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技术工作收费比例
1.0.5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勘察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勘察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浮动的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勘察收费合同额。
1.0.6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是完成每单位工程勘察实物工作内容的基本价格。
工程勘察实物工作收费基价在相关章节的《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中查找确定。
1.0.7 实物工作量
实物工作量由勘察人按照工程勘察规范、规程的规定和勘察作业实际情况在勘察纲要中提出,经发包人同意后,在工程勘察合同中约定。
1.0.8 附加调整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是对工程勘察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和复杂程度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各章节中。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
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9 在气温(以当地气象台、站的气象报告为准)≥35°C或者≤-10°C条件下进行勘察作业时,气温附加调整系数为1.2。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工程勘察作业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1~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1.0.11 建设项目工程勘察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勘察人承担的,其中对建设项目工程勘察合理性和整体性负责的勘察人,按照该建设项目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的5%加收主体勘察协调费。
1.0.12 工程勘察收费基准价不包括以下费用:
办理工程勘察相关许可,以及购买有关资料费;拆除障碍物,开挖以及修复地下管线费;修通至作业现场道路,接通电源、水源以及平整场地费;勘察材料以及加工费;水上作业用船、排、平台以及水监费;勘察作业大型机具搬运费;青苗、树木以及水域养殖物赔偿费等。
发生以上费用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
1.0.13 工程勘察组日、台班收费基价如下:
工程测量、岩土工程验槽、检测监测、工程物探 1000元/组日
岩土工程勘察 1360元/台班
水文地质勘察 1680元/台班
1.0.14 勘察人提供工程勘察文件的标准份数为4份。
发包人要求增加勘察文件份数的,由发包人另行支付印制勘察文件工本费。
1.0.15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
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收费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勘察人协商确定。
2工程测量
2.1 技术工作
工程测量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为22%。
2.2 地面测量
地面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2-1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一般地区
地形
起伏小或比高≤20m的平原
起伏大但有规律,或比高≤80m的丘陵地
起伏变化很大或比高>80m的山地
通视
良好,隐蔽地区面积≤20%
一般,隐蔽地区面积≤40%
困难,隐蔽地区面积≤60%
通行
较好,植物低矮,比高较小的梯田地区
一般,植物较高,比高较大的梯田,容易通过的沼泽或稻田地区
困难,密集的树林或荆棘灌木丛林、竹林,难以通行的水网、稻田、沼泽、沙漠地,岭谷险峻、地形切割剧烈、攀登艰难的山区
地物
稀少
较少
较多
建筑群区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每格≤5;建筑物占图面积≤30%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每格≤8;建筑物占图面积≤50%
有一般地区特征,细部坐标点每格>8;建筑物占图面积>50%
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2-2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1
控
制
测
量
三角(边)
二等
点
4263
4842
6232
三等
3136
3565
4584
四等
2737
3112
4006
一级
1096
1244
1602
二级
728
829
1069
导线
三等
km
2818
3203
4122
四等
2186
2484
3196
一级
1552
1764
2269
二级
1086
1234
1589
三级
759
863
1112
图根点
点
89
101
131
水准
二等
km
877
997
1283
三等
438
500
643
四等
220
250
323
五等
167
188
242
图根
111
124
162
GPS测量
C级
点
3727
4274
5500
D级
3198
3632
4671
E级
2821
3203
4123
2
地
形
测
量
一般地区
比
例
尺
1:
200
km2
76780
102374
163795
1:
500
33383
44510
71216
1:
1000
15174
20232
32374
1:
2000
6676
8901
14244
1:
5000
1975
2630
4210
1:
10000
1109
1478
2364
建筑群区
1:
200比例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1.8,其余比例尺的附加调整系数为2.0
3
断
面
测
量
水平比例尺
1:
200
km
1016
1354
1864
1:
500
785
1047
1440
1:
1000
607
809
1113
1:
2000
468
625
860
1:
5000
362
481
665
4
架空索道测量
2698
3372
5733
地面测量实物工作收费附加调整系数表 表2.2-3
序号
项 目
附加调整系数
备注
1
二、三、四等三角(边)不造标
0.6
2
连接原有三角点
0.5
3
房顶标志、墙上水准
0.5
4
三角高程
1.2
5
GPS测量C级、D级、E级不造标
0.6
6
建立施工方格网的导线点
0.6
收费基价为表2.2-2四等三角点
7
检验施工方格网导线点的稳定性
0.48
8
航测、陆测地形图
0.7
9
汇水面积测量
0.4
10
带状地形测量(图面宽度<20cm)
1.3
11
地形图修测
1.1
以实际修测面积计算
12
覆盖或隐蔽程度>60%
1.2~1.5
13
绘制1:
200大样图
1.6
14
数字化测绘
1.5
2.3 水域测量
水域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3-1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测线
测线长≤300m或断面间距在图上>3cm
测线长≤700m或断面间距在图上>2cm
测线长>700m或断面间距在图上≤2cm
水域
水深≤5m,无摸浅工作
水深≤15m,或浅滩、礁石较多,有摸浅工作
水深>15m或在河泊封冻期作业,浅滩、礁石很多,摸浅工作多
通视
岸边开阔,通视良好
岸边建筑物、堆积物较少,有低于1.5m的围墙及防汛堤,有部分防护林带
岸边建筑物、堆积物较多,有高于1.5m的围墙及防汛堤,有较密集的防护林带
障碍
来往船只较少
来往船只较多或测区内有停留的船、竹排、木排
来往船只频繁或测区内停泊的船、竹排、木排较多
水域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3-2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1
湖、江、河、塘、沼 泽
地、积
水区
比例尺
1:
200
km2
204748
272301
382875
1:
500
89020
118396
166468
1:
1000
40464
53817
75680
1:
2000
17803
23680
33294
1:
5000
5260
7002
9838
1:
10000
2955
3924
5530
2
滨海区
以本表序号1为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为1.5
3
河道
断面
1:
200
km
3245
4316
6474
1:
500
2636
3506
5261
1:
1000
2023
2698
4046
1:
2000
1559
2075
3112
1:
5000
1268
1686
2529
2.4 地下管线测量
地下管线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4-1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地形
平坦
起伏不大
高差大
障碍
建筑物密度小
建筑物密度中等
建筑物密度大
种类
1~3种
4~5种
>5种
定位点
每km平均≤10点
每km平均≤20点
每km平均>20点
地下管线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4-2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1
地下电缆
km
1206
1446
1880
2
工业管道
1416
1700
2337
3
上下水及暖气管道
1624
1948
2599
2.5 洞室测量
洞室测量复杂程度表 表2.5-1
简单
中等
复杂
有充分照明
有部分照明
没有照明
洞室的净空高≥2.0m
洞室的净空高≥1.8m
洞室的净空高<1.8m
洞室导线平均边长≥15m
洞室导线平均边长≥11m
洞室导线平均边长<11m
洞室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5-2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洞室测量
km
2698
4384
6744
2.6 其他测量
其他测量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2.6-1
序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1
地形
图数
字化
一般地区
比例尺
1:
500
标准图幅(0.25m2)
459
689
1102
1:
1000
756
1099
1732
1:
2000
1049
1509
2362
1:
5000
1966
2739
4215
1:
10000
2882
3969
6066
建筑群区附加调整系数为2.0
2
地形图
缩放
缩图
一般地区
比例尺
1:
2
缩放后
100cm2
24
34
56
2:
5
28
40
72
建筑群区
附加调整系数为1.5
放图
比例尺
1:
2
14
20
36
2:
5
18
24
41
3
近景摄影测量
外业摄影
组日
1000
内业绘测近景立体图,按照外业摄影费等值计算收费
4
小型工程测量
小面积测量、配合其他工程测量
组日
<3组日时,按3组日计算收费
5
定点
测量
各种勘探点
1000
3岩土工程勘察
3.1技术工作
岩土工程勘察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表 表3.1-1
岩土工程勘察等级
技术工作费收费比例 (%)
甲级
120
乙级
100
丙级
80
注:
1岩土工程勘察等级见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2.利用已有勘察资料提出勘察报告的只收取技术工作费,技术工作费的计费基数为所利用勘察资料的实物工作收费额。
3.2 工程地质测绘
工程地质测绘复杂程度表 表3.2-1
类别
简单
中等
复杂
地质构造
岩层产状水平或倾斜很缓
有显著的褶皱、断层
有复杂的褶皱、断层
岩层特征
简单,露头良好
变化不稳定,露头中等,有较复杂地质现象
变化复杂,种类繁多,露头不良,有滑坡、岩溶等复杂地质现象
地形地貌
地形平坦,植被不发育,易于通行
地形起伏较大,河流、灌木较多,通行较困难
岭谷山地,林木密集,水网、稻田、沼泽,通行困难
工程地质测绘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3.2-2
序
号
项 目
计费单位
收费基价(元)
简单
中等
复杂
1
工程地质测绘
成图比例
1∶200
km2
16065
22950
34425
1∶500
8033
11475
17213
1∶1000
5355
7650
11475
1∶2000
3570
5100
7650
1∶5000
1071
1530
2295
1∶10000
536
765
1148
1∶25000
268
383
574
1∶50000
134
191
287
2
带状工程地质测绘
附加调整系数为1.3
3
工程地质测绘与地质测绘同时进行
附加调整系数为1.5
3.3 岩土工程勘探与原位测试
岩土工程勘探与原位测试复杂程度表 表3.3-1
岩土类别
Ⅰ
Ⅱ
Ⅲ
Ⅳ
Ⅴ
Ⅵ
松散地层
流塑、软塑、可塑粘性土,稍密、中密粉土,含硬杂质≤10%的填土
硬塑、坚硬粘性土,密实粉土,含硬杂质≤25%的填土,湿陷性土,红粘土,膨胀土,盐渍土,残积土,污染土
砂土,砾石,混合土,多年冻土,含硬杂质>25%的填土
粒径≤50mm、含量>50%的卵(碎)石层
粒径≤100mm、含量>50%的卵(碎)石层,混凝土构件、面层
粒径>100mm、含量>50%的卵(碎)石层、漂(块)石层
岩石地层
极软岩
软岩
较软岩
较硬岩
坚硬岩
注:
岩土的分类和鉴定见国标《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岩土工程勘探实物工作收费基价表 表3.3-2
┌─┬──────────┬───────┬────────────────────────────────┐│序│项 目 │计费 │ 收费基价(元) ││号│ │单位 │ ││ ├─┬────────┤ │ ││ │勘│深度D/长度L(m)│ │ ││ │探│ │ ├──────┬──┬──┬──┬──────────┬─────┤│ │项│ │ │ Ⅰ │Ⅱ │Ⅲ │Ⅳ │ Ⅴ │Ⅵ ││ │目│ │ │ │ │ │ │ │ │├─┼─┼────────┼───────┼──────┼──┼──┼──┼──────────┼─────┤│1│钻│D≤10 │ m │ 46 │71 │117│207│ 301 │ 382 ││ │孔│ │ │ │ │ │ │ │ ││ │ ├────────┤ ├──────┼──┼──┼──┼──────────┼─────┤│ │ │10<D≤20 │ │ 58 │89 │147│259│ 377 │ 477 ││ │ │ │ │ │ │ │ │ │ ││ │ ├────────┤ ├──────┼──┼──┼──┼──────────┼─────┤│ │ │20<D≤30 │ │ 69 │107│176│311│ 452 │ 573 ││ │ │ │ │ │ │ │ │ │ ││ │ ├────────┤ ├──────┼──┼──┼──┼──────────┼─────┤│ │ │30<D≤40 │ │ 82 │127│209│368│ 536 │ 680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