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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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
中共秦皇岛市委政法委
秦皇岛市人事局
秦皇岛市科技局
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秦皇岛市工商业联合会
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
秦皇岛日报社
共青团秦皇岛市委员会
中共秦皇岛市委宣传部
秦皇岛军分区政治部
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秦皇岛市农业局
秦皇岛市教育局
秦皇岛市广播电视局
秦皇岛市总工会
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
秦皇岛市青年联合会
秦团联字〔2009〕2号
关于开展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优秀)青年”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县(区)委组织部、宣传部、政法委,各县(区)武装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国资办、科技局、农业局、教育局、工商联、广电局、妇联、总工会、科协,各团县(区)委,团工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青联,各有关单位、团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团的十六大和省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彰显先进青年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做出的突出贡献,选树在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秦皇岛”的实
理想坚定、勤于学习、创新实践、勇于开拓,是广大青年志存高远的榜样。
(三)在投身秦皇岛发展,构建和谐秦皇岛的伟大实践中业绩突出,是广大青年建功成才的榜样。
(四)遵纪守法、品德高尚、热心公益、甘于奉献,是广大青年修身立德的榜样。
三、 评选机构
(一)本次评选活动由中共秦皇岛市委组织部、中共秦皇岛市委宣传部、中共秦皇岛市委政法委、秦皇岛军分区政治部、秦皇岛市人事局、秦皇岛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秦皇岛市科技局、秦皇岛市农业局、秦皇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秦皇岛市教育局、秦皇岛市工商业联合会、秦皇岛市广播电视局、秦皇岛市妇女联合会、秦皇岛市总工会、秦皇岛日报社、秦皇岛市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秦皇岛市委员会、秦皇岛市青年联合会等18家单位联合主办。
1、邀请市委副书记杨泰安同志和市政府副市长刘辰彦同志担任组委会顾问。
2、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负责此次评选活动的领导工作。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青联秘书处,负责评选工作具体事务。
3、成立由主办单位负责人、市主要新闻媒体负责人及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的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审定委员会,负责候选人成果(事迹)鉴定及综合评审工作(推荐候选人的组委会成员,不参与评审会的评选过程)。
4、结合组委会办公室对正式候选人的考察意见,召开评审会,以无记名打分方式评选产生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和“秦皇岛市优秀青年”。
(二)为使评选活动更加公平、公正、公开,邀请市公证部门、新闻单位、候选人推荐部门有关人员及候选人代表列席评委会,对评审过程进行监督。
四、 评选办法
(一)推荐工作
1、各县区团委、青联、团工委、市直各企事业单位团委等单位根据本部门或本系统实际情况,结合此次评选的具体要求,经过有关部门认可后可向组委会推荐1—2名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
2、“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主办单位、各社会团体可依据本部门、本团体实际,在全市范围内推荐1—2名候选人。
3、个体经营者、私营企业经营者、受聘于外资企业的经营管理者、自由职业者以及其他一切无上级主管单位的人员可通过社会知名人士联名推荐的方式向组委会推荐(由县、市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名以上或市青联委员5名以上联名向组委会推荐)。
(二)评选工作
1、召开组委会。
在组委会办公室对上报候选人材料逐一审核的基础上,召开组委会会议,根据实际情况确定20名正式候选人,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示,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并宣传其先进事迹。
2、对候选人实地考察。
组委会办公室将组成考察小组分别对正式候选人进行实地考察,通过座谈、走访、核实事迹材料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3、召开评审会。
由评选审定委员会的全体成员结合组委会办公室对正式候选人的考察意见和候选人个人形象展示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以无记名打分方式进行差额评选,按得分多少评选10名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10名“秦皇岛市优秀青年”。
五、 有关要求
(一)自接到本《通知》起,各级团委、青联及其他有关单位应组织专门力量开展工作,确保工作质量。
(二)各单位在确定推报人选时,要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要突出广泛性和代表性,确保在我市青年比较集中的各主要行业系统有优秀青年参评;要突出在我市全面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市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一线青年典型;要突出具有较强创新创业精神,对当代青年成长成才具有较强示范导向作用的青年典型。
(三)推荐候选人应坚持择优选报的原则,候选人应是本地区、本系统成绩最优异、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代表人物。
(四)推荐候选人应尽量向基层倾斜;同一人选不能重复授予“秦皇岛市优秀青年”荣誉称号;同一人选不能连续3次推报。
(五)报送材料:
1、被推荐人选需按照统一格式要求填写登记表5份(贴好照片)。
2、提供500字以内事迹简介和2000字以内的候选人事迹材料各5份。
候选人事迹材料与简介需经本人签字、所在单位及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推荐单位(各级团委、青联或有关部门和社会团体等)审核盖章。
3、提供5寸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8张(一式一张);2寸同版彩色免冠正面照20张,并附带电子版。
4、各推荐单位要联合被推荐人所在工作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以及与该上级主管部门同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党员候选人)或统战部门(非党候选人)、纪检部门(党员候选人)或公安部门(非党候选人)和计划生育等部门对被推荐人进行严格考察,并出具300字以内的考察意见。
人选是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还要分别附税收、资产评估机构和劳动保障部门的意见,考察意见中要说明候选人是否政治历史清白、有无违纪违法行为、有无重大生产或伤亡事故,候选人企业内部执行计生政策情况、纳税情况、职工劳保情况和资产是否属实(2007、2008年资产负债表)以及企业劳动者的权益保障情况等。
5、所有候选人需征求上级党委(党组)意见。
6、以上全部文字材料用纸均为A4纸(样式附后)。
候选人登记表、简介及事迹文字材料(Word文档格式)、电子版照片(Jpg格式)均需U盘备份一份同时上报。
请务必于2009年3月15日前将推报的候选人材料送至市青联秘书处(联系人:
罗霄、李国宾;联系电话:
3661532;地址:
秦皇岛市民族北路288号秦检宾馆343房间),逾期截止日期后,组委会办公室原则上将不再接收。
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参选人员,不作为候选人考虑。
(六)各级团委、青联及有关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自行开展的有关评选活动,要与全市开展的评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七)对当选的十大杰出青年和优秀青年,由市委、市政府授予“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和“秦皇岛市优秀青年”称号,各有关单位要在本系统内精心部署,严格标准,认真筛选,扎扎实实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本《通知》及推荐表、推报材料样本均可在共青团秦皇岛市委网站()浏览并下载。
附件:
1、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成员名单
2、推报材料样式
二○○九年二月十三日
主题词:
十大杰出(优秀)青年评选通知
共青团秦皇岛市委办公室2009年2月13日印
(共印400份)
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
成员名单
顾 问:
杨泰安 市委副书记
刘辰彦 市政府副市长
主任:
焦大伟 团市委书记
成员:
杨兆华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吴刚市委宣传部副调研员
任志刚市委政法委政治部主任
李静秦皇岛军分区政治部副团职干事
王冠月市人事局副局长
宁中友市国资委党委副书记
赵丽萍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骏兵市农业局副局长
赵志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孟凡功市委教育工委工委委员、副调研员
武玲市工商联副主席
胡金沧市广电局纪委书记
单慧英市妇联副主席
白亚平市总工会副主席
张小松秦皇岛日报社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郑学勤市科协副主席
肖起彪团市委副调研员、市青联秘书长
推报材料之一
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彩色一寸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详细通信
地址
邮政
编码
办公
电话
手机
e-mail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业
绩
主要
获奖
情况
工作
单位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上级团委
(青联)或
其它推荐
单位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所在行业
上级主
管部门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组
委
会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2009年2月制
注:
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此表各项内容。
2、此表可复印,如另制表格,内容和规格须与此表一致。
推报材料之一
第九届“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候选人推荐登记表(联名推荐)
姓名
性别
民族
照
片
彩色一寸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出生年月
参加工作时间
工作单位
及职务
详细通信
地址
邮政
编码
办公
电话
手机
e-mail
个
人
简
历
主
要
业
绩
主要
获奖
情况
工作
单位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推荐人
联合
签名
年 月 日
县(区)
党委
意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组
委
会
意
见
签 章
年 月 日
秦皇岛市十大杰出青年评选组委会2009年2月制
注:
1、请严格按照要求填写此表各项内容。
2、此表可复印,如另制表格,内容和规格须与此表一致。
推报材料之二
╳╳╳同志事迹简介
正文(500字以内)□□□□□□□□□□□□□□□□□□□□□□□□□□□□□□□□□□□□□□□□□□□□□□□□□□□□□□□□□□□□□□□□□□□□□□□□□□□□□□□□□□□□□□□□□□□□□□□□□□□□□□□□□□□□□□□□□□□□□□□□□□□□□□□□□□□□□□□□□□□□□□□□□□□□□□□□□□□□□□□□□□□□□□□□□□□□□□□□□□□□□□□□□□□□□□□□□□□□□□□□□□□□□□□□□□□□□□□□□□□□□□□□□□□□□□□□□□□□□□□□□□□□□□□□□□□□□□□□□□□□□□□□□□□□□□□□□□□□□□□□□□□□□□□□□□□□□□□□□□□□□□□□□□□□□□□□□□□□□□□□□□□□□□□□□□□□□□□□□□□□□□□□□□□□□□□□□□□□□□□□□□□□□□□□□□□□□□□□□□□□□□□□□□□□□□□□□□□□□□□□□□□□□□□□□□□□□□□□□□□□□□□□□□□□□□□□□□□□□□□□□□□□□□□□□□□□□□□□□□□□□□□□□□□□□□□□□□□□□□□□□□□□□□□□□□□□□□□□□□□□□□□□□□□□□□□□□
本人
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
单位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行业
上级主管
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上级团委
青联或
有关部门
社会团体
复审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
1、左上角页眉请用4号宋体标明“推报材料之二”,大标题注明“╳╳╳同志事迹简介”,并用2号粗宋体,正文内容请用3号仿宋体;
2、签字盖章的表格请在正文下用4号仿宋体做出。
推报材料之二
╳╳╳同志事迹简介(联名推荐)
正文(500字以内)□□□□□□□□□□□□□□□□□□□□□□□□□□□□□□□□□□□□□□□□□□□□□□□□□□□□□□□□□□□□□□□□□□□□□□□□□□□□□□□□□□□□□□□□□□□□□□□□□□□□□□□□□□□□□□□□□□□□□□□□□□□□□□□□□□□□□□□□□□□□□□□□□□□□□□□□□□□□□□□□□□□□□□□□□□□□□□□□□□□□□□□□□□□□□□□□□□□□□□□□□□□□□□□□□□□□□□□□□□□□□□□□□□□□□□□□□□□□□□□□□□□□□□□□□□□□□□□□□□□□□□□□□□□□□□□□□□□□□□□□□□□□□□□□□□□□□□□□□□□□□□□□□□□□□□□□□□□□□□□□□□□□□□□□□□□□□□□□□□□□□□□□□□□□□□□□□□□□□□□□□□□□□□□□□□□□□□□□□□□□□□□□□□□□□□□□□□□□□□□□□□□□□□□□□□□□□□□□□□□□□□□□□□□□□□□□□□□□□□□□□□□□□□□□□□□□□□□□□□□□□□□□□□□□□□□□□□□□□□□□□□□□□□□□□□□□□□□□□□□□□□□□□□□□□□□□□
本人
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
单位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推荐人
联合
签名
年 月 日
县(区)
党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
1、左上角页眉请用4号宋体标明“推报材料之二”,大标题注明“╳╳╳同志事迹简介”,并用2号粗宋体,正文内容请用3号仿宋体;
2、签字盖章的表格请在正文下用4号仿宋体做出。
推报材料之三
╳╳╳同志事迹材料
正文(2000字以内)□□□□□□□□□□□□□□□□□□□□□□□□□□□□□□□□□□□□□□□□□□□□□□□□□□□□□□□□□□□□□□□□□□□□□□□□□□□□□□□□□□□□□□□□□□□□□□□□□□□□□□□□□□□□□□□□□□□□□□□□□□□□□□□□□□□□□□□□□□□□□□□□□□□□□□□□□□□□□□□□□□□□□□□□□□□□□□□□□□□□□□□□□□□□□□□□□□□□□□□□□□□□□□□□□□□□□□□□□□□□□□□□□□□□□□□□□□□□□□□□□□□□□□□□□□□□□□□□□□□□□□□□□□□□□□□□□□□□□□□□□□□□□□□□□□□□□□□□□□□□□□□□□□□□□□□□□□□□□□□□□□□□□□□□□□□□□□□□□□□□□□□□□□□□□□□□□□□□□□□□□□□□□□□□□□□□□□□□□□□□□□□□□□□□□□□□□□□□□□□□□□□□□□□□□□□□□□□□□□□□□□□□□□□□□□□□□□□□□□□□□□□□□□□□□□□□□□□□□□□□□□□□□□□□□□□□□□□□□□□□□□□□□□□□□□□□□□□□□□□□□□□□□□□□□□□□□□
本人
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
单位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所在行业
上级主管
部门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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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团委
青联或
有关部门
社会团体
复审意见
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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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左上角页眉请用4号宋体标明“推报材料之三”,大标题注明“╳╳╳同志事迹材料”,并用2号粗宋体,正文内容请用3号仿宋体;
2、签字盖章的表格请在正文下用4号仿宋体做出。
推报材料之三
╳╳╳同志事迹材料(联名推荐)
正文(2000字以内)□□□□□□□□□□□□□□□□□□□□□□□□□□□□□□□□□□□□□□□□□□□□□□□□□□□□□□□□□□□□□□□□□□□□□□□□□□□□□□□□□□□□□□□□□□□□□□□□□□□□□□□□□□□□□□□□□□□□□□□□□□□□□□□□□□□□□□□□□□□□□□□□□□□□□□□□□□□□□□□□□□□□□□□□□□□□□□□□□□□□□□□□□□□□□□□□□□□□□□□□□□□□□□□□□□□□□□□□□□□□□□□□□□□□□□□□□□□□□□□□□□□□□□□□□□□□□□□□□□□□□□□□□□□□□□□□□□□□□□□□□□□□□□□□□□□□□□□□□□□□□□□□□□□□□□□□□□□□□□□□□□□□□□□□□□□□□□□□□□□□□□□□□□□□□□□□□□□□□□□□□□□□□□□□□□□□□□□□□□□□□□□□□□□□□□□□□□□□□□□□□□□□□□□□□□□□□□□□□□□□□□□□□□□□□□□□□□□□□□□□□□□□□□□□□□□□□□□□□□□□□□□□□□□□□□□□□□□□□□□□□□□□□□□□□□□□□□□□□□□□□□□□□□□□□□□□□□
本人
签字
年 月 日
工作
单位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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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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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区)
党委
意见
签章
年月 日
注:
1、左上角页眉请用4号宋体标明“推报材料之三”,大标题注明“╳╳╳同志事迹材料”,并用2号粗宋体,正文内容请用3号仿宋体;
2、签字盖章的表格请在正文下用4号仿宋体做出。
推报材料之四
关于╳╳╳同志的考察推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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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劳动部门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党委组织或统战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纪检或公安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计划生育部门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税收部门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
部门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上级党委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注:
1、左上角页眉请用4号宋体标明“推报材料之四”,大标题注明“关于╳╳╳同志的考察推报意见”,并用2号粗宋体,正文内容请用3号仿宋体;
2、签字盖章的表格请在正文下用4号仿宋体做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