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b****7 文档编号:11066274 上传时间:2023-02-24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81.82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docx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确保完成国务院下达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改善全省大气环境质量,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山西省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根据环境保护部、国家发改委、公安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2014年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环发[2014]130号),按照“政府鼓励、部门协作、市场引导、金融参与”的原则,对非营运类高污染车辆“鼓励更新、限制使用”,对营运类高污染车辆“按期报废、强化监管”,采取综合措施,加强部门协调,完善配套政策,严格落实责任,加快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进程,促进全省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推动汽车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2014-2017年)

2014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1.6万辆。

2005年底前注册的营运类黄标车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

2015年、2016年完成国家下达我省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

2017年基本淘汰全省范围内的黄标车。

2014年各设区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见表1。

2015年、2016年和2017年各年度的淘汰任务将根据国家下达我省的任务适时分解至各市。

表12014年各设区市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分解表

序号

设区市

淘汰任务(辆)

1

太原市

37981

2

大同市

14725

3

朔州市

8191

4

忻州市

11757

5

吕梁市

35622

6

晋中市

13092

7

阳泉市

17625

8

长治市

8168

9

晋城市

9283

10

临汾市

33673

11

运城市

25890

总计

216007

二、主要任务

为实现黄标车及老旧车(黄标车及老旧车定义及识别方法见附件一)淘汰目标,需采取加强监管、市场驱动和经济激励等综合性措施。

(一)开展黄标车限行,加强道路监督执法

2014年底前,各市需完成建成区黄标车限行和禁行区域划定,完善交通标志、标线,由各市人民政府发布黄标车实施限行、禁行措施的通告,并组织实施。

所有黄标车不得违反限行时段、禁行区域有关规定。

加强黄标车及老旧车路检路查执法力度,对黄标车闯限行、禁行依法进行处罚。

加强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车辆上路行驶及未进行注销的执法力度,力争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处理一辆。

未按规定时限淘汰的营运类黄标长途客车、旅游客车严禁驶入黄标车禁行区和限行区。

(各市人民政府、公安交管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

(二)提高检验频次,严格执行强制报废标准

提高黄标车环保、综合性能检测频度,每季度检测1次;对环保尾气检测不合格的,不予核发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不得参加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

对安全技术检验有效期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严格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强制报废。

对达到强制报废标准逾期未办理注销登记手续的车辆,发布其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公告,公告期满仍不办理注销手续的予以强制注销。

加强报废车辆监督管理,确保应报废车辆正常报废回收。

(公安交管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商务部门)

(三)严格黄标车及老旧车监督管理

每年开展营运类黄标车清理整顿行动,未取得绿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的,不得申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按规定时限淘汰的营运类黄标客货运输车辆,不予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

不予办理黄标车转入手续。

加强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黄标车、老旧车非法交易,坚决取缔“黑窝点、黑市场”。

交通运输部门和环保部门联合对出租车、公交车进行每年两次重点检查。

(交通部门、环保部门、公安交管部门、商务部门、工商部门)

(四)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管

加强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管,严格机动车检测过程管理,避免检测流于形式。

组织各市开展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监督检查,整顿违规检验机构,对违规行为从严查处。

逐步建立机动车安全、环保检测机构和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常态化监管机制。

(公安交管部门、环保部门、交通部门、质监部门)

(五)出台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政策

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工作按照“省奖补、市补贴”的原则实施。

省级财政2014年安排3亿元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奖励补贴资金。

各市政府根据本辖区淘汰任务量安排提前淘汰的补贴资金,并参照《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参考标准》(附件二)及《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不同淘汰时段补贴系数参照表》(附件三)制定本辖区的补贴办法。

设立由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一站式”服务窗口,负责办理提前淘汰及车辆补贴工作。

办理流程可参考《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领工作参考流程》(附件五)。

鼓励在有条件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设立“一站式”联合服务窗口。

各服务窗口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办理流程、补贴办法和补贴资金领取点须向社会公开。

本方案实施之日起至2016年底,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享受补贴资金。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及老旧车不予补贴。

提前淘汰车辆补贴期限截止至2016年12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

(各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商务部门)

(六)鼓励车企实行让利营销

落实国家鼓励车企让利销售有关政策,鼓励车企对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购买新车用户进行让利等优惠措施,让利额度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自行确定,根据不同车型及销售价格划分档次。

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车主购置新车时,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出具的让利凭证,冲抵购车款。

鼓励金融机构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的原则,对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后的车主购置新车给予信贷支持。

(发改部门、财政部门、商务部门、金融办)

(七)建设省、市两级机动车排污监管平台

统筹整合现有机动车管理资源,搭建和完善国家、省、市三级黄标车及老旧车排污监控、淘汰更新信息平台,实现各部门黄标车相关信息数据交换、信息共享。

各市政府应建立黄标车及老旧车台账。

鼓励各市环保部门通过监控平台对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更新信息进行审核,对有关生产企业让利车型进行公示,审核符合条件的车主办理补贴和发放企业让利凭证。

(环保部门、公安交管部门、交通部门、商务部门)

(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率先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

省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全省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的黄标车及老旧车2014年底前全部淘汰,市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黄标车及老旧车2014年底前淘汰50%,其余50%2015年底前全部淘汰。

(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县书记、市县长负总责,环保、公安交管部门具体负责,发改、财政、交通、工商、质监、商务和国资委等部门各司其职,积极配合。

办公室设在公安交管部门,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实施,实行周报制度,严格工作督查。

(二)严格任务考核

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考核。

建立健全考核奖惩机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严格兑现奖惩。

对未按时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县及相关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如果某市、某县黄标车没有完成任务,这个市、这个县的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省公安厅、省环保厅、市县公安环保都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且追究责任,其他部门按责任大小再来追究责任。

如果是省属国有企业,省国资委及企业上级集团也要跟着一票否决。

(三)健全工作机制

建立各有关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定期召开工作协调会,及时解决发现的突出问题。

尽快建成机动车排污监控平台和各部门信息定期交换制度。

各市政府及省级相关职能部门每月5日前向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工作办公室报送上月淘汰工作进展情况及淘汰车辆明细表。

(四)加强宣传动员

通过网络、广播、新闻、报纸等多种媒体形式,及时宣传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工作,使公众多渠道了解国家及省、市政府关于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相关政策规定及激励补贴措施,提高公众提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积极性。

倡导绿色出行、低碳出行,增强群众环保意识和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的自觉性,争取广大车主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

1、黄标车及老旧车定义及识别方法

2、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参考基准标准

3、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不同淘汰时段补贴系数参照表

4、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参考申请表

5、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领工作参考流程

附件1

黄标车及老旧车定义及识别方法

一、定义

(一)黄标车:

指排放水平低于国1排放标准的汽油车和国3排放标准的柴油车。

(二)老旧车:

指使用时间较长,污染控制水平较差,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的车辆。

二、黄标车及老旧车识别方法

(一)黄标车识别方法

1、2000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10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4、2001年9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5、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小型载客汽车;

6、2009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微、轻型载货汽车;

7、2008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柴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包含半挂牵引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

(二)老旧车识别方法

未达到国家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包括微、小、中、大型载客汽车;微、轻、中、重型载货汽车;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等。

1、2000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微、小型载客汽车和微型货车;

2、2001年10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或燃气的轻型货车;

3、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汽油的中、重型载货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包含:

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4、2001年9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登记注册,燃料种类为燃气的中、重型载货车汽车和中、大型载客汽车(包含:

中、重型半挂牵引车;中、重型专项作业车);

5、2007年12月31日之前,所有登记注册的低速货车和三轮汽车。

附件2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参考基准标准

(实施之日-2014年12月31日)(单位:

万元)

注册登记年限

车辆类型

2006年及以后

2004-2005年

2002-2003年

2000-2001年

1999年及以前

重型载货车

1.98

1.65

1.43

1.1

0.88

中型载货车

1.43

1.1

0.88

0.66

0.55

轻型载货车

0.99

0.77

0.55

0.44

0.33

微型载货车

0.66

0.44

0.33

0.22

0.22

大型载客车

1.98

1.65

1.43

1.1

0.88

中型载客车

1.21

0.99

0.77

0.55

0.44

小型载客车

0.77

0.66

0.55

0.44

0.33

微型载客车

0.66

0.55

0.44

0.33

0.22

附件3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不同淘汰时段补贴系数参照表

提前淘汰时段

补贴系数

2014年10月1日-2014年12月31日

1.00

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31日

0.96

2015年4月1日-2015年6月30日

0.92

2015年7月1日-2015年9月30日

0.88

2015年10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0.84

2016年1月1日-2016年3月31日

0.81

2016年4月1日-2016年6月30日

0.78

2016年7月1日-2016年9月30日

0.75

2016年10月1日-2016年12月31日

0.72

备注:

1、以附件一为基准补贴标准;2、不同淘汰时段的补贴额度=不同注册登记年限、不同车型补贴基准标准×不同淘汰时段补贴系数;3、补贴系数按照季度递减,即淘汰时间越提前,补贴系数越高,额度越大。

附件4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参考申请表

车主信息

姓名

代办人

代办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邮编

邮箱

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卡号

车主签字

年月日

淘汰车辆信息

车辆类型

车辆型号

车架号/车辆识别代码

使用性质

燃油种类

货车

(含载重

总重量)

千克

客车长度

客车核准人数

机动车

发动机号

机动车登记证书

注册登记日期

道路运输证

环保部门

 

(公章)

年月日

商务部门

 

(公章)

年月日

公安部门

 

(公章)

年月日

附件5

山西省黄标车及老旧车

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领工作参考流程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书 > 判决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